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福:以一个农民的名义调查真相

  

  暴力征税让一个普通农民愤然而起。他,叫王幸福,是河南省宜阳县农民。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8月,他先后秘密调查该县13个乡镇的230户被殴打、被非法拘禁、被抢粮抢物的农家。当他那份含着泥水、血水、汗水和泪水的60多页调查报告辗转送到河南省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时,暴力征税事件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到底是暴力抗税还是暴力征税

  

  2002年11月12日上午,河南省宜阳县高村乡两位乡干部来到该乡叶沟村村民叶彦智家催缴农业税。“今年农税改革,国家规定征收哪几项啊?”48岁的农民叶彦智询问道。“反正就是这一疙瘩,写在纸上的全是农业税,你不交有人来收拾你。”乡干部很不高兴地回答。

  

  第二天一大早,叶彦智按照乡里定的农业税税额把钱交给了村干部叶超林。然而,当叶彦智回到家门口,却被等候在那里的、身穿迷彩服的高村乡征税小分队扭上车,拉到了高村派出所。后来叶彦智的家人向派出所交了200元罚款(没开收据)后他才被放行。至此,叶彦智在派出所里从早上9时挨到次日凌晨1时。

  

  与叶彦智相比,叶沟村村民叶新超更冤枉。11月13日,叶新超拿着钱赶到收税地点准备交税,但他发现乡政府账上的亩数与自己家的实际亩数不符。他实种8亩地,而乡里却让他按16.2亩纳税。询问与反驳中,叶新超说了几句过激的话。结果,叶新超被乡干部用警车拉到乡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被迫脱掉大衣和棉鞋,跪在水泥地上。经村干部说情,罚了300元才算完事(同样没开收据)。

  

  当这一切第一次传到高村乡满丰凹村村民王幸福耳朵里时,王幸福很气愤。平时经常学习政策的他做出大胆决定:以一个农民的名义,秘密调查暴力征税事件。

  

  当年12月,王幸福开始从离家最近的高村乡、石村乡和韩城镇展开调查。调查是极其艰难的。“说心里话,调查一开始,我也很害怕受到打击报复,家里曾放了好多自卫的东西,经常翻来覆去睡不着,做了好多不吉祥的梦。”王幸福对记者实话实说。

  

  为了节省开支,王幸福经常在山路上步行走访,饿了吃点自带的馒头和方便面,渴了找农家讨碗水。有时,受害人不在家,他不得不翻山越岭四五次。最让他感到有压力的是,“不少农民思想保守,开始根本不说正经话,他们怕说了也白说,再遭打击报复”。

  

  王幸福偏是个不轻言放弃、凡事爱刨根问底的人。精诚所至,走访中不少农户向他倒出了一肚子苦水,他听到了太多太多农民的哭声。

  

  丰李镇农妇潘胡玲向王幸福反映:2002年12月4日,200余人的突击队分8个小分队到村里征收农业税。5日下午,我在街上碰到突击队人员。他们先问我丈夫:“你的税交了没有?”我接口说:“人家交俺也交。”这帮人上来抓住我胳膊说:“你现在就是交,我们也不要了。”他们连打带骂把我往车上扭,我挣扎着不上车,4个人揪住我把我抬上车。我丈夫不愿意,他们又把他揪上车。我的几个亲戚来劝阻,也被抓走。我们5人被游街示众,在西军屯学校门口被罚了跪,然后被拉到派出所打一顿。我丈夫等4人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们让我们写悔过书,我说不会写,派出所民警说:“不会,我们替你写。”他们写好,让我按指印,然后把我们拘留7天。

  

  张坞乡苏羊村农民刘公超向王幸福反映:由于旱情严重,家里两季只打了6袋麦、12袋玉米,全家5口全靠这些过活。12月19日,听说今年全县武力强收农业税,我忙用架子车拉了4袋玉米去洛宁县赶集卖粮。回来走到村边,乡亲说你家出事了。原来突击队到我家,我闺女正在做饭,听到有人说:“就是这个门,用脚跺!”跺几下门没开,他们从院里抄起斧头,几下将门砍开。这伙人打了我闺女几下,进屋就抢粮食、自行车、缝纫机,我妻子拦挡,有4个人扭住胳膊将她摔到地上。我儿子护他妈,被拳打脚踢揪上车抓到派出所。他们抢粮食时把粮袋撕烂,粮食撒得满街都是。我四处求人借钱,送去香烟,又交了420元,才将儿子赎回。

