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还是创意产业] 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就是创意产业?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产业?它们加起来就叫文化创意产业?果真是这样吗?      理解文化产业或创意产业的第一件事,相信就是要厘清对该产业的称谓。目前,世界各国对于创意产业或文化产业在称谓和范围的界定以及产值衡量标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例如,在欧洲除英国之外的大多数同家称之为文化产业,美国称之为版权产业,澳洲、加拿大也多以版权为产业范围,日本的计划蓝图名为“The Status of Creative Industries in Japan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Their Promotion”,以创意产业为其发展主旋律,北京、广州、台北、韩国称之为文化创意产业,上海、香港、纽西兰则称为创意产业,而在狮城新加坡,它被官方定义为创意产业。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人,包括创意产业或是文化产业的从业者,也对这两个称谓不甚明了。到底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有何不同呢?
  
  何谓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一词源自1947年。
  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学者霍克?海默和阿多诺首提“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y)。澳洲经济学家大卫?索罗斯比则提出了著名的__要素――创意(creativity)、象征意义(symbolic meaning)以及知识财产(intellectualpropory)。在他的理解里,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是文化。譬如音乐、文学、诗词、舞蹈戏剧等等。
  然而。技术创新算不算是文化呢?索罗斯比的定义中没有科技也没有制度,因而,他所言之文化产业也就和创意产业内涵不同。
  
  何谓创意产业
  
  最早提出“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一词的是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这个小组在2001年向政府提交了一份创意产业图录报告(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根据这份报告,英国政府把创意产业的范围界定在“就业人数多或参与人数多、产值大或成长潜力大、原创性高或创新性高”三个原则上,选定了包括软件开发、出版、广告、电影、电视、广播、设计、视觉艺术、工艺制造、博物馆、音乐、流行行业以及表演艺术等13项产业。
  “创意产业”一词被加拿大、南非和部分亚洲国家所接受,但在欧洲国家及美国却没有立刻被采用,究其因在于美国早已以版权产业代表实质意义上的创意产业,而欧洲绝大多数国家,在文化意义上的认同,远远超过了创意。
  基于使用新科技与系统,创意产业超脱了传统文化产业,其范围更为广泛也更为复杂。澳洲学者斯图亚特认为创意产业是一个新的学术、政策和产业论述范畴,它涵盖了大量新的经济商业活动,这是媒体、艺术或文化所无法精确描述的。
  “The ability to create meaningful newforms”,这是新加坡对创意的定义。而对于创意产业的定义,则是“行业中的群体或个人的创造力和技术,通过知识产权的保障形成具有经济价值的产业”。因此,依新加坡的理解,如果一个创意无法通过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出现或者通过企业行为创造就业机会,就称不上是创意产业。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关系
  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到底有没有关系,有怎样的关系?这是很多人都想明白的问题。事实上,在世界范同内众多的就文化产业或创意产业作出的诠释与界定中,以新加坡所提出的最为明确。
  新加坡政府认为,文化是创意的基础与平台,是创意产业价值链的上游,文化提供创意所需素材(the raw material),而创意是激发想像创造的能力或力量(The power of thinking and ideas)。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关系可以这么理解:创意产业不同于文化产业。
  尽管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有许多相似甚至交集重叠之处,但从理论的来源、时间的顺序及使用的专有名词上皆有所不同。文化产业将文化变成商品,而创意产业不仅将创意变成商品,还通过逆向发展将创意融入产品之中,形成品牌经济与体验经济,进而产生高附加价值。创意并不被艺术家所垄断,任何人包括科学家、商人甚至是经济学家,都可以有创意,文化底蕴对创意的产生有加分的作用,但并不是必然条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创意产业衍生于文化产业,它在传统产业上增加文化创意的附加价值,从单一的个人消费需求导向转为服务需求导向。在更广的角度上,创意产业涵盖了文化产业、内容产业、高科技产业等大多数行业。
  
  创意新加坡
  
  以文化艺术为核心价值发展的创意产业在狮城得以落地开花。过去几十年来一直依靠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以投资经济战略为主导的新加坡,正在加速发展以文化艺术、设计和媒体为主体的创意产业,将创意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引擎之一,以立于可持续发展的不败之地。
  创意产业与企业商界的关系可以从“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所提的“创意经济就是好点子变成好生意”(创意经济=创意产品×贸易)概念中简单理解。新加坡政府将企业、人才与技术并列为组合新加坡创意产业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对于从事创意产业者或企业家们来说,理解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各自不同的概念和内涵,进而根据政府施行的政策发展产业、培养创意品牌、提高创意生产力、帮助刺激国内消费、扩大内需、促使国民人口的年轻化与高素质化,进而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度。这,善莫大焉。
  
  (摘自《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