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首次出台《反恐公约》|国际反恐公约

  在2007年年初举行的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签署了本地区首份在安全领域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东盟反恐公约》。这个公约的出台,将更加有效地维护东盟地区安全,打击恐怖主义。东盟国家的反恐合作由此取得了重要进展,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东盟安全共同体的建立。
  
  恐怖活动频繁,社会危害极大
  
  东南亚恐怖组织数量众多,大小不一,混杂共生。“9•11”事件后,该地区恐怖组织与国际恐怖组织交相呼应,相互支持,恐怖主义活动进一步蔓延和升级,呈现出频率高、伤亡重、影响广、危害大等特点。
  印尼是恐怖活动的重灾区,恐怖组织“伊斯兰祈祷团”在印尼先后制造了数起举世震惊的恐怖爆炸事件,损失惨重:2002年巴厘岛爆炸事件,造成202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03年雅加达万豪酒店爆炸事件,造成14人死亡,150多人受伤;2004年澳大利亚驻印尼使馆爆炸事件,造成至少8人死亡,160多人受伤;2005年巴厘岛连环爆炸事件,造成至少36人死亡,120人受伤。
  泰国南部不靖,分离主义组织活动猖獗,暴力袭击、炸弹爆炸等恐怖事件频发,死伤逾千人。2005年4月4日,泰国南部宋卡府合艾市发生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2人死亡,70多人受伤。2006年,泰国南部22家银行在8月31日同时遭炸弹爆炸,造成至少2人死亡,28人受伤;9月16日在泰国南部宋卡府合艾市发生连环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4人死亡,78人受伤;12月31日在泰国首都曼谷市中心同时发生多起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3人死亡,38人受伤。
  菲律宾阿布沙耶夫等恐怖组织制造的恐怖活动也愈演愈烈。2005年2月14日晚,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和南部两个城市发生连环炸弹爆炸事件,伤亡百余人;8月10日在菲律宾南部城市三宝颜发生连环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24人受伤;8月28日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巴西兰岛发生渡轮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30人受伤。2006年,仅2月到3月间,菲律宾先后在首都马尼拉、霍洛岛以及公交车上发生数起炸弹爆炸事件,伤亡近百;10月11日在菲律宾南部24小时内连续发生3起炸弹爆炸事件,造成12人死亡,40多人受伤。
  
