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晚,在“鸟巢”举行奥运开幕式预演。虽然,理所当然地,只有等到正式开幕,人们才能够观赏到这些景象,但从中央电视台传来了好消息——将充满中国文化元素。
同样是中央电视台,这几天还忙着另外一桩事:连续表彰几位与奥运有关的几座著名建筑的著名外国建筑师,包括声称要把中国文化传统“逼到危机的边缘”的那位(可以与这句名言并美的还有一位人士不那么太有名的名言。她一到中国就说“难道周围都是狗屎,我也要与它协调?”)。以及另外两位,坚持他们设计的每平方米耗钢量高达500kg,总造可能高达70亿的场馆与每平方米耗钢量只有30kg、造价折合人民币只有10亿的悉尼奥运场馆是“完全不具有可比性的两回事”,只有耗资超出任务书规定的14倍、最后导致工党政府下台的悉尼歌剧院才配得上与之媲美。而这座场馆,巨大无比密密麻麻的钢架承载的却只是厚仅0.2毫米的薄膜!这些鸟巢形的钢架与鸟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与看台是脱节的,取掉它,只须加上一个合理的雨棚,完全不会影响场馆的运行。
此类舆论由来已久,比较近些的可举《光明日报》2006年9月7日发表的叶廷芳先生的长文《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反思及展望》为例。该文在历数中国文化包括建筑文化的诸多弊端以后,响应安氏“我就是要切断历史”的狂论,力主中国建筑要与世界“接轨”,赞扬“我国在这方面也确实与世界接轨了”,因为这些建筑“都实行了国际招标,并都让外国高手们中了标”;
认为“不管成败如何,这个开头是值得肯定的”,唯一的理由却是未加论证的“艺术没有国界”。
但2007年1月建设部和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却给这种舆论发出了警告。文件强调“以人为本,立足国情”。重申建筑艺术应该“弘扬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鼓励“自主创新”,规定“应立足国内组织设计方案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对“一些地方不顾国情和财力……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提出了严厉批评。可以说,这个文件也是对从2000年开始的、关于建筑方向问题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的一个权威结论。
就在今年3月“两会”期间,也有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弘扬法”,中国媒体以“哈利波特淹没了刘胡兰”的大幅标题报道了这件事。
面对如此对立的两种指向截然不同的观点,我真的又一次无所适从了。
我只从两点提出质疑:第一,难道建筑不是一种艺术?难道被称为“人类文化纪念碑”的建筑可以超出所有艺术的共通属性,不是文化的外化?文化真的就“没有国界”,随之,艺术也“没有国界”?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文化和艺术,都可以“不管成败如何”地通通“接轨”?而正是文化,才是一个民族得以存在的根据,失去了文化,这个民族也就不再存在。
“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保护文化的多元化,尤其对国家性、纪念性、文化性大型公共建筑或城市标志性建筑而言,理应更多地体现一个时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特色。国际建筑师协会近二十年来就一再呼吁发展中国家要注意保持自己的“区域性文化特色”。如果中国建筑都真的与世界(在当前,其实际所指自然是占据优势话语权的西方)“接轨”了,必会导致民族记忆的丧失。
中国的民族记忆并非完美无憾,但中国的传统文化,其优秀部分,却确有其独具的价值和魅力。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自鸦片战争近170年以来国运最昌盛的时期,随着国力的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逐渐加强,近十几年来,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从官方到民间,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继承优秀传统也越来越成为公众的热门话题。
但恰恰在这十几年,却出现了由不尊重至少是不懂得中国文化的一批外国人,主导了我们的建筑思潮,并有人以“接轨”为由为之辩护。其实,只有科学技术包括建筑科学和技术这些操作层面的东西,才可以谈到“接轨”(也不是说接就接),而文化,是只能借鉴而不可“接轨”的。问题至大,不可不辩。
质疑之二是:难道建筑是一种“纯艺术”? 后者的许多创作都属于个人行为,花的是自己弄来的钱,又没有什么物质性功能,表现的是个人的观念,与能源、环境也不会有太多关联。作为个人,人们自有选择的权力,但即便这样,作为一种文化,“接轨”对于纯艺术来说也是一个伪问题。一位美术理论家在他的《能提倡文化接轨吗?》中问道:是曹雪芹接巴尔扎克的轨?还是毕加索接齐白石的轨?
