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账号被盗刷谁之过 初生婴儿在医院被盗谁之过

  婴儿在医院出生20小时,盗婴女子假冒医生从产妇手中骗走婴儿      籍贯广西横县的梁志林、黄秀敏(化名)夫妇,几年前到南宁市打工。2007年8月9日凌晨,梁志林带着快分娩的妻子来到南宁市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妇产科待产。8月10日中午1时25分,黄秀敏生下一个男婴。医院随后安排黄秀敏母子回到原病房。初为人父的梁志林非常高兴,他一直忙碌到傍晚6时才回出租屋做饭。当晚8时,吃过饭的梁志林返回医院。黄秀敏告诉他,刚才有个医生来看孩子。
  黄秀敏所说的那个医生,是一个约30多岁的妇女,身材偏矮偏胖,身穿黑色短袖衫。她对黄秀敏自称是医院的医生,来看看孩子。她端详了一会婴儿后,直夸孩子长得好看,又关心地问黄秀敏是什么时间生产的,身体状况怎样。既然是医生提问,黄秀敏也就一一回答。这名妇女又问了同病房另两床产妇孩子的情况,之后在黄秀敏的病床上坐下来,有说有笑地跟黄秀敏聊天,还教她如何照料孩子,半个小时后才离去。
  8月11日上午10时,医院护士抱了孩子去洗澡,几分钟后又抱了回来。看到没什么事了,陪护了一夜的梁志林离开病房,去菜市场买菜。梁志林刚走,昨晚那个妇女又来了,她走到黄秀敏的病床边,问孩子打预防针了没有。黄秀敏说还没有,她便迫不及待地说:“我帮你抱小孩去打预防针吧。”医生要做什么,黄秀敏哪好拒绝,于是任由这个妇女抱起孩子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一位穿白大褂的医生进来了,看到黄秀敏身边没有孩子,便问孩子去哪了。“医生抱去打预防针了。”黄秀敏答。“是谁抱走的?”医生问。黄秀敏说不知道名字,医生立即跑出去查询,很快转了回来,对黄秀敏说:“医院没有哪个医生帮你抱小孩去打针!你的小孩可能被人骗偷了!”黄秀敏一听顿时吓得哭起来,医院当即报警。10分钟后,警察赶来,在医院里展开搜查,然而一无所获。
  这时梁志林也回到了病房,当他听了事情的原委后,意识到其实他见过这个女人。早上8时许,他就看见过这个女人在医院进进出出,一会儿在二楼,一会儿又出现在一楼。他还以为是住院产妇的亲戚,也就没对她太在意。谁知她是有目的而来,竟把孩子偷走了!
  孩子出生才20个小时,还没给他起名字,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亲朋好友呢,现在却被人偷走了,梁志林夫妇顿时陷入悲痛绝望中。躺在病床上的黄秀敏泪流满面;失魂落魄的梁志林除了照顾妻子外,接连两天到附近的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寻找那名神秘女子的下落,可是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婴儿父母向医院讨说法无果,以医院未尽到安全防范管理义务与责任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8月13日上午,一筹莫展的梁志林来到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为儿子被盗一事讨说法,但医院认为他们没有责任。
  在民警调查时,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有关人员说,他们分院已成立10多年,此前从未发生过婴儿被盗事件。在病人入住前,医院都会提醒一些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医院要求产妇生产后到出院期间,产妇及家属不得抱婴儿外出。而且,医院晚上都安排专人看守大门,白天则由在一楼的医生和护士注意看守。医院工作人员上班都要求穿工作服,医生是白色工作服,护士是粉红色工作服,护工则是蓝色工作服,制服上写明医院名称和医生代号。医院方认为,这次婴儿被盗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婴儿的监护人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盲目轻信他人。失踪的婴儿是在其母亲手中被人抱走的,责任应由家长负责,医院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医院的说法,梁志林却有不同看法。他说,在他们入住医院时,医院并没有尽到告知防盗防骗的职责。事发后他观察了几天,发现医院的医生没有挂牌行医,有些医生也没有穿工作服,很难分辨他们是不是医生。更重要的是,院方没有在医院主要出入通道和产房里安装录像监控等防盗设施,也没见保安在医院里值班,陌生人可随意进出产房,没有人检查和核实身份。梁志林认为,医院未尽到合理的安全防范管理义务与责任,是婴儿被盗的主要原因。
  梁志林夫妇要求医院给予赔偿,但经与医院多次协商,仍无法谈拢。2007年12月,梁志林夫妇一纸诉状将良庆卫生院告上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良庆卫生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都存在过错,判决医院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008年3月4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婴儿在大沙田分院被人假冒医生抱走这件事,良庆卫生院表示没有异议,法院当庭认可这个事实。
  法庭上,梁志林夫妇认为,黄秀敏到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生产,双方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因医院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与职责,导致婴儿被盗,给他们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良庆卫生院应该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良庆卫生院的代理律师说,他们不否认双方之间形成医疗合同关系,医院对黄秀敏和婴儿也应该尽到医疗服务及安全保护责任,但并不是说提供了安全保护就能保证绝对的安全。目前所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医院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也没有要求医务人员、保安巡逻。原告对“医务人员挂牌行医”的理解是片面的,“挂牌行医”只是要求医务人员接诊时挂牌,并不是要求时时刻刻挂牌。而且,胸牌和白大褂也可能被人伪造。在这起案件中,如果说婴儿是从护士手中被人抱走,那属于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但骗子是从黄秀敏手中骗走婴儿的,责任在于原告本身。黄秀敏缺乏应有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才是造成婴儿被人抱走的主要原因,与医院的医疗服务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医院的说法,梁志林夫妇代理律师指出,如果医院内部管理比较完善,应该能够防止类似案件发生。如对出入产房人员的把关、安排人员值班,严格执行医护人员与家属交接婴儿的手续等。而且医院必须事先向产妇和家属介绍清楚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程序,如什么时间安排喂养,什么时间安排洗澡和进行医疗检查等等,防止假冒人员有机可乘。遗憾的是,这些大沙田分院都没有做到,导致梁志林夫妇的孩子被盗。
  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查明,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医务工作人员,没有佩戴表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身份的标牌;医院虽配有保安,但没有进行治安保卫巡查;在母婴同室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防盗门锁匙交接、规定探视时间、对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者进行签名登记制度。据此,法院认为,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医院安全保障等制度上疏于管理,主观上没有尽到谨慎注意切实保障原告及其初生婴儿安全的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原告作为婴儿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抱走婴儿的案外人员两次进入母婴同室病房,均没有穿医院工作人员服装和佩戴标牌,但原告轻信她是该院医生,对婴儿被盗,主观上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良庆卫生院赔偿梁志林、黄秀敏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梁志林夫妇对这个判决结果非常失望,他们说,孩子估计是永远找不回来了,由此造成的精神伤痛,是一辈子也消除不了的。可是他们没有钱再上诉,只得接受这个判决结果。
  在此案中,谁应当为婴儿被盗承担责任,也在当地市民中引发了争论。有人认为,婴儿被盗案发生在医院里,责任方应当是医院和医生。也有人认为,孩子是从家长手中被骗走的,责任在家长。对于医院的安全管理,医院也有苦衷。一位妇产科医生说:“现在提倡母婴同室,允许家属陪护,医院全开放了,大大增加了医院的管理难度。”
  据各地媒体报道,近年来,初生婴儿在医院被盗案时有发生。婴儿被盗案频发,给医院的安全管理敲响警钟。可以说,医院产房已成为人口贩子时刻紧盯的目标,如果医院对初生婴儿安全疏于管理,就可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