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中国转型时期的民主化目标

  

  当今世界,民主化已是无可回避的课题。然而民主化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结果。事实上,不少走上民主化道路的国家或地区未蒙其利,已先受其害:有的民粹主义泛滥,有的民主政体和威权政体反复交替,有的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甚至经济崩溃、国家分裂、内战连绵,代价不可谓不大(民主化失败者并非个别例子。在第一波民主化之后的回潮中,民主国家从1922年的29个减为12个,在第二波民主化之后的回潮中,民主国家从1962年的36个减为1973年的30个[1])。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民主化要趋其利而避其害,不能不认真思考其中经验教训,从本国具体情况出发,确定民主化的恰当目标和步骤。

  

  民主化程度不宜超越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

  

  应该根据什么来确定中国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的民主化目标?发展民主和发展经济,两者之间是怎样一种相互关系?

  政治学家发现,民主与经济发展水平有明显的相关性。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六千美元的国家,其民主制度大都比较稳固。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五千美元的发展中国家,其民主多半难以巩固[2]。亚洲、拉美许多国家,例如巴基斯坦、巴西等,在民主化过程中出现民粹主义泛滥,民主制度与军事政变反复交替的局面。巴基斯坦至今没有摆脱这种局面,而巴西也反复动荡了数十年,直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六千美元之后,民主制度才开始平稳发展。可见,发展经济,不但符合发展中国家人民改善生存条件的愿望,也是建立和巩固民主所不可忽视的前提条件。

  实际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数字,不仅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而且还意味着社会的相应发展程度[3],包括中产阶级所占的比例(“几乎在每一个国家民主化的最积极支持者是来自城市中产阶级”,“在城市中产阶级规模相对较小或相对薄弱的地方,如中国、缅甸、苏丹、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要么民主化不成功,要么民主政治不稳定。”[4]),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良好的国民教育程度,和较高的公民素质,包括参政意识、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感、尊法、护法意识,独立思考能力,以及宽容、开放、温和、妥协的政治态度。只要看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的经济成长,如何在促使社会发生静悄悄的,然而却是广泛、深刻的变化,就能明白经济发展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这种变化比起轰轰烈烈的、从外部强加的变化来,显然要扎实、牢固得多。因此发展经济的结果,所发展的不仅仅是经济,还包括社会。

  当然,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为民主政体,而只是为民主的成功打下必要的基础。但在民主缺乏坚实基础的情况下急于实现全面的民主化,却会连已经取得的经济成果都因脆弱的民主而消耗殆尽。这是南美洲国家在民主化方面的重大教训。“脆弱的民主成为经济的绊脚石”。“争取民主不易,踏上民主路后却更加崎岖,走三步退两步,走两步退四步,这是阿根廷的经验,也是南美洲的普遍噩梦。”阿根廷从187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经济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使阿根廷人的生活水平逼近美国,比当时的法国和德国还高。但经济危机的出现,却使脆弱的民主政治基础发生动摇,而持续不断的政治危机又使经济大受摧残,稍露曙光的改革也因政治斗争或政变而无以为继,使当年的经济成就在一个世纪内渐渐消蚀殆尽,如今竟然沦为所谓“第四世界”国家[5]。

  尤须指出的是,公民素质是民主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是个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上述底线以后仍然长期存在的问题。刚走上民主化道路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出现民粹主义泛滥的现象,就与公民的整体素质有极大关系。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以上水平,但公民的整体素质仍然较差的国家或地区,如果当政者在民主的名义下大搞民粹主义,就会产生劣质民主,有民主形式而无民主精神。例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葡萄牙,而与西班牙不相上下的台湾,由于当政者置民生疾苦于不顾,在同一种族的“本省人”和“外省人”之间一再挑拨离间,人为地制造族群分别,煽动对立仇恨,致使社会动荡不休,民众实际上成为政客玩弄、操纵的工具,以致有些学者担心出现民粹法西斯的局面。相比之下,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台湾的南非,虽然曾经历长期白人政权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贫富差距悬殊,而且黑人内部的部族矛盾和历史恩怨错综复杂,但在曼德拉、姆贝基两任政府温和、稳健的领导下,并没有走上分裂对立、种族报复的民粹政治道路,发展就比较健康。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和社会已有很大发展变化,但直到2003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才首次超过一千美元,仍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
而且国民教育程度低下,民主素质差,专制主义传统深厚,还存在重大的贫富差别,东、西差别,城乡差别,和民族差别。根据2004年7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中国的社会中间阶层只占全国人口的15%左右(印度的中产阶级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而2003年中国的衡量贫富差距指标的坚尼系数已达零点四七,超过了世界公认的安全线。“在某种程度上,民主是以多数统治为前提的,而且在贫富悬殊的地方,民主也不可能行得通。”[6]有人在1987年进行的中国公民政治心理调查认为:“大多数中国公民当前对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不是‘民主"、‘自由",而是解决基本生计,满足生存的需要……以及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中国公民的政治能力,无论是从政治认知方面,还是在政治参与方面,都显得相当薄弱。”

  显然,这样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公民素质水平,如果操之过急地实行完全、彻底的民主,必然欲速而不达。单单是占中国人口70%的贫穷的农村人口与非农人口在收入、教育和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就足以使民主走上“拉美化”的道路,其结果很可能比拉美国家更糟。中国会由于政局动荡而错失发展经济的历史良机,从而使民主变得更加遥远。拥有十三亿人口和庞大经济规模的中国,如果再次陷入政局动荡、经济衰退的局面,不但非中国人民之福,亦非世界人民之福,得勿慎乎?况且中国并非在真空环境里搞民主化,要看到强邻环伺,随时准备插手干预,促成中国分裂。这种外部条件并不会因中国实现了民主化而有所改变。相反,如果中国变得软弱、分裂,世界强权就会由愿望公然走向行动。