建筑师花的可不是自己的钱,作为建筑艺术主要体现者的多数公共建筑,更都是纳税人的辛苦钱,难道可以不顾国情和建筑的功能本性,不惜人力物力财力,由着外国人的性子,表现他们的个人“张力”?
“现代化”的另一个重要观念就是保护环境和强调节约资源。近些年吹来的这股建筑洋风却背离了这一原则(“水立方”或许例外)。从一开始争论到现在已经八年了,虽然多数人已早有共识(凤凰卫视网站对国家大剧院的民调表明,不认同者竟占到88.6%),但从理论界舆论界视之,情况仍令人忧虑。
我真的非常担心:这些中国人付出如此之高物质和精神代价的作品,几十年以后,真的会成为设计人和他们的辩护人一再保证的“举世的典范”?诚然,世界上确实有当时并不叫好,后来却证明是好的事物存在(这句话,今天已成为替这几座建筑辩护的毫无例外的套语了)。但是,也有着当时被疯狂崇拜恨不得推向世界如今却被彻底否定了的东西。不管东方还是西方,不管在建筑还是更多方面,都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可以肯定,后一种还占到多数。虽然痛心,我倒是更加相信,随着中华文化的重新崛起和能源、资源、环境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它们的荒唐只会更加为人唾弃。
2002年10月,德国人冯·格康在中国举办“在中国从事建筑设计”展览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认为只有故宫、天坛和长城是不可替代的。不客气地讲,北京的现代建筑没有一个是尊重传统的。……现在北京的建筑在我的印象里,完全是美国化的,就像是鸡尾酒。我看到太多的北京建筑在追求一种表面化的东西。”他善意地指出:“那是不健康的,建筑设计的出发点应该考虑和当地的历史与传统的关系。”
冯·格康的言说可能有点刺耳,或许言过其实,但很值得我们思考。
这类被许多中国人和外国人极力推荐给中国的追求新、奇、特、怪、洋的东西,其实在西方都已经没有多少市场了。设计中央电视台那座扭七拐八新楼的外国建筑师自己也承认:“这一建筑也许是中国人无法想象的,但是,确实只有中国人才能建造。”显然,中国已成了这类建筑师的最后一块表演场。
赵汀阳在他的《观念图志》中对这类“艺术”作过这样的评论:“他们需要突破,突破本身变成了艺术的任务和目的,开始是为了突破古典艺术概念,后来变成互相突破其他艺术家的思路。艺术不再追求成熟和完美,而是追求叛逆、造反、破坏、革命、另类和变态。”这些艺术家所遵循的,“只是一些也许打破日常规则的肆无忌惮的想法。”
当然,对于一些外国建筑师朋友和与我观点相异人士力求在世界面前展现中国新形象的良好出发点(如果确实如此的话),以及他们付出的辛劳,笔者可以表示尊重。要在新建筑上体现中国特色或在超大型建筑上做到尽量完美也并非易事。有的问题一时辩不清楚,不妨求同存异。笔者只是企望,在以后的建筑创作中,建筑师能够在心里,给“建筑”的本体精神,给追求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多少也留下一些位置,对于“现代化”的真谛,有更深的理解。
(中华读书报,2008年7月23日)
花絮:
上文是北京奥运开幕前夕在笔者一篇文章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原文经编辑先生小有删改后与别的文章构成一组发表了。我发信给编辑先生说:“粗瞄了一眼,看来我又成‘孤立派’了,或者,应该叫‘反动派’,但没有关系。”编辑先生回信说:“萧先生:是啊,从这组文章来说,您比较孤立,但我并非有意为之。从一个专题来说,光说好,只发一种声音的文章就没意思了。因此,多亏有您的文章,才使这个专题没有变成一边倒。应该谢谢您。
事实上,您也并不是孤立派。我给×××先生打电话,他其实有很多见解,可惜他不愿在报纸上公开谈。这次如果我能采访到×××院士的话,那这组文章的分量也会不一样,而且也更符合报纸平衡报道的原则,可惜他住院了,不好再去打扰他老人家。另外,此前和关注城市的×××、××包括一些朋友聊起,他们虽然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但也指出了一些建筑不实用、破坏城市风貌的问题。”
