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地缘文明》绪论

  

  一 使用“地缘文明”概念的理由(I)

  

  既然本书结构性地使用“地缘文明”之概念,便得交待一下使用它的理由。在陈述这些理由之前,不妨先看看“文明”概念本身。

  据说“文明”一词有一百个多词义,譬如作为“文化”同义词的“文明”,譬如“精神文明”之“文明”,再譬如“文明戏”(新文化运动和五四时期专指自西方输入的话剧,与中国传统戏剧相对;
在当时国人看来,西方话剧是“文明”的,传统戏剧是“不文明”的)之“文明”等等。梳理词义并不是本书作者的兴趣之所在。在本书作者看来,所谓“文明”有两个基本含义:1)作为生命形态的文明;
2)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文明。

  作为生命形态的文明,是一种思维样式、或信仰样式、或者说是一种存在形态、一种生活模式、一种风格或品质,是一个为特定气质或品格或品质所支配的长时段的动态结构;
[1]而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文明,则是秉有特定思维或信仰形态、存在形式、生活模式或秉有特定生命气质或性格的大型人类集团。[2]这里所要讨论的,不是第一种意义上的亦即作为生命形态的文明,而是第二种意义上的亦即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文明。作为共同体的文明包含这么一个基本预设:它不仅建立在特定的生命形态(譬如价值观、风俗、习惯、文学、文字、艺术、制度安排、建筑样式等等)的基础上,更建立在至关重要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之基础上。换句话说,文明研究应当采用一种空间性或地缘性的视角,不仅要考察特定人类共同体的文化样式和历史主体性,更要考察特定的空间位置、地理形态和自然条件等等对特定历史文化共同体所产生及可能产生的长时段的、结构性的影响。

  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视角?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特定“文明”或大型历史文化共同体享有特定的空间或疆域覆盖范围,用技术一点的话说,“定位”于特定的纬度和经度。但更为重要的是,“文明”拥有特定的地缘-自然环境。正是地缘-自然环境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文明的命运或历史-现时表现,影响了该文明的精神品质或属于该文明的人们的文化“认同”,或者说,地缘-自然因素塑造了一个文明本身。所谓“地缘-自然因素”,是特定地理状况和自然环境的集合,不仅包括地貌和地形,如山脉、丘陵、谷地、河流、海岸、沙漠、高原、平原、湿地等,也包括气候(其中降水量是否充足、降水是否大致均匀尤其重要)、水文、森林、草原、动物、植物等,更包括各种矿物资源。一个处于萌生阶段的人类文明是否享有充足且均匀的降水,是否享有适宜的温度(所谓“适宜的温度”,是指特定地区的年平均温度既非太高,譬如28摄氏度以下,亦非太低,譬如年平均气温在18摄氏度以上),有没有经过一定的劳动改造后便适合耕种,或便有交高产出的大片土地,有没有易于开采冶炼的铜、锡、铅、铁、金、银、锑之类矿藏,将从根本上决定该共同体的生存形态和未来命运。{链接1}

  正是地理-自然环境的影响,使中非森林中的居民长期以来过着狩猎和采集生活,使中亚草原上的居民过着游牧生活。正如法国人文地理学家阿·德芒戎所言:“在干旱地区,泉水和村庄的位置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高山地区,在稀少的、坡向好的小片沃土和人类住所之间,也有密切的联系。从文明发展的观点来看,在位于大陆半球中心的欧洲和孤悬在辽阔海洋中的澳大利亚之间,不是有着深刻的差异吗?半岛与岛屿,难道不有助于形成某些民族和国家的特性吗?葡萄牙之所以与西班牙分离,难道不能部分地用它西方面向大洋,东方与西班牙隔着崎岖山地及荒凉峡谷来解释吗?”[3]{链接2}毫无疑问,地理和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这个论点用问题的形式来表述也许更有力:为什么各大文明诞生在北纬23 度至 40度之间?为什么自文明诞生至工业化开始的18世纪,世界人口的70%集中在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和欧洲这一总面积仅1100万平方公里的狭长地带?[4]这显然是因为这一地带有充足的降水、适宜的气候和适合农耕的土地。纵观人类发展史,不难发现世界人口分布呈现出这么一些规律:1)暖湿地区(温带、亚热带)人口高度集中,而寒带和干燥地区的人口稀少得多,过于炎热和潮湿的热带地区人口也相对稀少;
2)大河流域集中了大量人口,例如人类最古老的文明是沿着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黄河和印度河等大河兴起的;
3)人口趋于集中在低平地区:“海拔200m以下的陆地占总面积(不包括永久冰盖)的27.8%,居住在这里的人口却占全世界的56%;
200 - 500m的陆地面积占29.5%,人口为24%;
500 – 1000m的陆地面积占21.5%,人口 为12%;
而1000m以上的陆地面积占27%,人口比重仅为8%。”[5]{链接3}当然,生产力水平越是低下,人类对环境的依赖程度便越大。尽管如此,以上人口分布特点的描述不仅适用于古代社会,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现代社会。

  以上所讨论的,是使用“地缘文明”概念的最重要的理由。其实,尽管国内国外尚没有任何其他论者使用“地缘文明”这一概念,但已经有人明确地从地缘的角度来审视文明。例如著名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在他看来,影响一个文明的精神气质的最根本因素,是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讨论文明就是讨论空间、土地及地貌、气候、植物、动物种类,以及自然方面或其他方面的优势。讨论文明也就是讨论人类是如何利用这些基本条件的:农业、畜牧、食物、居所、衣着、交通、工业等等。”[6] 这种空间视角必然导致这样的结论:一个文明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等等是为地缘-自然条件所根本决定的。这里,布罗代尔试图在文明所处的地缘自然环境与其精神性格和历史现时表现之间建立一种因果关系。与他恰成对照的是,更“主流”的文明论者或“历史哲学家”----如斯宾格勒、汤因比、索罗金、奎格利、墨尔科等人----根本不探讨文明气质形成的原因,而是径直把人人都能观察到的文明特质当作立论的根本出发点,或一个人人接受的假定,一个无需讨论的前提条件。

  “主流”文明论者的进路显然是有缺陷的。若采用他们的“文明”概念,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东南亚的文明类型将显得异常复杂,几乎不可能归类。这是因为在这两个地区,历史上曾经有过多个外来文明不断进入,而且直至今日也仍然在施加影响。以东南亚为例。这个地区各国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大致上相同,都处在热带(及亚热带),都沐浴着丰沛的季风雨,都一年一度地遭受台风袭击,都被海洋所包围(印度尼西亚有“万岛之国”之谓,菲律宾也由成百上千个岛屿组成),都发展了与航海密切相关的生活方式。不仅如此,它们的历史经验也相似,自古以来就是多个外来文明的竞技场。早在西元纪年开始之前,印度人便藉着部派佛教进入这个地区。在稍后或大约同一时期,中国人也开始了与东南亚商贸往来,并移民到那里(最初的规模当然很小,较大规模的移民发生16世纪以后)。15至16世纪,伊斯兰教传入。近代以来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法国人、英国人和荷兰人的殖民,二战期间又有日本人的占领,1960至1970年代甚至有苏联的染指。然而没有一个外来文明最终完全胜出,取得压倒性胜利。若采用传统的分明概念和分类,东南亚显然是异常棘手的。它到底属于哪个文明?如果采用一种地缘-自然视角,东南亚的情况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其历史上存在过的诸多政治实体受到不同文明作用,各种势力犬牙交错、此消彼涨的复杂画面,顿时被统一在一条清晰的历史脉络中,即,相同的地缘-自然环境及其所导致的相似的历史命运。

  同样的,某两三个甚至更多的相互毗邻的人类共同体虽可以被归类为不同的“文明”,但如果撇开表层意义上的差异,撇开传统的或“主流”的文明分类,则这些人类共同体很可能享有一种深层意义上的相似性,或共同的“文化基因”。例如近一百年来,论者们普遍认为存在着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犹太文明这四个独立的“文明”,而划分出这四个文明的最重依据是不同的宗教,即,西方基督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7]然而,相同或差异毕竟是相对的。虽然这些宗教被给予不同的名称,虽然它们各自都构成了巨大的历史文化共同体,都拥有庞大的信众人口,可是一旦把它们与印度和中国的文明-宗教加以比较,它们之间无可否认的家族性相似便立即突显出来。事实上,西方基督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这四大宗教及相应的文明都结构性地秉有叙利亚和希腊文明要素,[8]而共同的文化基因恰恰源自它们共同的地理缘分。从空间的角度看问题,这四大宗教及相应的文明都起源于同一个地缘世界,即,西亚-地中海世界(在两河流域和邻近的尼罗河流域,文明早在西元前3000年左右便诞生了;
西元前15世纪上半叶,埃及法老图特莫斯三世对西亚频频用兵,[9]自此,两个最古老的文明开始了较为密切的互动;
及至西元前6世纪上半叶,波斯人建立了地跨三大洲的庞大帝国,把这两个地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此可以说,两个地区深刻而富于成果的文化融合进程开始了;
西元前4世纪最后二三十年,原本位处边缘的半希腊化的马其顿五国征服了希腊世界,此后更征服了埃及和整个西亚,建立了庞大的希腊帝国,这就使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的文化一体化进程大大加速,最终使建基在叙利亚和希腊文明整合之上的三个新文明----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东正教文明----得以形成)。