  因此,中国在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完成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是最重要的历史任务,实行完全民主化的条件尚不具备。只有经济和社会全面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缩小了贫富差别,东、西差别,城乡差别,和民族差别,才能奠定较坚实的民主基础。但这不等于说,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没有实现渐进式民主改革的现实需要和可能。现在基层政权,尤其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严重体制性问题已经构成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最大潜在威胁。只有不失时机地展开渐进式民主改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英、美等国就都是渐进民主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成功例子。而渐进式民主改革能够进行到什么程度,或者说判断民主化目标是否适应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端在于这个目标是否能促进而非破坏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破除民主迷思方能善用民主

  

  转型时期的民主化,应该有利于而不是有害于这个时期发展经济和社会的战略目标。

  这不但是因为,民主要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上才能成功,而且是因为民主本身不是最终目的,人民的福祉才是最终目的。民主之所以成为一个公认的崇高价值,正是因为它能为人民的福祉服务。所以各国完全可以而且应当根据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独特国情、历史遗产而决定民主化的程度和方式,使民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福祉。为了人民的福祉,还必须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这些都是在推动民主化时不能不顾及的前提。

  民主应当服务于人民的福祉,这就是说,决不能不顾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去片面追求完全、彻底的民主。例如,新加坡根据本国国情,由建国之初的历史中汲取教训,采取了限制种族和宗教方面言论自由的做法,以防政客利用种族和宗教问题煽动民众,谋取政治利益,而导致种族对立,社会分裂,邻国插手,动乱不已的局面(李光耀曾说:“我相信我们之中凡是经过这次事件的人,都备受惨烈的实战磨练。我们见识到每个人赤裸裸的真面目……他们为什么而战、为何抢夺权力、如何假族群之名贯彻权力。种族、语言、宗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主题。所以,从那时候起,我们毕生都变得更加小心谨慎,以免这种事在新加坡出现。我们决不容种族、语言、宗教主宰政治,因为这必会造成灾难。”[7])正因为采取了这样的限制,新加坡才能在稳定的环境里发展经济、社会,而取得今天的足以傲视全球的成就。可以预见,作为蕞尔小国的新加坡,如果国内、国际条件不变,它限制种族和宗教方面言论自由的做法就无法改变。要求它改变,无异于要它自杀。如果说,它应该为了追求所谓完全、彻底的民主,而牺牲国家的安全,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繁荣,这样的民主观岂非荒唐之至?

  然而民主却常常被人当做最终目的,甚至是高于一切的目的,似乎为了这个目的可以不顾一切、牺牲一切。而且民主化程度越完全、彻底越好,无需顾及本身的条件和外部环境。这就抽掉了民主的人本主义内容。为民主而民主,如同为革命而革命一样,忘了人民的福祉,就会变成一种迷信,一种宗教狂热,必将导致灾难。

  在对于民主缺乏感性经验的国家或地区,最常见的现象,就是把民主理想化、简单化。把民主理想化、简单化,是民主道路上最大的隐患。只有破除对于民主的种种迷思,才能善用民主,真正发挥民主精神。

  把民主理想化,期望值过高,是导致各种激进民主化主张的认识根源。有人把民主当成唯一的目标,除了提出各种激进的民主化要求,似乎对于发展经济、社会的迫切需要,以及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实现民主会有什么后果全不在乎。这种不切实际的理想化倾向注定会导致幻灭:“在民主政府掌政之后的很短一段时间内对其运作的失望就普遍出现在西班牙、葡萄牙、阿根廷、乌拉圭、巴西、秘鲁、土耳其、巴基斯坦、菲律宾和大多数东欧国家。[8]”许多国家普遍出现“威权怀旧症(authoritarian nostalgia)”。2000年的一个民意调查发现,多数巴西人只是抽象地拥护民主,却只有18%的巴西人对巴西民主的现实运作方式感到满意,还有25%的人认为威权主义也许更好,28%的人无所谓。也就是说,有超过半数的人赞成或不反对回到威权主义。

  正如戴尔说的:“民主是建立最佳政治秩序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9]”争取民主是为了达到理想的政治秩序,但如果把民主制度本身等同于理想的政治秩序则是大错特错。民主制度决不是十全十美的政治设计。民主制度不但有利,而且有弊。民主固然可以搞得很好,更可以搞得很糟。如果政治人物专门利用民主的弊病谋取私利,就能把政治秩序搞得乌烟瘴气,群魔乱舞。台湾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所以海耶克认为,“民主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是防止滥用权力的一种卫生预防措施”,“民主远非最高的政治价值[10]”要搞好民主就得靠选民积极参与,随时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去监督、制衡当政人物,防止有人滥用权力,决不是有了民主制度就能一劳永逸。

  所以搞民主化绝不可以急于求成。完全、彻底的民主不一定是特定时期的最佳选择,适合本国、本地的实际需要和可能的民主化措施,才是正确的选择。要保持常理心,不能一遇到民主的口号就失去判断能力。对有害于本国、本地人民根本利益,有害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激进民主化主张,要有自己的主见。洛克认为,对于自由的威胁常来自公共舆论。自由往往意味着要站稳脚跟、独立思考,而不是让社会代替我们思考。这种独立思考能力,是保证民主化成功的不可或缺的公民素质之一。

