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起诉“吧哺吧哺”侵犯商标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青山区吧哺吧哺火锅店、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吧哺吧哺火锅店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美团网上以“吧哺吧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及代金券,使消费者误以为吧哺吧哺火锅店提供的服务与其存在关联关系,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商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费用共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