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十六大召开前,我写了三篇向十六大的进言,分三次寄送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言之一是:《人民期望十六大在政体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
进言之二是:《党员期盼十六大能将党的改革提上日程》;
进言之三是:《中国社会流程需要大调整——公民期望十六大能推进社会流程关系的改革》。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之际,我将当年这三篇进言一字不改地发表在燕南网上,作为某种民间呼应吧!
(向十六大进言之一)人民期望十六大在政体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
引言
人们寄予厚望的“十六大” 召开的日子就要来临了。这次大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之后,世界进入新的千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和发展的积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动而各种矛盾又相互交织、需要进一步疏航导向的背景下召开的。所有这些决定了此次大会的召开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应当是一次划时代的大会。
上个世纪的1978年末,我党召开了后来被证明具有历史大转折性质的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虽然距今已有24个年头,但“音犹在耳”。站在今天的角度看,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实际上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民主政治会”,其结果带来思想和政治上的空前大解放,赖有这一“解放”,才为后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开辟了通道。而“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只是在思想和政治“解放”前提下顺理成章的“决策转移”。而这一解放是邓小平和他的同志们抛开个人得失、以国家大局为重、团结奋斗的结果。人们直到今天依然十分怀念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是怀念当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那一批老革命家敢于打破政治枷锁的胆略和气魄,怀念他们为国民利益勇于献身的政治家精神。
二、巨大的发展成就与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第二代领导集体、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接力领导下,我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社会面貌和人民生活的变化世所瞩目。与此同时,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和绵延几千年的自然经济趋向解体,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变动,一个多元开放的市场基础正在形成,经济民主化已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另一方面,以政治体制为主的上层建筑改革却明显滞后,和新经济基础造成多方面的摩擦,滋长了一系列的政治病。主要表现为:
①无孔不入的权力和无孔不入的金钱在相互渗透、相互追逐、相互结合中制造出严重的腐败,这种腐败仍在蔓延;
②庞大的行政机构、准行政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的官员消费、人头开支、机构运转等支出以及越权敛财、越级享受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压力,使财政和民众不堪重负;
③由于腐败及其他原因,公有资产、资源通过各种非法灰色渠道流向个人手中,从而崛起一批显形或隐蔽的暴富者,加上公营行业、公共部门间以及这些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分配差距,导致极大的社会不公;
④由于政绩驱使、地区和部门利益作用以及腐败揽权等促成的错误决策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危害;
⑤大量的行政违规和执法犯法问题;
⑥改革权力、行政权力和企业管理权力的结合性腐败使大量职工沦为牺牲品;
⑦公众特别是农民的权益经常遭受来自非法行政权力的侵害;
⑧滥用立法、司法及出台红头文件权对公众民主权利造成的侵犯;
⑨一方面是政治体制内部自我净化和监督能力低下,另一方面对新闻垄断和对其他社会团体的种种限制使外部监督作用很难发挥出来,新闻对同级官员的监督基本不可能,从而造成严重的监督堵塞特别是对中层以上官员监督的堵塞;
⑩形式主义的选人用人制度造成干部人事制度的腐败,以至卖官鬻爵现象屡见不鲜;
⑾争官追官风、追求政绩风、文山会海风、新老八股风、粉饰太平风、滥祭滥祀风、浮夸迎合风、弄虚作假风、制造宏伟蓝图风、考察检查评比调研研讨风等合成的虚浮奢糜之风对社会风气的毒化。
这11种政治病都直接间接地源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源于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传统政治体制。且因为经济基础的变动继续深化,社会结构的分化继续深入,经济货币化、交往商品化向社会各领域全面渗透。势必要加剧两者之间的摩擦,一些政治病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趋严重。
这11种政治病中最严重的是腐败病,而其他病症都直接间接地和腐败有关,或只是腐败病的一种表现。而目前中国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已很难简单地用“一个指头”、“极少数”、甚至“少数”等传统说法去判断。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如果说得轻一点,腐败已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现在很难找到有那个领域不存在腐败现象的;
如果说得重一点,当前中国的腐败程度恐怕达到了历史之最。
这样说也许有点过分,但绝非信口开河:因为腐败的中心是权力腐败,建国以来几十年内中国建立和发展了有史以来也是世界上最庞大的权力体系,在体制转轨、信念失重和商品货币经济的腐蚀下,这个体系的各个环节和许多部分都不同程度地染上了腐败病。
在清代,文职官员平均每县五人,县级官员只有县令一人。可利用权力腐败起来,老百姓便怨声载道。现在一个县光几大班子的县级官员就有几十个,加上几十个部委办局及准行政单位的正副首长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能称为“领导”的现职行政官员就有400—500人,这还不包括内部科室干部。一个县就有这样大的拥有不同程度权力的官员队伍,在插手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远比清代官员权力大而又面临着清代无法比拟的商品货币环境的腐蚀,一旦腐败起来后果会有多么严重!
单从屡禁不止的用公款大吃大喝、购买轿车风就可以看出在现行政治体制下腐败的猖狂和治腐的乏力。多年来,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下了有几十个(据资料有70多个),可据有关报道全国用公款吃喝的“辉煌”已达到一年1000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全国农民两年多上缴的国税,相当于“希望工程”多年来累计捐款的100多倍。清理和控制小轿车的文件也下了许多,但实际“执行”情况是:以省级为例,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厅局干部只是几人一台车,而现在相当一部分处级干部都有了专车,且配备了专职司机,轿车的档次则越来越高。“文山会海”是另一种意义的腐败。毛泽东当年在延安批评的八股文,和现在的八股文比较起来那真是小巫见大巫。只要看看那许多不分场合、长而又长、从形式到内容都那么严肃、那么隆重、那么面面俱到、那么言不由衷、缺乏新意、缺少新鲜语言、没有多少个性的讲话稿和更多的内容雷同、观点重复的新闻稿,使人怀疑这个民族难道是一个专门克隆文字材料的机器人?
严格地说,上述几种形式究竟能不能算腐败至今争议仍然很大。而争议不大的腐败形式就五花八门,这仿佛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市场经济在权力领域的“辉映”。如果联系“一窝黑”、“一班蛀”、“官职大批发”、“贿赂大公行”、“五子大登科”、“吃喝嫖赌全报销”、“一个又一个的破庙富方丈”、“腐败分子在国有企业如入无人之境”等现象以及在社会上广为流传、机关干部也津津乐道的那些嘲讽腐败的歌谣,和诸如“不喝白不喝”、“不吃白不吃”“不玩白不玩”、“不贪白不贪”等口头禅,让人疑心这个民族是否正患了一种可怕的“腐败狂热”症?