  把民主理想化,适足以戕害民主。有些政治人物正是借着把民主理想化,而给自己戴上民主斗士、民主之父、民主之子之类的光环,去压制别人,似乎反对他们的主张就是反对民主,这实际上是以民主的名义扼杀民主精神。有人以民主的名义合理化其分裂主义行径,有人借民主的名义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似乎无论什么只要打上民主的印记,就可以免检通过。其实以民主的名义做坏事,恰如以宗教或革命的名义做坏事,原是历来政客所惯用的伎俩。民主的设计本来就包含不可轻信政治人物的意思,更不能轻信他们以民主名义所做的一切。(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相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标准,去监督政治人物的言行,才是民主的本意。违背人本主义的民主,就是假民主。

  有人企图借民主和公投的名义实行“多数暴政”,为所欲为,这恰恰是对民主的曲解和背叛。多数人的抉择并非天然正确。事实上,民意如流水,多数人往往是受一时的思潮、事件或社会情绪的影响而作出选择。能够始终密切注视政治人物的所作所为和局势发展,并有足够的知识、信息和独立分析、判断能力,又能不仅仅出于狭隘的私利而做出理智选择者总是少数。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上台和倒行逆施,证明了多数人的抉择也可能错误,甚至是致命的错误。所以米尔顿·弗里曼说:“少数服从多数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而不是什么根本性的原则。[11]”

  对于民主的简单化看法,是导致各种激进民主主张的另一个认识根源。有人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全面实行民主化不在于客观条件,而在于主观意愿。对于渐进民主化的主张嗤之以鼻,似乎民主化越激进、越彻底越好,并不需要考虑本国的具体条件,也不要任何深思熟虑的步骤,就可以在一夜之间按照某个理想的模式把一切推倒重来。实际上,如上所说,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民素质,一步到位的民主化,极有可能走上拉美国家的覆辙。南非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早已超过六千美元,而且目前民主政治比较稳定,但由于贫富差距过大,穷困人口过多,还有学者担心以后南非政治仍有走上拉美化道路的危险,何况现阶段的中国?这些人对于激进民主化的灾难性经验教训不屑一顾,却又无法论证说明中国如何可以排除重蹈复辙的可能。连上马一个建设工程都需要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难道涉及十三亿人根本利益和国家前途的大事却可以只凭某些人的主观意愿草率决策?

  有人认为民主是一种需求,与素质无关。诚然,在县以下选举中,选民应该是有能力善用民主,做出正确选择的,因此选民素质的重要性还不突出。但国家一级选举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宗教、民族等大政方针,就不易做出正确判断,受公民素质的影响极大。十八世纪的经典民主理论以为,民主方法是一种达成政治决定的制度性安排,使人民得以通过选举,自行决定大政方针,当选者则应集会以执行人民的决断。然而熊彼得指出:“选民在这类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判断能力不仅是糟糕而已,简直是荒谬透顶,而且他们常常表现出对于自身长远利益的糟糕判断能力”,“离开家庭和工作的个人利害关系越远,越深入与个人利害没有直接而明确无误关系的国内、国际事务领域,(选民的)个人决断能力、对于事实的掌握和参政方法就越不符合经典理论的要求。[12]”例如2004年台湾大选,陈水扁在政绩不佳,台独路线导致国际社会越来越大的反对和引发台海战争风险的情况下,就是主要利用了教育程度比较低、思想比较闭塞的那部分选民,煽动其狂热的狭隘地方主义排外情绪,人为制造对立,而攫取了权力的。即使在民主比较成熟,选民整体素质较高的美国,布什政府在2004年竞选连任时,也是成功地利用了相对闭塞、保守的中西部和南部选民狭隘的宗教道德观,使大量因布什政府偏袒富人的政策而生活每况愈下的中产阶级和穷人,作出违背他们自身利益的抉择,投票选举布什连任。相比之下,中国的中、西部和广大农村,与东部和大城市的差距更大,公民的教育程度和民主素质更差,是中国民主化过程中的软肋,如果中国一步到位地实现民主化,这部分选民的素质问题将对中国的政治稳定乃至民主化本身构成决定性的不利影响。

  有人把中国现在遇到的一切问题都简单归结为体制问题,并作出只有改变体制才能解决问题的结论,把民主当成包治百病的海外仙方。这也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认识。例如,腐败问题在民主国家实际上就并不少见,而许多东南亚国家和拉美国家都常常是由于腐败而引起军事政变,倒退到威权主义军事独裁。再如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严重的问题,美国不但也有,而且贫富分化严重的问题正是新保守主义盛行之下的历届政府有意识的政策行为所造成的。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公布的资料,在1973年,美国最富有的20%人口的财富是最贫穷的20%人口的十倍,到2000年就成了二十倍。在1973年,最富有的20%人口占有全体人口总收入的46%,到2000年就变成了53%,而中、低收入的60%人口却从占总收入的32%降到了27%。从1983年到1999年,美国最富有的1%人口的税后纯收入增加了157%,而最贫穷的1%人口的税后纯收入反而减少了1%。在这种贫富分化已经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小布什政府2000年上台以后,却不顾伊拉克战争巨大的军费开支和创纪录的财政赤字,再三推出有利于富人的减税措施,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分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劳夫一针见血地把这种政策斥之为“巧取豪夺”。可见把这些问题归结为体制问题虽然貌似深刻,其实是种简单化的思想方法。

  有人以民主化的程度作为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好坏,甚至于在任何问题上的是非、对错的唯一标准。这种简单化的判断标准似是而非,往往成为政客为自己错误政治方针辩护的挡箭牌。例如,新加坡2003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达26300美元,居世界第五位,被评为亚洲最适于居住的国家,而且政治清明,廉洁程度居世界第四、亚洲第一,远高于美、英等发达的民主国家。而台湾表面上民主化程度比新加坡高,实际上民主政治变成了民粹政治、“多数暴政”。“每经历一次选举,台湾就要撕裂一次,对立更深,仇怨更重[13]”。但在有些人眼里,台湾这样的政治秩序还是胜过新加坡。理由是新加坡民主化的程度不如台湾,所以台湾搞得再乱也还是比新加坡好。这种为民主而民主的观点完全忽视了民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福祉,因而做出了完全违背常理的判断。

