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捞尸人三不捞【大海捞油,真的“只是时间问题”?】

  中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普遍处于无人埋单的状态。治污手段的落后,处罚法律的失效,公众常识的匮乏,是我们在面对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事件时亟待解决的问题。      墨西哥湾离我们很远,而生态灾难离我们却很近。
  7月19日,大连输油管爆炸事件造成原油泄漏也给国人敲响了警钟。尽管油污清理“只是时间问题”,但却暴露出中国海洋保护体制、环境污染监管的重重痼疾。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当前已经处于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近年能源、矿产行业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屡见不鲜,仅7月就有紫金矿业污染、松花江污染、大连油管爆炸漏油三起事故,此前还有吉林石化苯车间爆炸、陕西凤翔血铅案⋯⋯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高达2000多起。
  此次的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致1500吨油入海。据7月18日消息,受污染海域面积由最初的50平方公里,已扩至近百平方公里,“清除油污至少需要半个月,而且要想恢复被污染海域的生态系统,需要10年时间。”
  救灾当然是第一反应,但是灾难平息后,问责的部分往往就被模糊处理。家长管孩子都知道,孩子闯祸了,先给人家赔礼道歉,“回家看我怎么好好收拾你!”而中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普遍处于无人埋单的状态。这其中又有三个关键症结:治污手段的落后,处罚法律的失效,公众常识的匮乏。
  据悉,早在大连新港建设期就已经制定了有关应急预案,但是其管理层事后都承认“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低、溢油应急处理设施和装备短缺、缺少专业应急队伍”⋯⋯无法起作用的预案也配叫“预案”?而目前常用的“围油栏、吸油毡、消油剂”三种方式,显然不能够完全解决大连新港事故造成的污染。“只能说,哪个管用就用哪个,最后实在处理不掉,只能依靠海洋自身的自净修复功能。”
  在打捞油污的过程中,还可以见到很多渔民赤膊上阵,在毫无防护的情况下连日与污染物直接接触。环保团体绿色和平组织中国发言人钟峪表示,石油包含多环芳烃等致癌物,几乎所有参与清污的市民都不知情。而多环芳烃被吸入人体后会损害呼吸系统,导致造血功能衰竭甚至癌症。孕妇近距离接触会增加胎儿畸形风险,而食用受污染食物会影响智力。但是捞油者几乎没有受到任何专业培训,同样对于受污染的海鲜如何处理,当局也未给予任何指示。
  然而与公众常识匮乏以及治污手段落后相比,法律层面的滞后则显得更加难于接受。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近20个有关海洋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国内也制定了多部海洋环境保护的行政法律法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
  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普遍缺少具体的执行标准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实体法形同虚设,实际执行中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即使案件性质和责任认定清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也只能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迄今并没有一起案件的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
  即便是在法律不完善的大环境下,很多污染企业竟然连最低的处罚都可以轻松逃过。在中国,比污染更加可怕的是能源企业的特殊地位,如此“特色”下去,不可预知的环境风险只有让全体中国人来共同承担。
  无可否认,在环保的路上,我们的确是一个矮子。回顾“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有太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奥巴马面对此次漏油事件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希望能够引起国人未雨绸缪的思索,“跟9?11袭击后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脆弱性和外交政策一样,这次灾难让我们重新思考未来很多年应该怎样看待环境和能源问题。”
  从墨西哥湾到大连湾,再到接二连三的煤矿事故,我们越来越意识到把经济发展建立在污染的化石燃料基础上是不可持续的。要从根本上摆脱这类事故对于环境和安全的影响,我们必须立刻从改革能源结构入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摆脱对于诸如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过度依赖,为我们创造一个洁净安全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