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知识分子”到“国家干部”

一、父亲抽大烟,被定了个“城市贫民”


  1945年,日本鬼子投降,“伪满洲国”垮台,苏联红军进城,双城这个小县城,又面临着一场变革。
  小学校虽然还开着,但是我们家已经穷得吃不上饭了,哪里还有钱供我们读书?所以我只读了三年半小学,弟弟只读了两年半小学,就不能读书了。祖母为此伤心落泪,父亲却无动于衷,好像他的这两个儿子与他无关,问都不问一句,他的兴奋点都在抽大烟上。家里再没有一点儿值钱的东西可卖,他就死皮赖脸地向亲戚朋友借,后来经常跟着这个混一口烟抽,跟着那个混一口饭吃,几天几夜不回家。二祖母曾经对我和弟弟说:“幸亏你们哥俩儿是男孩不是女孩,如果是女孩,你爸爸也会将你们两个卖掉,换大烟抽的。”
  这时的我虚岁十二,弟弟虚岁十岁。二姑为了混口饭吃,到二姑祖母家住。家里只剩下祖母、我和弟弟三人。家里穷到什么程度?说出来人们都不相信。租人家的两间小房子,一铺土炕,因为没钱买不起炕席,炕面上糊上一层旧纸。时间长了,纸一破,就露出土炕面,凸凹不平。炕上只有一床破线毯做被面、旧白布做被里的被子,祖孙三人合着盖。厨房灶上一口锅,一个木制破锅盖,一个切菜墩子,一把菜刀,黑泥巴烧的两个瓦盆和几个饭碗,几双筷子。冬天穿的是空心棉袄、棉裤,就是没有衬衣衬裤可穿,脱了棉衣就光着身子了。春季天暖,棉衣穿不住了,就把棉花掏出来,棉衣改成夹衣穿,冬天的时候再把棉花塞进去,又当棉衣穿。
  吃的就更可怜了,过去有句老话,形容穷人是“家无隔夜粮”,我家就是这样。那时双城名义上是国民党的政权,使用东北流通券,一千元钱只能买一斤苞米面。而我家多数时间是没有钱的,祖母就从一个山东小贩手里赊了二斤苞米面,做成大饼子,剩下的刷刷盆,熬成粥。吃了早饭,没有做晚饭的粮食,就只好饿一顿。赊了人家的苞米面,给不上钱,人家不愿意,再去赊就不好张口了。为了我们兄弟两个不受饥饿之苦,祖母找些伪满时期配给的破旧更生布,絮上一些旧棉花,做成棉裤,拿到市场上,卖给那些出苦力的穷人,换几个小钱,还上欠款,再买点粮食度日。可是家里的旧更生布、旧棉花也没有多少,做了两条,就再也没有办法了。
  饿得难受,我和弟弟就到外祖母家里混饭吃。当时外祖母家,家境还比较富裕,虽然外祖父和大舅都已经去世,但农村还有几十垧的土地出租,城里的家中,前后院面积大,种菜,全家都参加劳动,吃饭、穿衣还是没有问题的。由于父亲抽大烟,把家弄得精光,很是被人瞧不起,所以母亲死后,父亲很少去外婆家,现在更没脸见人。祖母也不好意思向亲家求借,再说借了也还不起,所以祖母也没法开口。我和弟弟是姥姥家的外孙子,家里吃不上饭,自然就跑到姥姥家里去。姥姥一见到我们兄弟两个面黄肌瘦的,一脸菜色,就心疼的直掉眼泪,常常留下我们兄弟两个住两天,吃两天饱饭。
  姥姥四十多岁守寡,寄希望于大舅王国章,没想到大舅二十岁出头也病故了,留下年轻的大舅妈和两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是遗腹子。老舅王振江当时才十五六岁,就担起养家的重担。种菜、磨苞米面、摊煎饼卖。姥姥、舅舅心疼我们,但大舅妈心胸狭窄,与母亲生前又不和。见到我们不理不睬的,看到我们吃饭,就用白眼珠翻我们,常用“外甥是姥姥家的狗,吃完就走”这些话敲打我们。姥姥怕引起家庭不和,也不愿和她争执。一见到两个外孙,就想起她的女儿——我们的母亲,心里的难过是十分明显的。我雖然年纪小,还是能看明白人的脸色的,大舅妈说的每一句难听的话,都使我吃的这口饭难以下咽。
  父亲不管我们,祖母无力抚养我们,到亲戚家混饭遭白眼,上街乞讨又感到丢人,为生活所迫,虚岁十三的我,就想法去赚钱了。
  年纪小,又没有本钱,能干点什么呢?逛市场时,发现卖香烟可以赚钱,向老舅借了点钱,刚刚够买一条二十盒的香烟。在小木匣上系根绳子,挂在脖子上,赶早市去叫卖。由于品种单一,很不好卖,而且卖一盒也挣不了几个钱,就没有再干下去。接着又想卖葵花子,起早到南山里,从农民手中买十斤葵花子,回来让祖母帮着炒熟,从邻居家借了一个笸箩、一条方凳、一杆小秤,到十字街头的繁华地点叫卖。城里当时有闲钱的人很少,就是这样一种廉价的小食品,买的人也不多,有来买的,一次多半只买二两。如果遇到一个人,一次能买半斤,我就感到很高兴了。十斤瓜子,卖一天到晚,能挣东北流通券八千元,四千元用来买四斤粮食,另外四千元用来买烧柴(苞米秆或者是高粱秆)。闹好了,这一天不挨饿,如果一天卖不出去多少,或者赶上坏天气,挣不来钱,那就只好挨饿了。
  有一天,从外祖母家回来,看到西大街一家服装店的窗户上,贴了一张纸条“本店招学徒”,我进去问:“掌柜的,您看我行不行?”掌柜的打量了我一会儿说:“行。”问了我的家庭情况,告诉我和家里大人说一声,就可以来了。我回家告诉了祖母,她说:“也好,学点手艺,将来也算是个出路。”于是,我就进了这家服装店。掌柜的让我和另外两个工人师傅住在一起,早晨起来倒两个屋里的尿盆,然后和他前妻生的女儿一起抬水,回来帮老板娘烧火做饭。吃完早饭后,再和他的女儿一起送“外件活”。午饭后,帮助师傅点炭火,装熨斗。没事时,可以看师傅怎样干活,练练使用缝纫机。头次离家住在外面,很想祖母,夜晚常常偷着掉泪。过了两天,我看“外件活”多半是钉纽扣、锁扣眼之类的小活,心想祖母也会干,何不送回家去,让她也赚几个钱。这样每次送活取活时,还可以看到祖母。没想到祖母说,干这样的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啥事也不顶。她不想干,我只好失望地离开了家。
  在这个服装店干到第十三天,掌柜的对我说:“看你这小孩子挺老实,你回家和大人说,找个铺保,就正式在这里学徒吧!”原来这十三天是考验我,试用。早就听说:“学徒学徒,三年为奴”的这句话,找个铺保倒是容易,但定了合同,就等于写了卖身契。三年之内,只管吃住,再给几个理发钱,一分工资不发,等于白给老板干活。如果不满三年要走,还要包赔老板的伙食费。这样苛刻的条件,我怎么能干?这三年,我自己可以填饱肚子,我祖母和弟弟怎么办?于是我从这家服装店辞了出来。当时听到我老姨说:“这小子没有出息,找了活不干了。”其实她们哪里知道我的苦衷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