  以上种种对于民主的迷思,足以在民主化过程中造成极大损害。只有在知识界、舆论界,和广大群众中充分讨论,形成对于民主比较成熟的认识,才能保证渐进式民主化的成功。

  

  渐进式民主化的可控性原则

  

  “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的说法,反映了对政治改革需要的紧迫感,更反映了对政治改革失控的担忧,形象地表达出当前政治改革面临的困境。可控的渐进式民主化,是走出这种困境的可行途径。

  其实民主进程比较平稳的欧、美国家,都是渐进式发展的,均曾历经二、三百年的渐进过程。最初都曾在选民和候选人资格上设有财产、种族、性别等诸多限制,直到近几十年才实现了真正的普选。虽然托玛斯·杰弗逊1778年起草的《独立宣言》早就宣称人人生来自由平等,但是实际上欧、美妇女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才取得投票参政的权利;
美国黑人更要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半叶,才获得与白人平等的政治权利。由于当年这些国家的渐进式民主化进程没有超越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程度,因而没有造成重大反复,民主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这种渐进的民主化似缓实速,相比之下,闹了将近一百年革命的法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却不比美、英发展得快。而许多后来走上民主化道路的国家之所以问题丛生,欲速而不达,也是因为它们没有采取渐进发展的做法,而是在条件并未成熟的情况下一步到位,将英、美等国历经几百年才发展完备的一整套民主制度于一夜之间付诸实行。

  在当代条件下进行渐进式民主化的主要风险在于,民众和精英往往把民主理想化、简单化,因而激进的改革主张很容易哗众取宠,占据上风,导致渐进改革中途失控。渐进式改革如果中途失控,也就不成其为渐进式改革。因此渐进式改革的首要原则,就是可控性原则。如同核反应堆,只有控制在安全的范围,才能将核能转变成电能,而造福于人类。前苏联戈尔巴乔夫发动的改革也许也可以算得是渐进式改革,却绝不是可控性渐进式改革。只有接受渐进式改革可控性原则的前提,民主化和发展经济、社会的目标才可能并行不悖,相互促进。

  中国的政治生活历来存在着“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形。从“民主墙”到64,到“苏东波”的经验教训,无不加剧了人们对政治改革失控的担忧。于是政治改革如履薄冰,逡巡不前。政治改革似乎成了—个解不开的死结。

  “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民意无法通过各种正常的渠道得到表达和反馈。由于缺乏对于民主的感性经验和深入讨论,使知识界和广大干部、民众普遍处于对民主认识理想化、简单化的肤浅状态。于是,连最偏远的乡村农民也一知半解地知道民主是个好东西,而全社会却都缺乏对于民主化问题的深入和成熟的共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放宽言论尺度,民众就很容易受到种种激进主张的蛊惑和煽动,导致局面失控。这就使任何稳妥缜密的渐进改革方案均有可能半途而废,全盘皆输。

  然而若因此而采取“堵”的方针,却只能堵死渐进式改革的道路,不能改变全社会对民主的理想化、简单化的认识和激进的诉求,埋下以后政治和社会危机的最大隐忧。历史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之外,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机,意想不到的地点,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展开。社会压力蓄积既久,任何偶然事件都会成为导火索,如火山爆发,大堤决口,瞬间蔓延开来。这种突变当然不是很理性的,惟其如此就更难以控制其发展方向。要防患于未然,不是靠防堵,而是靠采取主动,因势利导。一是主动展开对于民主化的讨论,引导、凝聚对于民主的比较成熟的社会共识。二是及时采取有足够力度的政治改革措施,构筑稳定的政治体制结构。

  首先必须就渐进、可控的政治改革凝聚全社会共识。通过深入讨论,使民众对民主的认识由抽象变为具体,由肤浅变为深入。认识到民主化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认识到法治和妥协、包容的精神对于民主化的重要性,认识到激进民主化的后果,和渐进式改革的可控原则的必要性。正如在革命时期总有人表现得比谁都革命,在进行民主化改革的时候也必然有人表现得比谁都激进,这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多数民众对于民主化问题有了比较深刻、成熟的认识,才能避免激进主张哗众取宠、左右局面的危险。回避或压制对于民主化问题的讨论是危险的,因为这反而会使偏激的主张获得更大市场,结果在危机出现的时候,不但不能化危机为转机,而且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渐进式改革的可控性原则,一是对于政党、组织,新闻媒体,出版机构不可一下子放开,以免造成思想混乱,使渐进式民主化过程失控;
二是可以采取限制直选层次,限制候选人资格,限制竞选议题等做法,以保证渐进式民主化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有利于培养健康的选举文化,积累正面的民主经验和传统。三是可控性渐进式民主化的步骤应该是台阶式的,每走一级,要有足够的时间反复实践,总结经验,加以改进,形成制度和传统。而不是滑梯式的,不断推进,变成匀加速运动,以至失控。不要急于求成,渐进式改革本来就意味着不彻底、不完全,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不要照搬任何现成的模式,而要在既有体制的基础上根据当时、当地的需要和可能逐步演变,形成适合本国国情的模式。不要怕改成“四不像”,也不要怕有些地方“象”谁,一切从实际出发,只要符合本国的需要和可能,就会有生命力,就会发展成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新模式。

  在公民素质没有达到应有水平的条件下,从基层入手进行可控的渐进式民主化,在民主实践中逐渐提高民众的公民素质,就能打破“一方面说要民主化必须有合格的公民;
一方面又说没有合格的公民就不能民主化”(李慎之语)这个悖论。

