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里有一个理论很重要:家庭是除军队之外的第二大暴力群体。在中国,由于法律缺失,邻里情感的淡漠,家长从小打孩子形成了习惯,甚至出现将孩子打死的极端事件,防范家庭暴力,需要社区介入,更需要国家立法干预。
夏学銮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多年来致力于青少年成长问题研究。
美国对家庭暴力惩戒严厉
南都周刊:以广州这次杀子案件为例,对此类家庭暴力,您的基本看法是怎样的?
夏学銮:这条新闻我看了,类似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一定不会是最后一次。社会学里有一个理论很重要:家庭是除军队之外的第二大暴力群体。
家庭暴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配偶之间,比如,丈夫打妻子,这是较多发生的,另一个是双亲与孩子之间。现在看来,配偶之间的暴力行为有整体下降的趋势,而双亲与孩子之间的暴力事件则有上升的迹象。
对待老人和对待孩子的态度,反映了一个社会整体的文明水准。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孤立看待这一问题,它是时下社会面貌的缩影。把孩子打残甚至打死的,数量已经相当多了,非常值得全社会反思。
南都周刊:一个良好家庭氛围的创建,您认为应该从哪些层面入手?
夏学銮:我们一直提倡的是,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绿色环境,而所谓的绿色,至少包含三方面内容:第一个方面是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绿色化,首先反对的是家庭暴力,至于饮食营养等等,相对而言,倒在其次;绿色环境的第二个方面是社区,社区要参与家庭教育,要对儿童成长予以介入,一旦邻里之间知道哪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要积极干预,要对家长进行教育;第三个方面是社会,我的建议是,必须引入立法程序。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要向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学习。
南都周刊:国际上可资借鉴的经验有哪些?
夏学銮:我在美国待过两年,不妨以美国为例。
在美国,一旦发现有家庭暴力现象存在,邻居第一时间举报,举报后警察马上赶到现场,孩子被带走。整个过程无需多言,孩子获得了保护。带走孩子之后,先帮他找到一个免费的家。比如,某个家庭可暂时收养这个孩子,直到他的家长真正认识并改正了错误,写了检查,保证不再重犯类似错误,才允许他把孩子领回家。美国警方的介入很积极,惩戒也很严厉。
相对来说,我们做得极其不够。一来法律不健全,二来大部分老百姓认为,家长打孩子那是家庭内部的事情,是人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孩子仿佛是家长的私有财产。
社区要介入,国家要干预
南都周刊:也就是说,不但要转变家长观念,还要予以立法?
夏学銮:对。第一步是观念转变,而这又与国家整体的儿童福利状况紧密衔接。
在加拿大,孩子的出生和养护,基本上是用不着家长花钱的,国家提供了大量福利,中国政府在这一方面需要再推进。另外,家庭环境必须改善。观念改变还不够,相关法律的建构要与之相伴随,要进行社会立法。立法是实现家庭威慑的重要一步,尤其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家长来说更是如此。
中央有一个关于儿童成长问题的文件,文章很长,内容很详细,体现了国家的重视,婚姻法里也有对妇女、儿童权利保护的内容。但老实说,这个中央文件,还只是一个行政性文件,实际上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南都周刊:现在看,家庭暴力在界定上几无法律凭借?
夏学銮:因为缺乏这样一个立法文件,所以对这个问题的界定的确是模糊的。而所谓的社会立法,是要根据家长对儿童伤害的程度,对他判处一定程度的刑罚,而不是在酿成悲剧后再反思。
南都周刊:相对欧美法治环境,在这一层面,中国还存在哪些盲区?
夏学銮:依照目前中国的立法情况,即便警察知道了这件事,他的干预也没有法律依据。美国则不同,他是有法律可遵循的。在中国,我在家打孩子,你警察进到我房间里,我还要说你私闯民宅呢,我还说你侵权、还要告你呢。
中国是怎样呢?只能是居委会劝说一下,诉诸法律也一般会归于民事调解。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举报到片警那,片警至多到家里看一下,问下情况,还是调解。而即便片警介入的案件,其实都是很少的。
南都周刊:NGO对这一领域的介入,有无进展?
夏学銮:现在,不少大学成立了反家庭暴力中心,其实就是NGO。他们通过专项调查研究,对该类状况也在努力改善,做了不少工作。
番禺这件事,记者的报道说,家长做生意赔本了,于是他有挫败感,想不开了,要自杀。不管怎样,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你这次生意做失败了,以后还有机会获得成功的啊。
由于法律缺失,邻里情感的淡漠,家长从小打孩子形成了习惯,直至孩子10岁这年死去,竟然无人劝阻,让人悲愤。
讲到这里,我还想说的是,开办家长培训学校实在是太必要了。这类培训可由妇联及社区牵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