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拿走室友电脑被判刑

案 例:


  小江是一名大二学生,放假时找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因为假期宿舍不开放,在校外和别人合租了一间房。室友是个脾气不大好的中年男子,生活习惯与小江有诸多不合,两人发生了不小的矛盾。小江性格内向,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心理决定退租,另找住处。搬家那天,忍不下一口气,将室友放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放进了自己的行李。

[问题]


  此案中,小江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评析]


  小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终,小江因偷拿闹矛盾的室友电脑,被判处4个月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