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微博对公共领域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微博是否形成公共领域?

  【摘要】微博对于公共领域的影响并不在于它的传播方式和技术优势,而在于我们的社会是否有合理的制度设计和理性传播条件。本文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四个特征出发,试论微博对于中国公共领域形成和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微博 公共领域 新媒体
  
  无论是“李刚门”、“3Q大战”、宜黄“厕所攻防战”,还是上海住宅大火、唐骏“学历门”、方舟子遇袭,甚至“天价微博”事件,在2010年几乎所有重大公共事件中,都不难感受到微博的影响力。根据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国首届微博开发者大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0年10月底,新浪微博用户数已达5000万,平均每天发布超过2500万条微博信息。而从2010年8月28日到10月底,新浪微博用户平均每月增长了1000万。根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的预计,中国互联网实际不重复的微博独立用户数,2011年、2012年、2013年将分别达到1亿、1.68亿、2.53亿人左右。这一连串的数字和现实告诉我们,微博以其特有的传播形态和技术优势影响着我国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
  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是一个与私人领域相对的独立空间。“公共领域”首先由汉娜?阿伦特提出并经由哈贝马斯全面阐释,因为要同时满足“独立于权力之外”、“公众参与”、“理性讨论”和“公共利益”这四个条件,因而具有强烈的乌托邦色彩。“就其传播特性而言,微博是现有技术和社会条件下最有可能接近公共领域这一政治乌托邦的方式,它几乎是天然地要对公共领域格局产生影响。”①
  一方面微博“去中心化”公开理性的交流和讨论公共话题,让人们看到了构建公共领域的曙光;另一方面,“潜在中心化”、非理性以及“信息窄化”、商业利益却时刻威胁这一进程,让其前景日趋暗淡。
  一、“去中心化”与重新“中心化”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概念的内核是公民精神的独立性,是独立、自由的意见表达。在传统媒体中,议程设置和内容过滤成为新闻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在网络博客和论坛中,受众更多感受的是意见领袖的权威和力量,而微博时代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态。
  140字的限制,降低了写作门槛和准入资格,“将平民和莎士比亚拉到了同一水平线上。”②传播的中心已经不再局限于那些所谓的“意见领袖”,而是更多的用户。微博用户通过相关服务,把自己每天的琐碎心情发送到网站平台和朋友手机终端。发送的信息可以是群发也可以是点对点的私信。这样,每个微博用户既是信息的发布者,也是信息的接收者。
  然而现实之中,从李开复辞职到唐骏学历问题,从方舟子遇袭到和王菲争吵、那英“警车开道”,大部分微博事件都和“名人”相关,在成为关注焦点的同时,“名人”的微博言论被“粉丝”争相“follow”,或力挺或争论,一时激起千层浪。同时,微博在设置上,为广大用户提供了各行各业的“名人”,只要用户喜欢、感兴趣都可以将这些“名人”添加为关注对象,因此,名人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及时地对他的关注者们产生影响,因而,平时活跃在传统媒体上的中心人物,在微博的世界里获得了更大的空间,“意见领袖”在微博时代更加名副其实!这对公民独立精神,独立表达的培养无疑是灾难性的。如果说微博是个虚拟世界的话,它所映射的社会关系却无比真实,中心依然是中心,边缘的则大都是边缘。
  二、公开交流与群际隔阂
  公众参与,公开交流,是公共领域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微博的出现,理论上给予每个公民参与的平台和公开发言的机会,多元的声音与平等价值的实现,似乎可以让人们在更广的范围中进行讨论,让草根的声音得以放大。“两会”期间,各种民生话题成为微博用户关注的焦点,使两会的民主氛围从现实延伸到网络,从庙堂延伸到了江湖。它使民意有了真正的聚集地,各种各样的个人意见在这个空间内彼此较量、修正、使得无数个人意见相互融合,形成了一个个网络上的舆论圈,最终可以形成影响现实生活的强大舆论动力。
  然而,这依旧无法克服“沉默的大多数”与“信息的窄化”,进而形成群际隔阂,阻止公开的交流。
  微博世界中的人群在设置上也是分类集合,量身定做的信息的及时获取势必造成信息的窄化。因为人们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总在有意无意地进行选择,选择的标准则是“最省力原则”,那些与自己相近、便于理解接受的观点成为人们首选的对象,相似观点的人形成群体,社会之下,分散着各种“亚群体”,他们内部交流活跃,群际交流却很少,久而久之,形成群际隔阂,使得充分的社会辩论未必能在公开的范围内展开,看似多元的声音却未必能形成对话,“如果一种政治对话……不是在异质性的群体当中进行的,那么,它就无法服务于民主的目的”。③
  三、交往理性与群体非理性