  应特别注意的是,属于特定文明的人们既然与特定的地缘-自然环境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他们的历史记忆和情感投注就必然与他们生活其中的地缘-自然环境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链接4}可以说,他们的“文化身份”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于地缘-自然环境,产生于他们与地缘-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产生于他们与特定的自然和人文地点如山脉、河流、平原、谷地、城市、广场、教堂和庙宇等等的有机结合。换句话说,人类共同体的文化同一性或“身份”、“认同”与其所处的地缘-自然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纠缠在一起,或者说,“有赖于人类和生物本性之间关系的性质,其中的生物本性既包括种族和血缘的,也包括土壤和国土的。”[10]{链接5}在文化认同、宗教信仰或“民族感情”的意义上,属于特定历史文化共同体的人们会崇拜特定的自然或人文地点,并拥有与这些地点紧密相联的、使其“文化身份”得以确立的记忆、符号、神话和其他遗产。也正是由于源自这些特殊地点的精神要素是文化身份得以确立的根本因素,人们会本能地捍卫这些被叫做“文化”的记忆、符号、神话、习俗和其他遗产,使它们制度化、仪式化、永久化(尽管这并非意味着他们将从根本上排斥外来文化要素)。全世界穆斯林对麦加天房的朝圣,全世界犹太人对圣城耶路撒冷的神圣情感,全世界中国人或华人对祖坟的拜祭和对祖屋和祖先牌位所在地的特殊情感,印度教徒对圣河恒河的虔敬和崇拜等,都不可简单地用“宗教行为”或“宗教感情”一类的描述来打发掉,而应视为具有某种特定精神形态的人类藉着某种特殊地点来表达其文化品格或身份的方式,或藉着特殊地点来重申其本体论意义上的“我是谁”或“我是我所是”的手段。从本质上讲,1949年以来,中国公民对天安门广场的特殊情感与以上描述的“宗教行为”是相似的。

  在长达两三千年的“离散”中,散居欧洲、北非等地的犹太人经历了同民族诞生地巴勒斯坦失去空间联系的痛苦。为了维系其文化同一性,犹太人在民族心灵中灌输了对圣城耶路撒冷和其他圣地的狂热崇拜,这不啻是把空间因素纳入文化身份的建构中,使之成为犹太人文化身份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为了维护其文化同一性,犹太人还发展了一种文明史上罕见的排他意识,这集中地体现在极端化的唯一神信仰和相关教义、族内婚传统、割礼这一人为制造的生理符号等方面;
此外,以拉比为骨干的读经释经活动和种种崇拜活动,以及独特的风俗、礼仪和节庆[除割礼以外,还有成丁礼、赎罪日、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也加强的犹太人的文化身份意识)。尽管心理意义上民族空间不是实然意义上的民族空间,但起到了维系民族文化身份的作用,对历史上犹太人“保文保种”贡献极大却是无疑的。及至20世纪,因缘合和使犹太人恢复或部分恢复了祖先的土地,建立了现代以色列国家。目前,在维系其身份方面,散居全世界的犹太人不仅有传统唯一神观的心理要素和独特风俗、礼仪和节庆可以依赖,更有建立在实然领土的犹太国家可以依恃。但是应当看到,同其他文明相比,犹太人建构和维系其文化身份的故事是非常独特的。更常见的情形是,(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一个民族或文明的同一性从来就与特定的空间紧密联系在一起。无法想象,数千年来其同一性与南亚次大陆紧密相联的那个文明一旦失去了南亚次大陆,还能否叫做印度文明;
数千年来其同一性与黄河和长江流域紧密相连的那个文明一旦失去了黄河和长江流域,还能否叫做中国文明。当然,有不少海外印度人和海外华人。他们虽远离故土,却仍被视为印度人和华人。这里,种族或生理特征固然起了一定作用,但与文明空间紧密相联的文化同一性甚至文明空间本身却是更为关键的因素。随着印度文明和中国文明重新崛起,恢复它们在历史上的相对地位,海外印度人和海外华人对位处特定空间的印度国家和中国国家的认同势必进一步加强,这就意味着他们身上的“印度性”和“中国性”也将进一步加强。这里的“印度性”和“中国性”不是随波逐流的浮萍,而是扎根于地缘印度和地缘中国之特定空间和自然环境的历史文化同一性。

  

  二 使用“地缘文明”概念的理由(II)

  

  现在讨论一下“远亲不如近邻”这句俗话。这是一个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道理,看上去简单,实际上却非常深刻。对我来说,“近邻”之所以比“远亲”更为重要,就是因为他恰恰是我的邻居,恰恰就住在我的隔壁或附近,与我有一种空间上的缘分,与我有进行合作的可能性;
在我需要他的帮助时,他可能帮助我,因而对我来说更有意义有价值;
而在他需要我的帮助时,我也可能帮助他。一个离我太远的亲戚对我来说反不如隔壁的邻居重要,正因为他虽与我有血缘关系,我们之间却缺乏空间缘分,在我急需帮助时,他一点忙也帮不上。换句话说,毗邻而居,使我与他之间产生了利益相关性,而空间距离则使我们的利益相关性减弱,甚至消失殆尽。事实上,古往今来无论在东方西方,无论在何文化区域或“文明”,毗邻性都会导致利益相关性的产生或加强。{链接6}用通俗的话来讲,邻里间要相互帮忙。

  事实上,邻里互助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现象。波兰农民有收获季节时有一种邻里互助的悠久习俗,即“特劳卡”。直至1970年代,相同的风俗习惯在意大利农村仍然能看到。[11]水利灌溉----筑坝、修渠、疏浚河道、排洪治涝等等----需要更多、更复杂的协作(就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而言,就更是如此了),一家一户不可能做这种大事情,于是,邻里们组织起来,为了共同的利益而齐心协力地行动。在很大的程度上,国家正是在这种越来越复杂的合作过程中诞生的。例如,“在北美洲的狩猎民族阿尔昆琴人那里,每一个部落的土地都从远古的时候起就划分成地段,分配给各个单一的家族。这个家族的集团组成一个真正的社会单元,这个单元的纽带不是亲属关系,而是同一地段同一块土地上的权力共同体。”[12]{链接7}这里所谓“同一地段同一块土地上的权力共同体”其实就是国家的雏形。阿尔昆琴人这样的狩猎部落之所以能够实现超越血缘甚至“强于血缘”[13]的社会团结,恰恰是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就生产力水而言)利用其共同拥有的土地和自然资源;
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事实上,较小的人类群体因毗邻居住而进行合作的事例如此普遍,这种基于土地的合作对于民族、国家乃至文明的形成如此重要,以至于把各别人类集团中的合作习俗或制度视为一种民族、国家或文明的品质或性格,已没有意义。

  在人类共同体(在当今时代,这主要是民族国家;
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文明”)的历史和现时互动中,空间毗邻性和地缘一体性所产生的利益相关性还体现在较低的交往成本和较高的交往效率上。也就是说,作为近邻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信息、人员、技术、资金、产品和服务的流动与并非近邻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更为方便,更为快捷,流动成本也更为低廉。相邻的共同体之间往往还存在着较高程度(或至少一定程度)的文化亲缘性。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为这使人类群体之间的交往成本进一点降低,交往效率进一步提高。较低的交往成本和较高的交往效率意味着较高的劳动生产率,用直白的市场经济术语来讲,就是产品和服务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而这种更强的竞争力恰恰源于那种使所有各方受益的根本性的空间毗邻性。从本质上看,这种情形是先天地缘格局所导致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扩增。在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球化时代,空间毗邻性或地缘一体性的重要性就更突显了。

  不妨用中日和欧俄关系来阐明这一点。当黄河和长江流域的人类早已享有很高程度的文明时,日本列岛的人类仍然处在蒙昧时期。但日本列岛恰恰毗邻中国。正因为如此,那里的原始部落能够借此地利,便捷地学习和吸纳先进的中国文明,“跨越式”地进入一个较高的社会发展阶段。另一方面,甲午战争后乃至1970年代末,沉睡的中国开始改革开放时,它发现近邻的日本已完全实现了现代化,拥有大量资金、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更发现自己能够借助地利,便捷地引进日本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文化,从而得以迅速地提高自己的工业化水平,迅速地增强自己的综合国力。从欧洲方面看,18世纪以前俄罗斯本来处在较低社会发展阶段,缺乏先进技术。此时,它发现,技术上先进得多的西欧恰恰是邻居。这就使彼得大帝能够亲自微服率领一只工匠队伍到西方学习(或秘密考察),很快掌握了其先进技术(尤其是造船技术)和相应文化,最终使俄罗斯的国力大增。从历史上看,无此毗邻关系,俄罗斯不可能参与西方的全球扩张,冷战期间的苏联也不可能扮演一种全球性的大国角色。

  当然,不同人类集团之间因空间毗邻而进行合作虽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现象,但这决非意味着不同种族、民族、国家或文明之间只有合作,而没有对立甚至冲突。事实上,它们之间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恩怨、龃龉、对立、冲突甚至战争的。正如日常生活中所常常见到的那样,“近邻”也常常会吵架、斗殴。尽管如此,仍应看到合作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的一种更重要的属性。不妨以欧洲为例。历史上,欧洲各国之间虽战争不断,甚至打了两次惨烈的“世界”大战,然而时过境迁,二战结束之后,欧洲人终于意识到,民族国家及相应主权观念并非是神圣的;
如果能彼此合作,各自所能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彼此间不停地争斗;
从历史上看,同文同种却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的政治安排不仅得不偿失,甚至几乎使整个欧洲面临灭顶之灾。从1950年代起,为了避免欧洲内部再次发生所谓“大战”(防范苏联集团当然也是一个重要动机),欧洲人成立了西欧联盟、欧洲自然贸易联盟、欧洲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等政治、经济和军事性质的超国家组织,这些组织后来演变为目前的欧洲联盟。