如果不是心存偏见而是实事求是地评价,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央纪委的部署和督促下,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对一批大案、要案的处理的确起到了慑人心、顺民意的效果。但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由于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中的反腐和腐败存在着“二律背反”的矛盾(即某个地区、某个单位的“一把手”既是这个地区、这个单位反腐的最高领导人,又可能是职务最高的腐败分子或腐败分子、腐败现象的最大保护伞),存在着“自己的刀削自己把”的矛盾,以至任何最初看起来设计得很严密的反腐措施,任何一个铁面无私的反腐者,都无一例外地最终会陷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难题。因而在反腐的实践中往往不是大打折扣,就是不了了之或干脆“折戟而回”。久而久之,就出现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而腐败的毒菌却蔓延更快的局面。
三、官本位的政治体制已极端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追根溯源就会发现,由于旧有的社会基础特别是自然经济基础的后滞性延长,加上政治体制及其传统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和承续性,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及其官权体系对秦汉以来历代大一统政治和官僚体系有一定因袭性,但就其庞大性和对社会生活的控制性而言,则远远过之。另一方面,现行的政治体制又直接脱胎于革命战争时期的领导体制。列宁认为这种领导体制是在当时政党不能公开化和充分选举的情况下实行的。主要特征是自下而上的集中统一,也强调民主,但着眼点是集中。建国后,这种领导体制又适应政经统一的计划经济要求扩展为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由此生成由上而下垂直分级扩散、由下而上逐级高度集中、覆盖全社会的官权体系和准官权体系,官本位的发展一度竟到了如此的地步:即所有的行业都行政级别化了,甚至连僧侣道士都不例外。
这种本质上没有超出传统政治体制而功能和体系的完备性、庞杂性又远过于它的现行政治体制,在具有现代意义的市场经济及其文化思潮的冲击下,在原有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迁的形势下,不适应是必然的,而继续维系也就必然滋生出空前的弊端。
令人十分遗憾的是,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和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相比不但具有因袭性,在一些具体制度、具体运作和官员作风方面,还明显存在“今不如昔”的现象。比如,秦以来不少朝代设置“谏官”,有的朝代还设有“谏院”。“谏官”的职能就是针对朝政缺失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古代称得上是正直的大臣,“特别是谏官,一般不会掩饰君主的过失”,“重大决策,君主可以召集心腹,策划于密室,但不一定能在朝廷上获得通过”。不少朝代都有一批敢于“犯颜直谏”的臣僚,甚至面对“龙颜大怒”、搭上身家性命也不退缩。有的开明朝代为了防止错误的皇帝命令造成危害,还规定大臣有“驳旨封回”的权限。所谓“驳旨封回”,就是大臣如果发现皇帝已经下达的圣旨是错误的,就要附上自己的反对意见把“圣旨”退还给皇帝。而现今我们虽然在理论上鼓励对领导提出批评意见,但实际上并未形成制度。对上级精神包括领导者的个人指示只强调贯彻落实,不存在也不允许(当然是不成文的)质疑,更不要说“驳回”了。下面的干部在“理解领导的意图”方面做得不遗余力,而敢于犯颜直谏的人却寥寥无几,至于不惜冒丢官代价(这和古代谏官要冒身家性命的代价相比差远了)向领导进谏的干部更是很难找出来。又比如,古代的科举制度为大多数学子提供了通过考试实现从政的道路,具有相当高的开放性和公平性,“只要考试合格,即使叫化子也可能入阁为僚。”这不仅为官僚制度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人才保证,也为世界文官考试制度开了先河。科举制度在明清走向衰落以至在清末被废除,主要是由于它腐朽的考试内容所致,而它的开放性、竞争性、公平性及世界意义是不可否认的。除科举制外,有作为的君主很注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历史上由布衣平民或小吏直接拔擢为重要大臣的不乏其例。可以说,不少在历史上有影响的政治军事人物多是不拘一格选拔出来的。改革以来虽然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也引进了竞争机制,但和古代的科举制度相比,其开放和公平性都差一截。现今在干部升迁方面也提倡破格提拔,但因为有一整套繁琐的规章限制着,实际上很难办到。致使许多德才兼备或有非凡才智的人才被扼杀。又比如,“中国多数王朝的官职,是一主一副,或不设副职,鲜有两个以上的副职或并职。”现在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一般是一正多副,有的达到十几个副职甚至更多,造成扯皮不断。再比如,古代的官员一般可做到能上能下,没有多少过失而一生反复升降的官员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宰相外放府州官、高级官员主动辞职的也不乏其人。一些良臣还勇于辞让或拒绝升迁任命。现在的领导干部一般只能上不能下,除非犯了重大过失或被绳之以法,不然虚职、挂职、二三线职务也得平级安排。有的领导干部因某种原因失去了职务,但待遇级别却不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主动辞职的极少见,至于领导干部辞让提升的更是罕有其闻。再比如,古代不少良臣勇于自我批评,同僚之间的弹劾和批评包括在朝堂上面对面的弹劾批评被视为平常之事。现在的干部将批评和自我批评几乎庸俗化了,领导干部之间更难得公开拿起弹劾的武器或被同僚公开弹劾,暗地打小报告倒成为常见之事,雇用杀手干掉或干伤同僚也时有所闻。由此可见,作为同是官本位的政治体制,现今包括谏言、选人、职数、升降、弹劾、批评、辞职、辞让等优良的政治传统呈全面褪化之势,(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而一些不良的政治传统如腐败、滥用权力却被进一步“发扬光大”,这种情况是多么令人可叹、可惊和可怕。
此种情况的出现当然不能归咎于任何个人,更不能归咎于官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下降,而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已经完全变化了的社会环境、时代条件下极端不适应的表现。
四、马克思、邓小平、十三大如是说
由此可见,对现行政治体制的改革需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可以说,中华民族全部历史的发展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关头,就是要求政治体制的改革。从这个意义看,我们的老祖宗马克思在19世纪提出的一个经典性原理在今天的中国可能比任何其他原理都更显示出光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竖立其上的上层建筑或迟或早地要变动,这种变动是完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对这条经典性、也是常识性的原理当然是不应当忘记的。而这条原理不仅适应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应于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是革命的理论基础,也是改革的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的创始人邓小平同志一直高度关注政治体制的改革。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他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全面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以后,他又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1986年6月10日他在听取经济情况汇报时明确指出:“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又说:“一九八○年就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没有具体化,现在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同年6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说:“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同年9月3日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同年9月29日会见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雅鲁泽尔斯基时说:“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党政要分开,这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同年11月9日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987年6月12日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说:“现在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就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这是今年十月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的主要议程之一。这个问题很复杂。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主要是涉及广大干部,不仅是我们一批老人”。同年7月4日会见孟加拉国总统艾尔沙德时说:“我们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第二,使我们领导层比较年轻化一些。这两件事都不容易,但是非干不可。改革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政治体制改革如能在十年内搞成功就很了不起了”。从以上引文中不难看出:第一,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小平同志强调政治体制改革要和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认为所有的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第三,小平同志强调要将政治体制改革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并确定为十三大的主要议程之一,特别提出党政分开的问题。第四,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涉及大批的人,不能操之过急,但又非干不可,预计“在十年内搞成功就很了不起了”,而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此外,小平同志还多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走自己的道路,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两院制”等。
在我党历史上,“十三大”首次将政治体制改革确定为主要议事日程。在大会《政治报告》中进行了系统论述,提出许多具有突破性的观点和要求:①认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
②从历史渊源上指明现行政治体制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而基本确立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是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不适应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建设,不适应发展商品经济,因而必须进行改革;
③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④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为此要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
⑤适应党政分开、党要管党的要求,相应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⑥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
⑦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划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对政务类公务员严格按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对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的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
⑧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提高领导机关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协商对话要分别在国家、地方、基层三个不同层次上展开;
⑨为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制度。等等。15年过去了,“十三大”提出的政体改革观点仍然很新。“十三大”闭幕后,改革部署开始有步骤地实施,特别是在政治协商对话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党政分开抓紧进行,社会生活、社会舆论的民主气氛日渐浓烈。但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本来开局良好的政治体制改革被打断了。
五、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创新式改革势在必行
继“十三大”之后召开的“十四大”和“十五大”,着眼点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提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但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明确了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同时,中央也明确宣布:十三大的决策是正确的,决不因发生八九风波而动摇。邓小平同志也强调,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一个字都不能动。这也就内在地肯定了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决策仍然是有效的。
不带偏见的人们都能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包括十四大以来,无论是中央和地方都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倾注了很大精力,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践,取得了重要成绩。如政府职能有了明显转变,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法制建设迈出相当步伐,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所突破。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回避,迄今为止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围绕政府机构职能和干部人事制度等表层和枝节方面做文章,总体成效不太理想,而且反弹性很大。如机构改革始终未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圈子。一些改革措施试点时似乎很有生气,一旦铺开就变得庸俗和形式化了。这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也和其他事物一样,表层和枝节的东西始终要受制于深层和主干的东西,在后者不动的情况下,前者不可能有很大的改观。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社会领域的改革都深深受到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牵制,陷入一种进很难、退不可的胶着状态。所以,政治体制改革不但需要加大力度,而且需要有新的思路,需要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创新式改革。
为什么要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创新式的改革呢?这不仅仅是对以往改革的经验教训反思的结果,更重要的判断依据如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确立的,是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不适应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建设,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此外,如前所述,现行政治体制及其官权体系对秦汉以来历代大一统的政治官僚体系有因袭性,结构运作有类似的地方。因此,对现行政治体制进行创新式改革,是变动了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基础的要求,是促进和保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是时代前进的要求。因为,很难设想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保存计划经济的政治体制,很难设想根本改革经济体制而对原有的政治体制只作完善就行,很难设想在经济走向民主化的同时能维持政治体制的高度集中化,很难设想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同时政治体制仍然是传统化。历史地看,传统政治体制确有它的优势,而且发挥过很大的作用。但那种优势是在特定时期表现出来的优势,那种作用是完成特定任务时发挥过的作用。不能将特定时期表现出来的优势看作是能适应任何时代的优势,也不能将完成特定任务发挥过的作用看作是适应所有任务的作用。中国古代有句政治名言,叫做“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战争年代适用的方法和平年代不一定适用,同样,计划经济时期适用的政治体制市场经济时期不一定适用。“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或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不就是基本上依靠传统政治体系来推动改革和发展并取得很大成就的吗?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确是事实。但要知道同时伴随的是:传统政治体制的膨胀性运作对经济、社会和改革的扭曲作用也非常明显,带来的弊端非常之大(见前述)。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开放环境、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发生大变动的今天,一方面,传统政治体系的运作对经济和改革的扭曲作用更趋严重,另一方面,社会基础和环境的大变动使得传统政治体制及其运作方式越来越失去支持的“地基”和存在的合理性。
还有一个特别需要重视的新情况是:我国已经加入了WTO,经济、文化游戏规则要和国际全面接轨,许多法律和政策需要清理,行政、司法管理也要和国际接轨。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设想政治运行规则仍然是传统那一套。即使从常识看,现代化的经济游戏规则和在非常时期建立并深受古老传统影响的政治体制也很难并行不悖。总之,现行“两张皮”的体制既不合时势也不合常识更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它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作用是以滋生大量弊端为代价的。而只有通过创新式的改革,才能消除体制的“两张皮”。使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一致起来,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一致起来,政治运行和经济发展一致起来。
顺便说一下,现在上上下下都在探讨如何抓好经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经济发展包括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是经济领域自身就可以实现的。现在的主要问题也不是经济没有发展的动力而需要从外部输入“抓”的力量,而是政治权力包括来自上下左右溢出经济规律“抓经济”的权力扭曲和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阻碍着对(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传统社会流程应有的大调整。而这归根结底又涉及到政治体制的创新问题。
六、围绕创新式改革的一点建议
如何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创新式改革呢?
