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高烧与冷冻】 高烧

     却十分可疑。最终导致民主冷冻主义。   一般来说,民主制以外还有集权制,或者说威权制,只要不沦为专横残暴的极权,其实也非一无是处,采纳和顺应民意不是绝无可能。
  中国古代鲜有民主,却也有过不错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成果,没有民主地处死过苏格拉底,没有民主地把希特勒推上台,甚至还有过对权利的合理制衡,比如唐代中书省(立法)、门下省(监督)、尚书省(行政)三权分立,其中门下省握有“封驳”的重权――可审核和驳回君王圣旨。这一类集权框架内的分权,支撑过大汉与盛唐的辉煌,与古希腊民主各有千秋。按钱穆先生的说法:不可以“独裁”诬之,不宜以“封建”忽之。集权也常常是一种财政成本较低的制度,因为不必依赖民众决策,民意渠道、社团系统、新闻监督、选举开支、可能的动荡及其平息机制……统统省了。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的革委会,集党、政、法为一体,号称“一元化”,虽有苛政记录,机构倒是精简和轻便,耗资远较今日为薄。
  随着人们进入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随着政治全能主义的力不从心,革委会当然不灵了――缺乏监督、压抑人才、信息扭曲等积弊,带来腐败和低效,常常意味着更严重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因。但问题在于,民主是有成本的,人们在这方面最好多一点实业家的算计而少一点美容者的想像。世.亡的选举制度五花八门,智者不必盲目照搬,一定得择善而从,更要勇于创新。
  比方,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选民如果对同业之人比对同地之人更为知情,人大代表是否一定统统得按选区来产生,就是可以考虑的问题(香港就有部分立法局成员由功能团体产生)。官员如果被同僚部属而不是被底层民众更了解,主官副职是否需要经过人大差额选举,也可以考虑(外国议会对这类副职一般没有?差额选择权,甚至不予干预)。民意代表了解下情须制度化地接近选民并月-接受监督,了解上情则须制度化地接近官员并月.善于质询、听证、调查、研修,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故代表业余化是否合理也是个问题(西方国家的议员大多专职化并有经费与时间的保障)。还有行政透明度的提高,新闻真实性的确保,弱势群体声音的增强,代表素质的优化以及官员“养老安置”功能的逐步取消,对黑金政治以及宗派主义的预防……凡此都需要周到妥帖的制度设计。
  民主是条长河,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结出新的果实,从来就不是僵死的概念而是生动变化的过程,其无限丰富的内容正等待实践者们一步步加以补充与延展――包括对人类既有民主实践中某些弊政的纠正。因此,民主的成功,全靠步步取得社会效益,全靠人们从实际出发把事情做实与做细。虚有其表的赶潮,神经过敏的背弃,必以穷折腾来消耗和削弱改革的动力。抱着对西方国家只鳞片爪不求甚解的印象,以为选票就是民主的全部,权利表面上交给了民众,实际上是交给了电路紊乱的政治机器,如果没有产生造反派式的民主,就必定回到革委会式的集权;如果没有产生断头台上雅各宾式的民主狂热,就必定回到隆隆大炮下拿破仑式的集权铁腕――这无异于叠床架屋,合逸就劳,自添其扰,求进反退,更可怕的是丧失政治信用,在社会生活中徒增离心力,透支更大的社会精神成本。
  笔者有幸参与过一次差额选举,作为候选人之一,被广大革命群众一举选了下来。虽然落选很没有面子,虽然我不相信当选者都比我优秀,但差额选举的真实性仍令人宽慰,比自己备受领导保护然后奉命当选更值得高兴。我期待这样的选举坚持下去并逐步发展与完善,至少不要逆转。
  事情很简单:即便你是罗斯福第二或者爱因斯坦再世,是人见人爱的国宝,落选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纯属正常。对于整个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来说,选掉几个国宝或我等平庸之徒,都不会比粗暴践踏民主原则更有害。
  不知民主之短,必不能用民主之长。独慕民主之形,必不能享民主之实。在这个意义上,对民主的迷信,与对民主的恐惧,形二而实一,都是政治的不文明,是一个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初期常见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