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当选无论对世界还是对中国来说,都是“喜大于忧”。 当地时间11月4日晚,旷日持久的美国总统大选以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的压倒性胜利而结束。媒体狂呼,美国将进入“由首位非洲裔总统领导的新时代”。这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黑人青年,凭借不到四年的国会经历、出色的演讲和煽动力、睿智的思想和判断力,征服了美国人民。所谓“时势造英雄”,奥巴马崛起的年代正是美国经历大动荡和大变革的年代,他的胜出也反映出美国社会对改变国家政治和外交发展方向的渴求。由此,奥巴马个人的思想理念必将影响美国未来的发展道路。
奥巴马的个人经历充分地体现出世界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在他的第一本自传《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记录了他在青少年时期非同常人的坎坷经历。1961年,奥巴马出生在拥有大量亚裔群体、亚洲文明气息浓厚的夏威夷,父母亲来自非洲的肯尼亚和美国的堪萨斯,分别拥有非洲文明和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特质。6岁时,奥巴马随改嫁的母亲前往伊斯兰文化浓郁的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上小学。那时,他们的生活虽然不算富有,但已远远超过当地居民。4年后,奥巴马再次回到夏威夷,直到考上洛杉矶的“西方学院”才返回美国本土。从哈佛获得博士学位后,他扎根芝加哥的黑人社区,开始其政治生涯。
不难想象,奥巴马的成长史就是他不断寻求自我认同的历史。无论是黄皮肤之中的黑种人,还是白人精英中的黑皮肤,都让他感到困惑和迷茫。然而,这种复杂的体验――植根于亚洲人、美国的黑人和白人三个世界,拓宽了奥巴马的视野,让他不断地自我调整和适应,并且帮助他在多年之后成为一位能够同时理解多方面观念的政治家,成为“美国梦”的成功实践者。早年的奥巴马在母亲的影响下,没有皈依任何宗教,直到母亲去世,他才感受到信仰的重要性,并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即便如此,奥巴马也没有将世界看作绝对的“非黑即白”,或者“善良与邪恶”的共同体。奥巴马认为,甚至是在伊斯兰社会,也不是绝对的“铁板一块”,因此,应当用更加“多元”和“包容”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纪。
长期以来,由于种族歧视的因素,美国黑人参政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美国政治流传着有关黑人的“一滴血”原则,即只要你身体里流淌着一滴黑人的血,那你就是黑人。而奥巴马就处在这个尴尬的境地。尽管生长在白人家庭,接受白人的精英教育,然而黑白混血的身份,注定他不会被白人社会所接受。更加荒谬的是,由于他拥有一半的白人血统,黑人也不会接受他,因为他的血统已经不再纯正。处在黑白社会夹缝中的奥巴马,曾经一度自暴自弃,甚至用吸食大麻来抚慰自己的痛苦。然而度过迷茫期之后,奥巴马很快接受现实:认为自己是“非洲裔美国人”,但又超越了这一身份。
一旦确立自我认同,奥巴马就开始谋求实现自我的成功之路。传统上讲,美国的黑人出人头地有两条路可走:“协调”或“挑战”――或者成为像迈克尔?乔丹那样的体育明星或娱乐明星,不求改变黑人的政治现状,但同样为人所瞩目;或者成为像杰西?杰克逊那样的民权主义者,以挑战现存的白人统治结构为己任,甚至不惜斗得头破血流。由于建国前后对黑人的奴役已经成为美国的“原罪”,如何让白人统治的社会向黑人“赎罪”成为问题的关键。奥巴马不认为美国社会已经完全走出种族主义的阴影,但是期望双方能够多一分“宽容”,实现种族间的和解。
奥巴马的这种“协商观”也时刻体现在他的国际观当中。早在参选之初,奥巴马就表示他愿意和伊朗、朝鲜等所谓“无赖国家”领导人“促膝而谈”。因为奥巴马坚信:“只要你礼貌待人、保持微笑、不出格,人们通常会对你感到满意”,而“认为拒绝对话是在惩罚对方的想法非常可笑”。
奥巴马成长的年代正是全球化蓬勃发展的时代,因而他对恐怖主义、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等全球性议题有着与以往的美国政治家迥异的看法。
与此同时,布什政府八年的保守统治,不但在国内失去民心,而且由于独断专行的反恐战争,在国际上声誉也坠入低谷。奥巴马准确地把握到这一点,提出“变革”的口号。他认为:“光靠美国对付不了本世纪的挑战”,“我们既不能从全世界撤退,也不能胁迫全世界服从。我们必须通过实际行动和榜样来领导世界”。他尤其强调,美国应重新站立在“道德的制高点”,致力于“加强公正社会的基石”,通过重建美国的伙伴关系和依靠多边机制,实现美国的利益和目标。
推进接触与合作,同样是奥巴马亚洲政策的主要内容。由于他的种族背景和在亚洲生活的经历,加之其亲戚朋友中也不乏亚裔人士,奥巴马曾自称是“亚裔的一员”。
就其对华观而言,奥巴马认为中国不是美国的敌人,而是可以合作的“竞争对手”;美国应鼓励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大国发挥负责任的作用,同时建立一种“既能扩大合作,又能强化美国竞争能力”的关系。他尤其认为,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防止核扩散上具有合作的潜力。当然,作为信仰自由主义的民主党人,奥巴马的对华观也存在强调民主和人权的成分,并可能在经贸领域加大对华施压。
总体而言,奥巴马的当选无论对世界还是对中国来说,都是“喜大于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