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不晚,在明朝:清朝和明朝哪个早

  利玛窦是耶稣会的传教士,历史上第三拨来华的基督教人士。元朝那会儿,他的意大利老乡马可波罗在游记里记载着,中国的许多地方都建有也里可温寺。“也里可温”,就是“拜上帝者”的意思。那是第二拨。再早的,是唐朝的景教,传教士阿罗本受到唐太宗特派仪仗队隆重欢迎的待遇。景教即基督教的聂思脱里派,聂思脱里5世纪任君士坦丁堡的主教,“景者,光明正大之义”。
  前两拨,热闹一阵之后,在中华文化里几乎没留下一丁点痕迹,消失得如同蒸发。有人说,那是因为当时中华文明正如日中天,像海洋一样把西方的涓流同化于无形。等到利玛窦东行,却可说结果累累,单凭他和徐光启合译的《几何原本》,已足以让他无法轻易消失。
  《利玛窦中国书札》,收录的是利玛窦当时写给他的会长和朋友们的书信,从中可见利玛窦对自己中国经历的坦率描述。
  对部分中国读者来说,以下内容可能会是最先引发兴趣的部分――
  (1)这就是南京,那座在中国人的眼中,世界上最壮观美丽的城市。事实上,我也认为这是所有这些东方城市中最美丽的。而且,毫不逊色于世界上其他任何城市。
  (2)我发现了他们那十分完善的治理国家的方式,而且比人们传说的还要好。没有任何宗教的组织结构能够与他们的立法制度相比拟,非常规范,各司其职。
  (3)如果说中国没有伟大的哲学家,应该说是因为他们从没有过真正的哲学。但是,一旦有人教给他们,那么,我认为,他们不仅不会逊色于我们的哲学家,而且,还会在许多方面超过我们的。
  (4)这个国家幅员辽阔,重视读书,人们的文笔精彩。对科学很感兴趣,但是,很藐视武力。
  中国人的生活场景想必总有令他愕然不解之处。今天想来,一群明朝人与利玛窦站在一起的情形,颇能激起不乏幽默细胞的人会心一笑:
  (1)中国人十分崇拜一些神像,可是,当他们的愿望未能实现时,他们会毫不留情地砸毁这些神像。可很快又会平息下来,一如既往地再拜其他神像。
  (2)由于我们的建筑风格与他们的截然不同,我们便成了他们参观的对象……他们终于把我们的会院都参观遍了。如果要是收门票的话,我们还能赚一些钱呢。
  (3)每当我到一些人家拜访时,都得到了盛情的款待。他们都为我的到来感到非常激动,摆上家里所有的一切,尽可能地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而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会从各个角落里冒出来,跑来看我。
  作为传教士,利玛窦谈得最多的是信仰。“仅仅就内在而言,如果没有天主,也就没有内在的崇高精神境界可言了。”――在他看来,中国人缺乏崇高的精神生活,“他们将现世视为天堂,沉醉于盛宴戏曲、歌舞笙廷和世间一切陋习”。晚明的社会风气有股烂苹果的味道,但显示利玛窦过人之处的并非这种旁观姿态的批评,紧接着他说:“正像世界各国的高官显贵们一样,他们也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尽情地享受着这一切。”
  这句今天听起来很平常的话意味着,说话者在400多年前已到过许多国家,清楚人性之恶的相通与雷同,其视野不为民族、人种所限而有偏颇。他同样坦承,那些被派到中国的传教士,“有许多德行并不是很高尚的神父和长上。他们不但不热衷于信仰皈依,而且,甚至对此充满了仇恨”。
  他念兹在兹的传道,是从举办“欧洲远来异物”展览开始的。“我用这些世界地图、地球仪、自鸣钟,星盘和其他作品给人们讲课,在当地人中赢得了世界上伟大的数学家的称号”。“他们特别对三棱镜感兴趣……认为三棱镜比钟表、天鹅绒和其他东西都奇妙”。“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出于对我们的绘画、印刷品、圣像和钟表的好奇才来的”,这些登门拜访与礼貌的回访,被利玛窦视为传教的机会。
  一次,利玛窦身体不适,中国朋友“让我告诉仆人谢绝访客,说我不在家。我告诉他,我们不能说谎话。他听了笑道,在中国这并不是罪过……他说:‘这片土地是礼仪之邦。可是,我们仍经常说谎,而且毫不在意。’……后来在人们中间流传着我们不说谎的说法……在这里,人们言行上有些不拘小节,于是就将我们的行为视为奇迹。这也为在他们中间传播基督信仰打下了基础”。
  而另外一次以德报怨的行为。让当地人对他们的印象大为改观。传教士为抢劫他们财物被抓获的劫匪而向审讯的官员求情,就是那次抢劫,使利玛窦的一只脚留下了终身残疾。
  利玛窦死后,史无前例,万历皇帝御赐他安葬在北京二里沟坟茔。同在中国的传教士说:“如果我们的人能够达到利玛窦神父那样的水平,赢得他那样的声誉时,那我们真的可以说已经很成功了。”的确,其后来华的传教士,人文修养和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再也无人能出其右。
  万历年间,中国还是很可以撑撑场面的。中西方恰好处于均势,那是儒耶相遇的蜜月期。打那往后,即便有一段康乾盛世,也不过是帝国的背影。再没有一个西方人,像利玛窦那样懂得欣赏并发自内心地赞叹中国的文明。
  交往背后的实力对比,晚近以来变化太快,双方都不大适应。尤其是与政治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心理更失了平和与耐心,教案与义和团的发生也就不显得突兀了。历史,就这样进入了缺乏修养的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