  眼下,欧洲联盟已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文化共同体,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如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那样。在其规模迅速扩大(2004年其正式成员国已增至二十五个)的基础上,欧盟在很大程度上已然是一个准政治实体,而且正在获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实质性权力。不仅已成立了欧洲议会这样的全欧立法机构、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这样的全欧司法机构,以及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由各国政府首脑选举产生)这样的全欧管理协调组织(两者都可以视为全欧政府的雏形),而且还将设立欧洲理事会主席、组建欧盟外交部并设立外交部长,产生一部统一的欧盟宪法(在写作本段文字期间,德国未启动全民公决程序便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而法国、荷兰就此条约举行了全民公投,并以明显的多数否决了这个宪法条约;
欧盟一体化进程虽因之遭受挫折,但从长远看,欧洲一体化进程不可阻挡,甚至可以说一部经过修改从而可望得到各国认可的欧洲宪法获得通过,也是迟早的事{链接8};
目前这一宪法条约未获通过的根本原因,是欧洲精英阶层与民众间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上的认知差距,或者说,欧洲一体化进程过快----较富裕的西欧尚未来得及整合2004年刚刚合并进来八个东欧国家,又有就“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投之事,一般民众觉得此条约如果获得通过,自身利益将受到东欧不太富裕的人们更大的威胁;
或者说,在他们看来,政府为了欧洲统一这一远景目标把纳税人的钱过多地用在与其利益似乎并非那么直接相关的东欧人身上;
当然,条约被否决的一个直接原因也在于欧洲经济连续多年表现不佳,就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投,正好构成了早已心怀不满的公众的一个出气筒)。从发展趋势来看,欧盟在可见的未来执行统一的外交政策是一种必然,除非欧洲各国人民根本不把自己的未来当一回事,在国际事务中愿意听人摆布,任人宰割。所有这一切,已使欧盟成为形形色色的区域组织中最具实质内容的一个,已使欧盟演变为一个最富于权力和效能的超国家机构。只要欧洲人一如既往,继续淡化民族国家意识,欧洲迟早会变成一个统一的欧洲合众国。

  欧洲的情形告诉我们,民族国家并非人类政治组织形式的常态。这不仅能从欧洲以外其他文明得到大量佐证,也能从欧洲本身的历史得到佐证。从起源上看,民族国家只是欧洲历史上一个特定时期的一种特定政治安排或政治形式。[14]如果说,曾经打得你死我活的欧洲国家之间尚能进行如此富于成效的合作,而且已在相当大程度上消除彼此之间的民族国家界线,那么,其他区域的人类迟早也应该能走上一条相同或相似的道路,而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正是深植于人性中的合作本能或属性,正是那种使人成其为人的合作本能或属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正是合作这一根本的人类属性,使得较小的人类集团逐渐演变成较大的人类集团,使得原始部落逐渐演成大型部落联盟,进而再演变成国家;
也正是因了合作这一根本的人类属性,较小的人类群体得以逐步打破血缘壁垒和地域界线,最终形成了所谓“文明”,而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运动如火如荼的当今时代,比“文明”范围更大的人类集团之间的合作----跨文明人类集团的合作----已然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

  目前,一些人类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已然实现了这样的跨文明合作。例如,欧盟就是中西欧天主教-新教社会与东南欧东正教社会(现代希腊当为东南欧东正教社会最重要的代表)的跨文明合作的产物。种种迹象表明,在未来三四十年内,欧盟很可能还将实现已有的两个基督教社会与伊斯兰教社会如土耳其的跨文明合作。另外一些人类群体目前虽然尚未实现这种跨文明合作,但明显地具有实现这种合作的潜力,也很大程度地表现出实现这种合作的意愿,例如南亚各国和东亚、东南亚各国。本书作者认为,有理由把这样的人类群体叫做“地缘文明”或“地缘共同体”。在一种充分意义上的全球文明最终形成前,从疆域和人口规模的角度看,地缘文明高于、大于传统意义上的文明,而低于、小于全球文明,因而可以将之视为全球文明的一种预演或准备,也就是说,地缘文明是一种准全球文明。同样重要的是,使用“地缘文明”的概念意味着这么一种希冀:在不久的将来,居住在地球上不同区域的民族、国家或通常被叫做“文明”的人类共同体的特质、性格或“身份”,将不再以“文明”或“文化”为转移,而将以不再以“文明”、“文化”划线的共同的人类物质福乐和精神福祉为根本依归,将建基在对社会公正、社会平等、法制、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认同上。简而言之,地缘文明的最终归宿,将是一个统一的全球文明。

  以上就是使用“地缘文明”概念的两方面的理由。

  

  三 “地缘文明”的内涵

  

  在进一步探讨“地缘文明”究竟是什么之前,不妨先看看传统意义上的“文明”。从文化特质的角度看问题,传统意义上的“文明”或历史文化共同体往往不是单质的,而是秉有不止一种文化特征或生命形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大型人类共同体生活在相对固定的地理范围。例如属于印度文明的人们大多生活在南亚次大陆;
属于西方文明的人们1500年有前主要生活在欧洲中西部,尽管西元16世纪以后他们扩张到南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非洲南部等地区;
属于伊斯兰文明的人们主要生活在从北非、中东至阿富汗再至印度尼西亚这一狭长而广大的地带;
属于中国文明的人们生活主要在当代中国及其周边地区;
属于东正教文明的人们主要生活在欧洲东部和乌拉尔山脉以东的亚洲北部;
属于日本文明(当然也可以说“日本文明”只是中国文明的一个变体)的人们主要生活在日本列岛。作为一个拥有独特宗教和文化的人类集团,犹太人在历史上大部分时间寄居在多个文明区域----亚洲西部、非洲北部、欧洲和美洲各地。他们并不享有固定的疆域。这似乎是一个突出的例外, 可究竟存在着一个“犹太文明”与否,毕竟是大有争议的(这取决于如何定义“文明”;
也许把犹太教或犹太生活方式视为欧洲文明乃至西方文明的一部分更为恰当,(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因为从西元纪年开始之前几百年起,犹太民族的生命经历便与欧洲人的生命经历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了)。

  “地缘文明”与传统意义上作为共同体的文明之间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前者更注重对一个地缘连续体中的历史文化共同体所处空间位置和自然环境的考量,或者说更注重特定地缘-自然环境对“文明”或历史文化共同体所产生的长时段、结构性的影响,而且通常指的是一个特定的空间范围内不止一个“文明”或历史文化共同体的集合;
而后者则更注重共享某一特定文化形态的人类共同体。在这种同一个地缘连续体中的不同“文明”的集合或地缘文明之内,不同人类集团的互动相对说来更为频繁,彼此间的联系相对说来也更为紧密。使用地缘文明的概念也意味着,本文作者虽然仍将使用传统意义上的“文明”和“文化”概念,但通常作为价值形态、生活方式的“文明”或“文化”将不再是主要考查对象。因为要考察一个地缘连续体内不同人类群体之间古往今来的相互影响、合作、冲突乃至融会和整合,尤其是要从它们之间极其复杂的互动和交往格局中梳理出它们的未来走势,传统意义上的“文明”和“文化”概念虽然仍有裨益,毕竟已不能完全胜任,甚至有明显的缺陷。

  也可以把地缘文明视为一个地缘-历史共同体,或一个拥有大体上相同的历史-文化记忆、甚至拥有较高经济-政治整合性的地缘实体或地缘集合体。因为,在这个意义上的文明里,不同的人类共同体长期以来一直生活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共同空间之内,古往今来一直在这种共享的空间范围内彼此交流、相互影响、一同发展变化。几乎没有例外地,这些人类群体之间会有这样那样的恩恩怨怨、龃龉冲突,甚至可能会发生战争。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类群体获得了大卫·维尔金森(世界体系论学者)所谓的“社会黏合剂”或“文化黏合剂”。[15]从这个意义上讲,地缘历史-共同体像维尔金森提出的“中央文明”那样,是“时空上相连接、由一些具有因果关系性质的因素----包括冲突、战争、共同发展----和某种程度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因素----共同的意识、对差异的认知和对抗----整合的种种社会文化现象构成的混合体。”[16]换句话说,相邻的民族、国家或文明正是由于长期生活在一个共享的地缘整体之内,而先天地、历史地、不可选择地彼此联系在一起、结合在一起,并不可逃避地在此基础上进行这种或那种形式和程度的合作、互动。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不同的人类群体毗邻而居是一种缘分。正是由于这一缘分(或缘故),相邻的民族、国家乃至文明区域性地享有一种共同的历史记忆(尽管如此,本文作者的注意力仍将放在地缘文明的其他方面)。

  由于本文主要是从地缘互动而非文化形态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探讨超大的人类共同体的现状和未来走势,经济因素势必成为主要的考查对象。因此,所谓“地缘文明”将主要是地缘经济共同体,甚至主要是地缘经济共同体,而非地缘政治共同体。至少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一个地缘文明必然是国家与国家、“文明”与“文明”的地缘政治联盟(欧盟是一个明显的例外);
相反,根据可观察到的情形,地缘文明是由国家与国家甚至“文明”与“文明”构成的经济共同体。正因此故,本书将更关注一个地缘意义上的共同体内各别人类集团之间自古至今的经济互动和合作,以及它们未来在更大程度上进行经济互动和合作的可能性;
或者说,本书的注意力将较少集中在这些共同体在政治意义上的相互影响、龃龉、冲突或合作。另一方面,使用地缘文明概念所要关注和讨论的对象,虽然主要是不同共同体之间的经济互动(而非政治合作或冲突),但在某些情况下,对峙性的和冲突性的地缘政治现实却是很难回避的。例如,冷战时期苏联及其东欧卫星国为一方的华沙条约组织与中西部欧洲(西方文明的亲体)和美国、加拿大等国(均为西方文明的子体或变种)为另一方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就可以视为两个对立的地缘政治行为体。不仅两者都是跨国家(甚至跨文明)的巨大的政治联盟,它们各自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还有许多盟国。这意味着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一个地缘意义上的大型人类集团有可能是一个地缘政治实体,甚至可能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与民族国家相似的地缘政治实体,即,一个具有统一意志和较强动员能力的政治行为体。

