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
做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
据我国最早的一部百科词典《广雅·释器》解释:“锤,谓之权。”“锤”具有衡量判断轻重的功能。可见,“权”的本义是“衡量审度”,引申义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力量”。在现代意义上,权力一般是指在国家范围内由政权机构统一掌握行使,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和强制的影响力或支配力。
历史和实践一再表明,权力无论是作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还是作为职权上的支配力量,都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可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产生效益;如果运用不当,则会阻碍发展、贻误事业、甚至祸害百姓。因此,一定要正确认识权力的双重属性,通过自律以及制约和监督来确保“用权为公”,有效维持公共秩序、合理调配重要资源、妥善协调利益纷争、实现公平正义。
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一心为民,是领导干部政德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对一个人的重大考验。公生明,廉生威。党员领导干部要胸怀大局,增强公仆意识,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秉持公道、正确用权,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抵制,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特别是在用人上,要始终坚持公正无私,全面准确地识别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合理地使用干部。
要正确把握人情往来。党员领导干部交友不仅关乎个人友谊,更关乎党和人民的事业。交友不仅反映个人的兴趣爱好,也反映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组工干部要择善而交,努力净化自己的社交圈,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纷繁复杂的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赞扬声中保持清醒,在奉承声中保持自警,在诱惑面前保持坚贞,始终保持清廉的好形象。
要做到慎始、慎独、慎微。古人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要正确识“微”,高度警惕“小
节”问题,防止微恙成大疾,避免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要在细微之处表现出应有的品德和风格,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尤其是要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在面对各种诱惑的情况下,不逾规,不越界,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官。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以守住根本、耐住寂寞的坚毅,时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的形象联系起来、同肩负的责任联系起来,扣好人生每一粒扣子。
要把廉洁从政的规矩和原则当作保成长、保平安、保家庭的“护身符”,不断强化以廉洁为下限的底线思维。严以用权的核心是讲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是按人情亲疏、利益大小办事。一是拎不清轻重,把人情世故和潜规则看得很重,把党风政纪的大规矩看得轻、想得少。因此,一定要把党纪牢记心中,把国法视为红线。二是分不清利弊。认为守纪律束缚手脚,讲规矩容易得罪人,原则性强了对自己没好处。其实没有原则性就没有灵活性,丧失原则,讨好了一时,讨好不了一世,讨好了个别,得罪了多数,还可能失去他人信赖,甚至在掌握权力时犯下大错。守纪律是最安心的事。有句话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安分守己,才会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清爽、和谐。
严以用权除了自律还要他律。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历史学家在总结明朝的历史教训时得出一个富有哲理的结论——“贿随权集”,是指贿赂腐败总是跟随权力而聚集起来,谁权重势大,那些“贿者”就会蜂拥而至。所以还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现外部的有效约束,为规范用权、严格用权提供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