  通过多种途径,协调反恐合作
  
  长期以来,东盟国家应对恐怖活动主要依靠国内力量,且由于受各自社会、民族、宗教等问题掣肘,以及在资金、技术、情报、设备等方面的能力有限,各国对恐怖主义威胁认识不一,反恐态度也不尽相同。东盟主要国家中菲律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态度积极,印尼较为消极,泰国认为国内尚没有恐怖主义,部分国家则对恐怖主义问题采取“旁观”的态度。在联合反恐问题上各国均态度保守,缺乏诚意。近年来,恐怖主义活动的猖獗对东盟国家和整个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构成现实威胁,东盟国家对反恐,特别是加强与区域内外国家联合反恐的重要性认识提高,紧迫感增强,加之美在反恐问题上对东盟国家不断施压并在各方面给予大力资助和支持,各国纷纷调整反恐战略,除加强自身反恐力度外,还重视地区整体防范,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反恐合作,以因应新的反恐形势。目前,东盟国家加强反恐合作的主要途径包括:
  (一)加强内部对话与协调。东盟各国首脑互访频繁,就制定反恐战略进行广泛交流。通过既有的合作机制以及建立新的安全问题对话机制、举行一系列安全问题会议等推动地区反恐合作进一步深化。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七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了《东盟联合反恐行动宣言》,宣言提出了一系列反恐行动计划。2002年5月,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东盟部长级反恐特别会议表示,将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有效地对付恐怖主义,并强调不应把恐怖主义同任何宗教、种族和文化联系在一起。2003年10月,在印尼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了包括“东盟安全共同体”在内的旨在2020年前建立“东盟共同体”的宣言。2006年5月,首届东盟国防部长会议在马来西亚举行,会议将增强地区反恐合作作为主要议题。各国表示将求同存异,共同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会议推动东盟向2020年前建立“安全共同体”的目标迈进一步。此次东盟首脑会议将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时间表提前到2015年,并出台反恐公约,更凸显反恐合作进一步成为东盟合作的优先领域之一。
  (二)建立多种反恐机制。东盟各成员国间签署多边或双边反恐协议,通过建立反恐机构、情报交流、引渡协议、联手调查恐怖袭击以及举行一系列多边、双边军事演习等,使地区安全合作逐渐深化,不断取得进展。
  2002年5月,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三国签署反恐合作协定,之后柬埔寨、泰国和文莱也陆续加入;同年12月,菲律宾和印尼签署合作协议,加强两国在安全等领域的合作。2003年7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成立了东南亚反恐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恐怖活动和培训官员以加强地区安全。2005年5月,印尼与美国海军举行联合反恐演习。2006年5月,泰国、新加坡、印尼、美国及日本等国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期间泰国和美国特种部队举行了首次联合反恐演习;同月,在第26届东盟国家警察局长会议期间正式启动了犯罪情报数据库系统,以加强在反恐等领域的情报交流。
  (三)积极拓展域外合作。目前,东盟已分别同美国、中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加拿大、新西兰、巴基斯坦、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签署了反恐合作宣言或协议,东盟国家与域外国家间双边反恐合作也不断得到加强。此外,还重视发挥东盟地区论坛等跨区域合作论坛的作用,与域外国家和组织开展安全对话。
  2002年4月,东盟地区论坛在曼谷举行了首次反恐工作会议;7月,在第九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切断恐怖分子资金供给措施的声明》;8月,马来西亚与澳大利亚签署反恐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在交换反恐情报、提高执法部门的能力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2003年12月,印尼和巴基斯坦签署反恐合作协议。2006年4月,国际反恐专家大会在菲律宾举行,亚太、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与会。会议签署了《宿务协定》,为今后的国际反恐合作制定了相关规则;7月,马来西亚与美国签署《犯罪问题司法互助条约》,以联合打击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跨国犯罪活动。2007年3月,印尼与澳大利亚共同举办次区域反恐会议,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与会。
  
  出台《反恐公约》,合作有“法”可依
  
  近年来,东盟国家反恐合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反恐形势依然严峻,反恐合作仍面临着诸多现实难题和障碍。首先,东南亚地区恐怖组织的国际网络化、手段多样化以及袭击范围不断扩大等发展趋势使得反恐合作面临新的挑战。其二,东盟国家间仍面临着传统矛盾和利益博弈、国情差异、民族宗教矛盾等问题。如何增强政治互信,适合各方实际情况,寻求各方利益平衡点,协调各方力量,是东盟在合作进程中需面对的主要问题。其三,美等大国在与东盟国家进行反恐合作的同时,也扩大各自战略利益与影响,从某种程度上又刺激了反美情绪。大国进一步加大对该地区反恐的介入,将使地区及国际反恐形势更趋复杂。其四,反恐合作中仍将面临落实不力、资金不足等问题。
  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域内外大国竞相角逐已成为其主要态势。东盟为维护其“驾驶员”角色,采取了诸多措施,内、外部双管齐下,扩大各方、各领域的合作,以推进其更深入的整合,不断加快、加深自身一体化进程。反恐合作成为东盟国家整合的新平台,为地区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动力。而适时出台的《东盟反恐公约》是首份在安全领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根据该公约,东盟各国制定各自的反恐法律,并设立专门协调机构来实施成员国间的反恐合作;建立地区数据库,加强东盟国家间反恐情报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加强在起诉和引渡恐怖分子等司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加强地区反恐技术合作与培训;合作采取行动追踪本地区可疑资金和人员的流动等。公约指出,打击化学、生物和核恐怖主义是重要的合作方向之一。公约还规定,东盟国家将依据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履行反恐义务。由此可见,《东盟反恐公约》的签署为地区反恐合作确立了法律框架,有利于东盟加快提升整体实力,维系其在东亚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推动东盟国家间在安全领域的合作,维护国家和地区的稳定;有利于提升东盟的国际影响力及国际地位,同时,对牵制域外大国对该地区加强渗透也有一定作用。
  
  (本文责任编辑:肖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