  地缘文明也是一种直观的或看得见、摸得着的空间格局。更为重要的,它是一种先天性的空间安排。也正因为这种空间安排是先天的,所以它是不可逃避、不可更改、不可复制的。基于这种空间格局,地缘文明不仅意味着其内部不同地区、国家或“文明”之间存在文化亲缘性和密切的经济政治互动关系,更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现实的或潜在的政治整合势能。从根本上讲,地缘文明依赖于其先天的因而是不可更改、不可取消的地缘一体性。作为一个不可逃避的空间格局,地缘文明也可以视为一种相关人类群体所不得不面对的空间现实。除此之外,使用地缘文明概念也意味着,不仅要考查已然发生的历史事件和正在呈现的现时代情形,更要放眼于未来可能性,因为与其说地缘文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人类现实,不如说它是基于现实情境中初露端倪的可能性对有关人类社会的未来走势做出分析和展望。

  如果把重点放在各个大型人类共同体体的文化-宗教特征本身,而且不使用那种过分严格(以至于拘泥)的关于“文明”、“文化”的定义,那么地缘文明也可以视为一种地缘-文化连续体。因为在分明分类上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形,即,某两三个甚至更多的空间毗邻的大型人类共同体虽然通常被给予不同的名称,或者说被归入不同的“文明”或“宗教”,可是如果抛开表层差异,则它们很可能享有本质上的相似性或共同的“文化基因”。从这一认知出发,北非、中东、小亚和中西部、东南部欧洲这一区域可以视为一个单一的地缘文化连续体。尽管从历史上看,这一地缘文化连续体的文化认同建立在两种主要宗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基础上,但这两种宗教都具有共同的叙利亚文明和希腊文明根源,都结构性地秉有叙利亚文明[17]和希腊文明的精神、物质和制度要素。如果说,北非、中东、小亚和欧盟区域可以视为一个超大的地缘-文化共同体,那么,包括俄罗斯在内的东正教国家与中西欧国家一道,也可以视为一个超大的地缘-文化连续体(尽管俄罗斯与中西欧各国历来龃龉冲突不断,直到最近[2004年年底]在乌克兰大选中还进行了一次颇为激烈的较量)。理由是,这些东正教国家与中西欧之间不仅存在地缘毗邻性或一体性,而且与中西欧国家一样,都结构性地秉有叙利亚文明和希腊文明的基因。同样的道理,中国、日本、南北朝鲜、蒙古与各东南亚国家一道,也可以视为一个地缘历史-文化连续体。尽管中国大陆与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南海”、“南洋”)被涛涛大洋所分隔,但15、16世纪以来,东亚-东南亚地区文化交往非常频繁,而且中日韩三国的政治军事角逐与俄罗斯与西欧的互动也不无相似之处。

  与传统意义上的文明一样,一个地缘文明也应该拥有一个甚至两三个核心国家。作为其所在空间区域里最主要的实体,核心国家的根本作用在于其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带动和整合作用,也就是说,凭借其大得多的经济规模、政治制度和文化能量,把自己和周边国家或地区凝聚成为一个具有高度集团效能或“合力”的地缘共同体。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甚至两三个核心国家,就根本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地缘文明,至多只有一种整合程度不够、无法形成集团合力的地缘连续体。然而,核心国家的出现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它必须享有一种适宜的地缘-自然环境,在这个基础上开出较大的经济规模、发达的文化(包括价值体系和制度安排)和相对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唯如此,它对周边国家或准国家才可能有吸引力和感召力,成为其仿效对象,或者说,长时期地向周边输出文化、技术和制度。周边国家或地区则主要为核心国家提供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现代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则是在更大的程度上提供自然资源),当然在较小程度上也向其所在地缘连续体贡献自己的文化和技术成果。

  由于核心国家拥有比同边地区更多(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多得多)的文化、技术、政治和军事资源,它(们)很可能历史地、无可选择地、无可逃避地对其所在的整个地缘连续体的政治格局、经济秩序、文化形态乃至长远的发展负有责任。核心国家还可能(也应该)努力树立一种公正、道义的形象,一种充满力量的权威形象。这种形象对于整个地缘连续体的经济-政治整合是非常重要的。这里,最关键的因素并非是核心国家是否恰恰处在某种空间意义上的中心位置,而在于它恰恰拥有巨大的“文明规模”[18]或经济-文化规模和相对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这些因素不仅有利于提高核心国家内部的劳动生产率和不同利益集团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一体化,也赋予它一种强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吸引力,使它对周边较小的政治实体产生一种巨大的感召力,成为它们竞相模仿和赶超的对象。如果换个角度看,则只有具备了巨大的文明规模和相对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一个特定的地区或历史文化共同体方有可能成为其所在的地缘世界的中心或者核心,方有可能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对周边较小国家或地区发挥长期的榜样作用和整合作用,最终将它们吸引到共同发展的轨道上来。

  使用地缘文明或地缘共同体之类的概念,意味着像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菲利普·巴格比和阿诺德·汤因比那样把有史以来的人类文明划分为八个、九个或者二十一个的作法[19]将受到质疑,因为这种分类法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就是,过分偏重人类共同体的文化特征或生命形态本身,而忽略了这些文化特征或生命形态所由产生的地缘环境和自然条件,忽略了不同文明之间基于地缘一体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互动和承前启后的关系,以及产生于这种互动和承前启后关系的地缘-历史-文化连续性。使用这种分类方法,仅仅在西亚-地中海世界就可以划出埃及、苏美尔、克里特、迈锡尼、赫梯、巴比伦、叙利亚、希腊罗马、西方、伊斯兰和东正教等十几个主要的文明;
尽管它们彼此之间的承续关系(注意,后起的文明应当是先发文明的继承者,而非相反)并没有被完全否认,它们之间的历史连续性却遭到忽视,其结果是,一种此起彼落、此消彼涨的历史情形受到过分的强调,一幅明显缺乏连续性、过于碎裂的历史景观过分地抢眼。使用这种传统的分类法,就不得不像阿诺德·汤因比那样,把各人类社会划分为“亲体文明”和“子体文明”;
像菲利普·巴格比(已故美国人类学家)那样,把各人类社会划分为一个“主级文明”和若干个“次级文明”;
甚至像费尔南·布罗代尔那样,把人类文明细分为四个级次(尽管他使用的空间或地理视角,颇具启发意义),例如第一级次的西方文明包括欧洲、美国、俄罗斯、拉丁美洲四个第二级次的文明;
第二级次的文明如欧洲文明又包括法国、英国、德国的文明等第三级次的文明;
第三级次的文明如英国的文明还包括更次一级的第四级次的文明,如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的文明。这种做法难免失于支离繁琐,甚至使“文明”这个概念丧失了其应有的认知意义。[20]

  还应注意,使用“地缘文明”概念,并非意味着绝对排斥那些长期以来被多数论者所接受的文明分类----正如我们在斯宾格勒、汤因比、巴格比、布罗代尔等人的体系中所见到的那样,而是要增加一个新视角,以便在总体上更为清晰地把握人类文明的历史演进和现时表现,并预测其未来走势。尤其应注意的是,在人类目前仍然分裂为二百多个民族国家的情况下,在民族国家仍然是最有效的认同(利益的、情感意义上的)对象因而也是最具动员能力的政治单位的情况下,地缘文明应主要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整合体、共同体甚或行为体。

  一个地缘文明一般有一个或两三个跨国家、跨民族的巨大的核心区充当其主体(该核心区或主体区域具有强大的经济动能,在政治上可能是统一的或统一程度并不太高,与通常意义上的“文明”并无本质区别),可是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经济合作,以最终形成经济共同体或实现彼此间利益最大化的内在需要,它会明白无误地表现出一种越来越强大的整合势能。也就是说,地缘文明会超越传统意义上的“文明”的较狭小的空间范围,对传统意义上的属于不同文明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经济整合,形成由两个甚至多个“文明”或“亚文明”(这当然取决于如何界定“文明”和“亚文明”之概念)组成的区域性的共同体或行为体。故而,地缘文明可视为一种由不同人类共同体构成的跨“文明”集合体或地缘经济、地缘文化意义上的整合体。甚至不排除这么一种可能性:随着区域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在未来五六十年乃至一百年之内,人类社会将出现几个跨“文明”的超大的地缘政治联合体(尽管由于那时高得多的全球化程度,这些地缘政治联合体相互间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已如此紧密,以至于要在它们之间划出泾渭分明界线来,很可能非常困难)。

  

  四 地缘文明的划分:东亚、欧洲、欧亚、南亚、美洲、非洲

  

  使用地缘文明之概念,可以自然而然地把中国及其周边国家视为一个地缘经济-文化共同体,姑称之为“东亚文明”或“东亚共同体”。它包括中国文明的衍生形态南北朝鲜、人口达4·5亿的东南亚联盟(从文化形态上看,东南亚可以视为一个集印度文明、中国文明、伊斯兰文明和西方文明于一身的混合型文明;
虽有海洋阻隔,但在近现代之前好几个世纪,这一广大区域的各个地区、各个岛屿之间便已有十分密切的贸易和人员往来,因而有理由把看作一个自成一体的地缘集合体[21])、日本文明(当然也可以像汤因比那样,把所谓“日本文明”看作中国文明的一个衍生态或亚形态),以及与中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历史上曾经是其一部分的现蒙古国。由于东亚一直存在着经济整合方面的内在需要和强大的经济势能,目前它已经对俄罗斯远东地区、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三个地区就主导性的文化和种族特征而言,分属传统意义上的东正教和欧洲文明),以及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这四个中亚国家进行了较大程度的经济整合。种种迹象表明,这些非东亚国家对东亚的经济依赖度已相当高,甚至可以说,已经脱离不了东亚(以澳大利亚为例,及至1990年代中期,其对东亚的出口便已占其出口总量的百分之六十;
其十二个最大市场的半数也在亚洲[22]),在可见的未来,东亚共同体对非东亚国家的整合程度必然进一步提高。

