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统锋:中国第一次多党制的尝试及其教训

  

  政党政治是当代世界普遍存在的政治现象。它作为一种舶来品,在中国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政党的社会政治地位、与政权的关系等的制度性规定。据此,回顾历史,发现在民国初年第一次出现了多党制形式,研究这次多党制实践,可以有利于更好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民国初年存在的主要政党分析

  

  政党的产生是政党政治前提条件之一。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随着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的政党政治观念逐步传到中国,并为人们所接受。于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开始在中国出现了。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2000多年君主专制制度,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民主共和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孙中山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结社组党、参加政治事务的自由与权利,给政党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比较有利的社会环境。一时间,在中国兴起了一个建立政党的高潮。有人记载,当时中国出现的政党多达300余个。经过分化组合,形成了30多个有一定力量的政党,其中最大的是:统一党、共和党、国民党和民主党。[1](p51)

  1.统一党 统一党由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即1912年1月3日,成立的中华民国联合会发展而来。3月2日更名为统一党,统一党代表资产阶级上层、官僚以及部分地主阶级的利益。其核心人物是章太炎,以“新共和国家统一主义”为指导思想,以“统一全国建设,强固中央政府,促进完全共和政治为宗旨”,反对简单地套用国外的模式,主张因地制宜,建设中国型的民主。可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章太炎看到各政党激烈的“私争”,对在中国实行政党政治大失所望。统一党的进步作用越来越小了,为袁世凯提供了方便,逐渐成为了袁世凯的御用党。

  2.共和党 共和党是由统一党、民社、国民协进会、民国公会、国民党等五个团体合并而成。1912年5月9日,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是当时实力最强大的政党之一。共和党以黎元洪为理事长,张謇等为理事。共和党的党义是:(1)保持全国统一,取国家主义;
(2)以国家权力扶助国民进步;
(3)应世界大势,以平和实利立国。共和党的最大目的在于国家统一,并标榜要将共和国照成世界上第一强国,使全国人民共享共和国的幸福。它主张全国人民发展资本主义实业。但是,由于共和党与立宪派和富有者阶级有联系,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有抵抗情绪,并采取了与同盟会不合作且对立的立场,逐渐转向了袁世凯的方面,与袁世凯结成了同盟关系。[2](p258)

  3.国民党 国民党是1912年3月3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由同盟会改组而来。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目的。选举孙中山为总理,黄兴、黎元洪为协理,会员人数迅速发展,并遍布大半个中国。1912年8月25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孙中山亲自出席成立大会,并发表演说,正式宣告国民党的成立。国民党的成立,主要是为了现实议会斗争的需要。在当时推进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国民党仍是一面旗帜,一位威武的排头兵,其进步作用是其他政党不能企及的。正如孙中山所说,其党名称、规则虽有变动,可是其主义始终如一,没有改变。

  4.民主党 民主党又号称“第三党”。也是由几个社团联合成立于1912年10月27日,以汤化龙为干事长,属于资产阶级上层和部分地主的政治代表。至于又叫“第三党”是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都不一样,各方面人士在两党之外又有政见者,可归第三党。其党纲有:普及政治教育;
拥护法赋自由;
建设强固政府;
综合行政改革;
调和社会利益。

  以上主要政党虽然各立名目,严格说来,也有密切联系。它们都是由几个政治团体组合演化而来,组织结构不紧密,这就使其政党质量大打折扣。

  

  二、第一次多党制的实践

  

  辛亥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为政党政治的实施提供了前提条件。上面说过,这时产生了一次组党高潮。这些政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都信奉西方多党制议会民主,有的想以此救国,有的想以此谋私利,更有的想以此复辟帝制。[3](p203)

  以孙中山为大总统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立即筹备临时参议院,并于1月28日,正式成立。临时参议院在立法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并规定10个月内召开国会,制订宪法,组织内阁。