关键在于变金字塔式的政治集权为制衡式的政治平权,与此相适应,政治运作由行政压力指令型转变为民主法制合作型,将社会从传统的官权体系束缚中、将官员从传统的官场系统束缚中解放出来,建立高度开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政治模式。
当然,完全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过程,近期似应参照十三大的改革构想,结合现实情况和时代要求,提出一个可以操作的改革架构。为此,本文冒天下之大不韪,提一点建议供参考:①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改革党居于国家之上又参与具体政务的一元化领导、二元化行政的权力结构,党应还政于政府,通过管好党、提出大政建议、推荐党员参选当政、监督政府来体现执政党的作用;
②厘清执政党与参政党,政党组织与立法监督机构、政府组织、司法机关、民间公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职责;
③改革政府职能与运作机制,政府要从全面抓经济、抓社会发展的无限行政方式中摆脱出来,回归到有限的行政轨道,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职能,为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行政服务,如果社会认为有必要扩大政府的行政权限也只能诉诸立法,由法律追加授权,否则便应视为滥用行政权力;
④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要真正具备独立地位,国家的重大决策须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出台,人大代表要切实体现选民的意愿,代表选民的利益,真正具备议政立法能力;
⑤改革选举制度,引入竞选机制,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程序、选区的设立要充分体现国民的选举权力和意志;
⑥改革新闻制度,制定新闻出版法,充分保障人民的出版权利,新闻要从封闭走向开放,由一元走向多元,发展民办新闻业,(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充分发挥新闻的言路载体和舆论监督作用;
⑦为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得到落实,在制定新闻出版法的同时,制定结社、集会、游行、罢工、请愿的法律;
⑧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政权机关的活动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重大问题让人民讨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协商对话要分别在国家、地方、基层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展开;
⑨为民主和法治定位,划清现代法治和传统法治的根本界限,现代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以防止“权力利益化、利益法律化”的问题;
⑩厘清中央、地方、基层的政治经济关系,合理划分治权、事权和财权,在保持国家完整统一、中央拥有足够调控能力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地方和基层的自治权;
⑾打破传统的职业官制,划分政务类官员和业务类公务员,由选举和组阁产生的政务类官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终了或中途被罢免就不再是官员,业务类公务员通过考试选拔,是职业化的行政人员,不具有官员身份;
⑿鼓励发展公民性社会组织,如自治工会、农民协会等,这些组织要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职能,充当公民与政府间对话、协商、谈判的桥梁。凡是行政法授权以外的服务职能,都应鼓励公民性社会组织去承担。
以上要点的提出都是从创新政治体制着眼点的,不管上述要点具有多大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改革政治体制首先确定基本框架却是必需的。只有从基本框架入手才能理顺现行政治体制。在政体改革框架中,改革党政传统关系、党组织从国家事务中解脱出来是关键点。这一点不突破,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就难以破题。创新政治体制事关重大,非常敏感。既要有领导、有步骤的进行,又要充分调动国民的智慧,允许和鼓励国民的参与,上下互动,方可成功。为减少社会震动,赎买性的改革不失为一种手段。
七、需要理清一些认识
改革要循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就要理清一些认识。比如,对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关系的认识。有些人对政体改革过分敏感,一提这个题目就担心导致天下大乱,因而在实践上主张政治体制改革缓行——无限期的缓行,或者主张作一些表层性、枝节性的改革,将真正的改革任务留给后人解决。他们经常祭起的堂而皇之的法宝就是维护稳定,担心深度的政治体制改革造成不稳定。其实,稳定不是一切,绝对的稳定既不可能也不可取。稳定和改革一样,是手段并不是目的,社会发展才是目的。人们担心不稳定正说明由于影响稳定的深层体制矛盾没有解决。从根本上说,稳定不是维护不维护的问题,而是怎样稳定和在什么条件下实现稳定的问题。长远的稳定只能建立在消除了深层矛盾、实现健康运行的政治体制基础之上。再比如,怎样对待西方政治体制的问题。有些人将西方政治体制视作洪水猛兽,持完全排斥的态度。其实,对西方的政治体制包括它的“三权分立”、“两院制”都不妨持冷静、客观、分析的态度,不应当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不错,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不搞“三权分立”那一套。但小平同志并未讲过西方的政治体制没有值得借鉴之处。对小平同志讲过的话也要联系具体的时间和条件去领会,讲求完整、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理论,避免重蹈“两个凡是”的覆辙。客观地讲,西方的政治体制经过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它尽管有缺点,但也有科学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西方政治体制是和西方的经济体制匹配的,我们对西方经济体制、经济规律经历了一个由排斥到有限引入再到全面接轨的过程,那么对它的政治体制就不能完全拒之门外。我们当然有自己的国情,优秀的政治传统要继承,但这种继承须考虑经济基础的变动、社会趋向和时代潮流。我们不搞三权分立,但政权机构讲求制衡恐怕是搞民主政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反过来,没有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也恐怕是现行政治体制的主要弱点。因为历史已一再证明,在对权力缺少有效制衡的情况下,固然有利于减少决策摩擦、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一声令下、集中力量办不那么好的事。从根本上说,正如我们的经济体制必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发展方向一样,我们的政治体制也必须符合现代政治的运行规律和发展方向。
八、历史的召唤和人民的期望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邓小平和他的同志们以雄健的气魄、罕见的勇气和智慧发动了一场思想政治革命,从而拨正了历史的航向,将中国和平地带入了改革开放的新境界。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初,形势的发展又需要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发动一场政治体制改革,将中国和平地带入高度开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境界。与时俱进,当前中国恐怕最要紧的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上与时俱进;
民族创新,进入21世纪的中华民族恐怕最重要的是实现政治体制的创新;
“三个代表”,归根结底需要代表浩浩的时代潮流和洋洋的民心走向。
天下大事,贵在为历史负责,为民族负责,为人民负责。人民寄厚望于“十六大”,人民殷切期望十六大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 。
2002年10月25日
(向十六大进言之二)党员期盼十六大能将党的改革提上日程
1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2002年,党已经跨越两个世纪走过了81个年头 。从成立之初的寥寥若干人发展成拥有6千万党员的罕见大党 。81年里,党所取得的丰功伟绩举世公认,出现过的重大失误也不应忘却 。但所有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在中国社会和世界格局的大变动中,党要继续站在时代前沿引领改革潮流的前进,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恐怕就是党自身的改革 。党员期盼十六大在政治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的同时,能将党的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
2 、 综观近代以来中外各种政党的历史,可以说一成不变的政党是很罕见的,不进行自我改革的政党是极其个别的 。敢不敢和善不善于改革,成为衡量一个政党生存发展能力和能否与时俱进的基本标志 。众所周知 ,孙中山时期的国民党在上个世纪20年代就进行过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吸收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山先生对国民党的改革直接催生了后来的大革命局面 。
3 、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及其体制创立于大革命时期特别是井冈山革命斗争阶段,基本形成于延安时期,既反映了当时的中国特点,同时也如少奇同志所述:“……我们中国党的建设,一开始在主观上就是按照列宁的原则和道路进行的”(见《刘少奇选集》上卷,186页) 。
4 、那么由列宁创建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原则和模式是怎样的呢?从党的理论看,列宁认为党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党是带领工人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战斗司令部,党的使命是率领工人阶级及其劳动群众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党的体制看,列宁认为应走“集中制”的道路,强调某种程度的民主,但着眼点是集中 。
5 、布尔什维克党的理论当然不完全是列宁的独创 。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 》中就阐述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
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 、进程和一般结果 。” “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列宁后来根据俄国革命的现实,将马恩提出的上述“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具体化和发展了(有的理论马恩在世时就已经发展了,如阶级斗争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 。
6 、但布尔什维克党的体制却是由列宁独创的 。列宁创立这种体制是因为当时俄国在沙皇专制制度下无公开建立政党的自由,更无公开选举党的领导人和公开党的活动的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党的体制只能实行有限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不然党就无法生存和战斗(见列宁《 怎么办 》《 列宁选集》第一卷) 。由此可见,这是在特定条件下适应特定任务建立起来的特定体制 。
7 、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及其体制虽然具有自己的特色,但从总体看继承了苏俄布尔什维克党的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也是惟一的选择 。党的理论和体制本质上是阶级斗争和革命战争年代的产物 。
