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作》 【英】乔治•奥威尔 著 董乐山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7年6月出版
奥威尔曾在遗嘱中表示不希望有人为他写作传记。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从内部看总是一连串失败经历的组合体,不但让别人学习的地方不多,而且想起来都觉得丢人现眼。一个作家去世之前发表声明不希望后人作传,这样的作家还真不少,但那都是因为他们渗透到骨子里的傲慢,觉得那些后人根本无法完美地诠释自己高贵的思想和圆满的一生,除非自己作传,否则都将是一种遗憾。像奥威尔如此没有自信甚至有些自卑想法的作家委实并不多见。
事实上,我们总是在违背前人,至少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奥威尔的传记。我想应该对此有个合理而善意的解释:也许我们不能完美地诠释出那个“近乎天才的一个人”的一生,但是会不断地努力向他靠近。
我是在读奥威尔《我为什么要写作》一书的时候才闪现这样一些零星想法的。他的《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已经读过多遍了,现在还摆放在我书架的显眼位置。有时候重读并不是因为觉得好看,但是好像有一种压力会逼迫你一次次地拿起然后重新阅读它。一般而言,无论什么样的经典,只要你经过无数次被迫性阅读之后也会感觉到乏味。但是冥冥中就是有一种力量,仿佛是那双老大哥的眼睛在背后的注视让你不寒而栗,你不得不再次拿起它重读那些熟悉的字句,重温那些窒息的场景。最后我几乎已经绝望了,甚至觉得老大哥的眼睛就在自己的身后,是一个永远无法苏醒的梦魇。我开始读《我为什么要写作》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摆脱那双老大哥的眼睛,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并不正确。
在《我为什么要写作》的同名篇章中,奥威尔分析了作家写作的四大动机:纯粹的自我中心、审美方面的热情、历史方面的冲动以及政治方面的目的。他说他是一个头三种动机压倒第四种动机的人。但是从他的后来的作品看,恰恰是政治方面的书写帮他赢得了传世的声誉,甚至现在,我们已经忘记了他在政治书写之外还有大量的作品湮没无闻。正像西蒙•黎斯在《奥威尔论》中所言,如果我们仍在读那些“非政治性”的作品,“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他们可以对奥威尔的思想和个性作补充的说明,要是用的是另外一个作者的名字,今天是否会重印则是值得怀疑的”。西蒙•黎斯的意思无非是说如果奥威尔用他的本名“埃里克•布莱尔”出版《缅甸岁月》一类的作品,估计早无人问津了。那么,从布莱尔到奥威尔的转变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奥威尔”这个名字,意味着一种理想型的道德完美的化身,体现出的是一种伦理学和美学上能够达到的境界;而“埃里克•布莱尔”则是那个从小遭受侮辱和鄙视的学生、作为缅甸殖民地的警察以及在巴黎伦敦的贫民窟和收容所的流浪汉的综合体。毫无疑问,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的形象,在他内心最黑暗的角落里挥之不去。也许正是这个令人感到挫败的“埃里克•布莱尔”,主张后人不要为他作传,而另外一个“奥威尔”的沉默正好说明了那些惨痛的经历如何根深蒂固地霸据了他的内心世界。从布莱尔到奥威尔的转变,是逐步驱逐内心黑暗的转变,是书写上的“非政治性”到“政治性”的转变,是《缅甸岁月》和《巴黎伦敦落魄记》到《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的转变。西蒙•黎斯对此的评价很到位:“他以一个有见识和正直的匠人开始他的文学生涯,最后成了我们这一世纪的大预言家。但是,归根结底来说,他所以能有这异常的成就,与其说是由于他的文学才能,不如说是由于他的勇气、专一和清晰的眼光,能够看到极权主义对人类的没有先例的威胁,并加以分析和谴责。”
他最后的结论也很干脆:“奥威尔并没有达到普遍性的水平,这是所有大艺术家所特有的标志。而且他的作品大概也不会具有经典的永久性。”能读出这句话背后隐微的含义么?我们不渴望奥威尔的作品成为经典,除非我们想永远生活在极权主义环境中或者生活在老大哥眼睛的注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