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出现了制度理念转变、法制保障和形式多元的新发展趋势,这对克服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弊端,更好地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社会效益,向国际惯例靠拢提供了积极保障。
关键词 新闻发言人制度 完善 新趋势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 A
The New Trend in Perfecting China’s News Spokesman System
Yan Gongjun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24)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wave of information-globalization, it is of vitality to push forward the system of news spokesman. We have noticed that accompanied by the promotion of construction of China social political civilization, our news spokesman system has taken on a new trend in terms of change of notion, legal defense and pluralism and so on, which provides a positive driving force to get rid of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old news spokesman system, make the system produce even greater social benefit and enhance its closer contact with international rules.
Key words the system of news spokesmanperfection new trend
一、积极意义的背后:对我国新闻发言制度不足的思考
自1983年以来,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新闻发言人队伍逐步壮大,新闻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极大扩展。目前,74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多年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加强政府、媒体、公众之间议程的沟通、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度、维护公众知情权、鼓励舆论监督、塑造政府形象以及危机事件处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广泛共识。但是,在看到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很多学者和社会有识之士根据中国的历史语境,提出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除了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培养问题外,其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认识的理念转变落后。尽管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20多年,各级政府都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没有从维护公众知情权的层面来认识制度,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二元属性――信息公开和公关效果不能正确定位,片面地将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维护和改善政府形象的重要公关手段,而不是作为实现有效沟通,正确引导舆论,方便公众参与公共生活管理的工具,最终导致新闻发言人制度长时间效果甚微。
二是新闻发言制度的法制保障缺失,监督与问责机制不健全。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总体上还缺乏对信息披露范围、披露程序、责任人落实和追究失职责任等方面的明确规定,从制度本身来说还有较大的漏洞,缺乏对新闻发言制度及人员的明确监督和问责机制。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直接结果是导致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形同虚设。
三是缺乏制度保障背景下的新闻发布形式单一。在制度相对欠缺的情况下,我国的新闻发布会一般采取政府发布、媒体公布的单向传播形式,信息披露的范围有限,内容较单一。这种单纯由政府发出“声音”的发布形式,是否会使媒体 成为单纯的“传声筒”,使公众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重要话题。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施行的积极意义与不足一直并存,解决上述问题成为完善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效途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果,体现出制度理念转变、法制保障和形式多元的新的发展趋势,这对克服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弊端,更好地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社会效益,向国际惯例靠拢提供了积极保障。
二、新趋势之一:政治文明建设与新闻发言人制度理念重塑
政治文明就是指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保护公民知情权为宗旨,是政治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在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依赖于政治文明的发展。
2002年以来,我国政务公开建设取得重要进步,政务公开被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逐步成为其施政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务公开成为中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各级政府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务公开逐步成为一项基本的施政原则,一些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部门还制定了政务公开的专项法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使构筑“阳光政府”成为各级政府的必然要求。
在政务公开,构筑阳光政府方面,实行信息公开,建立和推广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其不可或缺的一环。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治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使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政治制度环境已经发生改变。这必将促使政府重塑新闻发布理念,逐步改变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认识,既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又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信息发布,使新闻发布二元属性中的信息传播属性大大增强,政府的政治公关属性大大减弱,确保新闻发言人制度取得实效,成为政治文明建设成果的核心体现。
三、新趋势之二:“两个条例”颁布健全新闻发言制度法律语境
在制度语境发生改变的前提下,针对普遍质疑的新闻发言制度法律认责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当前也已经有所突破。首先,200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发生过程以及善后工作等环节的信息发布均作出明确规定,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等。在当前社会突发事件增多的情况下,《预案》从新闻发布发挥重要作用的突发事件危机传播的角度,对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监督进行了完善,有利于改变政府对突发事件发布传统理念和模式的不完善,确保公民的知情权。
其次,直接关系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保障的《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和颁布也得以如愿。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同时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可见,《信息公开条例》不仅对政府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较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对公民的知晓权、信息公开的监督权进行了明确保护。《条例》对于克服新闻发言制度的法律约束缺失,以及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公众的责、权、利不明的弊端,推动多方监督,促使新闻发言的内容多元化,贴近实际、贴进生活,符合信息发布规律等方面,起到了硬性保障的作用。
总之,新闻发布政治语境的变化,必将进一步催生各种关于新闻发布的法规和制度的产生,逐步健全其机制。以上两个条例的颁布,有学者称将“开启新闻报道的新时代”。笔者认为,对于新闻发布制度而言,两个条例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新趋势之三: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引领新闻发布的新形式
从新闻发布的形式来看,我国传统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政府机构主动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吹风会等等,其中又以政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为主。在以政府为主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中,通常是政府有准备的发布新闻,记者与媒体处于被动听取信息和被动报道信息的地位。因此,改变和丰富发布形式也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手段。
当前,新闻发布的形式局限正逐步克服,其中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将起到重要意义。“自主新闻发布会是针对专题新闻发布会而言,定时、定点、定人、开放式的新闻发布形式。该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根据授权,代表政府或机构举行的定点、定时、开放式的发布新闻,其最大亮点是发布会上允许记者提及与新闻发布会主题无关,但涉及政府和机构管辖范围的相关问题,体现出提问不设禁区的显著特点。自主新闻发布会突出了媒体的主动性,改变了传统新闻发布会信息流通的单向性,有利于媒体、政府、民众之间产生良性互动和理性沟通,不仅满足了政府公开信息的需要,而且实现了公众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新闻发布信息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巨大提升。
正是这种与国际接轨,被评价为具有突破性、填补空白,作为政治文明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新象征以及新闻发布最高形式的新闻发布制度,正日益得到认可和推广。目前,除了一些中央国家机关陆续举行自主新闻发布会以外,上海成为第一个推行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城市。2007年11月15日,重庆举行首次自主新闻发布会,成为举行该新闻发布形式第二个地方城市。2007年12月13日,重庆又按惯例举行了第二场自主新闻发布会。我们这次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分析为例,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自主新闻发布会独特优势(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自主新闻发布会不但可以延续以前的政府新闻发布环节,对政府认为应该通报的信息进行发布,记者的主动权的发挥更是显而易见。采访的媒体既有中央媒体,也包括地方媒体,媒体的积极性大大提高。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新闻发布内容丰富性和深刻性。从内容来看,记者问题有关于城乡统筹、经济发展等宏观问题,也有包括物价、社会保障、民工、装修、院士科研保证、家乐福踩踏事件、狂犬病防治等市民非常关心的民生问题,甚至提到了薄熙来书记是否给重庆带项目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无论其性质如何,新闻发言人都作了详细、客观的解答,那种敷衍塞责、“无可奉告”、吞吞吐吐,“政府发布,媒体公布”式的惯例、模式已经成为历史。
可以想见,类似上述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广泛推行,对于打造公开透明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起到怎样的积极作用。我们认为,随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自主新闻发布会必将在我国得到进一步推广,这对推进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将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我国新闻发言制度与国际接轨也已为时不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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