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清:狼的自由是羊的末日:评伯林的《论自由》

  

  伯林的《自由论》,是对当代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理论著作。该书是以赛亚?伯林最重要著作《自由四论》的修订与扩充版,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上,被誉为继弥尔顿《论出版自由》、穆勒《论自由》以后第三部里程碑式的著作。

  自从接触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 1909—1997)的思想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最能够代表他思想的命题,像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历史的不可避免性、价值多元论、反潮流、人性的曲木等等,尽管构成伯林思想的重要环节,但是,它们都不够形象生动,代表不了伯林思想的鲜明个性。当我读到前不久由胡传胜翻译,译林出版社出版的《自由论》一段话时,我终于找到了最能代表伯林思想的命题,它就是“狼的自由往往是羊的末日”(《自由论》,第43页)。

  近代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是有关狼的学说,霍布斯“人与人的关系就像狼与狼的关系”成为近代政治哲学的原初图画,各种契约论都以“狼与狼之间达成暂时契约”为意象。如果说法国的帕斯卡尔把人的生命比拟为会思考的芦苇,是那么脆弱,随时都有可能被折断的危险,那么伯林把人比做温顺的羊,随时都有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

  “狼的自由往往是羊的末日”。这一命题的真正意思是,无论是狼的积极自由,还是狼的消极自由,都会是羊的末日。这是伯林的世纪隐忧的直接表达。伯林就是一只会思想的羊。从羊出发来思考生命的意义是伯林政治哲学的一大特点。他不仅思考自身的暂时处境,而且思考所有羊,所有生命的可能处境。他把自己的同类置于狼的各种条件下来思考。比如,他经常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狼和羊之间是不是存在契约的可能性?这个问题的积极回答便是一种根本的价值多元论,其消极回答便是命题“狼的自由往往是羊的末日”。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命题的时候,它给我心灵的震撼无以言表。因为我已经习惯于“狼的自由”,已麻木了“羊的末日”。对“狼的自由”和“羊的末日”之间的真正联系或真相,我们大多采取“理所当然的态度”。伯林则要把人类自我麻痹的东西重新给予细致地描述出来,重新赤裸裸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伯林曾经是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主要发起人,但是他后来的哲学旨趣与之大相径庭。因为他发现以艾耶尔为代表这一哲学流派处理知识和真理的方式具有简单化倾向。他主张,哲学问题不同于经验问题,也不同于数学问题。伯林强调哲学问题的独特性,哲学问题无法用经验手段或逻辑手段来解决或消解。比如,生活目的、善与恶、自由和必然、客观性和相对性等问题,既不能靠查阅最高级辞典来解决,也不能用经验方法或数学推理方法来解决。哲学的用处之一在于让人透过政治上冠冕堂皇的词藻,识别各种谬论、欺骗、恶作剧、赘疣、感情上的讹诈,以及各种各样的诡辩和伪装。哲学的主要目的在于自我理解。伯林非常重视思想史,尤其重视对哲学家或思想家个案的研究。他的论著多以单篇论文的形式发表,只是到了晚期才编辑成论文集形式出版。注重个案和注重具体政治与社会问题是伯林研究政治思想史的一大特点。

  伯林主张,极权的独裁的专制不是可怕的变态,而是所有西方政治思想核心思潮之主要假设的逻辑发展,即宇宙有一个单一目的,缘此目的,一切现象底下皆有一个根本同一性。它一经发现,就能为解决人类社会根本问题提供最终解决方案。按照这个假设,“全部实在,我们关于它的所有知识的分支,构成了一个合理的、和谐的整体,人类各种目的存在着终极的统一性和和谐性。”伯林称这种信念为形而上学的一元论教条。这种形而上学信念是一个谬误。它是人类所有重大社会灾难的思想根源。伯林哲学的逻辑结论便是多元论。

  在《两种自由概念》一文中,伯林提出了以下根本性问题:“我(或任何人)为什么要服从别人?”“我为什么不能按照我喜欢的方式去生活?”“我必须服从吗?”“如果我不服从?我会不会受到强制?谁来强制?强制到什么程度?用什么名义强制?为什么?”这个问题也就是伯林所谓的“强制力的许可强度”。正是通过回答这个根本性问题,伯林提出了两个自由概念,即消极自由概念和积极自由概念,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自由宪政思想。伯林把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把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或公共理性置于同等重要的平行地位,揭示了极权主义的思想根源,批判了完备性社会的虚假性和残暴性,提出了“无缺陷的完备性社会”的不可能性,为后人构建新社会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伯林自由宪政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基于对人性的广泛探讨来揭示宪政的理论基础,重视不同宪政设置的思想观念根源或意识形态根源,但否定宪政设置之超越人性的形而上学根据,把社会制度建构尤其是宪政建构建立在对某种理想人性模型即多元论人性模型的确认之上。

  伯林在《自由论》中对两种自由概念的论证,对我们认清自由的本质,认清一些政治思想对自由的严重误认,重新认识和评价近代文明以来尤其是20世纪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演变无疑具有重大借鉴意义。伯林为我们认清人自身、社会和制度的本质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伯林对人和人生需求的认识中包含着有一股强烈的悲剧感。正如豪舍尔评论的那样:“伯林著作的整体倾向就是扩大和加深我们对这种不可避免的冲突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绝对选择之必然性的意识。他使给人带来和谐和安宁的所有人生观都产生了裂痕,它们虽能消除紧张和痛苦,同时也削弱了人的活力和热情,使人们忘记自己的真实的人性。他不断呼吁我们回到自己的本质自由和责任上来。”

  总之,作为英国政治哲学家和思想史家,伯林思想在当代英国哲学界可谓独树一帜,伯林的《自由论》,尤其《自由的两种概念》是对当代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理论著作,是一篇货真价实的“自由主义宣言”。假如有人问起,在罗素之后的英国哲学界,究竟谁是像法国福柯和德里达、美国罗尔斯和罗蒂、德国海德格尔和哈贝马斯那样让人真正过目不忘的哲学家,尽管每个读者都会给自己以各种理由为不同哲学家留下独特的位置,但是在我的心目中,便非伯林莫属。(摘自《中国图书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