同版也发了叶廷芳先生的新文,当本人正呼吁“求同存异”时,叶先生仍老当益壮,斗志昂扬,依然不作任何论证地宣扬他的“艺术无国界论”,并说“一个经常接触或专门从事古典艺术(建筑)研究的专家,他的大脑里固有的审美信息已经饱和,以致与现代艺术格格不入,而是坚持‘泥古、厌新、拒外’的惯性思维。对于这类朋友的争论我是向来不奉陪的。因为,你说得再多,他的大脑已进不去别的信息了。”看来本人不仅反动,简直就是反动透顶了,竟敢公然“泥古、厌新、拒外”,妄图阻挡历史的前进。
叶先生在发表了他那篇《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反思及展望》并遇到张良皋先生和我的驳议后(参见张良皋:《中国建筑文化再反思——回应叶廷芳先生“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反思及展望”》,萧默:《建筑慎言“接轨”与“艺术”——兼与叶廷芳先生商榷》,均见《新建筑》2007年第3期),看来已经坐不住了,在不回答论辩方的任何质疑并给论辩方加上许多帽子之余,竟以“不奉陪”为名,以掩饰其无法应对之窘境,未免大失风度,窃深为之憾也!
叶先生为了证明与西方文化“接轨”之必要,武断地判定中国建筑理论一直比西方“滞后”,说“直到汉代”才有了一部与建筑有关的《考工记》,而罗马人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早在公元前一世纪”(实际只能说是公元前后)就已经出现了。就算叶先生对《考工记》成书时间的判定是对的,西汉东汉,跨越公元前后各200多年,如何仅凭“汉代”一词就断定《考工记》“滞后”于《建筑十书》呢?叶先生的“直到”和“早在”又从何谈起?其实,《考工记》在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即春秋战国之交的齐国就已经成书了,其时或稍后,凡儒、法、老、墨和堪舆家都对建筑理论作出了各自的颇有深度的贡献,并对此后的中国建筑文化发生过深度的影响(参见拙主编国家重点《中国建筑艺术史》“三代”章及“理论光辉”篇诸文的相关论述),而《建筑十书》的实际影响要迟至15世纪文艺复兴时代才得以更多体现的。叶先生仍然不作论证,还断言中国的统治者“从来都是强调功能而忽视艺术”的,显然荒谬,或者叶先生甚而连近在咫尺的紫禁城、天坛、颐和园和十三陵都没有去过,也或者去过而没有丝毫感受。更可怪者,叶先生竟至也浑然不明建筑师与工程师、艺术家为何物,将他们混同起来,并把前两者分别为解决安全、坚固、经济、设备或功能问题所作的努力,通通贬之为“工匠心态”。号召他们一定要“走出工匠心态”,责备中国建筑师“作为一个阶层,他们始终没有摆脱‘匠人’的地位,作为工程师或艺术家而进行自由的艺术想像或创作”。以上所言,都在我的驳议中附带提到过了,叶先生至今也未回应。不过,从此类笑论,已足可判定其缺乏对建筑的基本认知,本可不予理睬的,本人的驳议,也并非为彼所作。
还是古人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智)也。”要知道,谁也不会在意笑论制造者的“奉陪”与“不奉陪”,并随之起舞的。
这本小书(指拙编《世纪之蛋——国家大剧院之辩》,2005年已在美国出版,中国版即将出版)就要结束了,我还是认为,延续了这么多年,至今仍未见终止之势的这场大辩论,“不论正方还是反方,所有这些意见都是弥足珍贵的”(录自此书在美国初版后向胡锦涛、温家宝二位赠书的附函)。每位人士的观点,包括安德鲁先生的,都值得重视。如果这本小书,能有幸作为一种历史资料性的记录,成为我们继续探讨的参考,编者就非常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