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张志新为何被杀
今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25年前这一天,张志新地沈阳被割断喉管后枪杀。1979年春,此案平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分开。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其中新的秘密。
陈禹山说,当年的报刊报道:张志新的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这并非事实真相的全部。其主要原因,陈禹山在他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的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进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
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
加上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的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
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削弱了党的领导;
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风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档案里均有案可查。10年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的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对党的事业,她有功,而不是有罪。她的不幸是不应该的,是时代的悲剧。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二 张志新曾企图自杀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张志新被质问:“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的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起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至1975年4月4日被抢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三 张志新笔伐监狱长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投入监狱后,遭受虐待,甚至毒打。
12月25日,张志新在狱中迎来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要庆祝这一天的到来,特谱写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因而遭狱警殴打、凌辱,并把她的笔和纸没收了。张志新无比义愤,用小木棒代笔,在手上写下了控诉书:“质问、控诉、声讨!身为专攻机关之长,你听着:
1、你为什么不敢把钢笔退还我,不是要我写写对宣判大会的感触吗?难道由于事情繁忙忘记了吗?如果是这样,在此提醒一下!如果是怕给了我这支笔后写出不合乎要求的感想而改变方针,这也真是少找点麻烦,也愿听便。看来,我的笔是被你们当作枪给缴了,但指挥这支枪的思想你们却永远也缴不掉!
2、自称为代表无产阶级、共产党执行专政者,你们的作为那一点像无产阶级!一首未写完的革命诗歌,做为导线借口,行凶殴打凌辱女政治犯!你们以为一个女共产党员就可以这样随便凌辱的吗!行凶者、帮凶助威侮骂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向人民控讨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若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严惩!这笔账是要算的!
3、你们管理领导的哨兵可以无缘无故辱骂女共产党员!
4、你们管理领导下的伙房,可以用带有煤渣沙子的黄馍虐待政治犯!你这个一所之长,却推脱责任,回避问题,逃之夭夭!
5、一所之长竟用拖压办法,不发给女政治犯特需手纸,进行生活上的刁难!
你们若是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所作所为是哪个“无产阶级”?
你们以为利用上述恶劣手段、可耻勾当,就可以软化革命者的意志,可以向错误路线投降吗?这除了说明你们手中没有真理,在真理面前束手无策,软弱无能外,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告诉你们:如果谁认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就根本不是革命者。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作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克服意大利青年“亚瑟”式天真幼稚幻想,克服法国布朗基式革命冒险主义,要自觉锻炼严格的无产阶级党性。对此,是无产阶级不难理解!不是无产阶级本来就没有共同语言!
坚持真理永不放弃!有什么办法尽量来使……”
四 张志新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刑。每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绵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0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了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当时普遍认为,“‘左倾’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送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6个“恶毒打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给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苏××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说:“真是反动透顶。”
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
魏××说:“干脆吧。”
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魏××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五 张志新给丈夫的诀别信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
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
结婚14年生下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地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心都是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祖国万岁!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了这封信,时光已过去10年。读信的曾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
六 死囚家属学习班
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沈阳法院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则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在教育线,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啼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什饭,爸爸将家里仅剩下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从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了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接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领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限界,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