8 、多少年过去了,两个世纪跨越了。从一方面看,党的理论在形势和人事变迁的影响下经过许多次的修改和增减,形态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从另一方面看,理论思维精神却没有多大创新 。从历史看,一些理论原则的坚持是必要的;
但从时代的眼光看,党纲理论中教条化 、理想化 、脱离生活实际 、不符合时代潮流及社会文明规律的成份还不少 。有的提法表面看有重大改变,但仔细分析并没有摆脱隔雾看花的实质。还有的内容仍然打着阶级斗争时代的烙印 。
9、党的体制更是长期以来一贯制。由于受残酷的战争环境的影响,加之党的制度建设的薄弱,早在革命年代,民主集中制很多情况下就演变成缺少民主的集中制。
建国以后,党的八大从扩大党内民主、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出发,曾对党章作了一些“带有原则性的改变”。如将县级以上党的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以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包括政治运动的影响,八大扩大党内民主的举措基本没有得到贯彻,党的领导体制后来反而愈趋集中,并和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重合为一体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党的领导实际上畸变成“一元化”性的“一把手”领导,民主集中制畸变成“一把手说了算”的领导体制 。党员 、下级 、基层及领导层其他成员应有的民主权利在很多情况下被忽视或者省略了。还出现了由于个别人的需要修改党章的现象 。党的体制极端畸形化了 。
10 、粉碎“四人帮”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领导体制畸形化的问题有所改进,党内民主有所恢复和发扬 。但“过度集中”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往往因领导人不同 、领导人的注意力不同而实际上有很大不同 ,总体看仍然是“集中有余而民主缺少”。特别是普通党员 、下级 、基层党组织的民主权利严重缺位 。党章中个别体制条文的因人设置问题也没有解决 。
11 、纵观列宁创立布尔什维克党以来的国际共产党的发展历史,真正做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的可能只有苏俄的列宁时期 。这和列宁能包容党内形形色色的不同意见和不同派别 、非常重视党内民主机理发挥作用的博大政治家胸怀及其无与伦比的辩论才能(列宁总是善于在争论中驳倒或说服对手,赢得多数)有关 。换句话说,和列宁特殊的个人素质有关 。而自斯大林以来,无论是苏俄党内还是其他国家的共产党内,总体看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 。
12、为什么党的理论总是难于摆脱教条化的影响?为什么党的历史(包括斯大林以来的整个国际共运史)上反复出现由民主集中制向“过度集中”的现象转化的情况呢?恐怕单从主观方面找原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反复总结过而又一再被“忘却”。一般地强调理论和制度建设恐怕也不够,因为一般的理论和制度建设必然受到总的理论思维和大的制度框架的制约 。
13、一方面是党的理论和体制多少年一贯制(从实质看)并反复发生类似的“不正常”问题,另一方面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国际共运处境和中国社会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变化 。整个时代在变,世界潮流在变,人类信念在变 。所有这一切使党 的建设面临重大抉择—须从一般性建设走向变革性建设 。
14、从另一方面说,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几乎所有的改革都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党的改革 。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的当务之急,那么,党的改革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真正破题的先决条件 。
15 、实际上,党的改革问题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十三大提出在改革开放中搞好党的建设,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进一步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表明党的改革需要尽快提上日程 。
16 、党的改革应是全面的创新式的改革 。包括党的理论的创新、体制的创新和作风的创新 ,在全面创新中展示党的新面貌 。
17 、要创新党的理论 。创新党的理论不是简单地在党的理论中增加哪些内容和减少哪些内容,或改变一些理论的提法 ,而是要创新理论思维精神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要扬弃过时性 、教条性 、封闭性 、狭隘性 、实用性 、独断性的理论思维方式,树立时代性 、辩证性 、开放性 、博大性 、实践性 、民主性的理论思维精神 。
18 、具体而言,就是应扬弃远离人类自然文明实践、无法验证的理想化思维,树立植根于人类自然文明实践、能够证伪的前瞻性思维;
应扬弃独断性色彩很浓的制度取代性思维,树立符合时代生活现实的体制融合性思维;
应扬弃强调意识形态优劣的革命斗争性思维,树立平化意识形态区别的发展超越性思维;
应扬弃突出个人贡献的理论代辈化思维,树立淡化个人色彩的理论社会化思维;
应扬弃政党阶级化思维,树立政党人民化思维;
应扬弃镇压性的专政式思维,树立管理性的治理式思维;
应扬弃人为确定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思维,树立自然更替的社会演变形态论思维;
应扬弃计划经济时代的(已明显过时)主要矛盾论思维,树立市场经济时代的现实矛盾观思维;
应扬弃阶级剥削论的旧思维,树立财富分配观的新思维;
应扬弃坚持某种所有制为主而最终行不通的旧思维,树立为各种所有制提供平等发展条件的新思维;
应扬弃“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式思维,树立尊重个人合法致富的同时保障(运用财富调节手段)个人生活免于匮乏的求实式思维;
应扬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各项工作都服从这个“中心”的极端化思维,树立“以经济建设为基础” 、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协调式思维;
应扬弃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局限于“经济文化”领域的过时性思维,树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包括经济 、文化 、政治 、精神生活在内的整个人的生活全面提高的现代性思维;
应扬弃“防左”“防右”、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等(没有明确恒量标准的)人治式思维,树立“法内”和“法外”、“守法”和“非法”等(具有明确衡量标准的)法治式思维;
应扬弃“人民跟着党走”的核心式领导思维,树立“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受托式领导思维;
应扬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以政党为主导的党民关系的思维,树立“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以国民为主导的党民关系的思维 。如此等等 。
19 、要创新党的体制。创新党的体制是列宁生前就有的想法,因为他深知以集中制为主导的党的体制是革命前俄国环境下独特的权变性的产物 。但由于列宁过世太早而未来得及进行 。所以今天谈创新党的体制既是实现列宁的遗志更是时代的要求 。
20 、创新党的的体制不但是指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集中过度而民主缺乏的问题,而且是指从根本上改革形成于战争年代 、已不适应和平开放时期的党的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 。
21 、具体而言,就是应从党内某种有限的民主向充分民主转变;
从党内人为的发扬民主向制度化的民主运作转变;
从党内由上而下的控制式选举向由下而上的民主式选举转变;
从党内实际上的指派下级领导人向党的各级领导都要按选举程序产生转变;
从党内核心领导决定重大政策向委员会、代表大会(建议党的代表大会恢复八大的常任制)议定重大政策转变;
从党内缺乏民主议事规则向建立健全民主议事规则转变;
从党内强调由上而下的等级服从关系向重视党员之间(不分职务高低)相互监督的团队制约关系转变;
从党内强调由上而下的统一意志向党员、下级(在不危害党的统一的前提下)享有充分表达和保留不同意见的自主权利转变;
从上下交流不畅的党内生活向上下交流通畅的党内生活转变;
从对内开放不够 、对外公开不够的党的活动向对内完全开放 、对外充分公开的党的活动转变 。如此等等 。
22 、党的体制创新是国家体制创新的前提 。伴随党的体制创新,党应重新定位在国家中的位置 。按照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原则,党和人民的关系应由“我来领导人民”向“我受人民的委托来领导”转变;
党和国家的关系应由高居于国家之上向只能在宪法授权范围内进行党的活动转变;
党和政府的关系应由以党代政 、党政职能交叉向党政分开 、党要管党 、政要管政转变;
党和立法机构的关系应由党领导立法向党涉及国家的决策必须经立法机构通过方能生效转变;
党和其他政党及社会团体的关系应由实际上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向平等合作关系转变;
党和整个社会的关系应由党领导社会的一切领域向党的执政及其他活动必须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转变 。
23 、党的作风创新只有在理论创新 、体制创新的基础上方可顺理成章的实现 。作风创新主要是从根本上转变改进作风的动力机制 。即由自我要求性的改进作风向社会要求性的改进作风转变,由自觉改进作风向不能不改进作风转变,由传统的 、封闭的 、内心体察式的改进作风向现代的 、公开的 、阳光照射下的改进作风转变 。
24 、适应党的理论 、体制 、作风创新的要求,需要对一些已经定型的重大观点重新进行认识: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观点 。从历史看,新中国确实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但党来自于人民,党本身就是人民的一部分,党所以能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是由于党顺应和代表了中国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党是依靠人民的力量才打败蒋介石 、建立新中国的,所以归根结底新中国是人民建立的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提法在逻辑上没有正确阐明党和人民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说的有点绝对;
在思想上不符合“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重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有个人创造历史 、英雄创造历史的放大型说法 之嫌。在特定情况下讲讲可以,但不应作为一种公开的正式的提法一直延续下去 。再如“领导核心”之说。这种提法探究起来和“国民公仆”的现代政治理念相悖 。按任何领导都是国民的公仆、国民才是真正的主人,“公仆”从道理上便不可能成为“主人”的核心。建议将“核心”的提法改为“代表”的提法为好(建国前就用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提法)。类似的观点和说法还有一些,恕不一一列举 。这些提法和观点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看讲不通;
从实践看是导致对党顶礼膜拜、对领导者个人崇拜的思想根源 。实有重新评价的必要 。
25、国家要走向现代化,中华民族要走向现代化,首先党要走向现代化 。党应以博大的胸怀 、海纳百川的气魄 、为中华民族负责任的精神,敢于和善于借鉴现代政党文明理念,积极推动自身的改革,实现党的理论 、体制和作风的全面创新 。
26 、改革是时代精神 。党的改革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呼唤,6000万党员的呼唤 。愿党通过改革焕发青春 !
