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江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_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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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是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称“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时间,目前江门城乡居保缴费人数已达82万人,还有部分人未续保缴费。据悉,从2012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江门先后四次调整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制度实施时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

  根据要求,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财政参保缴费补贴,2015年政府对选择360元及以下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新会区、鹤山市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70元、40元);对选择48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新会区、鹤山市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70元)。未按期缴纳城乡居保费的,将不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例如,蓬江区李生按480元的城乡居保缴费档次缴纳了2015年的城乡居保费,那么,他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将增加由个人缴纳480元和政府财政补贴的60元,即增加540元;如果李生2015年12月31日前未续保缴费,将不享受政府财政60元的参保缴费补贴。同时参保缴费时间越长待遇越高,根据省关于城乡居保的规定,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江门进一步健全了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对参保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每超过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其他市(区)按照省定标准执行。

  没有缴纳2015年城乡居保保费的城乡居民,需于今年12月31日前,按自行选定的缴费标准,直接到邮储银行代办网点通过柜台、自助设备或邮储福农站(即社保便民服务点)将当年应缴的城乡居保保费足额存入个人缴费存折,待邮储银行扣缴成功后,即自动完成2015年城乡居保的续保手续。2016年度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将从2016年1月起开始扣缴,缴费标准默认为上年度缴费标准,需变更2016年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需在2016年城乡居保保费扣缴成功前,持本人身份证、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专用折等资料到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标准变更手续,一经变更,将按新的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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