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规划:依据与指南 2008年6月8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公布。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为灾后不同阶段的重建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律依据。
2008年9月,以国务院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为标志,四川、甘肃、陕西三省51个重灾县区全面启动了恢复重建工作。
重建方案:前三年后五年
四川省灾后重建方案提出,重建的时间暂定为8年。规划实施的时序分两个阶段:近三年(2008年~2010年)以恢复重建为主,后五年(2011年~2015年)以发展提高为主。
重建对口:举国之力,长效合作
2008年5月26日,党中央做出了“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的决定。同年5月27日,国务院明确提出:“实行一省帮一重灾县,几省帮一重灾市(州),举全国之力,加快恢复重建。”
目前,北京、广东、上海等19个省市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投入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到2010年9月底,对口支援省市直接承担的恢复重建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普遍与受援地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
重建北川:再造美好新城
2008年5月25日,正式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另选新址重建北川新县城。2009年2月6日,隶属于安县安昌镇和黄土镇的一块“风水宝地”成为新县城的选址地。2009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又一次来到北川,将新县城命名为“永昌镇”。2011年2月1日,北川新县城举行开城仪式。
重建成果:即将全面完成
目前纳入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29692个项目已完工94%,完成投资7965亿元,受灾三省已建成农房190.85万户、城镇住房28.83万户,建成学校3839所、各类医疗卫生和康复机构2169个,建成各类基础设施项目5000多个。今年9月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