  哈贝马斯用“交往理性”这个词来表达“那隐含在人类言语结构中并由所有能言者共享的理性。在传统的标准理性观看来,理性只有一个维度,它涉及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并成为思想和单个主体行为的中心。与此不同,交往理性是双维度的,涉及不同言谈者之间的对话关系。”④哈贝马斯认为,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而语言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交往行为是一种“主体―主体”遵循有效性规范,以语言符号为媒介而发生的交互性行为,其目的是达到主体间的理解和一致,并由此保持的社会一体化、有序化和合作化。
  在双向对等交流方面,微博比传统媒体更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它不仅为用户信息交换提供条件,也为主体间的理解与信任提供条件。在郭德纲徒弟打记者事件中,微博网友一方面认为打人是不对的,另一方面也会质疑记者是否擅闯民宅;在上海高楼大火后,大家一方面讨论火灾发生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在思考高楼大火如何及时扑灭,如何更有效的防患;“两会”期间微博用户更是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建言献策。与其它网络平台盲目、急切、情绪化的氛围相比,微博则表现出相对的理性。
  然而,就其传播特点而言,微博传播模式依赖用户参与的互动传播,其特点是“传播者与受众角色的高比率重合,人际传播随时可以转化扩大为大众传播”,其伴生物则是“极端舆论的群体化的接受与传播失控”⑤,进而影响了理性的、具批判性的公众意见辩论场的建构。
  微博无法克服群体的非理性,用户借助人际关系网传播信息,高度融合网络与手机、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熟人与陌生人、个体与群体,“依靠用户信息源”,“促成自发组织的群体行为”;⑥借助关系传播集合起的好友圈、粉丝群,在兴趣爱好、价值观或某种利益方面意气相投,信息类似病毒传播般在群体接触中具有强感染性,极易出现群体从众效应、沉默螺旋机制、群体压力等协同作用下的“群体精神统一性”,从而易受到非理性情绪暗示和传染性情绪影响,表现出集体幻觉下的集体无意识迷失,造成群体非理性和群体冲动行为。
  同时,群体之中人们更容易陷入煽情性信息的泥沼,乐于各种刺激性信息的体验。在过去的微博事件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名人的,一类则关于极端事件的,后者更多则是鸡毛蒜皮,无关公共利益。
  四、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
  “即时报偿新闻不断排挤延期报偿新闻,理性批判公众变成了文化消费的公众,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费的伪公共领域或伪私人领域。”⑦这是当年哈贝马斯对报刊商业化的批判。如今,微博依然面临同样的问题,因为任何新媒体推向社会,经济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在网络赢利模式日益成熟的今天,微博特殊的传播功能为商家进一步挖掘潜在的市场提供了契机。商家借助信息的互动式口碑营销,“从关系内容的构建上……为调动网络资源向现实资源的转变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⑧线上线下协同作用,进一步占领注意力市场。“从熟客经济的角度看,微博对于商业推广、明星效应的扩散更有价值”。⑨
  由于微博强化了互联网上的“关系型内容”和“内容型关系”,⑩“在这里,一则有的放矢的营销消息会被视为相关资讯而非讨厌的干扰信息”。⑾开通微博等社交媒体的网站为吸引受众注意力,获取广告收益,即时信息、娱乐信息、消费信息因此占据大部分内容;名人、明星、网络红人自然成为吸引眼球的信息发布者;封面新闻及排行榜等编排手段则进一步吸引和强化了受众的注意力。如新浪等网站直接将名人博客商业赢利模式嫁接复制到微博,欲将广告作为微博主要赢利途径,与名人博主分享广告收益。
  同时,微博营销也成为重要的营销手段。其中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如“后宫优雅事件”、凡客诚品的营销、兴业全球李小天的微博营销等,专业的编贴、发贴、转贴团队,制造噱头,集中炒作引起微博用户的注意积累人气,与传统媒体形成互动,这些都是微博营销常见的路径。
  总而言之,过多宣扬微博的作用,多少有点技术决定论的色彩。微博对于公共领域的积极影响并不在于它的传播方式和技术优势,而在于我们的社会是否有合理的制度设计和理性传播条件。技术永远是一把双刃剑,正如维纳在《控制论》中所言:“技术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透过技术光环,揭开裹在微博身上那层美丽的面纱,可以发现微博并非是必然通往公共空间的黄金桥。“新传媒并不会自动产生传媒新公众”,“公众参与不只与技术环境有关,而且更与政治、社会制度有关。”
  
  参考文献
  ①张跣,《微博与公共领域》,《文艺研究》,2010(12)
  ②百度知道,http://baike.省略/view/1567099.html
  ③胡泳,《网络开展政治慎议的障碍因素》,《国际新闻界》,2008(5)
  ④http://baike.省略/view/
  2905754.html
  ⑤邵鹏,《媒介失控:谁来挽救网络传播的混乱局面》,《东南传播》,2008(9)
  ⑥⑧喻国明,《微博:影响力的产生机制与作用空间》,《中关村》,2010(4)
  ⑦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70-71
  ⑨闫肖锋,《微博社会学》,《青年记者》,2010(7)
  ⑩顺风,《“微博客”对互联网的八大影响》,《软件工程师》,2009(11)
  ⑾易雯,《网络传播公共领域的建构――新浪和搜狐TOP50博客内容分析》,《青年记者》,2009(35)
  (作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