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不能蒙受之“黑”

  

  作家史铁生在散文《足球内外》中坦陈:“如果我是外星人,我选择足球来了解地球的人类。如果我从天外来,我最先要去看看足球,它浓缩着地上人间的所有消息。”诚哉斯言。本届世界杯裁判的拙劣表演可谓丑态百出,此起彼伏的“黑哨”现象更是令人大跌眼镜,由裁判导演的幕幕丑戏让人“大开眼界”。看啦,黑衣裁判如同黑夜中的幽灵在绿茵场上放肆而刺眼地游荡。

  

  继“黑哨”毁灭有“黄金一代”之称的葡萄牙队之后,2002年6月18日黑心的裁判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倒霉的意大利队“阳谋”出局,将东道主韩国队送上“八强”的红地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位不知羞耻的厄瓜多尔籍裁判莫雷诺居然敢在现场数万双眼球和全球数亿双眼球之下无所顾忌地滥用裁判权,极端露骨地偏袒东道主,甚至将意大利队并未越位的一粒“金球”判为无效。打量着那位名叫莫雷诺的黑衣裁判,我因愤懑而近乎窒息的头脑中只有“流氓”二字,这位绿茵“黑客”才是名副其实的“足球流氓”。“6·18”之夜狂欢的韩国无眠,愤怒的意大利无眠,全世界有良知和正义感的球迷也在迷茫之中无眠。令人不可思议且忍无可忍的是,6月22日“黑哨”再次残忍地将西班牙队“阳谋”出局,将东道主韩国队送上“四强”的红地毯。难怪有人感叹:世界杯已经进入不是“实力决定一切”而是“裁判决定一切”的时代了。

  

  坦率地讲,我颇为欣赏韩国队惊人的体力、不菲的实力、勇猛的气势和众志成城的精神(这些似乎都是我们中国足球队稀缺的东西),但对于这种因裁判助一臂之力而赢得的胜利却有不屑之感,在“黑哨”的阴霾笼罩下作为亚洲人的我似乎丝毫也没有体会到韩国人带来的喜悦和自豪。无疑,裁判问题已经成为本届世界杯议论最多的焦点话题之一,裁判这个足球场上的第23个人居然成为世界杯赛场的主角,个别裁判的“出色”表演甚至遮蔽了球星的光芒。难怪有人将本届世界杯酷评为“裁判的世界杯”。

  

  呜呼!足球需要拯救。“丑陋”的裁判已经对“世界杯”这个光彩辉煌的品牌产生难以估量的颠覆效应。是的,我们可以容忍一个没有英雄的世界杯,却无法接受一个“黑哨”辈出的世界杯。若干年后蓦然回首,“6·18”之夜意大利人愤懑而忧伤的表情依然会是人们心中隐隐的痛……

  

  作为法律人,我往往会下意识地将裁判与法官这两种角色联系在一起。裁判是公平竞争的象征,法官是公正裁决的化身。绿茵场上的裁判和法庭上的法官都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裁判和法官当然也不例外,裁判的黑哨和法官的枉法都是难以杜绝的,这需要学者们从制度和人性等多个角度探究缘由。

  

  依我之见,要有效治理近乎泛滥的“黑哨”现象,首先应当强化裁判的职业伦理、职业信用和执业自律意识,让裁判自身对康德所谓的“内心的道德律”有所“敬畏”,对“黑哨”有种职业耻辱感;
其次,要有完善的职业纪律违规惩戒规则和职业纪律监督机构,切实履行对“黑哨”裁判的监督和惩戒职能;
此外,对有重大违法嫌疑的“黑哨”的查处在必要时允许司法介入,让司法成为遏制“黑哨”现象的最后一道防线。

  

  大概没有人能否认这样一个常识:足球就是游戏,就是一种释放人类激情的纯粹的体育游戏。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的一切创造性活动其实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游戏”色彩。可以说,政治是权力的游戏,经济是财富的游戏,哲学是智慧的游戏,艺术是审美的游戏,学术是知识的游戏。任何游戏都离不开或约定或俗成的“游戏规则”。游戏需要裁判,裁判应当是游戏规则的“执行者”而不应是游戏规则的“破坏者”。遗憾的是,人类许多领域的“游戏”都在与权力、金钱、名誉的过于亲密的接触中变得滑稽而丑陋,失去了“游戏”带给人的愉悦和美感。令人寒心的是,连足球这种本应纯粹的游戏都被掺和了太多的杂碎,这世界实在是变得越来越陌生了。

  

  歌德有一名言:“我曾领略过一种高尚的情怀,我至今不能忘怀,这是我的烦恼。” “6·18”之夜的刺激使我想“幽它一默”,不妨将这句名言在足球的语境中雅正为:“我曾欣赏过一种卑鄙的游戏,我至今无法忘怀,这是我的烦恼。”或许,这也是无数不同肤色的球迷共同的烦恼。也许,这不仅仅是足球这一种游戏的烦恼。

  

  作者单位:司法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