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想范例3篇
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下面蒲公英文摘网小编准备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想范例3篇,欢迎查阅。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想范例篇一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凸显了党员干部的重要性,保障了党员的权利,同时也为党员干部的权力,划定了前提条件。党员干部要在党组织的权利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勉励和严厉要求中准确定位,找准方向。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准确定位自己应该想什么。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让中华民族树立起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光辉旗帜,新冠疫情、洪涝灾害……每一次的磨难,都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因此,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増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刻苦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群众的贴心人,在每一个组织需要的地方用本领发挥骨干作用,撬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杠杆”,让党旗在祖国大地高高飘扬。
敢于担当,用于斗争,准确定位自己能干什么。米兰·昆德拉说:“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就越真切实在。”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当前,中国人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党员干部当应敢斗争、会斗争、能斗争。然而,斗争不是一句口号,要把斗争精神体现在勇于担当中,,“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没有干部的担当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把斗争精神发挥在实干苦干中迎难而上,在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国家前进中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准确定位自己不该干什么。“廉洁乃为政之魂,勤政乃公仆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应对纪律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戒线常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守好廉洁底线,恪守法纪底线,遵守初心防线,不触纪律红线,做干净清白的好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对自己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对自己严要求,在提升自律意识上不松懈,努力做到小事不糊涂、小节不失范,做两袖清风的表率人;用理论武装头脑,“防止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做到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做时刻维护群众利益的“老实人”。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想范例篇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就写到: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权利,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实现利益的一种力量。而与权利相对而生的,就是义务。但权利与义务从来就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相反,这两者就像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是缺一不可的关系。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党员权利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获取个人私利、贪图个人享受的手段。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才能充分享有党员权利;只有党员的权利得到保证,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员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首要的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文化水平。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其次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共产党员要讲奉献,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情,听取最基层的声音,才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再次是要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并严格遵守执行,坚决不逾越红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责任与担当的辩证统一。“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能不能尽责、敢不敢担当,既是对党员的党性考验,也是衡量党员是否能作为、是否有大作为的标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要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当前,我们既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跑好“最后一公里”,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每名党员必须勇字为先、敢字当头,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不断把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用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作为一名党员,要抓好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永葆为民初心,就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心中装着人民,就会自然而然地把权力看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天职。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强调过:“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也约束了我们的权力。我们党员干部也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在工作中坚持把自己的行为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和自然。同时在生活中也要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做信仰坚定、守规遵纪的明白人。让党纪法规成为悬在每个干部职工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想范例篇三
“责任和权利是双生儿,想要享受权利,那么就要勇于承担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强调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在行使权利和担当责任上积极树标杆、作示范,不断发挥创造性、积极性和斗争性,凝聚成为磅礴伟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认真学习条例“新指南”,树立学思践悟“好标杆”。“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条例》的再次修订不仅是我们党维护党员权利的坚定决心,更是强化党员责任担当的行为指南。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权利的辩证关系,能挑得起“重担”、能品得出“甘甜”。以《条例》精神为引领“路标”、以《条例》内容为奋斗“航向”、以“条例”要求为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担当,主动积极示范无悔入党誓言,树立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基层“好标杆”。
主动履行党员“倡议权”,当好上书言事“发言官”。“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发展至今的80多载岁月里,用无数成就证明了“群众路线”的正确性,将广大熟悉基层、了解基层的共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作为了党的“智慧源泉”。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履行光荣的“倡议权”,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细心了解群众期盼、真心体察群众情感,将合乎客观实际、满足科学可行、符合群众期盼的建议提出来,积极为群众“发声”、认真为建设“发力”。在主动参与党内事务和正确行使建议权利的过程中,当好一名上书言事的“发言官”,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牢牢握紧监督“责任剑”,激荡风清气正“净生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条例》赋予了党员开展民主监督的“制度武器”,充分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批评权和检举权,就是要极大发挥党内监督的积极作用。“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握紧监督的“责任剑”,向内“主动解刨”做到自省自查,不断净化思想、提升觉悟、律己约束,向外“主动批评”做到敢抓敢管,不断激浊扬清、彰善瘅恶、师范僚友,让一支支“干净、纯洁、担当、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共同营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