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道德底线,就是守卫人的最基本的尊严、良知的最低防线,也就是使人不至于堕落为禽兽的那条最后防线。每一种文明都必须具有道德底线,只有这样的道德底线存在,才能防止人的集体性道德犯罪与无意识全面堕落。在一种文化形态中,人如果偶发疯狂的不道德行为,那么一般不是这种文化的罪过,但是,如果这种文化形态能够容忍那些违反人道泯灭人性的行为长期的发生、进行,甚至成为一种非人的制度、习惯,而且这种文化形态不但没有发出抗议的声音与排斥的行动,反而业已将这些非人的制度、习惯融入自身,人们不再以罪恶为罪恶,不再以非人为非人,不再以羞耻为羞耻,那么这种文化一定在某些方面出现重大的缺陷。
中国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的缺陷就是道德底线的缺失。在中国哲学里,道德底线几乎被推到人性的至高点。孟子就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杨朱主张“为我”,墨子主张“兼爱”,都被孟子斥为“禽兽”,孟子心目中的“人”,也就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底线,就是人和他人,包括“君”、“父”的伦理关系。虽然“人皆可以为尧舜”,但是一旦不尊君重父,就同于禽兽。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里,儒家哲学对传统文化起了无可替代的支配性作用,可以说,儒家哲学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然而,孔子喋喋不休的宣扬“仁者爱人”,孟子不遗余力的传播仁政德治,他们的理论影响下的中国传统文化,从历史上看,并没有造成一种真正有人文气息,真正尊重人、爱护人的制度与习惯,反而使“仁义道德”变成泛道德主义,造成一批假道学的横行。这种文化缺乏一条起码的道德底线,也就是制止残暴无人道的事情发生甚至形成制度、习惯的那种内在的文化力量。
我们常常津津乐道于五千年文明史,津津乐道于“四大发明”,直到今天,这些话语仍然被毕恭毕敬的写进历史教科书,让下一代享受意淫的快感。然而,“四大发明”无论如何伟大,毕竟不是我们自己的文化这个“孔”生出来的东西,所以火药被拿来做鞭炮吓鬼,指南针用于罗盘捉鬼,造纸术和印刷术则大用于佛经印刷。倒是这些东西传播到西方,不久就显出无穷的威力来。说到底,“四大发明”不是科学精神的产物,而是生活经验的造品。我们的传统有两大“不文明”,说“不文明”,是因为这两者都体现了野蛮的丛林社会的特征,而且,它们的残酷性不但没有被中国的仁义道德所批判、摧毁,反而在仁义道德的文化土壤中存在了千百年,成为社会制度、习惯。更可怕的是,这些非人的制度习惯在历史文化的发展中侵入了文化的机体,甚至已经构成中国人传统品格的一个部分,这两大突出的“不文明”就是太监与小脚。
在春秋战国以前,殉葬是普遍的事情,如果没有生人殉葬,则以人样的“俑”殉葬。孔子对这种现象表示了他的愤怒,他曾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咒骂那些搞以俑殉葬的人绝种。但是从秦汉开始,宦官就已经出现在历史舞台,甚至已经走到了历史舞台的前沿,却从未有人对阉割制度表示愤怒。阉割,从很早就已经开始形成制度,历史久远时期的阉割情况已经很难找到详实的记载,但是近古的阉割,多少留下一些令人读之颤栗的文字。阉割太监的地方叫“蚕室”,《二刻拍案惊奇》记载,“因是阉割的见不得风,故引入内里密室之中,古人所云‘下蚕室’正是此意。”“蚕室”,一个多么诗意的名字。而“阉割”的雅称则叫“净身”,不熟悉中国文化奥妙的人很难想象到,如果我们说“到蚕室去净身”是何等的恐怖!中国人向来喜欢在血淋淋的现实前面冠上一些美妙无比趣味无穷的名字——即如人肉,宋代文人庄绰在《鸡肋编》中谈到,儿童的肉叫做“和骨烂”,是最鲜美的,因为儿童肉在煮烂后,可以连骨头一起全部吃掉。而年轻女子的肉则被称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鲜美。男人的肉被叫作“烧把火”,意为烧不烂,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而对人肉的通称则是“两脚羊”。——于是即便是阉割、吃人,照样在冠冕堂皇的名下进行。