  使用地缘文明这一概念,可以把以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主体的中西部欧洲、东南部欧洲、土耳其、以色列,以及北非和中东阿拉伯国家视为一个地缘集合体,姑称之为“欧洲文明”。尽管给予它一个“欧洲文明”的名字,但从历史上看,这个地缘文明并非起源于欧洲,而起源于西亚和北非。由于这一缘故,也由于历史上西亚长期处于中心,而欧洲则位处边缘,所以把“欧洲文明”称作“亚非欧文明”也未尝不可。如我们所知,这个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幼年期是西元前3000年左右在北非和西亚同时诞生的两个第一期文明,即埃及和苏美尔。埃及和苏美尔文明的发祥地是大河地区----尼罗河流域和美索不达米亚。在历史进程中,这两个第一期文明达到发展顶峰时,亚非欧地缘连续体的爱琴海地区又产生了克里特和迈锡尼文明。后来,希腊文明在小亚西岸和希腊半岛崛起;
罗马人于西元前2世纪中叶又征服了希腊人(罗马人的文明常常被叫做罗马文明,其实它只是希腊文明的变种或其一部分)。与此同时,西亚地区的文明也发生了从苏美尔至巴比伦、再至叙利亚(即希伯来)等形态的嬗变。亚历山大东征后,希腊文明与叙利亚文明进入了迅速整合期,及至西元初二三百年左右,混血成一个新文明。它虽包含了不少希腊文明质素,但核心成份却是叙利亚形态的基督教。这就是后来的“西方文明”,尽管在整个中世纪,欧洲文明或亚非欧文明的重心在西亚和欧洲东南部,其中心城市是拜占廷、巴格达、大马士革。这一时期,欧洲中部和西部因经济落后,城镇规模和文化创造力根本无法同西亚和东亚相比。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半岛北部因同西亚、南亚和东亚(经西亚中转)的贸易再度繁荣起来,但即便此时,也并未取代西亚的中心地位。只是在现代资本主义兴起后,西欧才真正由边缘变为中心。[23]

  目前,欧洲文明可以视为一个以中西欧为核心,以东欧(俄罗斯等东正教国家除外)、土耳其、以色列和北非、中东诸国为外围的地缘共同体。2004年5月,已经有25个欧洲国家加入这个文明的核心组织----欧洲联盟。目前,欧盟已包括大多数东欧和部分东南欧国家;
欧洲(俄罗斯除外)之外的周边国家对欧盟经济的依赖度已达很高的程度。从其核心地带即欧盟区来看,人口老龄化已成不可逆转之势,所以,这里的主要国家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不得不大量接纳新近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土耳其和北非的移民以保持经济活力。[24]迄至今日,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大体上已完成,政治一体化的进展速度也十分可观。随着时间推移,这个以欧盟为核心的跨“文明”的地缘文明(或地缘共同体)以其内在精神品质的一致性和强大的经济动能,很可能进一步整合约旦、叙利亚、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伊朗,以及阿拉伯半岛诸国这些中东国家(当然,随着印度的重新崛起,邻近穆斯林国家如阿富汗、伊朗以及阿拉伯半岛诸国被整合到一个超大的南亚共同体中,也并非不可能),[25]甚至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打破通常意义上的地缘界限,把白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甚至俄罗斯本身也整合进来。最近(2005年5月)欧盟与俄罗斯签订的“欧盟-俄罗斯统一空间”协议,就清楚地表明了这种整合(尽管这很可能只是一种远景)的可能性。

  使用地缘文明概念,可以把以俄罗斯为中心的东正教“文明”(除俄罗斯外,还有白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等国)与周边的伊斯兰国家如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该国历史上的主要宗教为基督一性论的基督教派别)视为一个地缘集合体,姑且称之为“欧亚文明”。然而,由于在地理上横跨亚欧两大洲,也由于这一特殊的地缘格局所导致的文化特征和文化认同的不确定性,更由于其核心国家俄罗斯人口急剧萎缩,经济缺乏活力,经济规模十分有限,这个跨文明集合体的西伯利亚地区、远东地区和中亚诸国面临着被东亚文明整合的可能性,其主体部分即俄罗斯欧洲地区和周边东正教国家则将面临被欧洲文明(或亚非欧文明)整合的可能性。

  使用地缘文明概念,可以把印度为中心的南亚世界(除印度之外,还有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马尔代夫)视为一个地缘集合体,姑且称之为“南亚文明”或“南亚共同体”。南亚共同体不仅是一个天然的地缘整体,而且享有高度的历史连续性和文化同质性,所以也可以视为一个地缘-文化共同体。南亚人口的主体信奉印度教;
伊斯兰教和西方文明又先后侵入并统治该地区,1947年英国人让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实行印巴分治时,南亚次大陆发生了大规模的骚乱和流血冲突;
1947年以后的南亚更发生过多次以印度为一方、巴基斯坦为另一方的“文明的冲突”;
直至最近,两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还不时发生武装冲突。然而,由于南亚地区的空间形态十分紧凑,更由于这里存在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需要,近年来,“文明的冲突”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缓和;
在可见的将来,印巴矛盾很有可能进一步缓和,最终甚至可望得到基本解决。随着南亚当之无愧的核心国家----印度----经济的迅猛发展,南亚各国的经济很有可能在印度所主导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框架中实现实质性的整合,各国间的经济互补性和依赖度将进一步提高,南亚文明也将有更为突出的表现,甚至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把邻近伊斯兰国家如阿富汗和伊朗整合进来。

  使用地缘文明的概念,可以把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清教徒所主导的北美洲文明与中、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诸岛国视为一个地缘连续体或地缘集合体,姑称之为“美洲文明”。这个文明也是一个巨大的跨“文明”共同体,由西方文明的衍生体(也更能体现其本色的)北美洲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变种拉丁美洲文明构成。尽管这个地缘共同体的中心国家无可置疑地是美国,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南美的巴西、阿根廷甚至智利等国以其本身的经济势能和内在的经济整合需要而形成另外一个中心,从而使这个地缘共同体出现一种双中心格局(另一个中心仍是美国)。{链接9}目前巴西有1.5亿以上人口,法制健全,社会稳定,经济和科技都较发达。在所有拉丁美洲国家中,巴西毫无疑问是最有前途的国家。

  使用地缘文明概念,似乎也可以得出这么一个判断,即,存在着一个地缘意义上的非洲文明。这个文明似乎比东亚文明、欧洲文明和美洲文明更有资格被视为一个地缘连续体,因为它就是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大陆本身和马达加斯加(相比之下,东亚文明的地缘连续性略逊一筹,因为除中国大陆之外,它还包括诸多岛国,如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同样由大量岛屿构成的菲律宾、由多个岛屿构成的中国台湾等;
欧洲文明也被海洋分隔成中西欧、中东和北非三大块;
美洲文明的情况相似,天然地划分为北美、中美、南美和加勒比海地区四大块;
即便把中美洲视为北美洲的自然延伸,美洲文明也仍然分割为三大地缘板块)。然而,尽管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地缘整体,可是由于气候、地形、地貌和其他自然条件方面的劣势,目前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程度明显地低于其他几大洲。[26]

  从整体上看,由于非常不利的自然条件,非洲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尚没有一个国家建立起一个完整、自足的工业体系,各国的经济在市场、资本和技术等方方面面都过于依赖欧洲、美洲和亚洲的主要经济体,彼此间的经济联系太少,经济整合程度很有限,统一市场尚有待形成,[27]因此其经济发达程度明显地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此外,由于巨大的疆域和不利的地形地貌条件,历史上各主要地区间的交通十分不便,社会文化联系和人员往来十分薄弱,这就导致各地区之间缺乏整合,甚至各国内部存在较大的种族、宗教和文化差异,这对于非洲的整体发展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28]凡此种种表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很难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文明”,甚至可以说,比之其他地缘文明或地缘共同体,“非洲文明”在更大的程度上只能视为一个地缘连续体,而只在较小程度上可以视为一个地缘经济集合体,也就是说,尚不能视为地缘经济共同体。尽管存在着非洲统一组织(成立于1963年)这一全非洲性质的协调组织,尽管存着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南非洲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东非共同体,以及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等区域化组织,[29] 可这些区域组织所能发挥的作用毕竟有限,与欧盟这样的超国家或准政府相比差距巨大。尽管存在着南非这一非洲意义上的经济大国,以及人口达1亿以上的尼日利亚这一非洲意义上的人口大国,可是无论从幅员、位置、文化感召力还是从整体实力来看,这两个国家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核心国家,在可见的将来不大可能将非洲差异极大的各地区和为数众多的国家真正整合起来。

  尽管如此,非洲不会永远落后。如果说非洲现在尚不能视为一个地缘经济共同体,这并非意味着它永远不能成为这样的共同体。从非洲在区域一体化方面非常活跃----至少比东亚更为活跃----这一情形来看,或许可以说一个非洲地缘共同体的雏形已在形成之中。[30]

  

  注释:

  [1] Kwuang Chih Chang(张光直),Shang Civilization, New Haven (USA), 1980, p. 365;
也见Kroeber, Style and Civilization, Ithaca, New York (USA), 1957, pp. 1 – 27。

