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歌谣之辨
歌与谣是上古社会就已经出现的文学样式雏形。《淮南子·道应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此“劝力之歌”就是指在繁重劳动中协调节奏的号子。鲁迅在论述诗歌的起源时,称文学的起源为“杭育杭育”派(《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也是把原始人劳作时的呼号声视为早期的文学。随着人类思维与语言能力的发展,在“邪许”“杭育”这样的呼号声中加入实词,就成了正式的歌谣。早期文学也就此产生。
早期歌与谣的产生机制是相似的,故二者往往并称,作为一种文类。歌的特点在于具有音乐性。早期“歌”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自然人声之高下与长短。“歌永言”(《尚书·尧典》),“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汉书·艺文志》),“人声曰‘歌’”(刘熙《释名》卷七)等文献表明早期的“歌”是由人声的婉转悠长来进行演绎的。原始的歌,可以推想类似近世尚存的民歌、山歌,是无所凭借,信口而出,故自成天籁的。而“谣”是谣谚,实际上类似于有韵的顺口溜,与歌相比,音乐性不太明显。早期“歌”与“谣”的边界并非那么简单清晰,故“歌”与“谣”可以通称。徐师曾《文体明辨》“古歌谣辞”条说,自古有歌与谣之辨,“然考上古之世,如《卿云》《采薇》,并为徒歌,不皆称谣;《击壤》《扣角》,亦皆可歌,不尽比于琴瑟,则歌谣通称之明验也”。此说甚有道理。早期的歌、谣不但难以严格区分,而且在表情达意方面也可以互补,有时会出现既歌且谣的情况。如《诗经》有句云“我歌且谣”,描写在歌之后,仍然无法完全抒发内心情愫,故而又以“谣”来加强“歌”之效果。
随着礼乐制度的兴起,歌与乐的联系更为紧密,歌越来越雅化,导致歌与谣文体功能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表现形态出现了明显区别:歌的音乐性由纯粹的人声歌唱延伸为配乐而唱的,而谣则是徒歌或者口传韵语。当然,早期歌的配乐可能比较简单,配乐工具也相当随意。在古文献中,多有“鼓盆而歌”“援琴而歌”“弹铗而歌”的记载。后世将配乐与否视为区分歌与谣的重要依据。如《韩诗章句》记载:“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初学记》卷十五)《尔雅·释乐》亦云:“声比于琴瑟曰歌,徒歌曰谣。”(《初学记》卷十五)蔡邕《月令章句》则言:“乐声曰歌。”(《艺文类聚》卷四三)汉代以后,由于乐府制度的实施,歌与音乐、乐器的关系愈发紧密,歌与谣的区别也更是显而易见了。
现存原始歌谣数量很少,而且其时代真实性也无法确认。真德秀《文章正宗》“诗歌”类收录《康衢谣》《击壤歌》等古时歌谣。但是真德秀并无法确定这些“古辞”的时代真实性,故附言:“以上古辞,出于经者可信,传记所载者未必当时所作,姑录之以俟考质。”真德秀所言甚是。其实,现存的古诗,何止“所载者未必当时所作”,在流传过程中,可能也被不断地改写。这个过程相当有趣。比如所载《击壤歌》曰: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何力于我哉!
这是描写初民自足自给、无忧无虑,任乎自然而不假外力的淳朴生活,符合人们对于上古时代生活的想象和向往。关于这首歌的时代,历来认为是尧时。但是对此歌的作者,历来记载有些不同。汉代王充《论衡·艺增篇》引《论语》传注说:“有年五十击壤于路者。”则击壤歌者还只是五十岁之人。但到了晋朝皇甫谧《高士传》中则变成:“帝尧之世,天下太和,百姓无事,壤父年八十余而击壤于道中。”(《高士传》卷上)击壤歌者一下子老了数十岁。从此,歌者这种耄耋老翁的形象就被固定下来,比如《乐府诗集》引《帝王世纪》,《文章正宗》引《逸士传》皆说:“有八九十老人击壤而歌。”可以看到,从五十岁的人,经过传写,就变成八九十岁的老者。无疑,八九十岁老者比起五十岁的人,更具传奇性,更符合读者的想象需要。所以这个位歌者的身份,就是在传播过程中被选择、接受和流传的。诗歌的文本也是如此,最后一句歌,在各种版本中,虽然意思没有太大的不同,但文字差异很大。《论衡》引作“尧何等力”,《高士传》作“帝何德于我哉”。《艺文类聚》录为“帝何力于我哉”。明代杨慎《丹铅总录》卷十九与徐《徐氏笔精》卷二皆谓为“帝于我有何力哉”,并认为“力”在句末为韵。明代朱载堉的《乐律全书》卷六下则谓“何有帝力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自从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据《太平御览》《乐府诗集》录为“帝力于我何有哉”之后,现代读者基本采用此说了。
郭茂倩《乐府诗集》“杂歌谣辞”分“歌辞”“谣辞”两大类。其“歌辞”类首列《击壤歌》;“謠辞”首列《康衢谣》。另外,还有《卿云歌》《南风歌》《白云谣》等古歌谣传世。虽然难以判断现存古歌谣辞的真伪,但它们为后世诗歌之源头却是肯定的。刘勰《文心雕龙》在《明诗》《乐府》《时序》等篇中,皆将诗歌之源头追溯到古歌谣辞。
“歌”这一文体在南朝时进入文章学家的视野。任昉《文章缘起》将“歌”视为文章之一体,认为战国时期荆轲所作的《易水歌》是“歌”体之首,应该是指第一首作者明确、时代可信的“歌”。萧统《文选》将此类作品称之为“杂歌”,归于“诗”类,录有荆轲《易水歌》与汉高祖的《大风歌》。陈旸《乐书》云:“古者命歌之名,大抵即事实而号之,非有深远难知之义也。”(《乐书》卷一六一)确实如此,这两首歌的产生和命名都与重大的历史事件有关。《易水歌》是战国末年荆轲意欲刺秦,燕太子丹送荆轲至易水上,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词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大风歌》则是汉高祖还沛县,置酒沛宫,宴请乡亲,击筑自歌,词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两首歌虽然产生的时代较晚,但依然保存了古歌谣的基本特征,遇事即咏,击筑而唱,语言简短质朴,直叙其事,直抒胸臆。李东阳盛赞此两首古歌,称:“古歌辞贵简远,《大风歌》止三句,《易水歌》止二句,其感激悲壮,语短而意益长。”(《麓堂诗话》)
古人对歌的功能推崇备至,《礼记》中的《乐记》一文最能体现古人的这种观念。《乐记》云:“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三九“乐记”)在古人心目中,歌不仅可以抒发情意,还能展现高尚的品德,进而可以感应天地,使四时和顺,星辰有序,万物繁荣。而对歌有所领悟的人,其决断力与德行自然也会更进一层。又谓:“明乎商之音者,临事而屡断。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临事而屡断,勇也。见利而让,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歌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能力,与其乐曲对人心的感召力有关。《乐记》描写歌之美给人的审美感受,曰:“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孔颖达对此有一段详细的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