  可控性渐进式民主化,是根据对于民主的人本主义本质的理解和当代的具体条件,吸收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而提出来的一种解决办法。接受渐进式民主化的可控性原则,要求具有妥协、包容的精神。妥协、包容的精神,是民主的精神。就是为了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在民主化的目标和方式上相互妥协、包容,使民主得以逐步实现。只有民主的方式和态度才能实现民主。毫不妥协的态度和要求完全、彻底的心态一样,不是民主派的心态,而是革命派的心态。如果毫不妥协,一概否定,一切都要推倒重来,彻底清算,双方都没有退路,那只有革命。而革命并不能保证实现民主,这是历史所一再证明的。

  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个无可回避、也无须回避的课题。可控的渐进式改革就是打开“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的死结的可行办法。

  

  转型时期的民主化目标

  

  可控性渐进式改革的突破口,应该选择最影响全局、最迫切需要进行政治改革、风险最小、成本最低、最易见成效,又能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节入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县和县级市、区政府的改革就是这样的突破口。基层政府,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基层政府,严重不适应转型时期的要求,已经到了非进行改革不可的地步。县(市、区)政府改革最见成效的将是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同时也为全国民主化的下一步发展做好准备,从而奠定整个转型时期稳定的政治局面。

  县(市、区)政府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首先,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来看,现行体制导致地方官员揣摩上意,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官场风气,为害甚烈,庞大的官僚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只有以县(市、区)政府民主直选的利器,腰斩官僚既得利益集团的关系网,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赢得民心。其次,从基层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来看,日益膨胀的基层政府、部门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只能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办法搜刮农民以维持生存,因此其存在本身就与人民利益尖锐对立。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存在本身也严重压抑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生机。而最根本的问题是基层官权太大,民权太小,造成民众利益受任意侵害的局面,有些基层政府甚至开始与黑社会合流,有异化成为压迫、剥削民众的县霸、乡霸之虞,而老百姓除了上访或聚众抗争没有其它保护自己的手段,这就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执政党的威望。只有进行县(市、区)政府民主直选才能使官权民权相对平衡,使基层政府得到有效监督,并有效精简地方政府部门。再次,从城乡关系来看,城乡发展失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是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威胁,亟需扭转局面,但是如果不对基层政府进行改革,中央调拨给农村的资源很难真正用在农民身上,发挥预想的效果。在整个转型期间,地方直接选举与中央间接选举将是最稳定、最有效的政治体制结构。而县级政府是直接影响一县民众生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政府,问题出得比较多、比较严重,迫切需要改革的也是这一级政府,以县(市、区)政府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可以立即收到消除官民对立造成的巨大压力,稳定社会,迅速发展农村经济的明显效果。

  县(市、区)政府改革是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第一步。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中央采取了向地方放权的做法,把由中央掌握的人事权和财政权逐级下放给地方,而保留中央为地方规定的各项计划指标,通过政绩考核来领导、监督和提拔各级地方干部。这种只向上负责,不向下负责的领导体制造成了各级政府官员眼睛向上,一心揣摩上意的现象。据《东方了望周刊》报道,中共四川省党建会最近发出近十万份问卷,调查四川省十四个市州、二十三个厅局、五十六个县的市州、县处级或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许多党员干部“整天在研究上级领导近来关注什么,想要做什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应该提出什么口号才能引起领导的注意”。可想而知,这种心理状态必然导致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盛行。例如安徽寿县安丰塘镇为了贯彻落实县里“消灭空白村”的口号,先办了个橡胶厂,赔了六百多万元。又办了个锌产品冶炼厂,又赔了一百五十五万元。办化工厂赔了二十万,轧钢厂赔了三十万。县政府强要镇里入股合办通用机械厂,再赔三十多万。汽车海绵垫厂、地板砖厂共赔了三十三、四万。草席厂赔了五十多万。前后两年多办了八个企业,赔掉一千多万元。县领导却一个个由于“政绩突出”而被提拔高升[14]。只有进行县(市、区)政府民主直选,才能真正使基层干部眼睛向下,执政为民,切实提高执政能力。

  通过政绩考核提拔干部,是形式主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等现象的根源。形式主义的政绩工程最劳民伤财,最招民怨。例如,安徽涡阳县花沟镇为了搞所谓“四万工程”(即:万亩黄花菜,万株绿色长廊,万亩蔬菜工程,万户养鸽工程),砍了万米林木、扒了七十八户房屋种葡萄,使许多农民无房可居,只能住窝棚、钻桥洞。花了五、六万元买的一万多株葡萄苗却没有成活几株。花了二十多万元买的黄花菜苗也是血本无归,万亩黄花菜工程成了村民放羊的地方。万亩蔬菜工程只剩下几个大棚。万户养鸽工程强迫每户农民花几十元买一对鸽子养,结果也是赔得精光[15]。这种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是因为上级领导很难了解下级政府所报政绩和数字的真伪。精明能干如前总理朱镕基,在下去视察时,也要受到地方官员的蒙骗。明察暗访这个沿用了几千年的老办法向来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况且在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时期。而了解情况的下级和民众,除了上访和抗争,没有其它有效的监督办法。其实只要实行民主直选,把选举权交给民众,民众的监督比上级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监督有效得多,基层的一切情况透明化,无需明察暗访,形式主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等现象立即就会销声匿迹。