  1912年8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议员274名,按“地域主义”原则,由各省议会选举10名,蒙古选举27名,青海3名,中央学会8名,华侨选举会6名。众议院议员596名,按每80万人口产生1名议员的原则,由各省及地区选举产生。由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
各院有2/3议员出席方能议事;
到会议员3/4通过的议案方能成立。《选举法》对选民采取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凡年满21岁的男子,在选区内居住2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有众议员及省议员的选举权。这些条件有:(1)每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
(2)有500元以上不动产;
(3)小学以上毕业;
(4)具有小学以上文化水平。而取得众议员及参议员当选资格者年龄要分别在25岁及30岁以上。[1](p89)

  选举法公布以后,围绕第一届国会的成立,各政党几乎使出全部招数掀起了竞选高潮。

  首先,国民党方面,宋教仁说:“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要在国会里头,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
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
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4](p456)为了夺取国会选举的胜利,宋教仁还到长沙、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发表演说并布置竞选工作,猛烈抨击袁世凯政府财政紊乱已达极度;
民生困苦;
实业不兴;
外交消极无能,没有确定的政策。并主张建设完全共和政体,组织国民党内阁。这一期间国民党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竞选来进行,盲目追求党员数量而不顾质量,发展党员,以有选举权者为标准,多一个党员就可能多得一张选票,甚至多得一个议席,政治上更有力量。组织上,除本部设选举科外,要求分部亦设机构。

  其次,共和党方面,共和党鼓励党员不争做官,而争做议员,认为共和党之于选举,一党之胜负问题,不啻即全国之存亡问题。为此,共和党向党员发出《选举须知》等材料,要求党员认识到选举的重要性,选举时不弃权、不投他党的票和不投空票。

  再次,统一党方面,统一党为竞选而耗巨资突击发展党员,为达到不让国民党获胜的目的,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求各地支部对于选举一事,“放手前进,实力进行”,“万不可稍存退步”。该党要人要求河南都督为选举“照拨”经费,“或千或万”都不能少。

  最后,民主党方面,民主党成立比较晚,但是也全力竞争,通告各地,扩张党势。雄心勃勃地说:“若举国欢迎,则出而组织内阁,出而为各省省长……掌握政柄,亦何所不可。”[5](p58)

  各个政党激烈竞争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第一届国会的竞争选举却越出了正常的轨道,滑向了歧途。在选举中势力较大的国民党和共和党彼此激烈竞选,排挤倾轧,无所不至,最后则各求解决于金钱。特别是湖南省议会选举参议员时,国民党人与共和党人发生争吵,一时呼打、呼杀、呼开手枪之声浪,直达户外。虽然只有宋教仁通过竞选演说等活动宣示本党政纲,以博得选民支持,其他政党很少这样做,毕竟还是进行了选举,于1913年2月结束。国民党获参众两院议员392名;
共和党获两院议员175名;
统一党、民主党各获24名;
跨党者和无所属分别为185和70名。[5](p59)国民党占议员总数的45%以上,成了国会中的第一大党。

  国民党选举的胜利,是民心所向,但是却激怒了袁世凯。袁世凯认为宋教仁是他实行专制统治的最大障碍,决心予以除掉,于是便用暗杀宋教仁的手段把国民党试图执政的势头打了下去。接着,虽然召开了第一届国会,并没有让国民党组阁。对于袁世凯的卖国行为,国会却无能为力。国民党发动的“二次革命”也没有成功。袁世凯在利用国会把他抬上总统保位之后,下令解散国民党,1914年1月明令停止国会议员职务,接收国会住所,取消了第一届国会。这标志着这第一次的多党制实践的失败。

  

  三、第一次多党制尝试失败的教训分析

  

  民国初年的多党制实践虽然失败了,且选举过程百弊丛生,但是它的实践对中国政治发展的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它促进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发展,启迪了国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国民的政治觉悟,也为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和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教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中国缺乏稳固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及民族资产阶级固有缺陷。甲午战争后,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新式工业逐渐增多,但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地位的依然是小农民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十分脆弱。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资产阶级队伍还相当弱小,由于它固有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不可能与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一决雌雄。当官僚买办反扑时,民族资产阶级只能妥协,委曲求全。政治上的反复无常就会使其日趋丧失影响而走向衰败。在缺乏稳固经济基础上,依靠软弱的资产阶级去实现政的多党制犹如空中楼阁,难逃离覆亡的厄运。