清朝的阉割,有特定的手术师,称为“刀儿匠”。手术之前,先绑好手脚、腰,以防阉割过程中动作过大,无法完成手术甚至流血过多而死。手术前要吃臭大麻,吃到脑袋恍恍惚惚,肉皮发胀发麻。手术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割开一道口子,把睾丸挤出来,这时被割者会奇痛无比,唯一的止痛措施就是把猪苦胆劈成两片贴在球囊两边。第二步是“割势”,也就是割掉人鞭。要用锋利的刀一刀切去,创口插一根大麦杆类似的东西,接着一连几天忍饥挨饿,直到拔掉那跟管子,小便如常,才算阉割成功。整一部中国历史的所有太监都是为皇帝而产生,所有的毫无人道、泯灭人性的阉割与自阉,都是为了服务一个人,那就是皇帝。一人专制的政治体制的残酷性,就在于整个国家的所有能量都被调动起来满足一个人的随心所欲的需求,他完全可以挟风雷,发闪电,可以仁慈如父母,同时可以阴毒如世仇。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人民的生命不再是生命,而是机器,是附属于君主,可以任由使唤的机器。所以才会产生一个专门经过残忍的酷刑的折磨以换回皇帝一人的放心驱使的太监集团。阉割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经过阉割的太监,往往有更多的接近皇帝、讨好皇帝的机会,所以也有掌握大权的机会。而一旦掌握了实际权力,太监便会把他们的心理阴暗一面疯狂的发泄出来。中国历史上,政治最黑暗的时代往往就是太监掌握大权的时代,东汉的“十常侍”、明朝的魏忠贤等等,他们一旦位极人臣,那种由生理缺陷引发的心理畸形就会以非常的手段表现出来,他们往往把世人作为仇敌,无所不用其极的发泄他们的畸形心理。中国历史上很多文化人饱尝太监的迫害,但是他们控诉的对象都是直接指向“某阉”,魏忠贤叫“魏阉”,就是没有人控诉那种把正常人变成太监的制度。
另一种反人性而且长期存在的现象是妇女缠足。缠足的起源,一般认为在南唐李煜统治时期。南宋张邦基的《墨庄漫录》一书中记载,南唐主李煜有一宫女,曾以帛缠足,使其纤纤如新月,“回旋有凌云之态”,从此缠足开始流行。19世纪,一个西方人布莱森夫人写了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中国的儿童生活》,其中记述了中国的妇女裹脚:“裹脚时先将带子的一端放在足背下,然后缠住四个小脚趾,裹到脚底下,用另外一根绳子将脚后跟与拇脚趾拉紧靠近,在脚底下留个缺口。缠完时,带子的头就被牢牢地压住,这样过一两个星期。此外还要不时地更换新带子,但动作要迅速,否则的话,血液会在失去知觉的脚内重新流通,那痛疼是无法忍受的。”(见《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现在我们不难找到缠足之后的小脚的照片,还有小脚的X光照片。缠足就是把四个脚趾都缠进脚板下面,活生生的把脚缠成尖削形。给小脚女人准备的鞋子,都是畸形的尖头小鞋。太监的阉割是为皇帝而阉割,女人的缠足则是为男人而缠足,女人的缠足,就是为了满足男人的驾驭心理与畸形的审美心理。而承载着中国文化传承的使命的中国古代文人,大多数并没有对这种非人的社会陋习表示不快,相反,他们往往怀着一种畸形的审美眼光,从毒瘤中发现艳若桃花来。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就赞美过“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清代的李渔则更加猥亵地赞美小脚:“瘦欲无形越看越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
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为了男人地“用之在日”与“用之在夜”,便教整个民族千百年的妇女从六七岁开始忍受裹脚这种非人的折磨——仿佛妇女天生就是来给男人“用”的——而这些以道为使命而自得的文化人,居然大多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只有极少数人对缠足曾发出过抗议的声音,清朝张宗法在《三农纪》中从人道主义儒学的角度批评裹脚的恶习:“人赋鸿?鳎?蛭锝员赣谝簧恚?锰斓刂????芩氖敝?ǔ伞H还蠹?涫猓?浔γ?灰病H收卟怪??瓤终兴穑?袼咨胁?悖?吧颂斓刂?驹??院θ松??铝鳎??笫啦桓2皇伲?砸蛳忍煊秀蓿?擞锟晌?钦叩酪病!比欢??源艘参薹ㄗ柚梗?皇强?艘徽乓┓揭约跚峁?诺耐纯唷9?诺穆?埃?钡角宄?鹜觯?胖鸾ハ?А?