2002年10月25日
(向十六大进言之三)中国社会流程需要大调整
——公民期望十六大能推进社会流程关系的改革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各种显现和潜在的社会矛盾呈现出犬牙交错之势,万千的表象和涌动的暗流共同表明:在党的改革、政体改革需要迈出重大步伐的同时,社会流程关系大调整的任务也日益提上历史的日程表。
一、应对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流程关系进行大调整
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也是历代中国政府感到棘手的问题。往往是中央权重,便削弱地方的发展,地方权重,则又容易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社会资源高度集中,政治经济合为一体,强调全国一盘棋,地方和基层的利益不突出,也没有多少自主发展权力,由中央高度集权,三者之间的关系较好处理。但由于把地方和基层管得太死,实践证明很不利于国家的发展。而且也存在如条条与块块的矛盾问题,还有过几次放权和收权的反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地方和基层权力的扩大,发展责任的增强,利益要求的上升,一方面积极性起来了,地方经济繁荣了,但另一方面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复杂起来。为了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关系,同时也为了保证中央具有强的调控能力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后来实行以“分税制”为主线的改革,初步划分和构建了中央、地方、基层的财权和事权结构。经过多年运行,事实证明分税制模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诸种弊端。概括起来看,一方面是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事职和权利划分仍然不清,另一方面是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严重不对称。由于事职划分不清,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经常发生事职错位问题。表现为:①本应由中央统一法令政令的却难以统一起来。比如在土地问题上,农民应受国家法令保护的地权利益经常遭到地方和基层土政策和行政权力的侵害。再比如,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应受到国家统一法令的保护而往往在地方和企业的联手利益面前无能为力。②本应由地方独自处理的事宜中央却进行了不适当干预。比如,在地方性国有企业的出路问题上。③本属于社区的自治权限却经常遭到上面红头文件、行政权力的侵犯。比如,在村机构设置和村务管理方面,村领导的选举和去留问题上。中央、地方、基层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称则表现为:①中央集权过重而职能却难以到位。比如,税收权限集中在中央,财政收入重头在中央,而本应由中央发挥的调控功能却不尽如意。如在大江、大河、大湖的保护治理方面,对落后地区、弱势群体的经济扶持方面。近年地区差距、群层差距不断拉大,与中央调控职能发挥的不尽如意有直接关系。②地方、基层责任负担重而又缺少相应的权限,使其难以克尽职守,而且有的举步维艰。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但承担着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振兴教育、搞活国有企业、建立社会保障的任务和大量人头开支,还承担着其他许多公共事务,却没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限,而现行地方税窄,收入规模小,加之对由中央控制的重要资源的开采缺乏利益分享权,导致一些省区财政运行十分困难。至于处于基层的财政,由于负担沉重,收入乏力,更是亏空多多,捉襟见肘。在有的省份,竟有半数以上的县(县级市)欠机关人员和教师工资。在职责和利益划分不规范、权力和责任不对称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基层)之间又往往容易发生责任推卸和利益争挤问题。如在公务员加薪、国有企业的归属和善后处理、环境保护、重要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就存在事实上的推卸或争挤问题。近年围绕“西气东送”就发生了国有专营项目和地方民营项目之争,围绕金融资金还发生了地方金融和国家金融之争。
综观现行中央、地方、基层的关系,一方面是中央权利重而责任小、地方特别是基层负担太重而权利式微,另一方面又经常发生中央该管的事管不了(令不行、禁不止),地方(包括基层)没有的权力却可以行使(滥用权力)的现象。长此以往,既不利于发挥中央的主导、凝聚作用,又不利于地方和基层本身的发展,还会在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积累起隐性的矛盾。这种隐性的矛盾积累多了遇到适当的气候就可能转化为突发事件,其后果不可不防。所以中央、地方、基层之间流程关系的调整势在必行。调整的方向是:①变中央高度集权制为中央有强大调节能力下的中央、地方、基层的分权制,使地方和基层获得足够的自主权和自治权。行政权力、有关居民利益的行政事务能向地方转移的即向地方转移。从目标看,将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多的应是平等合作关系,中央对地方的调节应建立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基层则实行充分的自治。当然,这样的调整必须和政治体制的创新式改革结合起来。②在此前提下,厘清中央、地方、基层的政治经济关系,规范三者之间的治权、人权和财权。地方应有和治权相适应的人权和财源保证。即选举权和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并辅之以规范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补助金制度。③为了充分体现调整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合理性,调整过程应当是中央、地方、基层三方的协商、讨论和博弈过程。在此基础上产生一部诸如《中央、地方、基层关系法》的法律,从根本上结束职责错位、职权不对称、放权和收权随意性很大的状况,将三者关系纳入制度化、法理化轨道。
二、应对国家和国有企业的流程关系进行大调整
国有企业的问题既是世界性问题也是历史性问题。从世界角度看,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是普遍性的世界难题。从历史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和古代的官营企业(如盐铁官营)、近代的官办企业和官督商办企业没有实质性区分。但其弊端却如出一辙:这就是效率低下、管理漏洞大、中饱私囊严重。可以说,目前国有企业的问题和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问题是制约中国整个经济发展的瓶颈。这一点不突破,中国经济以至整个社会就难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国家和国有企业长期维系的特殊关系不但造成经济资源的大浪费,还极大地抑制了具有勃勃生机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并为腐败提供了重要土壤。从1998年—2000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国家凭借国有银行的绝对垄断地位,将70%以上的贷款贷给国有企业,又通过数次降息,使国有企业少付利息费15000亿元(意味着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息的相应减少)。同时直接用于支持国企脱困的政策性资金达6221亿元左右,比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的利润(3884亿元)多出2337亿元,此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本质上有利于国企脱困而不利于民间经济发展的配套行政措施。在付出如此高额代价以后才换来了国有企业的“暂时脱困”(由于国企存在的严重假账问题,对“暂时脱困”也有理由存疑)。国有商业银行既是国有企业的“输血库”,本身又是垄断性的国有企业。从一方面看,国有商业银行因给其他国有企业的输血及本身经营不善造成大量呆坏帐,到2001年底,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达到25.4%,这并不包括近年为搞活国有企业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从银行账上划转的大量不良贷款。而据中国证券会统计,截止到2002年5月底,中国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已超过50%。说中国金融面临风险挑战决不是危言耸听。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国有银行及其他公有银行(如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在将千千万万储户的存款利率压得不能再低的情况下而存款却能年年增加。凭借这年年增加的数量巨大又不用付多少利息的存款(为规避不良贷款的上升)还可以心安理得的抬高贷款门槛,宁愿造成巨大的存贷差额(即存多贷少的差额,全国到2002年6月底达3.4万亿元)也不愿给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贷款,这就不但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和居民消费的增长,还造成相当数量的居民特别是农民因贷款无门而陷入民间高利贷泥潭。换句话说,国有银行凭借垄断地位(利用行政指令性的低存款利率)在剥削了广大老百姓的大量储蓄利息后,又将相当部分的穷苦百姓推向民间高利贷剥削的境地。至于国有工业企业和国有银行(包括其他公有金融机构)的腐败行为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据全国资产管理部门调查统计,从20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国有资产(主要指国有工业资产)平均每年流失500多亿元。因腐败行为还造成大量产业工人的下岗。而国有银行及其他公有性金融机构供职人员动辄几百万元以上的重大金融腐败案件,近年可谓屡见报端。仅1999年国家审计署对工商行、建行的审计公报就披露:在两行查出170多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金额多为几千万元以上。而实际上这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垄断性的国有行业还有铁路、航空、电力、邮政、电讯、供水供气、石油、医药、新闻出版等。这些行业的业务差别虽然很大,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上的独大排他、供给上的价高质劣和经营上的漏洞多多。有的垄断行业国家补贴之大、经营水平之低、腐败贿赂之盛已到了民怨沸腾的地步(如公立医院)。
