中国氢弹炸苏联两个师 中苏核武器合作内幕

  1958年7月31日至8月3日,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和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秘密访问了北京。中国提出,请苏联"老大哥"传授核技术。然而,从60年代初开始,两国关系逐渐紧张进而演变为公开对抗。1964年10月16日,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成功地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俄罗斯汉学家通过查阅大量从未公开过的文献,揭开了当年中苏领导人之间鲜为人知的内幕。
  紧锣密鼓作铺垫
  早在1949年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半年前,中共领导人就派物理学家钱三强前往欧洲参加和平大会。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筹集建立现代物理研究所所必需的资料和设备。在法国科学家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的帮助下,这一目的达到了。
  1950年初,中国科学院成立了现代物理研究所(后改名为原子能研究所)。1953年春,中科院代表团一行26人赴苏进修核技术,但他们只接触到了几名丝毫不了解核技术课题的科研人员。
  1954年10月,在赫鲁晓夫访华期间,毛泽东主席第一次提出请苏联帮助中国制造核武器。赫鲁晓夫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并劝说毛泽东放弃这一“不切实际”的计划,认为中国不具备相应的工业基础和经济实力。但是,从1955年到1958年间,双方还是签署了几项相关的协议。
  1955年1月22日签署的协议规定,双方共同在新疆进行地质勘探,并开采铀矿。作为回报,中国政府有义务向苏联提供剩余的铀。勘探发现,中国蕴藏着丰富的制造原子弹的原料,其中西北地区的储量首屈一指。
  1956年4月7日签署的关于帮助中国建设军事和民用设施的苏中协议规定,将铺设从阿克斗卡至兰州的铁路,以便向设在罗布泊的第一座核武器实验中心运送设备。
  毛泽东善用时机
  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间,中国的科学精英们在核武器的研制上刻苦钻研,来自苏联的640名科学家也参与其中。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放射技术、半导体技术、计算机开发以及“国防方面的专门问题”。为了促进这些宏伟计划的实现,中国政府“请求苏联以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在这些方面予以多方支持”。
  在中国向苏联政府所提的请求中,摆在首位的是帮助发展国防和原子能工业。从已有文献判断,赫鲁晓夫在1954年至1957年间只同意与中国在用于和平目的的原子能领域里发展合作,这对中国来说远远不够。
  负责中国核计划的聂荣臻元帅回忆道,1956年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发生后,赫鲁晓夫在向中国提供复杂的技术帮助方面再次让步。1957年9月,中国代表团赴莫斯科谈判。赫鲁晓夫刚刚在党内派别交锋中战胜莫洛托夫及其拥护者。他十分希望毛泽东亲自出席那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以此间接表明对自己的支持。毛泽东审时度势,提出只有签订了向中国转让生产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材料和模型的军事技术协议后,他才前往莫斯科。
  有关协议于1957年10月15日签署。苏联同意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图纸及文件,但拒绝提供制造核潜艇的材料。1958年上半年,负责转让原子弹模型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苏联专家开始陆续来到中国。根据中方资料,莫斯科还提供了两枚地对地近距离导弹模型。到1958年中期,中国的工程师们已经为原子弹爆炸准备好了模拟实验室,苏联专家却几次以安全系数低为由推迟实验。
  苏联领导人毫不怀疑毛泽东准备爆炸原子弹的决心。科学院院士阿布拉姆?约费回忆道:“上面下达的指示是,向中国提供苏联新制订的最完备方案。而参与此项任务的专家们比自己的上级更了解政治局势,仅仅提供了旧方案。但苏联原子弹事务驻华代表处顾问扎季基扬发现了这一点,并向上作了汇报。最终还是提供了最完备的技术,但此后不久苏联同中国的关系就决裂了。”
  中苏原子能合作的高潮是在1958年6月。当时,中科院原子能研究所在苏联协助下建立的第一座实验重水型核反应堆投入使用。
  核武器控制权归谁?
