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引资大国,也是逃资大国 从统计数字来看,中国自1994年起已连续6年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引资国。仅“九五”期间吸收的外商投资就将达到2900亿美元,较“八五”同期增长80%。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然而,就在外来资本源源不断拥入中国的同时,国内资本也在加速实现外逃。所谓资本外逃,是指一国居民出于安全动机、避税动机或其他动机而将财富转移到本国政府管辖之外的行为。它是国家货币管理当局明文禁止的资本流出活动。20世纪80年代,由于当时中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外逃资本的规模较小,每年只有几亿至十几亿美元;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扩大,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资本外逃现象日益浮出水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1995年中国已是世界第八大资本输出国。除了政府批准的对外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以外,还存在大量灰色的资本外逃。1993年至1996年,每年的资本外逃数额均在100亿美元以上。另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估计,1997年从中国外逃的资本约为200亿美元。1998年更多,据樊纲领导的国民经济研究所测算,当年中国外逃的资本在480亿美元左右。而北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在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时则估计,1997~1999年中国外逃资本额分别为364亿、386亿和238亿美元。
由于资本外逃在我国对外经济运行中是一个“黑箱”,要准确统计其具体数额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透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从中不难看出国内资本外逃的严峻现实。因为从国际金融角度来说,一国的“误差与遗漏”规模应当是有限的,而且随着统计技术的不断改进,“误差与遗漏”的数额应该呈逐年缩小的趋势。但是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1989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仅为3.3亿美元,1994年疾升至98亿美元,1997年更是高达169亿美元。1982年至1999年的“误差与遗漏”项目累计达到1300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吸收外资总额的35%。而据中国银行资深经济师王元龙分析,中国历年的外逃资本金额肯定要比同期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大。
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俄罗斯和阿根廷的世界第五大资本外逃国,这种现象之所以未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主要是由于大量国际资本的持续流入,转移了人们对国内资本外逃的注意力。
哪些资本急于外逃
就目前外逃的国内资本来看,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通过贪污、受贿、寻租以及出售国企等手段侵吞的国有资产;另一类是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等获得的巨额财富;第三类是通过合法经营积累的私人资本。前两类资本的占有者是担心非法所得放在国内不安全而设法将其转移到国外;后一类资本的所有者则是担心合法财产在国内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向国外抽逃。
改革开放以来,某些权力阶层及与其有千丝万缕的人利用中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漏洞和法制的不健全,从中攫取的非法财富的数量究竟有多少,实在难以统计。以价格与利率双轨制来说,80年代末90年代初某些主管机构从两种价差中获得的利润数额每年高达1000亿元,其中大约有70%的利润被转移到个人手中而成为私人资本;而国有银行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利差制造的“租金”,据吴敬琏先生估计每年亦有上千亿元人民币,某些有背景的人通过做贷款生意几个月之内就成了千万富翁。此外在房地产炒卖风潮中也繁殖了数量可观的大小富翁。至于通过走私而聚敛的非法所得则更多,如轰动全国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中的主犯赖昌星,其通过走私而转移到香港的非法资产就高达近百亿元人民币。8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诞生的百万富翁数以百万计,亿万富翁也不在少数,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阶层的结构。而其中通过合法经营致富的不到一半。这些暴富者,不仅拥有占全国居民存款总额40%以上的金融资产,而且还把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不动产或存入私人“地下钱庄”。随着近年来国家对金融监管的加强以及反腐力度的加大,这些不法资产的占有者感到把钱放在国内实在不安全,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将其转移到国外。据分析,国内资本外逃的主力军就是这些不法资产的占有者。
在外逃的国内资本中,也有一些是由于合法财产得不到有效保护而选择外逃。客观地说,在国内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合法的私人财产尚不能得到很好地保护,私有财产被无理侵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部分私营企业主,担心有一天资产、人身遭遇不测,于是纷纷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求得自保,民间把这种现象称为“开天窗”。据民主建国会北京经济学院支部和中关村试验区支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北京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主中,向国外抽逃资本者已占三成以上,而且这个数字还呈上升趋势。
资本是怎样逃出去的
国内资本外逃途径五花八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种:
1.假投资,真外逃
这是国内资本外逃的最主要形式。近年来,国内企业掀起了一股对外投资的热潮。据统计,目前在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近万家。其中部分是为了开辟国际市场,拓宽经营渠道,如海尔、春兰、康佳的海外投资战略即是如此。这对中国企业真正走向世界,提升国际竞争力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法人却假借对外投资、合资的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到境外,再通过适当渠道,将国有资产变为私人财产。保守估计,80年代以来,仅从大陆流往香港的资本就在500亿美元以上,而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经由国家审批的。大陆的非法外流资本已成为香港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在欧美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据海外华人反馈回来的信息,近年来,欧美各国陡然增加了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商,而且出手往往都是大手笔,令国外同行刮目相看。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断言他们的资金来源和输出管道全都不合法,但其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法的。因为从官方统计的数字来看,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还不到100亿美元。