  [2] 参见本书第二章:“‘文明’的两个含义”。

  [3] 见阿·德芒戎(法国),《人文地理学问题》(葛以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5 – 6页。

  [4] 参见费尔南·布罗代尔(法国),《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卷本,顾良、施康强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一卷,第64 – 65页。

  [5] 张善余,《人口地理学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2 – 283页;
也见陈代光,《中国历史地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5 – 6页。

  [6] Ferdinand Braudel, A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Richard Mayne),London: Allen Lane the Penguin Press (UK),1994,pp. 9 – 10;
也参见陈代光,《中国历史地理》,第25 – 26页。

  [7] 文明研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情形是,文明与宗教的内涵往往不可截然区分,或者说文明的分类往往与宗教的分类纠缠在一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如果对宗教作一种狭义的理解,譬如崇拜某个或某些特定神祗、为此目的建立神龛、举行相应的宗教仪式,宗教与文明的区分可能相对容易一点。如果对宗教作某种宽泛的理解,譬如将它视为一宏阔的文化领域,涵括在形式不同的基本价值预设或信念中,在社团和家庭内进行的形式多样的崇拜活动或宗教实践,与之相关的艺术表现样式和文学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的观念、习俗和行为模式等,则宗教和文明的内涵必然发生重合。这种重合往往是多方面的,而且生命程度往往很高。有时,二者的重叠如此全面,重叠程度如此之高(如犹太文明和犹太教的情形所示),以至于就文明或宗教的分类而言,我们很可能弄不清究竟是在探讨文明还是在探讨宗教。关于“文明”与“宗教”内涵重叠和区别更详细的讨论,可参见阮炜,《文明的表现》第三章“文明与宗教”。

  [8] 此处的讨论可链接参考本书第四章“文明的性格”。

  [9] 在图特莫斯三世以前,埃及军队进入过西亚。自阿蒙奈姆哈特一世(西元前2000 - 1971年在位)始,至森沃斯赖特二世(西元前1887 - 1850在位)止,这一百五十年间埃及法老们穷兵黩武,大搞扩张主义。这一时期的埃及人往南上溯尼罗河,越过第一瀑布,兵至努比亚即现埃塞俄比亚,见Arnold Toynbee, A Study of History [12 volum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K, 1934 – 1961],Vol. 5, p. 268。在东北方向,此时的埃及军队进入过巴勒斯坦,甚至可能到过大马士革,但并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埃及人与西亚当地人发生过战争。相比之下,在图特莫斯在位的短短二十年,埃及军队远征西亚竟然达十五次之多。

  [10] 见约瑟夫·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维尔著,《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金烨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1页。

  [11] 菲利克斯·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王建娥、魏强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 - 206页。

  [12] 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第10页。

  [13] 参见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第10页。

  [14]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2卷本),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8卷,第156页。

  [15] 大卫·维尔金森,《文明、中心、世界经济和贸易区》,见安德烈·贡德·弗兰克、巴里·K·吉尔斯主编,《世界体系:500年还是5000年?》(英文版初版于1993年,郝名玮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71页。

  [16] 维尔金森,《文明、中心、世界经济和贸易区》,见弗兰克和吉尔斯编《世界体系:500年还是5000年?》,第271页。维尔金森提出了“中央文明”的概念。他认为,迄于19世纪,世界上仍存在几个独立的文明,但目前只有一个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文明是公元前1500年左右埃及文明与两河流域文明在西亚相遇、碰撞和融合中形成的。他称之为“中央文明”。它融合了叙利亚、希腊罗马、西方、东正教、阿拉伯伊斯兰、伊朗伊斯兰等文明;
印度文明在11世纪穆斯林入侵与至18世纪西方人入侵之间被并入;
中国文明是在鸦片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被纳入“国联”等历史事件中被并入;
日本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被美国强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造的1950年代被并入的。David Wilkinson, "Central Civilization",见Stephen K· Sanderson (ed.),Civilizations and World Systems:Studying World – Historical Change,Walnut Creek (USA), AltaMira Press, 1995,pp. 46 – 52。

  [17] “叙利亚文明”就是通常所谓“希伯来”或“犹太”文明。为什么是“叙利亚”而非“希伯来”或“犹太”?在通常所谓“犹太”或“希伯来”文明背后,是一个比单一的犹太或希伯来文明宏大得多、深厚得多的文明。这个文明有“叙利亚”、“黎凡特”、“闪米特”、“巴勒斯坦”、“迦南”、“近东”或“中东”等不同的名称。这个文明并非单单由希伯来民族或犹太民族所创造的,而是在长期历史演进和社会进化中,在汲取此前整个西亚两千年文化成果之基础上,由多个民族(或多种“文化”)所共同造就的。这些民族中不仅有讲闪米特语的阿莫利特人、腓尼基人、亚述人、阿拉米人、希伯来人,也有在血缘和语言上与闪米特族和闪米特语毫无关系的非利士人和撒马利亚人。叙利亚文明的发祥地也并非局限于现叙利亚,而是历史上的“叙利亚”或“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包括现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这仅仅是“叙利亚”本土。叙利亚文明所覆盖的范围还应当包括埃及(尤其是尼罗河河谷和三角洲地带)、小亚细亚南部沿海地区、塞普路斯岛,西西里岛、甚至北非现突尼斯沿海地区等地。关于叙利亚文明的详细特征,可参见阮炜,《文明的表现:对五千年人类文明的评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五章:“超级文明叙利亚”。

  [18] 所谓“文明规模”指的是一个文明或历史文化共同体基于特定的地缘-自然环境,以大量的人口、广袤的疆域和巨大的经济规模而拥有的一种狭义上的规模;
在此基础上,该历史文化共同体以其深厚的精神积累、文化科技创造力、制度安排、政治整合性和军事能力等而享有一种狭义上的能力;
在各别文明的长期互动和演进中,这种狭义上的规模和能力将整合为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规模”,姑且称之为“文明规模”。有关这个概念的更为详细的讨论,可以参见阮炜,《文明的表现》“绪论”部分。

  [19] 关于人类文明的分类,可以参见阮炜,《文明的表现》第四章:“文明与亚文明”。

  [20] 见Ferdinand Braudel, A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Richard Mayne),London (UK), Allen Lane the Penguin Press, 1994, p. 12 。

  [21] 此处可以参见阮炜,《文明的表现》第四章,“文明与亚文明”。关于东南亚被更大的地缘政治经济共同体整合的可能性,也可参见扫罗·科恩(美)提出的政治意义上的“碎裂带”概念(《一个四分五裂的世界的地理与政治》,1973),见Peter J. Taylor, Political Geography: World-Economy, Nation-State and Locality, London (UK): Longman, 1985, pp. 44 – 45,以及杰弗里·帕克(英)著,《地缘政治学:过去、现在和未来》(英文原版1998年出版,刘从德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页。

  [22] 参见张秋生,《澳大利亚与亚洲关系史:1940 – 1995》,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页。

  [23] 见萨米尔·阿明,《世界一体化的挑战》(任友谅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4 – 46页;
Dieter Senghaas, The Clash within Civilizations: Coming to Terms with Cultural Conflict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pp. 93 – 95;
恩里克·迪塞尔文,《超越欧洲中心主义:世界体系与现代性的局限》,收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也译为“詹明信”)和三好将夫(编),《全球化的文化》(马丁据1998年版原书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 – 5页;
也参见贡德·弗兰克著,《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第373 – 380页。

  [24] 见克劳德·萨尔哈尼,《欧洲失败的多边文化主义》,《华盛顿邮报》2004年12月11日文章,载于《参考消息》2004年12月14日第6版。该报道说:“从巴黎到阿姆斯特丹,从布鲁塞尔到柏林,几十年来自由开放的移民政策在欧洲政坛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好几百万移民基本上来自北非、土耳其和西南亚,而且基本上是穆斯林。他们改变了一度基本上是白人基督徒的欧洲的面貌”。作者进一步报道说,由于许多北非移民“未能与整个社会融为一体”,一些欧洲学者和政界人士主张,“采取有效的措施教育他们”,以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欧洲的文化”,让他们“汲取建立在自由和民主基础之上的文化价值观”。

  [25] 关于中东各国被欧洲文明整合的可能性,不妨参见扫罗·科恩提出的政治意义上的“碎裂带”这一概念,见Peter J. Taylor, Political Geography,pp. 44 – 45;
也可参见上引帕克,《地缘政治学》,第115页。

  [26] 参见本书第四章:“文明的性格”开头部分。

  [27] 参见朱宁等著,《下个世纪谁最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4 – 265页。

  [28] 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黑非洲,起伏太大的地形和地貌导致了内陆河流的大部分河道不宜航行(较大的水流落差使内陆各地区原始居民之间的交通运输和信息交流非常不方便)。除了缺乏适宜通航的河道之外,热带雨林地区的原始森林也阻碍了不同地区之间的交通,从而加剧了黑非洲内陆各地的封闭性,而这种封闭性正是黑非洲在生产力进步方面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参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非洲通史》第一卷,见艾周昌(主编),《非洲黑人文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29] 见马婴[此字有女字旁],《区域主义与发展中国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5 – 143页。

  [30] 参见帕克,《地缘政治学》,第118页。

  

  链接:

  {链接1} 黄河文明产生的气候机理

  “距今5000至4000年的地理环境造就了黄河文明,并不是黄河中下游的人们比其他地区的人更加聪明,而是其地理环境的气候、土壤、地貌条件所决定了的。

  “距今后5000年后,虽然全球气候走出最适期,气候转向干燥,大陆度增大,但东亚大陆当时的湿润度还是比现在高。就黄河中下游地区讲,气候普遍比现在湿润。照竺可桢的研究表明,在距今5000至3000年中,即从仰韶文化到安阳殷墟,大部分时间的年均气温高于现在2℃左右,1月温度大约比现在高3 - 5℃,主要是指黄河流域地区。气候的湿润为农作物更好地生长创造了条件,自然灾害频率低,为农业耕作稳定奠定了基础。

  ……

  “黄土高原在距今5000至3000年间森林分布比现在多,特别是基岩山地和薄层黄土以林木为主。石兴邦先生谈到,关中盆地两岸山谷,阶地基岩流出河流,汇聚而成网状的水系,到处汩汩泉水,潺潺溪流,森森密茂,最适宜农耕、渔捞、狩猎和采集生产活动。西安半坡遗址三级台阶上便是主要为森林、竹林和丛草覆盖。水利和森林植被良好,为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在这个时期,中国黄河流域的大陆泽、大野泽(巨野泽)、菏泽、雷夏泽、孟诸泽、荥泽、昭余祁、杨纡、焦获、弦蒲、逢泽等一大批湖泊存在,气候湿度明显比现在大。这一切都为黄河中下游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加,城市发展起来;
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有更多的交流的必要,文字便出现了;
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求得精神的寄托,也有大量时间和财力去投入,大型礼仪建筑出现了;
经济的发展为金属冶炼和加工创造了基础。文明由此产生了!