  

  被打砸抢的农民无一例是真正抗税的

  

  就这样,王幸福先后花了9个多月,自费在宜阳19个乡镇中的13个乡镇抽点调查了230起打砸抢事件(共75名群众被打伤)。在200余户因打砸抢受害的农户中,无一例是真正抗税的“钉子户”。他们中大多数有亟待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如村乡两级欠他们钱不还、该分地的没分地、计税地亩有差错等等,征税时想给乡镇村领导提出来,希望讨一个说法而已;
有的农民是多年的交税纳粮模范户,仅仅因为不实的诬告就被当成“打击对象”;
有的农户确实有困难需要政府减税。

  

  其实,就在小分队打砸抢的前几天,也就是2002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国税发[2002]139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尊重纳税人权利,体恤农民群众,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坚持“十不准”。然而,调研中王幸福发现,国家的这些农税政策在宜阳县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高村乡、石村乡和韩城镇等乡镇的大部分群众对农业税计税方式及计税亩数并不了解,也很少听到乡镇干部耐心的解释。

  

  在白杨镇调查时,该镇五区四组农民李胜仁告诉王幸福,他家实有耕地1.93亩,2003年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书》记录的是2.038亩,1998年《土地承包证》记录的是2.28亩,但去年《纳税通知书》写明计税面积2.6亩,村里纳税登记册也是2.6亩。问其原因,村干部回答:“村里有260亩耕地不对账,上边让按人口分摊这260亩地,每人多算一分多地。”铁证如山,力促官方整改

  

  摸到这些大量第一手实情后,王幸福着手撰写平生第一份调查报告。

  

  路费能省就省了,但省不了的是打印、复印、邮寄材料和电话费等。在外当厨师的儿子积攒的两万元钱让王幸福花了个精光。他将一份报告打印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向中央、省相关部门广泛投递。为了防止所寄材料被扣押,他常常跑到洛阳或邻近的渑池县去寄挂号信和特快专递。

  

  让他备感欣慰的是,他的这份非常调查报告很快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农监办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3年3月26日,当时的宜阳县县长谭建忠同志找到王幸福,与他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谈话。谭建忠县长对王幸福的全面调查和监督表示感谢。经宜阳县主要领导批准,县里于2003年4月给王幸福一次性拨款3000元作为调查补偿费。

  

  5月15日,谭建忠县长第二次约见了王幸福,向王幸福通报了此前王幸福针对暴力征税事件所提出的6条建议的解决处理情况,并聘请王幸福为全县农业税征管监督员,随时可与县领导交流情况。7月,他还领到了1200元的监督员工资。

  

  目前,大部分乡镇把去年的罚款及扣押物资返还给了农民。不过,在王幸福看来,此事未了。他请求县里应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2]19号)处理相关责任人,对被打伤的农民按国家伤残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对虚假数字进行纠正,对个别拒不退赔款物的乡镇领导给予必要处分,但县里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正面答复。这不能不令他心有块垒。

  

  政策再好,无人落实,等于没有

  

  “我搞调查不是想出名,实在是出于对歪风邪气的义愤。”反思宜阳县暴力征税事件,王幸福至今感慨良多:说到底,原因在于一些乡镇干部不善于宣传党的政策,甚至为落实政策设置阻力。一些乡镇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和群众沟通,不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善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问题。个别群众的纳税积极性不高与乡镇干部的务虚作风有很大关系。

  

  王幸福对记者说,中央的政策在哪里落实得好,哪里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就高,干群关系就和谐,工作就好办,信访、上访就减少,就会有水到渠成的稳定和发展势头。反之,人民群众对政府和领导就会丧失信心、误解逐步加深,就会用上访或信访去寻求解决,最终可能连中央的政策也不相信了——因为政策再好,无人落实,等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