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患者住院须知
当前,全国正处在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准确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有序复工复产,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医院实际情况,我院特制订《XX 县人民医院疫情期间患者住院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需要做到“三清三查”
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住院前,患者和陪护家属必须进行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测清体温、问清流行病学史、查清肺部 CT、检查血液分析、检查新冠病毒抗体、检查核酸;
住院前相关检测项目为自费项目,请予配合。
办理住院前项目:
1、必须测清体温
2、问清流行病学史
3、清查肺部 CT
4、检查血液分析
5、检查新冠病毒抗体
6、检查核酸
二、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需要排除新冠肺炎
办理入院时,患者和陪护家属须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单:入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肺部 CT 报告单、血液分析
报告单、新冠病毒抗体报告单、核酸检测报告单。体温、流行病学史、肺 CT、血液分析、新冠病毒抗体和核酸检测正常后办理住院。
注:对于急诊就诊重症患者,须在急诊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后,进入相应病房;对于急诊就诊轻症患者,须直接到西院区进行新冠检测后(检测结果阴性),可进入相应病房或离院。
办理入院时项目(患者及陪护家属):
1、入院通知单
2、患者及陪护本人身份证
3、肺部 CT 报告单
4、血液分析报告单
5、新冠病毒抗体报告单
6、核酸检测报告单
三、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
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因患者手术、病情危重等原因需增加陪护人员时,必须经过体温、流行病学史、肺 CT、血液分析、新冠病毒抗体和核酸检测正常后,由病房主任和护士长联合签字同意方可增加陪护。
陪护人员每天检测 2 次体温,体温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
四、住院部病房实施 24 小时封闭管理
住院治疗期间,病房实行分区管理,患者和陪护家属不可以离开病房,应提前准备换洗衣物,通过便民服务预约点餐。如因检查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病房时,必须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