  ……

  “在黄河流域距今5000至3000年间,长江流域一些地区也有了文明的萌芽(这实际上是华夏文明起源“满天星斗”说的主要理据----本书作者)。太湖流域良渚文化(距今5000至4000年)已有大型建筑,良渚文化已有文字;
而四川广汉三星堆在公元前12世纪已经有城墙、举世罕见的青铜器和不少陶器;
成都十二桥商代陶轮上也有早期巴蜀古文字。(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这一切说明长江流域也出现了一些文明曙光。不过,从一个在世界上有影响的文明讲,黄河流域文明从时间之早、规模之、影响之远、延续之长都是中国其他地区文明不能比拟的。这种文明的分布格局与黄河流域的环境和文明所需的生产力密不可分。”

  (蓝勇编著,《中国历史地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2 – 46页)

  

  {链接2} 关于地理决定论的讨论

  一直以来,地理决定论被普遍认为在政治上是不正确的,因而此段引文的作者德芒戎不得不说:“不要以为人文地理学是一种粗暴的决定论,一种来自自然因素的命定论。人文地理学中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具有意志和主动性的人类自身,就是扰动自然秩序的一个原因。例如,一个岛屿不一定向往身航海的生活。航海生活常常起源于文明的接触。因此,英国人只是在斯堪的那维亚和汉萨商人的熏陶下才成为水手的。同样,农业也不仅仅是地土质量的函数,有些肥沃的土地没有被开垦,有些瘠土却被开垦了。这常常取决于农业社会的文明阶段。例如,人类有时由于实行灌溉而成为土地程度的主宰者。以前,西欧葡萄园向法国北部、比利时直至英国扩展,是在与这种植物的自然要求相矛盾的情况下发生的;
它之所以能如此远远进入这些凉爽而又日光不多的地区,是因为人做弥撒时需要酒而又缺乏便宜的运输条件把它从较南的地区运进来。但是随着运费的逐渐下降,葡萄种植业也向南退缩到风险较小、更适合这种植物生长和成熟的地方”(见阿·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葛以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 – 9 页)。

  人与自然之间从来就存在着一种密切的互动循环关系----自然环境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也改变自然环境,而为人所改变的自然环境又进一步影响人类社会。这个事实太显白,几乎不需要什么论证。可是,地理决定论这顶帽子是谁都不愿意戴的,于是在地理决定论作为其基本预设的整部《人文地理学问题》中,德芒戎也不得不讲几句反驳地理决定论的话。然而无可否认的是,至少在文明起源的问题上,地缘-自然因素发挥了至为关键的作用,否则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最早的人类文明都诞生在地势低平、降雨量充沛的大河流域----如埃及的尼罗河流域、西亚的两河流域、东亚的黄河流域和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些最早的人类文明都诞生在北纬23 度至 38度之间,更无法解释为什么即便在当今这个生产率高出古代成千上万倍的“后工业”信息时代(而非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交通不便的古代),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也仍然集中在地势低平、适合农耕的地区。

  地势低平的地方大多是大江大河。这里不仅有丰富的降雨量(但也不像热带雨林地带那样降雨量过大,气候太炎热,表层土壤里的有机物被迅速分解,故而不适合原始条件下农业的萌生),也有灌溉之利和水上交通之便。与大江大河紧密相联的,是大片适合农耕的肥沃土壤。此外,正因为这些地方都是大平原,陆上交通也更容易发展起来,这对于文明的萌生和进一步成长也是非常重要的条件。事实上,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立论的根本恰恰在于地缘-自然因素对于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的极端重要性。这里,文明在其萌生期,地缘-自然条件是关键之关键。一旦文明业已诞生,之后怎么发展,地理因素就不如在文明萌生时期那么重要了,因为及至此时,人类已有文明的成果----迅速发展起来的技术和大规模、有组织因而极富成效的合作----可资利用,以应对自然挑战。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德芒戎不得不批驳地理决定论所举例子才能成立。目前,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大到根本不适合居住的南极地区,甚至已扩展到了外太空。未来人类更可能大规模地移民至其他适合居住的星球。

  

  {链接3} 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几乎不言自明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并非总简单地是后者决定前者。实际情况是:不仅自然作用于人类,人类也影响自然,甚至深刻地改变自然。德芒戎就说:“在其存在的初期,人类当然是自然的奴隶,即依附者。但这个裸体和赤手空拳的人,由于其智慧和主动性,很快就成为对环境施加影响的一个因素。他成为彻底改变自然景观的一个自然因素,他创造一些新的动植物组合,创造从事灌溉种植业的绿洲,改变像荆棘、荒原这类侵害森林的植物群系。而这些改变又已扩展到广大地区,因为有过从一个人类集团到另一个集团的迁移活动和借用、仿效的行为。人类社会的主动性使他们活动的范围延伸越远,取得的成果越多,他们施加于自然的这种活动也就越丰富、越强烈。有过这样一些人类活动深刻改变自然状态的事例:新大陆的发现和殖民开始的新时代,它占据了中心的位置。在我们这个时代,由于科学所提供的武器和交通运输对距离的保证,人类施加于自然的活动更增强了。因此,从整个以往时期内人类劳动成果的本身构成了这个环境---- 影响人类生活的地理环境......同一地区的价值,可以由于占有者文明程度、利用方法的不同而有巨大的变化。在欧洲人到达以前,澳大利亚还处于野蛮阶段:除了不多的袋鼠以外,没有供猎捕的大动物;
供食用的野生植物很少;
饥饿的土著居民游荡着寻找贫乏的食物。欧洲人到了,他们带来栽培的植物和驯养的动物,接着带来高功效的耕耘和交通手段。他们把一个长期落后的大陆,建成了一个具有大面积耕作业和集约化畜牧业的、文明进步、生活舒适的地区。”(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第7页、第9页;
也参见陈代光,《中国历史地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第26 – 27页)

  

  {链接4} 文化气质与特定地缘环境的结合

  古老文明的文化气质与特定的自然环境紧密结合自不待言,即使像美国这样的年轻国家,作为一个大型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共同体,其民族意识的形成过程也不可能没有特定地点和地理-自然因素参与其中,换句话说,美国人的文化身份是与独特的地理-自然环境融合在一起的:“随着美国宪法的形成,美国被看成一个独立的地方,这使政治独立和政治联合变得合法。约翰·杰伊(John Jay)在形成美国的精粹文本‘联邦文件’中首先要求特殊地点的存在,唤起一个独特的‘此处’:‘独立的美国经常经我万分的愉悦,特别是当我看到它不是由支离破碎的、偏远的领土组成,而是一个连接在一起的、肥沃的国家,是我们西方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适于航行的水域连接在一起,形成了环绕国界的链环’”……“19世纪,美国自我意识的民族文学和艺术中对大自然和自然地点的再现占据了重要位置”……“特殊美国文学的产生强烈地依赖于对地方的描述,例如,梭罗(Thoreau)的瓦尔登湖(Walden Pond)、马克·吐温(Twain)的密西西比河、斯坦贝克(Steinbeck)的中央峡谷(Central Valley),还有福克纳(Faulkner)的约克那帕塔法郡(Yoknapatawpha County)。伟大的吟游诗人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在《草叶集》(Leaves of Grass)中赞美了泛神论和异教信仰与习俗散布的自然状态。地区的变换中出现了对地点的召唤”(参见拉彼德、克拉托赫维尔著,《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第188 – 190页;
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龚维斌、良警宇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 – 118页;
也见本书第四章:“文明的性格”)。

  

  {链接5} 距离所导致的利益相关性差异

  也应看到,即便在当今这个全球化时代,由于距离所导致的利益相关性的弱化,一个民族或国家对于另一个人类共同体的相对兴趣会随着距离增加而减弱。例如中国对中东、欧洲一般国家、非洲或南北美洲国家的相对兴趣就不如对周边较小国家的相对兴趣大,尽管能源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国家另当别论,尽管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和巴西这样的重要国家另当别论,美国就更特殊了。这不仅是因为在领土(但愿领土争端随着新兴民族国家的逐渐成熟,随着新兴国家间持续多年的堪界工作完成后即告结束)和相关政治问题上中国必须与其周边国家打交道,也因为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甚至政治合作关系。同样的道理,欧盟对远在天边的美洲、南亚、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东北亚、东南亚国家的相对兴趣也应当不如它对其周边国家如土耳其、埃及、突尼斯或摩洛哥的兴趣大,尽管远在东亚的中国、日本这样的政治经济大国对它来说是例外,美国就更特殊了。

