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水平比较研究:垄断与非垄断
摘要:根据行业性质的区别,将浙江省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竞争性和公益性及其他三类,通过对2003—2008年浙江省三类国有企业人均工资水平变化的分析研究发现,不论从绝对值还是相对值看,这三类企业的人均工资总体上都有所变化,均呈稳定的上升趋势,但各行业的变动程度又有所不同,其中垄断性行业的人均工资变化趋势最为显著。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水平要进行有效的宏观控制,从根本上消除垄断特权利益,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关键词:人均工资;国有企业;垄断行业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08-0037-03
一、前言
近年来,有两种工资差距的不合理性引起广泛关注,一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职工工资差距,二是国有企业中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职工工资差距,已成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于第一种差距,张车伟、薛欣欣(2008)发现在国有部门中,高人力资本的报酬率低于非国有部门,而低人力资本的报酬率却显著高于非国有部门,存在过度支付现象。这种情况必然造成资源浪费,降低劳动力市场效率,同时可能诱发高人力资本的流失,损害国有部门的竞争力。杨其静和杨继东(2010)认为,市场化的出现使一部分私有企业的工资水平较原来有所提高,但总体而言还是国有企业工资偏高,并且这种差别呈逐渐扩大的趋势。征汉文(2011)指出,若要实现第一次分配中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的公平分配,国有企业应当利用其公有制优势,实践真正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为实现在第一次分配中的公平分配做出表率。
关于第二种差距,麻健(2007)观察到1996—2006年的十年间,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仍然逐年稳步提高,同时其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越高相应的增长速度也就越快。沈丽和于华阳(2009)指出,我国的垄断性行业尤其是自然垄断行业与其他竞争性行业的工资水平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是长期存在的,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扩大。垄断性企业通过权利垄断,获得垄断利润、垄断工资及垄断福利,甚至垄断暴利,致使垄断性企业的工资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这种差距使我国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差距已经超出工业化国家的适度标准(韩东林,2010)。叶林祥等(2011)发现,国有企业可能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来保持职工的高工资水平。
综上所述,两种差距已成为我国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的重要表现,本文以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为例,研究这两种差距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试图从企业内外部环境中探讨原因,并讨论相关对策,旨在对改进我国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格局提供理论上的参考借鉴。
二、数据来源和分析
本文以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统计局及《浙江省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把浙江省的国有企业分为垄断、竞争性、公益及其他行业三大类,2003—2008年这三大类的企业总数大致稳定且略有增加(见表1)。
(一)人均工资的绝对差距分析
2003—2008年国有垄断行业的人均工资都高于全省人均工资(见表2),也高于其他两类国有行业,且差距绝对值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见图1)。无论从哪一行业的工资水平来看,在都呈现稳定增长态势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人均工资,并且二者之间没有出现收敛的态势。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国有垄断行业工资与其他国有行业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越来越大。
(二)人均工资的相对差距分析
以全省人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比较(见图2),2003—2008年垄断行业的人均工资都高于其他国有企业和全省人均工资,且这种差距还在扩大。具体来讲,国有垄断性行业工资水平在2003年是国有竞争性行业的1.7倍,在2004年下降为其1.5倍,而后呈较快增长,2008年近似达到2.1倍;2007年国有垄断行业的人均工资几乎是全省人均工资的2.2倍;2003—2008年国有公益性及其他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人均工资水平与全省相差不大。
与绝对值分析有两点不同,一是在对国有企业三类行业进行比较时发现,垄断性行业的工资水平在2005年呈现出降低趋势,二是国有企业三类行业的人均工资与全省人均工资相比较时,绝对数值分析的变化趋势显著于相对数值分析的变化趋势,这其中有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三)人均工资增长率分析
从工资增长率来看,2003—2008年浙江省国有企业中三类行业增长率波动变化均较大(见表3),而全省人均工资增长率变化趋势比较平稳,基本在10%左右水平波动(见图3)。
三、结论及建议
从我们对六年间的工资水平分析来看,浙江省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水平既超过其他国有企业,也明显高出全省平均工资水平,并且这些差距出现了明显的扩大化趋势;而非垄断性国企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接近。这说明,垄断性国企工资水平过高是形成当前社会上国企与非国企工资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这六年间,浙江省国有垄断企业工资增长率也经历了两个小周期的变化,但还是明显领先于其他国有企业和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浙江省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水平表现出基数相对较高、增长相对较快的特点,造成国有企业之间和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收入不平衡差距扩大化。这与杜鑫(2010)对国有企业众多的北京市微观数据的相关研究结果较为相似,说明类似情形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应该引起我们的严重关切。
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水平要进行有效的宏观控制,目前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行业。垄断性行业工资水平要与社会平均水平相协调,要科学调整工资基数,推进国有企业薪酬设计工作,确保其增长率不应超过社会平均增长率,进一步改进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消除垄断特权利益,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完善国有企业分配改革。
参考文献:
[1]张车伟,薛欣欣.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工资差异及人力资本贡献[J].经济研究,2008,(4):15-25.
[2]杨其静,杨继东.政治联系、市场力量与工资差异——基于政府补贴的视角[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2):69-77.
[3]征汉文.再论公平分配应首先从第一次分配开始[J].当代经济研究,2011,(1):55-60.
[4]麻健.采取新措施调控垄断行业工资收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7,(11):6-10.
[5]沈丽,于华阳.中国自然垄断性行业收入问题现状与合理性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9,(8):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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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王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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