所有这些表明:对包括垄断行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含一些准国有的公营企业)和国家的流程关系迫切需要大调整。其前提是要从根本上转变以往对待国有企业的思路,不应再刻意追求国有企业的“搞活”、“主导”以至于“控制力”(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已充分证明:这种追求只能是一再被实践否定的良好愿望而已),不应再神话国有企业不可取代(在一些特殊行业)的地位,而要把国有企业置于有利于整个国家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提高民族经济竞争力和增进民族福祉的大背景下去考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按照这一思路去调整,就需要:①对一般竞争性行业,国家要从干预、支持大中型国有企业转向给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参与的环境。国家为企业提供政策环境的主导理念应该是:有活力的企业保证其得到应该得到的资源,该死的企业就让它死去不要再浪费资源,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耗损。②对其他提供公共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特殊行业,国家不再保护和保证国有经济的天然垄断地位。实行行业准入管理,无论何种经济成份,只要符合条件、经过批准就可以参与经营。为了保证国民待遇首先在国内落实,特殊行业首先要对国内法人开放,要在入世承诺限制到来之前率先降低行业和产业的准入门槛。不要把对外开放当作对内开放的底线,搞“宁优先友邦,勿优先家奴”。③国家对已有全部国有企业(包括特殊与非特殊、大型和中小型)的改革和发展应一视同仁。所有国有企业都可以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独资、股份、出售、托管的形式,判断的根据就是如何保护好国家、职工和全体国民的利益,有利于提高经济素质,尽可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④应给国有企业的老职工和农村老一代农民一定补偿。国有企业的老职工几十年来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其中相当一部分老职工当初是响应国家号召或在国家统一安排下进入国有企业的,而现在退休和下岗后大部分处境比较艰难,国家不给予一定补偿是讲不通的。另外,集体化时期的老一代农民在“剪刀差”的形式下自己勒紧裤带为城市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应该得到一定补偿。建议国家结合国有企业的改革,拨出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以社会保障的形式给这两部分人予以补偿。⑤今后国家原则上不应再建立新的国有企业。能由民营企业举办、能由民间和社会承担的经济事务国家就不要再插手,以防止对经济和社会资源造成新的浪费。
三、应对国家与农民的流程关系进行大调整
中国是以农立国的国家,“三农”问题历代都是关系国家根本的大问题。几千年来农民人数最多,做出的贡献最大,但又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和遭受着种种不公正待遇。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民实际上成了一种集体性动物,甚至连选择青苗株距行距的权力都丧失了。几十年来,农民这个最庞大的公民群体为社会做出了最无私的贡献,却一直在整体上被当作“二等公民”看待。以至于“跳出农门”有脱胎换骨的感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民的处境较之“集体化”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总体看在身份待遇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又进一步突出出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问题渐行渐积,到近年已达到绝不可寻常视之的地步。其表征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是经济表征。从农民人均纯收入看,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9年是2210元,2000年是2253元,2001年是2366元(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上是农调队根据调查资料计算出来的数字,并不能完全反映当年农民的实际平均纯收入,由于体制及其他原因,统计上的数字收入往往偏大),按1:8的兑换率,折合成美元分别是276.3美元、231.6美元、295.8美元。按1990年不变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小康的标准为1200元,换算成现价可折合为280多美元。即便是如此低的标准,2000年全国仍有7成左右的农民家庭达不到。对大多数主要依靠种地的农户言,近几年人均纯收入绝不是增长幅度下降而是实际收入额的下降。纯农户实际收入水平的下降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表现为三方面:一方面是本地村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在有的乡村,收入差距之大竟出现1.5%的富裕户占总收入的60%,而98.5%的农户只占总收入的40%。另一方面是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差距的拉大。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相比,农民人均收入差距少者几倍,多者达到10余倍。第三方面是农民和市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据国家统计局领导官员测算,按2001年的货币可支配收入,农民仅为市民的1/6。从村级经济状况看,全国大多数村级经济都不同程度地陷入恶性负债圈:一个省少者几十亿元的负债,多者100亿元以上的负债。此外,乡村大量公共生产设施也年久失修。所谓统分结合的农村集体经济在大多数乡村已是名存实亡。从农村金融看,农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而农村信用社的储蓄余额仅占全国银行系统的20%左右(当然,有一部分农民直接存入城市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普通农户从信用社或银行很难贷到款,使目前高利贷在农村大行其道。利息低者3分5分,高者达到1毛以上,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几倍到十几倍。许多农民因借高利贷陷入“还不起、欠不得”的债务圈,加上村集体为维持运转也借高利贷,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户已经破产或濒临破产。从扶贫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年农村实际发生的贫困人口大于或远大于静止状态下统计出来的脱贫数字。如安徽大别山区六安的贫困人口由1999年的15万多人增加到2000年的60多万;
1999年、2000年辽宁两年大旱,造成近150万的农村返贫人口,而同期统计的时点脱贫人数不到20万;
2000年全国因旱灾造成6000万人缺粮。以上并不包括非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数的扩大,而“据有关专家估计,生活在非贫困县中的贫困人口可能占到了总贫困人口的二分之一。”
第二是政治表征。集中表现为村民自治权利难落实和乡村的政治腐败问题。村民自治权利难落实的焦点是来自乡以上的国家行政权力对村民自治权的过度干预以及党支部和村委会(包括村议会)之间的权责扯皮。据2002年9月12日的《南方周末》载,湖北省潜江市,经村民选举产生的第四届村委会主任被乡镇非法撤换的达187人,占全市(村委会主任)总数的57%。撤换的公开理由一般是“完不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与村支书闹不团结”。另据2001年4月20日的《经济参考报》载:山东省栖霞市57名民选村委会主任联名上访,上访的主要原因是村里帐目得不到交接,村经济管理权完全掌握在村支书等人手中。至于乡以上权力以“加快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园区”、“帮助农民致富”等为名义滥施行政权对农民自主经营权利(包括土地权利)的侵害,更是旧闻未息新闻屡见。近年屡有披露的乡村政治腐败和村民自治权落实不好有直接关系。此外,乡村干部数量大、冗员多也是不容忽视的农村政治问题。现在全国有4.6万个乡镇,包括编内编外的公务人员共有1280多万,平均每个乡镇近300人;
全国还有74万个行政村,约有520万村干部,平均每个行政村7—8人。这样庞大的乡村干部队伍不但是加重农民经济负担的重要原因,也成为滋长乡村腐败、加重农民政治负担的温床。
第三是社会表征。“三农”问题的社会性表征多种多样。主要可归纳为:①由于农民没有充分的农地使用权,所以农地利益时受社区(集体)组织和乡以上权力部门的侵犯。据有关资料,近年全国耕地每年仍以百万亩的速度减少。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从农民手中强行征走的。从而不但造成农民土地利益的严重流失,也往往因此失去生存保障。②由于农民没有充分的收益维护权,所以其收益常常以种种合法或非法的理由被行政权力切割。所谓“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正是农民对这种“切割”的形象概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每年农民的实际负担大约是1800亿—2000亿元(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总额的3—4倍)。不少农民一年下来所剩无几,一遇灾年(或婚丧等大事)债务累累。③由于农民没有充分的受教育权,所以农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变成让农民“义务买单”的教育。据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课题组对湖北、河南、江西三个农业县的调查,农民直接负担的教育投入和乡级财政教育拨款负担的教育投入合计占全县教育经费的80%—90%。不少农村孩子因缴不起各种名目繁多的学杂费和教育集资款而辍学。④由于农民没有获得社会保障权,所以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农民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包括艰辛劳动一辈子的农夫农妇晚年也只能依靠子女赡养。这同时又成为农民超生多生的重要原因。⑤由于农民没有充分的转移迁徙权,所以大多数农民工至今只能以打工的方式游离在城乡之间或生活在城市边缘(遭受着种种非人的歧视)。由此造成每年近上亿人的流动民工大军以及大批随父母流动的失学或半失学儿童。⑥由于农民没有充分的自我组织权,所以直至现在这个最庞大的社会群体仍然是最无力的一盘散沙。没有什么谈判和竞争的能力,多方面的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遭受着来自各方面的挤压和盘剥。
对上述包括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表征在内的“三农”问题进行综述:当前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焦点是农民急需得到休养生息和体贴关爱,急需获得能保证其发展的充分权利和完整空间。据此,对国家与农民的流程关系应进行大调整。调整的着眼点是:应从经济、政治、社会三方面消除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做法,全面给予农民本应享有的国民待遇,落实村民自治权,农业政策要由索取、半索取向彻底的扶持政策转变。