  

  {链接6} 中国人口在低平地带的集中分布

  中国人口分布受地理-自然条件的影响非常明显,集中分布在低平地带:

  “东南半壁地势平缓,气候暖湿,人口高度密集;
西北半壁地势高峻,气候干冷,人口远为稀疏。若从黑龙江省的黑河向云南省的腾冲划一直线,其东南一侧占(国土)总面积的42.9%,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4.3,西北一侧分别为57.1%和5.7%。2000年前者(含台湾、香港和澳门)平均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296人,后者仅为每平方公里14人,相差达21倍。在东南一侧,以江河沿岸冲击平原和沿海平原人口最为稠密,如珠江三角洲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000人,长江下游和杭州湾沿岸平原超过每平方公里900人,黄淮海平原和四川盆地也达到每平方公里600至700人。在西北半壁,人口主要集中在河谷地带和绿洲,大面积上人口均极度稀少,其中以藏北高原和塔克拉玛干沙漠为主的无人区占了全国总面积的十分之一。此外,帕米尔高原、阿拉善高原、呼伦贝尔高原以及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人口密度亦仅在每平方公里1人左右。人口分布明显地趋向于沿海,越往内地,人口越稀少。1995年,距海岸200公里范围内的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58人,200-500公里范围内为每平方公里226人,下降了一半还多,500至1000公里范围内为每平方公里160人,下降近三分之二,1000公里以上仅为每平方公里23.6人......人口主要分布于较为低平的地区,人口密度与地面海拔高程呈密切的负相关。1995年海拔200米以下地区集中了全国人口的64.9%,200至500米为17.2%,500到1000米为7.7%,1000至2000米为8.9%,2000至3000米和3000米以上仅为每平方公里1.1%人和0.3人;
200米以下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552人,3000米以上仅为每平方公里1.6人,相差320余倍......以地形、气候为主的自然条件显然起了基本的制约作用。”(张善余著,《人口地理学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0 – 293页)

  以上描述的是中国人口的宏观分布情形。局部地区的地形地貌对中国人口分布也有明显的影响。毕竟,地形地貌是地理-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同人口宏观分布的情况相似,在局部地区,总的说来也是地形地貌越低平,人口越集中:

  “在新疆的阿尔泰山南坡,人口主要分布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山前冲积平原、冲积-洪积扇中部和河谷平原。这里水源丰富,土质良好,气温较高,是农田和草场的主要分布区,人口占整个垂直带的80%以上;
人口分布的‘低谷’位于1000 – 1500米的河流出山口和冲积扇上部,河水流经此地,绝大部分下渗为地下水,地表无土层覆盖,无法从事农牧业活动,人口因此极少,只占整个垂直带的不到4%;
在1500 – 2400米的中山区,森林茂密,草场开阔,人口占15%,明显超过前一‘低谷’。天山北坡处于迎风面,降水较多。海拔500米以下为新绿洲人口密集带,人口约占整个垂直带的60%,按耕地计算的人口密度可达每平方公里250 – 300人;
500 – 1000米为老绿洲人口密集带,人口占30%,在地貌上这里属于山前冲积扇的中部、中下部和冲积平原的中部,集中了在部分乡村、县城和城镇;
1000 – 1250米是山口地带,人口比重不到5%,是人口极少带;
1250 – 2500米是农、牧业人口的季节性游移带,人口约占8%。”(张善余,《人口地理学概论》,第301页;
张善余也较为详细地讨论了气候、水体、土壤和矿产等对人口分布的影响,见张著,第306 – 322页)

  尽管总的说来地势越低平,人口便越多,便集中多,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热带地区的情况就有所不同,那里人口最稠密的地方通常是山地和高原,而不是平原。其原因就在于平原上过热过湿,排水不畅,土壤肥力容易分解流失,(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加上丛林郁闭,毒虫猖獗,特别是疟蚊对人类威胁很大……相反,在热带山区和高原情况就较为有利,这里气温适中,排水通畅,又高出疟蚊的分布上限,比较有利于健康,历来就是当地人民的主要居住区。这一分布特点在整个热带地区可说是普遍的。如在南美洲的热带范围内,拥有世界上最广阔的平原----亚马逊平原。它占据了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哥伦比亚等国的一半和厄瓜多尔三分之一的国土,但整个平原上人口都极端稀少,平均密度尚不足每平方公里1人,已开垦的土地只占总面积的0.3%。上述各国的人口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山区和高原上,如纵贯南美大陆的安第斯山区,集中了秘鲁总人口的50%(过去曾占到三分之二),厄瓜多尔的85%,哥伦比亚的98%。”(参见张善余,《人口地理学概论》,第301 – 302页)

  

  {链接7} 基于土地而非血缘的人类合作

  “阿尔昆琴人这些地段的面积,在部落地域的中部,平均为200-400平方英里;
边缘部分则2-4倍于此。每个家族在它的地段内狩猎。狩猎的规定是:猎食的份量只能相当于动物自然增殖的那一部分。他们有意识地在每一猎季之后留下足够的动物,以保证来年的供应们知道,轻率地滥行猎杀,将使家族有饥饿的危险。在哥伦布时期以前的美洲,所有的狩猎区域(加拿大的驯鹿、野牛、原驼)内部存在着同样的组织。在澳大利亚的原始居民中,各个部落也同样有权在明确划定的一块土地上采集和狩猎;
在部落地域的内部,每一个家族单元也享有有类似的权利。在农业居民中,作为社会纽带来说,土地的基础就更有理由胜过心理基础。所有的农业社团,都有一个把他们拴在土地上的那些纽带所决定的结构:起因于防卫的需要,尤其是因共同劳动需要而在村庄中的聚居;
根据作物从一块地到另一块地的轮茬而建立的极有规律有合用地的组织;
土地界限的永久性;
某些地区的灌溉设施 - 它们的位置支配着地的地域分布......村社是给予人类一种以土地而不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政府的手段。”(参见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第10 - 11页)

  

  {链接8} 欧盟将按自身的节奏继续前进

  索拉纳的新闻官玛丽·佩雷索就法国在2005年5月31日的全民公投中否决《欧盟宪法条约》一事答《参考消息》记者问:

  “法国否决欧宪,当然不是什么好消息,但这并非是灾难,其他国家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进程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法国否决欧宪,意味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一个停顿,值得欧洲各国领导人好好反思……就《欧盟宪法条约》的前途而言,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很多,最悲观有预测就是退回《尼斯条约》。我个人认为,如果许多国家予以否决,不妨对条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将一些能确保欧盟运转的基本条款抽出来,形成一个新方案。法国虽然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该条约的全盘否定,一些好的内容还可以留下……

  “《欧盟宪法条约》对欧盟总部机构最大的改革是设立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外交部长。未来的欧盟外交部长将统管欧盟对外关系,使欧盟共同外交更具连贯性,更有效率,改变目前由欧盟轮值主席国外长、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三者共同执行对外关系的分散局面。正如索拉纳此前所说,虽然法国全民公决对《欧盟宪法条约》说“不”,但欧盟外交部的筹建工作不受影响,有关欧洲外交官司的培训仍将继续进行……

  “(欧盟)东扩进程与批准《欧盟宪法条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程序。在接收新成员方面,欧盟有着明确的政治、经济、地理及文化认同等标准,任何条例条件的国家都可加入,这与《欧盟宪法条约》无关。《欧盟宪法条约》虽遭否决,土耳其入盟谈判也将于今年秋如期启动。

  “前面我说过欧盟各国领导人应在多方面进行反思,我认为今后吸纳新成员的标准也应成为反思的内容。今后的入盟标准应当更细化、更规范,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参考消息》驻布鲁塞尔记者潘革平专访索拉纳的新闻官玛丽·佩雷索,见《参考消息》2005年6月2日第四版)

  

  {链接9} 拉丁美洲不再是美国的后院

  “拉美历来被称作美国的后院。但是,由于亲美政权在上世纪末制造的经济混乱,使得左翼逐步接管了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权。

    ……

  “最近(2005年5月)一两周,拉美发生了下述重大变化:

  “拉美在最主要的巴西主导下,首次举行了‘南-南’对话的高峰会,这次是拉美和阿拉伯国家间34国的对话。美国要求担任观察员,被巴西拒绝。左翼的巴西总统卢拉主张区域结盟,反对美国式的全球化,以南方世界的合作反贫穷和生态伦理等为重点,意图在第三世界逐步型塑出新的价值与发展策略。卢拉总统的作用,已被认为是第三世界左翼政治运动的再出发。

  “再例如,美洲最重要国际区域组织----美洲国家组织秘书长换人,美国推出墨西哥外长韦尔斯,而拉美其他国家则共推智利左翼领袖因苏尔萨,最后是因苏尔萨胜出。这也是60年来,美国第一次无法掌握住这个重要的区域组织。又例如,目前墨西哥的右翼福克斯政府已日益失去民心,墨西哥政权落入左翼手中已不在远。当美国的紧邻就有一个左翼非美及反美政权,它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已不难想象。

  “整个拉美在上世纪80年代乃是美国所主控的‘再民主化’时代,右翼亲美政权是主流,经济的自由化也叫得震天响。但所谓的自由化,其实只不过是将重大资源任由美国财团独占,拉美人民则每况愈下。也正因此,经过上世界90年代的混乱和经济崩溃,90年代末期到现在,乃是拉美左翼政府相继赢得政权的时刻。”

  (南方朔,《拉丁美洲不再是美国的后院》,台湾《新新闻》周刊[2005年5月12日文章],载于《参考消息》2005年5月21日第3版)

  

  阮炜,《地缘文明》,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