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重要力量的中国企业家来说,其肩负的现实和历史责任是重大的。而相形之下,中国企业家的生长、发育的时间是过于“速成”的,本来只是做些小本生意的“小商人”,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风云际会中,极其快速地成长为无论是身价、还是影响力都远远超出人们想象的“企业家”。
事实上,对企业家社会影响力和能量的快速提升,社会和企业家自身都缺乏起码的思想和心理准备:社会容易以“小商人”或“暴发户”的心态和眼光来看待和观察企业家,而缺乏对企业家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掌控者、社会价值创造者的尊重。
表现在政府,就是容易把企业当成是自己随意摆布的棋子、甚至是政府的“附庸”,从而客观上使企业家无法获得正常、正当、公正、公平的生存和行为环境;表现在企业家,则是震惊于“火箭般”的财富积累速度和“梦幻般”的企业成长过程,而容易产生严重的投机倾向和运命无常的人生错觉。
于是企业家的使命被企业家简化成了“赚钱”,而一旦有了钱,对运命的虚幻感又催使他们挥霍性、消费性地把本质上属于社会的资源投入到毫无意义的活动上去;同时在仅仅只有“赚钱”驱动的职业和人生目标的导引下,为钱而无视法律、道德、生命、人格和尊严,常常成为企业家们的选择。
因此,中国目前一方面缺乏有利于企业家成长发育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企业家自身的“成熟性”也亟待提高。
从社会环境的角度看,为企业家提供一个适宜的生长和发育环境是社会的责任、政府的义务。
首先,政企需要进一步分开。
一些企业和企业家误入歧途,某种程度上是政企关系不良的自然结果。撇开国有企业不论,即使是在民营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政府的扶持、保护、介入,形成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主导色彩,政府、企业过度渗透,虽然有助于企业在政府权威的庇护下短时间内取得“超市场”效应,但也带来了诸如官商勾结等弊端。非市场因素对企业的过度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必然会反噬企业的市场绩效,导致企业市场行为的偏离,形成企业家对企业角色和利益的背叛。一个企业家一旦脱离自己的职业阵地,事实上已经处于人生和事业“无所依傍”的境地,机会主义心态和选择必然泛滥。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早期扶持企业发展的经历,会有意无意地强化其“企业教父”的心态和自我意识,因此企业难以在心理和精神的层面获得与政府平等的地位,“见官矮一头”成为企业家普遍的心态,而政府则会经常跨越政府目标和企业目标的界限,把过多的政府职责“下移”给企业,事实上介入和干扰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可见,无论是企业因获得政府的庇护而丧失企业属性,还是政府因其恩惠于企业而高高在上,结果都会导致企业逻辑的混乱和企业家精神的解体。
因此,在市场经济发展到目前阶段的条件下,应当继续强调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离”,而是政府在保证和尊重企业自主权、独立性的前提下,不干预企业、不介入企业,企业则必须从心理和行为上摆脱对政府的依赖,超越形形色色的政府羁绊,脱离政府的怀抱。
其次,营造一个公平待遇的环境。
企业、企业家之所以偏离自己的轨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政府不能够为其提供公平的待遇和环境。企业无法获得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反败求胜,企业家除诉求于环境的营造者――政府而谋求优惠外,还会为获得竞争优势而采用不正当手段。企业不正当手段的普遍化使用,导致企业家道德感的丧失,是与非、对与错、罪与非罪的界限消失,手段成为最高“律令”,因此会出现没有什么是企业家不敢做、不能做、不该做的骇人景象。
显然,在政府公平缺乏的情况下,企业家为了自身生存而诉诸以漠视社会道德和正当行为准则为特征的“丛林规则”,会成为普遍的行为准则。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恶”的企业家行为本质上是不公平环境的产物,是法律有效性不足的产物。改变企业家的行为,本质上需要改变企业家生存和活动的环境,只有这样,“好”的企业家才不至于不得不去做不该做的事,而让“坏”的企业家则能够做到无法去做不该做的事。
这样,社会环境才能够成为企业家和企业行为的“矫正器”,而不是“恶化”的催化剂和加速器。显然,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企业和市场经济主体,具有关键意义。
从企业家个人的角度看,提高企业家的“成熟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方面,一些关系到企业家行为和价值的核心意识的养成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注意。
首先,企业家要有社会责任感。
随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全社会社会责任的意识和修养被严重背弃,全面、形而上、价值层面的责任很多情况下被简化、物化为“一切向钱看”。企业家由于其职业属性使然,使其取向更加严重。而当这种行为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发生严重冲撞的时候,人们也会习惯性地以企业还没有壮大到能够考虑社会责任的程度为开脱。事实上,企业不论大小,只要其已经超出了“私人”生活的范畴,而与社会其他成员相关联,就已经具有“公共性”了,因此天然地具有承载社会责任的义务和能力。显然,目前中国的企业家们还是相当缺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意识和心理准备的,而过度显示出传统“剥削者”形象所普遍具有的自私性、粗俗性,甚至流氓性。在这样的企业家意识和人格基础之上,企业家行为失当也就是必然的了。因此,为了建立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家信善、向善、行善是必要的,而这则需要整个社会环境和氛围的系统性进步。
其次,企业家应当敬业守业。
中国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摆脱的社会发展陷阱之一,就是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弱者保护机制,而经常出现“赢者通吃”的局面,即在某一领域依靠自身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社会成员,会获得“优惠”进入和占有其它领域战略优势地位的特权。此时“赢者”由于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主业注意力的分散,在低代价获得其他领域社会资源的同时,自身的竞争优势也丧失殆尽,从而成为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寄生性的社会阶层。
“赢者通吃”的局面使社会分工效率受到极大影响,企业家的前程也很容易被断送。显然这是多方受损的一种习惯性安排。对企业家而言,原先筚路蓝缕、克勤克俭,终于为企业赢得了起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而一旦有了“免费的午餐”,如近似于白送的各种各样的社会职务、荣誉性职务等,企业家如果没有坚定的人格内核,是很难抗拒这样的诱惑的。
事实上,企业在创业期结束之后,将进入更加艰难的成长期,此时企业家如果趣味、精力、时间大量外耗,将会严重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企业很难做大、做强,企业家也很难摆脱“小商人”的境界。因此,真正有理想、有抱负的企业家应当不为外物所诱惑,而专注于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敬业守业,目标是把企业做大做强。
事实上,一个企业成长的过程,本质上也就是一个企业家的成长过程。一个胸怀世界的企业,它的主导者也必定会是心有天下的英雄,显然这与一般的“小商人”境界不可同日而语。
再次,企业家还应当坚守最基本的企业伦理,通过自身的实践良化市场环境,从而也为自身的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和环境。
企业的生存之道犹如为人,既有等而下之者,也有高贵凛然不可侵犯者,其差异在于一念之间,即企业愿意成为具有什么样品格的企业,企业通常就会是具有什么样品格的企业。
可见,企业设立自己必须坚守的道德伦理底线,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战略设计内容。如果说,企业的业绩可以标示企业今天的生存状况的话,那么企业的品格将会赋予企业的明天以生命和格调,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显然,在诸如劳资关系、社会责任、诚信、公平竞争等方面,企业因为坚守基本的伦理底线,有的时候可能会一时一事地影响到企业的利益,但企业在出于自身道德良知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同时,企业的品格也得到了提升。众多企业品格的提升,将会共同作用于市场,客观上会净化企业共有的环境,而良好的市场环境又能够改善企业与公众的关系,最终反哺企业。
因此当更多的企业、企业家都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的时候,企业家的行为将会在社会环境良化的意义上,得到极大的规范,优秀的企业家也就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