第一,在经济方面,要从传统的要求农业和农民作贡献转向无偿支持农业和农民的发展。(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有时这种监督还非常严密。但无论严密到何种程度也不过是官僚系统内官员对官员的监督,监督的力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监督官员本身的素质以及和被监督者的关系。而广大民众对监督内幕毫不知情,况且皇帝的权力是不受监督的。所以,无论是对民情的体察还是对官员的监督,说穿了都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对民众行使绝对统治权而已。而绝对的统治久而久之只能带来绝对的腐败和暴政,当民众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腐败和暴政时,又只能走上以暴易暴的道路。一部二十四史就是这样一部绝对统治—绝对暴政—绝对暴力反抗的轮回史。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民众的关系是行政指令(包括指令性号召和政策)和服从这种指令的关系。这种指令与服从的关系也是单向和绝对的。一般而言,政府指令的产生背景和过程民众并不知情,既没有知情的权力也不想知情。当然,政府下达指令前也搞调查,甚至“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但这种“调查研究”即使再深入也是单向进行的,接受调查的民众是被动的,甚至对调查者的意图也不了解,也无权去了解。至于受调民众提供的意见和想法,政府官员究竟如何采用和采用了多少,那更是难以预闻了。对官员的监督除了搞群众运动外,长时间内并没有正常的程序和机构。虽然有报刊媒体,有社团组织,但都附属于党政机构,实质上是政府机构的延伸物,所以在监督官员、影响决策方面发挥不了多少作用。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控制着所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而民众手里除了有限配给的消费资料外无任何资源,也无任何选择的余地,所以从某种角度看,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民众流程关系的单向性、封闭性和绝对控制性,甚至超过了封建时代。正因为如此,才导致那个时代许多荒唐指令包括荒唐到史无前例的大跃进决策的顺利出台。在计划经济时代,民众实际上成为行政指令机械的、疲于奔命的接受者和执行者。从公有化到文化大革命,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而最终导致国家、政府和民众都吃了大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打破,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流程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是民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大为增强,如一些重要改革措施就是在民众首创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次民众对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决策、部门行为的知情要求也在提高,诉诸上访、控告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和计划经济时代相比,民众的呼声和要求有了一定的表达渠道,媒体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民众的呼声,并有了专门针对党政官员的监督机构,监督力度也在加强。出现了一些半官方或民间性的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也能做一些维护民众权益、沟通官民关系的工作。计划经济时代那种单向、封闭、政府占绝对控制地位的官民流程关系有所打破,但政府和民众的关系还是管与被管、号令与服从的关系。一方面,政府及其部门还绝对控制着重大的社会决策、公共决策和行业决策权,政府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受限制。官员的活动还具有很大的神秘性和非透明性,所谓好官员的作风基本上还是单向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和“为民做主”。由于绝大部分新闻媒体还不具有独立性,对民众呼声的反映和对官员的监督作用还极其有限;
由于隶属于党政系统,监督机构对官员监督的局限性很大,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监督禁区和超越监督的官员;
由于大部分社团组织的官方色彩很浓,所以总体看作用很微弱(典型的是国有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可以说很差)。另一方面,民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空间很小且受到种种限制(比如,宪法授予的公民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的两大重要权利就没有落实。民办新闻基本没有,民间社团组织发展严重滞后,农村罕有综合性的农会组织,大部分私企和外资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民众的合法权益还经常遭到政府官员、其他社会单位及个人的非法侵犯(近年,农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受到社会的关注。而职工特别是劳工合法权益屡被侵害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实际上,对劳工的侵害事件更为触目惊心。在相当一部分外企和私企,打骂劳工、搜身、侮辱女工、血汗性的延长工时、克扣工资等成为家常便饭。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职工被拖欠的工资高达366.9亿元。另据统计,目前中国约有2500多万工人进行有毒有害性作业)。权益侵犯后由于表达、讨公道的渠道不畅,到政府门前上访或到法院起诉,就成为他们不愿选择的选择。这对于处在转轨阶段、各种新旧问题纷至沓来的特殊历史时期,实际上是很不利的,久而久之容易在政府和民众间积累起大的矛盾。也不符合市场经济、民主社会对官民关系的要求。因此,调整势在必行。调整的方向是:政府和民众的关系要从号令与服从的关系向提供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转变。与此相适应:
政府的职能和权限要有重大转变。包括政府的管理职能要由统治性管理向服务性管理转变;
政府的管理方式要由封闭运行向程序公开(包括内容)转变;
政府的管理(包括决策)权限要由无限的、自动设立的、绝对控制的向有限的、法律授予的、相对控制的转变;
监督政府官员的机构要由隶属的监督向分离独立的监督转变;
由政府控制的媒体,除少部分外,大部分应转向自主经营,以利于发挥言路载体的作用。
民众的角色和权利要有重大改观。包括:民众在接受政府行政服务的同时,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政活动要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民众对涉及自己和国家重大利益的社会决策、公共决策和行业决策应有表达权和参与权,要有相应的表达和参与渠道;
民众对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要有申请、追讨和保护权;
民众要有和政府、部门及官员个人对话的权利。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一是需要尽快制定《新闻出版法》,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权利。打破新闻垄断局面,促进民办新闻业的发展。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净化社会环境和维护民众权益(马克思说,如果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权利都会化为乌有)的作用。二是需要尽快制定《社团法》,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结社权利。促进民间社会团体如企业工会、农民协会、商业公会等组织的健康发展。淡化社团组织的官方色彩,为维护民众权益、塑造政府和民众间良好的政治关系提供桥梁条件。
要加强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对话合作。对话是为了合作,合作是对话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和传统的服从性合作存在本质区分。官民对话可以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通过对话,加强民众和政府间的沟通,既利于达到互谅互信,又利于听取民众意见和改进政府工作,逐渐培养新型的官民关系。
六、要对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进行大调整
从自然是社会的依托、社会是自然的要素(人是社会的主体,而人又是自然的产物和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既是自然的、又是社会的。人实质上是社会化的自然和自然化的社会的统一体。所以,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对人来讲既是至为根本的自然关系又是至为根本的社会关系。其他的社会流程关系处理不好对社会进程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处理不好会威胁整个人类的生存;
其他的社会流程关系处理不好都有补救的机会,惟独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处理不好补救是很难的(比如,破坏了的原始森林就无法补救);
其他的社会流程关系出现紊乱至多导致社会的混乱,但一旦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出现大紊乱就可能导致人类社会的毁灭。所以,人类没有理由不以极大的谨慎心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而生存压力很重的发展中国家,更没有理由不以极大的谨慎心处理中华民族与自然的关系。而纵观新中国成立几十年的历程,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流程关系上恰恰多次陷入误区。这些误区集中表现为:①过分张扬人的力量,将人对自然界的改造作用绝对化(所谓“人定胜天”、“征服自然界”)。②过分强调利用自然和开发自然,将本来十分有限的自然资源看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③过分强调发展经济,很长时间内将经济发展放在保护资源和环境之上。④过分强调人造自然、人造环境的作用。⑤偏重环境的后发性治理而忽视前置性保护,偏重对已破坏环境的治理而忽视对未破坏环境的保护。无庸讳言,这些失误使我们付出了很大代价。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8年特大洪灾后,在痛定思痛之后,国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各级政府围绕保护和治理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些措施无论从投入和工作力度看都是很大的,并已收到一定效果。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环境资源的亏空太大,要真正收到明显效果尚费时日。况且认识和实践上的误区依然存在。现在最需要面对的是:摆在国人面前的整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环境确是到了极其脆弱的地步:
大部分矿种资源将面临严峻的供求形势。据预测(如没有新的矿源被发现的话),到2010年,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保证供应的只有23种,到2020年仅剩6种。其中铁矿资源仅能维持30年。20世纪五、六十年代投产的国有矿山已有2/3进入中老年期,资源正在枯竭。有440多座矿山即将闭坑或面临闭坑的威胁。