  1958年,中国政府再次向苏联提出,希望帮助建立一支装备核潜艇的现代化舰队。苏联驻华大使帕维尔?尤金当年7月1日在与毛泽东会晤时说,莫斯科认为,苏联和中国共同努力建设现代化舰队是可行并合适的。就其位置来讲,中国海域是极其重要的地区,为这支舰队在太平洋地区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他建议举行有周恩来总理和国防部长彭德怀参加的会议。
  毛泽东对此并不热心。他想知道,这支舰队是不是苏联和中国的共同财产?谁有指挥权?尤金大使回避细节,只是邀请周恩来和彭德怀前往莫斯科讨论问题。
  第二天,毛泽东又约见了苏联大使尤金。当时在北京的所有中央政治局委员都聚集在中南海室内游泳池的休息大厅里,毛泽东想让尤金知道,他在表达全党高层的意见。
  毛泽东一开始就抱怨说,昨天的谈话让他没睡好觉;他接着说,苏联是个强国,中国是个弱国,它没有核武器和核潜艇;然后,毛泽东话锋一转说道,中国不同意和平时期在本国领土上建立苏联海军基地:“我们只能同意,你们帮助建设我们做主人的舰队。”关于周恩来和彭德怀访问莫斯科的建议未被采纳。
  尤金表示,鉴于涉及的问题十分重要,希望毛泽东在和赫鲁晓夫的会晤中商讨。毛泽东表示同意,但提出重要的条件:如果苏联帮助建设中国舰队的问题难以解决,会晤可能取消或推迟。那样的话,两位领导人根本没必要举行会晤。
   意外的北京会晤
  这次谈话让赫鲁晓夫感到不安。一两天后,尤金通报中国领导人,赫鲁晓夫不能前来中国。但是过了不久,1958年7月31日,赫鲁晓夫就秘密飞抵北京。两国领导人举行了小范围的会谈。据见证者说,部分谈话是在游泳池旁进行的,两人穿着短裤躺在椅子上,谈话内容是军事问题。
  赫鲁晓夫谈到了苏美两大国在核时代的特殊责任,毛泽东表示了解世界局势的危险程度,并马上表示,因此中国“拥有自己的核武器是极其重要的,但我们没有”。赫鲁晓夫答道,中国并不需要核武器,因为苏联准备像保护自己那样保护邻国。毛泽东反驳道,谢谢,但中国是个主权大国,我们需要自己拥有核武器,以便在战争中自卫。如果你们不想支援我们这种武器,那就从技术上帮助中国制造核武器。赫鲁晓夫解释说核武器造价昂贵。毛泽东表示,好吧,我们自力更生,来对付美国纸老虎。
  赫鲁晓夫暗示,只有中国同意受到苏联方面一定程度的监督,它才能得到最新的核技术。苏联领导人开始明白,国际社会必须在核裁军的斗争中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赫鲁晓夫和毛泽东在谈话中互不理解,互不满意,这成为莫斯科和北京20年不和的前兆。
   在赫鲁晓夫访问中国之前,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1958年4月18日给中国彭德怀元帅写了一封信,提议共同建设一个长波无线电台和一个无线电发射中心,确保与太平洋的苏联海军舰队的联系,由苏联承担其中70%的费用。中国高层不喜欢这个建议,打算独立实施。毛泽东在与尤金会晤中说,中国在莫斯科的协助下可以建立自己的的跟踪台,并向苏联提供观察结果。
  原则问题决不让步
  1958年夏天,赫鲁晓夫和毛泽东谈话的另一个内容是建立一支核潜艇联合舰队。据中国的材料,毛泽东对苏联领导人说,中国决定不建造自己的核潜艇,因此请求援建。毛泽东说:“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将把所有海岸线都交给你们。不要把‘我们共同做’与‘你们自己做’和‘我们自己做’混在一起。我们始终希望拥有自己的舰队。”
  毛泽东接着说:“在战争时期,局势会变化,你们可以使用我们的所有海港和军事基地。但是,在这里指挥战役的权力是我们的。我们的军人也可以在你们的领土上行动,包括在海参崴的港口和基地。我们的舰队比你们的小,应当服从你们的指挥。我们要事先签署战争时期的合作协定,不要等到军事行动开始的时候。协定应当允许我们的军队在你们的领土上行动。即使我们不这样做,也要有这样的条款,它符合平等的原则。但在和平时期,就没有这种必要了。在和平时期,你们只应当帮助我们建立军事基地和建设军队。”
  毛泽东最后对赫鲁晓夫说:“我的话不好听。你甚至会说,我是民族主义分子,是第二个铁托。但是如果你要这样说,那我就要说,你们俄罗斯民族主义已经蔓延到中国沿海。”
  据有关材料说,赫鲁晓夫向毛泽东提议建设联合舰队,并竭力打消毛泽东的疑虑,让他不要认为莫斯科想建立一支苏联指挥的舰队。
  赫鲁晓夫仍然坚持在中国建立苏联海军基地。他问道:“我们的舰队现已进入太平洋,主要基地却是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能不能让我们的潜艇在你们那里驻扎、加油、休息呢?”毛泽东对此不满意,拒绝了。赫鲁晓夫又提出交换条件:“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向你们提供摩尔曼斯克地区,你们可以在那里停靠潜艇。”毛泽东对此也不同意,指出中国过去多年受到“英国人和其他外国人”的欺压。
  “我们自己造,从零开始”
  1959年夏天,形势已经清楚,苏联将不向中国提供制造原子弹的全面技术。周恩来说,我们自己造,从零开始,用8年时间造出来。但是,由于大跃进和政治运动,中国的原子弹计划严重受阻。
  1960年,苏联召回1292名专家,更使中国雪上加霜。制造核武器的期限被推迟。1961年7月,中国举行了一次军工企业工作者会议,与会者激烈地讨论着: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是否应当继续研制原子弹和运载工具?
  毛泽东没有出席会议,但要求再次讨论一个问题:中国应当走什么道路?在召开第二次会议的时候,中国已经拥有短程火箭,并掌握了先进军事设备的制造技术,其中包括试验原子弹所需要的设备。中国人因此得出结论:中国也能够独立造出原子弹。外交部长陈毅说,我们即使没有裤子穿,也要拥有世界水平的武器。
  1962年8月,聂荣臻向中国领导人报告,1965年以前就可以试验原子弹。
  196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3时,中国成功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在周恩来向毛泽东汇报顺利进行试验时,毛泽东要求详细检查原子弹是否真的爆炸。他立即得到报告:火球已经变成了蘑菇云。当天22时,中国电台正式报道了爆炸成功的消息。这项工作原来预计要花8至10年,而中国仅用5年就成功制造出了第一颗原
  子弹。
  (作者为历史学博士,原文载于俄罗斯《历史问题》月刊2005年第3期)
  (本文责任编辑:季仰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