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经济学家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一直为人们所关注。对此见仁见智,各有说法。但在这个队伍中,有一支人马对于获利表现得十分特别,我姑且将其称之为“寻利经济学家”。
说到经济学家,有两个层面的问题要分清。一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经济学家,二是作为社会生活中人的经济学家。一般说来,作为学者,学术研究与功利毫无关系可言,因而他的学术活动自始至终都不能有任何经济利益取向,不能有丝毫的名利要求。但是,作为生活中的人,他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欲望。完全将两都割裂开来纯而又纯学者,可说是寥若晨星。回望中国,也历史上确有过一些文人学士,清高深纯,与世俗概未搭界,甚或与凡人从不搭话。但他们多为家财万贯的富豪子弟。如果没有他们的父兄挣世俗的钱,并积累足够的财富,他们能有飘飘欲仙的学术生涯?从终极的意义上讲,没有经济利益支持的学术研究从来就不存在,学术研究的纯粹性从来都是相对的。看到这一点我们要说,还倒不是对经济学家要不要宽容的问题,而是在那个层面上给予经济学家以经济利益。
这里当然有一个界限。为经济学家提供独立研究的必需经济条件是一回事,经济学家要求有更高的经济收入与消费层次则是另一回事。通过正当手段与合理合规渠道去争取是一回事,通过商业操作交易来获得利益则是另一回事。经济学家与任何一个行当中的人一样,各色人等都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的环境与条件,都有自己的理想与信念。所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你必须事先想清楚,有的钱应该拿,有的钱却万万不能拿。拿了不应当拿的钱必然身不由己,必然失去学术尊严。谁都会怀疑,一个经济学者,一个经济研究机构,在经济上不能独立,而要接受利益集团各种名目的钱,这种背景下的研究成果是不是能保证它的独立科学精神,是不是能保证其研究成果的公正性?这里我们尚且撇开出资方的真实目的。在我看来,寻利经济学家拿了经济利益集团钱后,摆在他们面前的只能是以下三条路:
──要么走现实主义的路,公开为利益集团做事。拿谁的钱为谁说话办事,天经地义,也符合现代商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就是事出违心,也必须办,也必须跟着说。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当然,我也不全认为,为利益集团代言做事就一定不好,也不认为所做的事一定无益社会。有个叫余秋雨的文艺评论家也说了,经济学家为企业利益代言是正常的事情。可能旁观者清,他的话也许不一定没有一点道理。可是,如果你是公共知识分子,或者说你是“吃皇粮”的人,是吃老百姓大众供养的人,跑出来恰似串场的歌手,走穴的名星,给企业办事,给自己捞钱,恐怕有以下三点要有个交待才行:第一,要给你所在的单位有个说法,获准出场是前提;
第二,你所做的事,不能与你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内容相交叉,不能占用工作时间,也不能利用单位的理论研究成果、资料、设备之类的单位资源;
最后,就是最近网上大家说的,你必须事先申明你的真实身份,你以什么身份参预这种商务活动,避免由于你的多重身份、多栖角色而误导他人。
──要么走机会主义的路,于所在单位与服务企业之间阳奉阴违,于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取向之间左右逢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忽其人忽其鬼,只要对自己有利就行。这严重地违背职业道德。走这条路需要有一个前提,出资者足够地傻,弱智到能够被糊弄。你又足够地有天份,科研三十六计,看我七十二变。尽管如此,也并非人人事事都会做得尽善尽美,一般说来,漏底是迟早的事。你必须要有收拾残局的思想准备,否则根本就不要开始。上海某著名大学不是有个知名经济学家玩这种游戏,出事后由于没有事前策略储备而无奈选择人间蒸发。这种机会主义的行为方式,虽然令人不齿,却仍大行其道。
──要么走颠覆主义的路,拿到钱只管自说自话,甚至干脆吃谁的饭砸谁的锅,拿你的钱揭你的底,拿资本家的银两批判资本主义。如此行为似乎可以安慰一下自己原有的良心,也顺便给公众一个好的印象,但这样做不仅不道德,而且不合规,严重违犯江湖游戏规则。这种人,向左说是造反派,佐罗式的大侠,向右说是土匪派,学术式江洋大盗。选择这种路径走的人,其下场可想而知。所谓夜路走多了,必然遇到鬼。
舍此三条路,你别无选择!可是这三条路,条条都不是康庄大道,条条都丛生荆棘杂草,条条都没有阳光普照。你必然走得很阴暗,你必然走得不坦然,你必然时时忐忑不安。
显然,在这里风行的是钱袋决定脑袋。谁能相信走在这种路上的寻利经济学家真知灼见有几成,他们的成果经世济民有几多?
昔日文人朱自清尚能拼死微弱呐喊: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是要疼的。而今我们某些经济学家们眼比嘴大,嘴比胃大,如此狼吞虎咽地大口吃下非公共供养的钱财,能有好的消化?搞得不好,还会像“花儿”的歌一样,吃下去的还会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