  第二,就其选举规定来说,也有不合理性。在西方,或实行普选制,或实行赋予资产阶级特殊的政治权利的财产选举制,都保证少数资产者,在选举中处于相对优势。但是,民国初年第一届国会选举中有关财产资格的限制规定“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者”或“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动产者”,竟然剥夺了相当一部分资产者的选举权。因为选举法规定的直接税是指田赋。而作为当时资产阶级主体的商业资产阶级缴纳的多是关税、厘金等间接税,营业商店的房屋大多租赁而来,也没有包括房产、田赋等的不动产。这样,他们虽有价值数万以至数百万的动产,也被剥夺了选举人的资格。占人口一半的妇女被剥夺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财产和教育程度的限制把很多的贫苦民众拒于政治生活的大门之外。同时,实践中的不正常的政党竞争活动和袁世凯的倒行逆施,也给多党制留下了很深的负面影响。民国时期的各政治活动家,章太炎等先后宣布脱离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政党政治的厌恶和绝望;
陈独秀、李大钊等也均不愿言党,声称只为国民运动,不为政党的运动。[6](p51)

  第三,多党制的运行脱离了当时中国的国情和政治发展的具体进程,导致了资产阶级政党在一系列政治问题上的失误。多党制的前提,是各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平等的竞争。多党制度一般出现在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强大、具有一定的民主政治基础、议会制度已经建立、资产阶级已经掌权的国家。而民国初年,各政党具有极端敌对的党派意识,违背了政治运作的常规。孙中山和梁启超都不同程度的确认:政党均以国利民福为前提;
两党或数党互相监督,互相扶助,“道横相反而相成,譬诸寒暑,皆足资生”,实行政党内阁无比优越。从理论上说,各政党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无论革命党人和立宪党人改革社会的方法有多么大的分歧,在发展资本主义,反对封建统治上应该是一致的,应当联合起来,特别是在民国成立以后更应该如此。然而,实际上,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等人视革命党为大逆不道,革命党视康有为汉奸,斥之为忘亲事仇。他们均否认对方的爱国愿望,也就失去了互相信任的基础,不能不激化两党的敌对情绪。直到护国战争前后,资产阶级革命党和立宪党才醒悟过来,共同推翻洪宪帝制,初步显示出资产阶级政党联合的威力。只是时间过于短暂,又没有重演。所以说,如果没有政党平等竞争的政治环境,迟早会祸殃资产阶级各个政党。任何一个政党也不能健康地存在和发展。

  最后,这次多党制缺乏群众基础。民国初年政党名目虽多,然而不少政党是随意结合而成,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都是与普通民众无缘。而国民具有一定的党派意识,并积极参与政党活动,是实行政党政治的必要条件,没有民众的大参与,政党政治是不能成功的。二次革命是资产阶级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的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而在资产阶级眼里,不过是关于总统职位的无谓党争,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其失败的结局,就难以避免了。政党漠视民众和民众素质不高,都影响政党政治。民国初年,严重的脱离群众,是各政党的通病,即便当时最具革命性的国民党也是如此。几乎所有的政党不与民众发生关系,犹如水上无根的浮萍。所以说,如果没有群众的支持,没有一个有组织的、坚定的先进阶级,共和国就不能巩固。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对多党制的第一次尝试对于揭露袁世凯的独裁专制,唤起民众觉醒,增强人们的民主共和观念,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起到了进步作用。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它失败的经验教训,对后世有很大的警示作用:任何制度只能从本国国情出发,真正为国家为人民求幸福的政治制度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历史的抉择,人民的抉择。

  

  参考文献:

  

  [1]梁琴,钟德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周淑真.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徐蜂.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05.

  [4]宋教仁集:下册[C].北京:中华书局,1981.

  [5]转引:赵书刚.中国政党发展的轨迹1905—1949[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6]廖继红.中国政党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