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下钱庄“是非”录】 深圳地下钱庄收费标准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省份出现了一种民间金融组织,它们通过高息吸纳民间闲散资本,然后通过放贷来获取高额利润。这些民间金融组织因其经营活动和收入的非法性而获得了一个专有称谓――地下钱庄。
  中国政府2007年的一项报告显示,中国的地下钱庄每年提供价值达8100亿元的贷款,地下钱庄在中小企业中占有28%的市场份额。可以说,地下钱庄最繁荣的地区,恰与我国民营和中小型企业最兴盛的地区相重合。
  
  银根紧缩下的“繁荣”
  
  由于近年来央行一再紧缩银根,中小私营企业很难从国家控制的银行体系贷到资金。因此,对于许多私营企业主来说,地下钱庄成为其所剩不多的选择之一,从而促成了地下钱庄的不断“繁荣”。
  “一个店面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钱庄,现在每天从那里出入的现金量要远远超过国内许多银行的地方分行。”一位熟悉浙江地下钱庄的W先生告诉记者。同时,他还向记者透露,一位银行界的朋友告诉他,2008年贷款额度的从紧力度超出此前业内预期。央行要求今年的新增人民币贷款,必须控制在去年新增量的一半左右,个别银行甚至被要求控制在1/3的水平。
  “现在紧缩贷款,银行说没有指标了,不管什么产业,就算有资产做抵押也不贷给你。以前可以相互‘救急’的朋友,现在都自顾不暇了。”一位在浙江丽水做超市零售行业的Z女士告诉记者。据记者了解,信贷越紧缩,高利贷利息就越高,常规月息在3%~7%之间,有时甚至达到1%。换句话说,如果按月息8%算,这意味着2000万元的每月利息成本为160万元。
  虽然面对高额的利息压力,但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目前正陷在不景气,资金一时回笼不了,供应商又不停催钱,工资、水电也要交的两难境地之下,大多数企业主大多仍只能向地下钱庄求助。z女士坦言,虽然自己的资产增值几尽被高利贷利息消耗掉,但她目前仍然只能拿资产做抵押,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以保持资金的流动性。
  在这种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不少地区的地下钱庄生意都异常火爆。W先生表示,浙江地区连许多典当行的资金都已出借争尽。
  
  交易,只需三分钟
  
  虽然我国的外汇结算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但企业的用汇需求在短时期内仍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倾向于与手续简单、快捷,资金周转快的地下钱庄合作。
  W先生告诉记者,地下钱庄有自己的汇率行情,而且时时波动。此外,来钱庄换钱的大多是熟人,彼此之间无需多问,直接告诉工作人员要换多少现金,汇到哪里去即可。这与在银行排队换汇相比,地下钱庄的工作效率高得惊人,每个在这里汇兑的人停留的时间平均大约只需三分钟左右。同时,地下钱庄客户的各种需求,也大都可以给予满足。
  记者在相关资料上了解到,地下钱庄在外汇业务中主要赚取两方面的利润:一是外汇利差,二是手续费收入。到地下钱庄换汇,手续费一般是1.5‰~2‰。但W先生向记者透露,“这也得看人,熟人换的金额越大,手续费就越低。”
  除了外汇业务,地下钱庄在放贷方面也十分迅速。Z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刚从地下钱庄贷了_一笔款项。双方在谈妥利息,签好借条等相关事宜之后,钱庄立马放了款。据了解,当许多中小企业急着用钱时,凭其高风险的评估很难在银行贷到款,即便有资格,银行贷款到位也要6~8周时间,而通过地下钱庄通常最多3~4天便可获得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调查显示,民间借贷关系以个人借给个人为主,借贷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借贷期限以6~12个月居多。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私营企业主的资金需求特征常常表现为短、频、快,但风险较高,因而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温州有许多印刷、包装企业,在接到订单后,短时间内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由于生产周期短,资金周转快,向地下钱庄支付的利息就相对低,这是无法迅速从银行贷到款的中小企业愿意向地下钱庄借钱的重要原因。
  可以说,地下钱庄在一些方面的确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在服务上的空白。正如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主任贺力平在接受采访时所认为的,中国金融缺乏一个完整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系统,造成资金在社会中的流通不畅,资金利用率不高。
  
  暴利相当惊人
  
  当国有银行仅仅给予储户微不足道的利率时,地下钱庄却会给集资人丰厚的存款利息(有的年利息可达20%左右),这其中的原由在于地下钱庄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赚取相当惊人的暴利。
  z女士告诉记者,中小企业主找地下钱庄办理的一般都是“短期拆借业务”(民间高利贷),以应对燃眉之急。借条上写着借100万元,但借款人通常实际拿到手的可能只有75万元,甚至70万元左右,差额部分作为利息,已经先行扣除了。“这是高利贷行业的规矩。”
  假如地下钱庄筹集到了_一亿元资金,将其投入民间高利贷市场,它的出借方式是分成若刊、笔款项以“借条+抵押物”的程序办理短期借款业务。从此,这一亿元本金就开始呈几何倍数增长,转眼间在全部借条上可能就成了1.3亿元,也可能是1.5亿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如今浙江一带的地下钱庄的高利贷月息有的高达10%,这意味着年利润可超本金一倍有余。W先生向记者透露,他的朋友近期向一家安防产业的中型企业放贷1000万元,月息8%,贷期一年。一年下来,其利息高达96%。也就是说,地下钱庄借款给该企业一年后,除了1000万元本金以外,可获得高达960万元的利息。
  除了高额的利息极大地加重了借款企业的生存压力之外,地下钱庄还会给国家金融秩序带来极大的危害。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专家介绍,从事走私的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通过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将出售走私货物所得的人民币款项转换成外币进行支付。如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东石丽”地下钱庄等均成了走私集团取得外汇资金进行境外结算的主要货源渠道。此外,不法分子还可通过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并以出口货款名义汇回境内结汇,以骗取出口退税;部分境内人员为出境参与境外的赌博活动,往往通过地下钱庄来筹措外币赌资,中国高管贪污后出逃的资金也极有可能从地下钱庄中“倒腾”出去。
  
  误读:地下钱庄合法化
  
  2008年7月13日,浙江省政府在央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正式开放11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允许民间资本利用自有资金经营放贷业务。这不仅使不少灰色资本公司怦然心动,而且还引发了社会上对地下钱庄合法化的“浮想联翩”。其实,只要我们认真研读一下该《指导意见》,就会发现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地下钱庄大不相同。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首批试点公司的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只能用自有资金放贷,其中70%的资金,单笔贷款不得超过50万元;其余30%的资金,单户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这表明,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的,在放贷的具体操作上也有着严格的规定。此外,浙江省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是在符合司法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开放上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这个规定,当事人将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如果按月息8%计算,地下钱庄的年利率高达96%,而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7.47%,这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9.88%。地下钱庄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利息上也相差甚远。
  地下钱庄如果形成气候,成为一种金融现象而客观存在的话,对国家金融的正常秩序将带来巨大的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