  至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贪污腐化,更是直接侵害基层民众利益,是最影响执政党威望和危害社会安定的政治问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也是现行干部选拔体制造成的。既然敢买官卖官,当然会贪污腐化。安徽利辛县县委书记夏一松上任第一个月,下属主动送上门来的贿款竟达二十二万元。而这个穷县去年还欠发一些干部五个月的工资[16]。公款出国、公款嫖娼、公款豪赌的事情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和执政党的威望。若以为这样的基层政权还能代表执政党而不肯放手改革,只会彻底失去人心。民主直选能够禁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风气,贪污腐化现象也将随之收敛。即使出现一些贪官,也是民众自己选出来的,民众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加以罢免,不会变成上级政府以至中央的责任。

  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部门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变成“尾大不掉”的局面。中央政府出台的任何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必然被扭曲,解决“三农”问题的资源必然被层层截留。谁也“无法让浩荡皇恩逾越官员集团的屏障泽于万民。”(凌志军语)尽管在90年代朱镕基总理给予“三农”问题以空前未有的关注,开出了费税改革、机构改革、粮食改革、户籍改革、结构调整、产业化、城市化、土地承包30年不变等一系列猛药,一时也见成效,但“农村的情况基本上还是原地踏步”,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有些地区出现费税改革以后,农民负担反而加重的现象。一再精简机构,机构却越来越膨胀。撤并若干乡镇,节约下来的钱还不够政府机构修广场、盖大楼、买汽车。贪污腐败更是个无底洞,有多少钱都填不满。“整个80年代的农村改革是‘事半功倍",而90年代的农村改革是‘事倍功半’[17]”。如不根本改变这种局面,可以预见,新近提出的撤并乡(镇)、减免农业税、城市工业反哺农村的思路,也还是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进行基层政府民主直选,有利于斩断官员利益集团的关系网,使中央的政策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

  从地方政府、尤其是农村基层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来看,县、乡(镇)政府的无限膨胀,使基层政府的存在本身就与老百姓的利益尖锐对立。县、乡(镇)政府严重人浮于事,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在经济上给农民带来无法承受的负担。县、乡(镇)政府人员从80年代到九十年代竟然增加了十多倍。基层政府债台高筑,卖掉了一切能买的东西,农民的合理负担还不够还高利贷的利息,只有靠向农民横征暴敛才能生存,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例如,安徽省监利县的县、乡(镇)、村三级负债达10亿元。更有甚者,农村借的一般是利息高于15%的高利贷,债权人绝大多数是干部或干部的亲友,“不少基层政府的财政实际上沦为基层干部的财政,这异化了基层政府的性质。”“不少地方干部为了收回自己的债务,强制性地将债务平摊到农民的头上,拿不出钱的农民,干部强迫农民用自己的承包地权抵押,对于这些严重违法的做法,市县政府还作为经验推广。[18]”民主直选置基层政府于民众直接监督之下,人员编制和预算收支公开,有利于真正精简机构,减轻农民负担。

  县、乡(镇)政府的无限膨胀,也压抑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生机。“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部门越多,管得越死,农村经济就越难以发展。农民要办一个企业,要跑很多腿,花很多钱,到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企管部门办证交费。农村企业原来就本小利薄,技术条件差,不易生存壮大,政府部门不加以呵护、扶持,提供服务,反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农村经济怎么能够发展起来?

  农村基层政府与民众关系的症结在于,基层政府权力太大,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而农民基本上处于无权的地位,没有任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这是一个很不平衡、很不稳定的政治体制结构。于是政府官员可以任意加重农民负担,任意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政绩工程”,任意拆人房屋、毁人林木,任意动用专政机关对付农民,任意打人抓人,关“小黑屋”,办“学习班”,甚至逼死人命。而农民只能敢怒而不敢言,一忍再忍,直至忍无可忍,起而抗争,或者逐级上访、或者聚众向县、乡政府讨公道,酿成重大事端。例如,湖北监利县南部十个乡镇遭遇水灾,省委书记贾志杰说要给灾区减免税费,监利县政府不但不肯减免,反而违背成例逼迫农民提前在收获之前纳税。官员催税逼死人命,引起公愤,把尸首抬到乡政府抗议[19]。从最近不时传出的规模巨大的群众抗争事件来看,“县级政府实际上是坐到了火山口上。”(李昌平语)李昌平的同学,一个地道的农民,道出了农民的满腔怨恨:“一生辛劳,我们净养活你们这些干部!而你们反而不把农民当人看。如果有人领头造反,我会积极响应,哪怕是坐牢、杀头也无所谓。[20]”只有给予基层民众以民主选举县(市、区)政府的权利,才能根本解决基层政府权力太大、农民处于无权地位的不平衡局面,杜绝官逼民反的根源。县级政府民主直选,能够立即杜绝暴力行政,缓解农村当前的尖锐矛盾所造成的巨大社会压力,实现真正的稳定。

  从城乡关系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城市人口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口人均收入的将近三倍。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与转型时期的目标,即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的工业和服务业社会转型的方向背道而驰,更有悖于社会公平的道义原则,现在已到了根本扭转这种局面的时候。这种畸形的城乡关系,在经济、社会方面都是不稳定的潜在因素。由于农村的贫穷,不能进一步扩大内需市场,造成过多依赖外贸的经济结构。而农村经济和教育的落后,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县、乡(镇)政府经费和干部、教师的工资理应由国家负责,这也是避免基层政府、部门无限膨胀吃穷农民的釜底抽薪的办法。农村的基础建设费用也应由国家负责,给予参加建设的农民合理的报酬。中央政府已经把农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提出减免农业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并初见成效。在农村加大投入,不但是社会公平的体现,而且是培育农村市场,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战略举措,将促使农村再次焕发出极大生机,出现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局面。但关键还在于基层政府的政治体制改革,否则就像八十年代的农村一样,见效一时,又会出现新问题。在地方官员利益集团尾大不掉,与人民利益尖锐对立,而且权力太大,难以监督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不进行真正的民主直选,中央任何经济、行政措施到了下面都会走样,再多的钱都填不满这个无底洞。