像太监、裹脚这些制度、陋习,是和整个中国传统文明联系在一起的。要谈论中国文明,无论讲得怎样玄天玄地,博大精深,都无法绕开太监、监狱、酷刑这些制度,无法绕开缠足、吃人、贞洁牌坊这些现象。中国文明已经和这些恶习融汇在一起,难解难分。而且,这些恶习背后的思想观念,至今也仍然没有断根。对一种文化,我们不仅要问它给人们带来了什么,而且要问它使人们避免了什么。它使人们避免了什么,也就是它的道德底线守卫到哪个层面。在中国传统儒家哲学经典中,并不乏那些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诲。《论语》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也就是说,马厩烧掉了,孔子只问伤到人没有,在孔子的心目中人的价值是更高的。孟子向诸侯国国君宣扬的都是修德爱民的理论。儒家的原始思想达到了牟宗三先生在《历史哲学》中所说的:“中华民族之灵魂乃首先握住‘生命’者。因为首先注意到‘生命’,故必如何注意到如何调护生命,安顿生命。故一切心思,理念,及讲说道理,其基本义皆在‘内用’。而一切外向之措施,则皆在修德安民。”但是,衡量一种哲学与衡量一种文化不同。衡量一种哲学主要着眼于其理论的博大精神程度,着眼于其智慧精华的含量;
而衡量一种文化则必须以历史的眼光,去观察这样的文化形态支配下人的生存状况和精神状况,观察这种文化支配下的制度建设与生活模式。因此,我们不能以历史的“理想”的理论去替代历史事实,不能用哲学上的智慧精华去掩盖历史的糟粕。中国传统文化诚然有太多太多“注意到如何调护生命,安顿生命”的内容,但是中国历史却发生了更多更大规模更长期的践踏生命、蹂躏生命的事实。牟先生认为,“西方以智为领导原则,而中国则以仁为领导原则。见道德实在,透精神实体,必以‘仁’为首出。”但是对比中国与西方的历史,从战争的频繁、惨烈程度,从屠杀的规模、手段,从各种各样社会习惯的荒唐、残忍程度,根本不能体现出这个每一本书上都写着“仁义道德”的国度比别人多处一丁点的仁义道德来。相反,道德是可以杀人的,女人失去贞操自杀、死了丈夫殉夫,都有一种好听的美德命名,叫“贞洁”,而且死后还有立贞洁牌坊,进宗族祠堂的资格,于是一场残忍的死亡,被披上一层神圣的道德光辉。在这个以“仁”为道德核心的国度,千百年来那么少人对缠足这样的恶习表示愤怒——相反,更多的是下流文人的低级肉麻的赞叹,没有人对太监这种非人的制度表示反抗——相反,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自我阉割。这些渗透进了中国文化的骨髓中的毒汁不但没有受到排斥、清理,反而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被广泛接受。读线装书的人怎么没有这样的疑惑:孔子那么关心人的生命,为什么他的徒子徒孙面对一种把千百个健康的人拿去活生生的阉割的制度,把一张健康的脚板拿去活生生的裹得骨裂形歧的恶习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快,没有认为这些事情都是违反了他们每天挂在嘴边的“仁”?一种缺少道德底线的文化是一种极其可怕的文化。道德底线的作用在于让人们把伤天害理的事当作伤天害理加以警惕,把泯灭人性的事当作泯灭人性加以反抗,如果整一个民族在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中一代代的重复那些毫无人道甚至灭绝人性的行为,并且和这些制度、习惯相安无事,对这些制度、习惯熟视无睹,那么这种文化绝对是出了重大的问题甚至病入膏肓的。正因如此,胡适直到1961年还在《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的演讲中说:“一个文明容忍像妇女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一直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老文明中很少精神价值或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这种激烈的结论背后沉淀着历史的苦难。
从哲学的角度看,不可否认原始儒家思想中存在很多人性的光辉,而从历史的角度看,儒家思想世俗化之后建构的传统文化,最明显的缺陷就在于没有提供一种包含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底线伦理。当我们在批判传统文化和创造新文化的时候,应该在人道主义的框架内建立一种起码的道德底线。
200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