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在身边


  先比较一下这两个短语有何不同,第一句:简单逻辑学;第二句:简单的逻辑学。我们分析时不必主谓宾定状补地掉书袋,仅直观地看,就会发现,第二句照比第一句,重点强调的是“逻辑学是简单的”,第一句则跟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哲学逻辑等是一伙儿的,是对逻辑学的分类。
  匆忙的社会,有多少人是讲逻辑的呢?写一篇小文给不懂逻辑的人看,说一句话给不讲逻辑的人听,是很苦恼的。我经常有这样的经历。
  约一年前,我往今日头条推送了一篇小文,题目为“男人为何活过不女人,因为男人有四大”,四大之一是“喝大酒”。小文阅读量不错,有不少网友留言,其中一位网友明显不同意我的说法,反驳道,“你是没看见能喝酒的女人”。男人女人中都有能喝酒的,但我那篇小文说的是整体,他拿个例来反驳我,说得土一点儿,这是抬杠;说得文一点儿,是不讲逻辑。
  那次,跟一男一女喝酒。唠到男女关系上,女友恨恨地,“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你俩还不错。”女友何以这么反感男人?我正想深究,男友发话了,“你的话太矛盾,既然都不是好东西,我们俩又怎能不错?”
  相信很多人听过、说过这种句式的话,比如: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万事”泛指所有的事,既然所有的事俱备了,怎么还欠东风呢?还有:大家都到了,就这小子没来。跟前一句话一样,也是大大的矛盾。
  男友女友因这句话争个没完,我给他们解释。乍看,这种话很矛盾,但从语法角度看,就不算毛病了。有个修辞手法叫“舛互”,意思是先否定全部,再肯定一部分,或先肯定全部,再否定一部分,以达到突出、强调后一部分的效果。既然是修辞手法,就是符合语法逻辑的,没毛病。
  我们仨都50多岁,念书时学的修辞手法仅仅是比喻、拟人、夸张、排比那几个,还真没学过顶真、回环什么的,舛互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字码到这里,该说正题了。还甭提什么写论文,单就我们平时跟人交流而言,也得讲究点儿逻辑,不然你听不懂他的意思,他听不懂你的意思,或者你曲解了他,他曲解了你,轻者争个脸红脖子粗,重者过后有可能就不来往了。但一提逻辑学,很多人脑袋就大,那东西太难学了。我也有同感。不过,一本小书让我对逻辑学有了新的认识。这本小书就是《简单的逻辑学》,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麦克伦尼著。我硬着头皮翻開这本书,但读着读着就陷进去了。深奥、晦涩、枯燥的逻辑学在老麦笔下,挺简单、挺生动、挺好懂的。我给你列几个小标题,你一看就明白:稻草人谬误;对人不对事;滥用专家意见。你若想看,不妨买一本,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