  总之,时不我待,只有果断采取有足够力度的步骤,才能稳住农村,稳住基层。县级政府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如果只进行乡(镇)政府直选而不进行县级政府直选,还是改变不了局面。村级民主选举实施有年,“三农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原因就在这里。况且绝大多数乡(镇)政府约90%的功能都是在收粮征税,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这一级政府除了少数工商业大镇可以全部撤销,有些必要的政府部门可以由县(市、区)直接派驻。政府职能应该从行政管制变为公共服务,对于农民的直接行政管制和干预越少,就越有利于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县(市、区)政府民主直选健康、有序地发展,不妨考虑采取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例如为了选出真正关心民众利益又有执政能力和经验的官员,不妨在候选人资格上做出若干对候选人从事领导工作的资历和政绩的规定,以供选民比较、选择。这种资格限制也许能比毫无资格限制更有效地促使在职的官员做好份内的工作。又如,为了防止候选人以民族、宗教和国家内、外政策等议题转移选民视线,分化群众,不妨规定地方选举的议题应该限于有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进居民福利的范围。这样可能更能引导官员和民众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当地的建设发展上面,办正事、树正气,更有利于根据当地特点和条件切实执行中央政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还可以组织官员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大学有关院系师生下去监督、指导、观摩选举,防止上级政府或地方黑社会插手,培养公正、健康的选举文化。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是极好的民主训练,有利于提高公民素质,在政治上变得更加成熟。以后二十几年从基层政府提拔到上级领导岗位的民选官员,将为上级岗位输送一代具有较高民主素质的新鲜血液,增强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

  城市中相当于县级的基层政府也可以同时展开有限制的民主直选,让民众取得民主选举的感性经验,提高民主素质,也让干部获得民主的洗礼,提高以民主方式执政的能力,改善基层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同级党委同时实行党内直选,有助于为基层党组织注入生机,改变政治瘫痪、组织涣散的局面,也有利于党政分开,有利于党组织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角度监督同级政府。同级人大进行直选可以加强人大从民众的利益和要求的角度监督同级政府。县级法院院长由民众直选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减少上访和群众抗争事件的压力。银行、税务机关可以更加独立,不受当地政府干预,有利于按正规业务要求运行。以后民主直选做到哪一级,新闻媒体就可以取消对于报道哪一级政府工作的限制,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选民提供信息。

  县(市、区)政府直选不但有此需要,而且有此可能。县(市、区)政府是直接治理农村的基本政权单位,是中央政府任何政策措施能否取得预想成果的关键。县(市、区)政府是否称职,是否关心民众,与民众的利益直接相关,民众心里都有一本帐,最清楚应该选谁。县级选举既不象村级选举会掺杂狭隘的家族利益或个人恩怨,选民又有足够能力理解候选人的主张和自身利益所在,可以说是最符合民主定义的选举。

  县(市、区)政府有限制的民主直选,并不会导致社会失控。全国三千多县即使有个别地方出点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相反,还能为改进县(市、区)政府选举办法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国民党政权在五十年代初迁台未久,立足未稳,并由于“二·二八”事件而与当地人民严重对立的形势下,抓紧时机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县级政府直接选举。不但没有导致动乱,而且实际上稳定了社会,为以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基础。

  至于地级市,乃至(副)省级市的民主选举,也许起码要到县(市、区)级政府的选举进行过五、六轮以上,有关程序和制度逐渐完善,公民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接近城市水平之后,再根据那时的情况逐级推进。人的认识和预见能力是有限的,“摸石头过河”的做法包含了高度的政治智慧。每一步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后果复杂难测,只有当时机成熟,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充分显示出来时,才能知道应该采取哪些步骤。想要算无遗策地规划将来几十年的道路是不切实际的,适足以表现理性的僭妄而已。也许省级政府的民主直选,应该等到转型时期任务完成以后更为有利(台湾在实行县级直选五十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早已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以后,才实现了全面直选)。缩省既有利于取消地级政府这个层次,实现省直管县,也有利于民主直选。省的规模越小,发展的课题越集中,民众就越容易了解选举的对象和理解他们提出的议题,作出明智的选择。也许即使到全面小康实现以后,中国在民主和人权渐次扩大、完备的同时,也仍以省级与省以下政府的民主直选和中央政府的间接选举,即地方自治,中央集权的模式,更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并发挥地方的特点和积极性。从这方面来说,缩省以后,省级变成相当于副部级的建制,也更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中央政府的选举与地方政府的选举,其差别在于,中央政府选举涉及的有关国内外大政方针等重大议题常常超出一般选民眼前切身利益的范围,因而选民比较容易受政客提出的虚假议题的误导而做出错误选择,而地方政府选举,哪怕是上亿人的大省的选举,也可以把议题限制在有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课题方面。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中央政府的选举搞得乌烟瘴气,而地方政府的选举则相对比较正常。也许在地方直选和中央间接选举的架构下,中央政府更有能力指导、监督地方选举,防止不健康选举文化的出现。