水资源严重不足及大面积污染已成为中国的头等资源和环境问题。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2350立方米,相当于世界人均量的1/4。且分布很不均衡。长江以北地区人均水资源只有600-700立方米。而且由于连年干旱实际人均占有量已大大下降。以黄淮海流域为例,1980年该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637立方米,到1997年已下降到500立方米。近年大旱进一步下降。整个北方地区大部分中小河流处于干涸或接近干涸状态,黄河来水量有时仅为四五十年前的1%,300条支流几乎完全干涸。北方的平原湖泊、高原湖泊、草原湖泊大量消失。素有“千湖之县”美誉的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黄河干流经过的第一县),原有大小湖泊4000多个,现在有一半以上干涸。由于地下水超采严重,东北、华北等许多城市形成巨大的地下漏斗区,有人戏称为“城市人脚下踩着大空洞”。长江以南从人均水资源看是北方的4-5倍,但由于种种原因,水量也呈下降趋势。以国内江河中水资源最丰富的长江为例,由于源头冰川退缩、冰湖干涸、沙漠化等问题,近年供水量明显减少,甚至出现枯水季节大船不能航行的现象。流域区湖泊锐减:“长江原有的22个较大的通江湖泊,因大量不合理开发建设已损失容积567亿立方米。”和建国初期相比整个长江流域湖泊面积减少近一半。与水资源严重不足相为表里的是水资源的污染问题。可以说,现在全国污染严重的河流湖泊不在少数。淮河的污染、太湖的污染名闻遐迩。近年,“长江污染正冲破法律底线”,3万多公里的长江流域4类水质以上的河段竟占20.8%。而“来自国家海洋局的监测报告显示,渤海已有近一半的海域被污染的阴影所笼罩。目前,整个渤海水体中,一种或多种污染物超过一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已占到总面积的56%。渤海的一些海域海底泥中,重金属竟超过国家标准的2000倍。这些污染源不间断地侵袭着渤海日益脆弱的肌体”(引自《渤海在呻吟中期待治理》林笛,2002年6月5日《市场报》)。
林草覆盖褪化、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三大问题交织在一起向国人逼来。对我国森林总面积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但对森林蓄积量和天然森林面积的大幅下降却没有什么争议。从1981年到1993年,全国可采伐(天然)成过熟林面积由2188万公顷减少到1349万公顷,蓄积量从建国初的20亿立方米下降到6.4亿立方米,分别减少38.5%、68.0%。从1957年到1995年,湖南省天然林面积占森林总面积的比重下降近40%,四川天然森林建国以来减少了一半以上。青海和新疆的森林(主要指天然林面积)仅剩2.6%、1.7%。草原的退化更为惊人。据2001年中国环境公报:“我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有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原面积已达13500万公顷,并且以每年200万公顷的速度在增加。”连当年红军长征走过的川西北草原也以“触目惊心”的速度在沙化。草原的严重退化使产草量大幅下降:20世纪90年代末与90年代初比较,北方天然草原产草量下降了30%至50%。由于草原严重退化,近年新疆草原出现了毒草疯长的情况,毒草蔓延对新疆牛羊群造成另一种威胁。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的发展程度也足以令国人警心: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1%;
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已扩展到17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而且据测算每年以240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展。有报道说,由于干旱和沙化,天下闻名的河西走廊正变成见风就起沙的“黑风带”。(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与西北部土地沙漠化相映衬的是:我国西南部(贵州、广西、云南)土地石漠化的形势也非常严峻,石漠化正在威胁着当地人们的生存,已成为当地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
江河源头环境恶化事关重大。由于干旱、沙化、草原退化、气温升高等综合因素,我国境内不少河流源头环境正在恶化,源头来水大幅下降,成为河域断流、枯萎以及干涸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代表整个民族和民族历史的黄河和长江,源头环境正在迅速恶化。总面积达3.8万平方公里的黄河源头为高寒草甸、草原。由于气候恶劣,植被形成的过程很长也很艰难,一旦破坏恢复起来非常困难。这些年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源头区的草甸、草原退化情况已十分严重,退化速率比上世纪80年代增加一倍以上,由此导致的荒漠化年均增加率达20%,在最严重的地段出现了几乎寸草不生的“黑土滩”。到上世纪末,包括源头区在内的青海黄河流域中度以上退化草地面积已达423.3万公顷,“黑土滩”近200万公顷,荒漠化草地113.3万公顷,大量“海子”(湖泊)消失,导致黄河上游水量减少了23%,成为黄河下游频繁断流的重要原因。长江源头环境恶化的速度和程度似乎要超过黄河源头。由于源头冰川退缩,冰湖消失,加上沙漠化加剧,长江源头已是“黄沙片片”。沿长江第一城曲麻莱县城,10年间有467公里的草场变成了沙漠。有人估计,照近年的沙漠化速度,用不了多少年整个长江源头将会变成一片沙海。如是,中国第一江将面临灾难性的局面。而距离黄河、长江源头不远,作为高原气候重要平衡器的青海湖,由于草场退化、土地沙化、水位下降等原因,导致环湖生态环境的迅速恶化。这一趋势如不扭转,几十年后青海湖有可能成为历史名词。那时,将对包括黄河、长江上游在内的整个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产生极大危害。
面对极其脆弱的资源和环境以及存在的认识误区,我们不但需要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需要在反思的基础上调整我们与自然之间的流程关系。首先需要确立一个认识的新前提:自然既是人的产生之源,又是人的生存之本,还是人的最终归属。所以,人必须尽最大努力和自然界和睦相处。人为了生存与发展,需要利用和开发自然界,但人对自然界的任何利用和开发都会不同程度地改变自然界的本来状态,破坏自然界自身的和谐,引起自然界的报复。从这个意义讲,人利用和开发自然界是不得已的,所以人必须以非常谨慎的心态去对待开发自然界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界的原生性和完整性。在这一大前提下调整人和自然的流程关系,具体思路是:
要从过分强调开发自然资源转向优先保护自然资源。一是优先保护濒临枯竭和快要枯竭的自然资源。如一些重要的矿产资源。通过保护性开发尽量提高其开发效率和延长开发期。对稀有而紧缺的矿产资源必要时可采取储备性保护的办法。从更长远的眼光看,这可能是具有战略价值的保护,如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石油战略储备制度,储积了大量石油。二要优先保护十分短缺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优先保护水资源就是要将节水、防止水污染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从节水中挖掘水源潜力,同时最大限度地推迟对后备水源的开发。
要从过分张扬人对自然的改造力量转向尽可能维护自然的原生性和完整性。过分张扬人对自然改造力量的实质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敌对的“谁战胜谁”的关系,因而力图达到让自然界“老老实实”地为人类服务的目的。在实践中则特别推崇“改天换地”式的大型人造工程。这种大型工程虽然从暂时和局部看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但由于对自然形态做了大的改变,所以从长远和全局看往往会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严重报复,这种报复会远远超过当时给人们带来的利益。近年的河流枯萎、干涸除其他原因外,与以往上游大修水库对河流生态的破坏性影响有直接关系。所以,应坚决摒弃过分张扬人对自然的“伟大改造”的旧做法,树立尽可能维护自然界原生状态的新理念。可开发可不开发的就坚决不开发;
能运用生态手段解决问题的就坚决不用工程手段;
形式多样的小工程能解决问题的就避免上所谓“一劳永逸”的大型控制工程。
要从过分强调人造自然转向尽可能为自育自然创造条件。植树造林、人工性水土保持都属于人造自然。长时间以来,人们将植树造林、搞人工性水土保持作为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主要手段,上上下下乐此不疲。尽管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也暴露出严重问题。主要是:成本太高,依赖群众战役在操作上难以把握,后继性管理很难跟上,容易出现违背自然规律的问题,容易走向片面极端而忽视其他措施。从总体看,多少年来大搞人造自然的效果不理想。有学者披露,按每年统计的植树造林进度和成活率,应该把国土绿化五六遍了,但实际上只收到局部植树成林的效果。另外,由于本来应种草、栽灌木的地方却植了高棵树,本来不应该也不可能植树造林的地方却硬要植上树造上林,本来不能搞人工梯田的地方却要搞人工梯田,结果只能是进一步加重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所以,必须由这种单纯依赖人造自然的做法转向尽可能为自育自然创造条件。包括封山育林、休牧育草、封沟育荒、退耕还荒、休海复渔、移民育土等。还包括更大的置换措施如通过大量减少农民以恢复农村的环境生态等。将人造自然和自育自然的措施结合起来运用。而且要重视人造自然中对自然规律的顺应。比如,适宜种草育灌的地方就不要硬种高棵树木,不适宜用工程措施保持水土的地方就不要采取工程措施。
要从偏重环境的后发性治理向特别重视前置性保护转变。长期偏重对已破坏环境的治理而忽视对未破坏环境或破坏较轻的环境进行前置性保护是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重要原因。所以,今后应在坚持治理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前置性保护上面。比如,在沙漠化问题上,首先是研究如何控制沙漠化继续蔓延,其次才是治理沙漠化的问题;
在河域污染问题上,首先是研究如何保护轻度污染的河域或河段不再继续深化污染,然后才是治理重度污染河域或河段的问题;
在森林问题上,首先是研究如何保护已有森林的完整,然后才是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的问题等等。为了有效实施前置性保护,须从全面调查入手确定保护方位、保护对策、保护重点,然后采取针对性强的保护措施,在资金上予以保证。实践证明,前置性保护是事半功倍的大举措。
要从强调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向强调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的轨道上来。实践证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将经济暂时搞上去的做法最终换来的是生态环境深度恶化而经济又会跌到谷底的双重苦果。现在西部相当一部分农村已经尝到了这种苦头。而从现代生态经济的角度看,保护自然比开发自然会收获高得多的效益。2002年,英美科学家在世界著名的《科学》杂志上撰文表明,将特定的自然系统保护起来不开发带来的经济价值与改造开发后产生的效益相比较,前者比后者平均高14%到75%。如果全球每年用于保护自然的投资达450亿美元,得到的净收益将是4.4万亿至5.2万亿美元之间。1992年以来全球因保护不够、开发过度每年导致的净损失为2500亿美元(见《保护自然也能赚大钱》何兰生,2002年8月17日《农民日报》)。可见,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益着眼,都需要转变经济发展优先的观念,树立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的新理念。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投资措施,实现经济和环境的良性互动、社会和自然良性依存的发展局面。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