这些外逃到海外的资本,往往采取分业经营,利润高的业务由私人公司来做,利润较低甚至亏本的业务则由国有企业来做。如果有赢利就中饱私囊,如果亏损了就算是投资失误或经营经验不足造成的。
尤其令人担心的是,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成为国内腐败分子的洗钱中心。他们内外勾结,沆瀣一气,使某些贪污腐败分子能够把非法所得堂而皇之地转移出境,然后进行分成、再投资,变个花样落入个人腰包。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编造几个亏损的理由来对付,要想彻底查清几乎是不可能的。
2.高报进口,低报出口
这是以外贸渠道进行资本外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一些企业与外商串通,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或者与国内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相互勾结,让其代为购买设备,然后低价作高,共同分赃。而在出口环节中,由于国家近年来为鼓励出口,采取出口退税政策,一些企业趁机大肆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或者采取合同发票金额低于实际交易额的做法,一方面换取国家退税,另一方面使应收外汇资金减少,将多余部分留存境外而达到资本外逃的目的。
3.逃汇、套汇、骗汇
1997年7月亚洲发生金融危机以后,受周边国家货币大幅贬值的影响,也有对人民币贬值的议论和心理预期,国内部分出口企业公然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推迟出口收汇和结汇,或收汇后不是按规定将其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是把出口货款私自存放境外搞投资,或者存入离岸银行账户而未汇进国内;有些企业则以提前偿还外债本息、支付进口货款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套取人民币货款,购买外汇。实际上并未提前付汇,而是将外汇资金滞留境外进行投资和投机。更有甚者,与外商勾结,以外商逃债、毁约、拖欠等形式,应收的外汇不收回来而是分成后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或以出国旅行为由从银行进行频繁的小额骗汇后将资金转移出境。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员透露,近年来由于套汇、逃汇和骗汇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上百亿美元。
4.扮成外资外逃
由于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内的中资企业为了享受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了方便资本外逃,往往采取与自己在境外的中资企业进行合资的办法,合资企业的出资额实际上都由国内的中资企业垫付,然后将利润以外资收益的名义汇出。或者以合资企业的名义对外借债,资金不进入,却以还本付息的名义向外付汇;一些境外的中资企业也如法炮制,将应汇回境内的利润,以外资名义向国内再投资,将应属于国家的资金转移到境外。
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不仅成功地实现了资本外逃,同时还造成了我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虚假繁荣景象。近几年,虽然我国每年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都在300亿美元以上,但其中约有80%是来自海外华人主要是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华人资金,来自欧美和日本的不足20%!许多所谓的外商投资只不过是国内的资金经由香港等地再"回流"国内,以享受外商投资的特殊待遇。而这些身揣国家资财,扮成海外华人的不法分子,却常常受到各地政府官员的夹道欢迎。
除了上述4种主要的逃资途径以外,国内资本还常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实现外逃,如以非贸易支付的方式,通过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咨询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外转移外汇资金;或者采用蚂蚁搬家战术,将外汇资金以境内居民汇款的方式,多批次汇出境外而实现资金转移。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是不会发生资本外逃的。我国由于处在经济转轨阶段,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止资本外逃的"软硬件"尚不具备,从而给资本外逃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如过去那些来历不明的外汇之所以能够通过合法渠道卖掉,就是借助于外汇调剂中心。当初国家设立外汇调剂中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调剂外汇余缺提供便利渠道,不想却被一些国内企业和个人用作资本外逃的重要途径。而海关、银行、外汇局之间缺乏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也使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当然,国内资本能够"顺利"外逃,更离不开国内某些腐败分子的"密切配合"。以厦门远华走私案来说,其主犯赖昌星长期疯狂走私,并将数十亿黑钱转移至香港,就是在厦门海关、银行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完成的。
日益猖獗的资本外逃,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削弱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而且动摇了人们对人民币汇率持稳的预期,增加了防范金融危机的难度,甚至可能直接诱发金融危机。因为资本外逃一方面减少了外币的供给,另一方面又增加了对外币的需求。如果持续外逃导致汇率持续下降,必然制造恐慌,进而引发更大规模的资金外逃,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尽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稳定增长,通货膨胀率较低,汇率稳定,外汇储备稳步上升,资本外逃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还未充分显现出来;但如果我们对之掉以轻心,迟早将会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方面,墨西哥与东南亚国家的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
(编辑:张哲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