  现在不少地方已在探索、试验改革基层政府官员的选拔制度。江苏省已经公推公选产生了300名干部,从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建立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的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四川省则提出,所有提拔重用的干部都必须通过民意关,民意测评通不过的,一律不提拔使用。这些都使人看到了执政党进行改革的决心和希望。但以上例子都是公推公选的所谓“官选官”的办法,这比起有一个或几个首长说了算的做法,当然是个进步,可以减少任人唯亲、拉帮结派、鬻官卖爵的机会,却还不足以改变官场风气。基层政府、部门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同气连枝,官官相护,对上能顶,对下能压,尾大不掉。例如原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给时任总理朱镕基反映农民疾苦,得到朱的批复,市里、省里却派人下来进行反调查。虽然调查结果证明李昌平反映属实,李昌平还是由于触犯了一些人的利益而受到巨大的压力,有人指责他损坏了当地的形象,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局面,使他最后不得不辞去乡党委书记的职务南下打工。夏一松是安徽省利辛县的县委书记,只因为他坚决拒绝受贿就不能见容于当地官场,做了一百八十天就被上级调走。县委书记本来是一县最有权力的人物,却因为妨碍了官员利益集团的利益,就正不敌邪,败下阵去。可见靠“官选官”是难以根本改变官场风气的。况且“官选官”的各种措施也很容易在各级领导的控制、干预、影响下流为形式。更重要的是“官选官”仍然无法让官员眼睛向下,也无法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以及花架子“政绩工程”等民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改革力度不够的结果,是容易走过场,无法达到改革目的,甚至错过改革的最佳时机。“民选官”,哪怕是有限制的民主直选,也能真正使官员眼睛向下,改变作风,因为官员权力的来源完全不同了。

  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现在也在讨论或试点一些党内民主化措施,例如干部推荐制度,乡、镇党委党内直选,党委票决制度,决策透明化,党代表大会成为常设机构等。这些做法都有一定作用,可与县(市区)政府和党委的直选并行不悖。但党内民主化的难题也是在于难以彻底,在现在的条件下党内如果一下子彻底民主化,也还是会如前苏联那样,有党内激进派、保守派互斗波及社会,导致局面失控的危险,因此即使在党内恐怕在转型期结束之前也仍难以完全实现民主化。

  地方政府的有限制直接选举和中央政府的间接选举,是适合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整个历史阶段需要和可能的、最稳定的政治体制结构。县(市、区)级政府一旦实行直选,民意得到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就等于拔掉了引发全面动乱的雷管。地方政府在民意的监督和推动下,将逐渐发展成能更好为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的政府。

  

  抓紧时机,未雨绸缪

  

  综上所述,虽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转型时期的主要历史任务,但政治体制改革也是关系到事业成败的重要关键。转型时期民主化的主要目标在于改革地方政府体制,使之适应转型时期的需要,建立起地方直选、中央间接选举的架构。现在基层政权,尤其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严重体制性问题已经构成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最大威胁。只有不失时机地由县(市、区)级政府直选入手,主动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才能造成真正稳定的局面。县(市、区)级政府直选是最重要的一步,迈出这一步,就能极大地缓解基层政府与民众的矛盾造成的压力,打开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新局面,铺平可控性渐进式民主化的道路。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丁元竹带领的课题组发布的名为《2010年,中国的三种可能前景──对98名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调查与咨询》的报告显示:“中国在2010年前会发生影响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重大危机”。在课题组调查到的98位专家中,有77位对“中国在2010年前是否会发生影响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重大危机?”这个问题作了回答,其中51位认为“会”,占调查人数的66.23%。课题组统计出的结果是:在社会发展领域,社会差别拉大(包括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失业下岗问题被认为是高风险的领域。在经济领域,金融风险、“三农”问题最为人们关心。“经济是基础,信心是关键,二者不可分割。从爆发的可能性来说,社会为爆发点的可能性最大”(报告引用专家语)。报告把中国2010年可能的三种发展模式分别归结为“沿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预定目标稳步前进”,“偏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预定目标”,“无法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预定目标”。

  无论危机是大是小、是迟来还是早来,“危机意识”不可没有。这样才能立足于最坏的可能,未雨绸缪。为此不但要改革、巩固金融体系、经济结构,还应该改革、巩固政治体制。有蚁穴的千里大堤是经不住洪峰冲击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在洪峰到来以前消除隐患。

  中国二十几年来经济改革的成就为政治改革争取了时间,打下了经济、社会基础。但是在政治改革方面能够采取主动,防患于未然的时日不多了。应该趁经济发展比较顺利、政治改革阻力相对最小的时机,果断展开基层政府的民主化改革,把中国转型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牢靠的基础上。

  

  引用书目

  

  [1]见塞缪尔.亨廷顿(1991)第三波 — 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 P. 25. 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第一版.

  [2]参见Michael G. Roskin(2001) Hard road to democracy -- four developing nations. P. 7. New Jersey:Prentice Hall.

  [3]参见塞缪尔.亨廷顿(1991)P. 68-83. 以及 Graeme Gill (2000) The dynamics of democratization: elites, civil society and the transition process. P. 3-5.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4]塞缪尔.亨廷顿(1991)P. 77, 78.

  [5]参见香港《明报》2004年9月的相关报道.

  [6]亨廷顿(1991)p. 76.

  [7]韩福光、华仁、陈澄子 (1999) 李光耀治国之钥. p.79. 张定绮译.台北 : 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8]亨廷顿(1991)p. 309.

  [9] Robert Dahl(1982) Dilemmas of pluralist democracy. p. 4.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0]参见Friedrich A. von Hayek (1979) 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 p. 137. London: Routledge.

  [11]参见Milton Friedman(2002)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a free society. p. 24.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2]Joseph Alois Schumpeter(1950)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p. 261. New York: Harper.

  [13]刘天:“台湾选举带来的危机”,纽约《世界日报》〈世界周刊〉2004年11月21日.

  [14]陈桂棣、春桃 (2004) 中国农民调查. p.198-199.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5]同上. p.206-207.

  [16]参见凌志军(2003)变化—64至今的中国社会大脉动. p.397-398.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7]李昌平(2004)我向百姓说实话. p.268.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

  [18]李昌平(2004) p.21.

  [19]参见凌志军(2003) p.392-393.

  [20]凌志军(2003) p.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