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的散文篇一:“做爱”的蜗牛
清晨散步时我在路边看到一幅奇妙的景象,那恐怕在《动物世界》节目中也是罕见的——我看到两只正在交配的大蜗牛。
清晨散步的乐趣,梁实秋先生在他的散文《散步》里描述得淋漓尽致。他说“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这位文学巨匠“顺着一条马路”,“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只有像我一样也是几乎天天顺着同一条马路散步的人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深切含义。他看到“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看来,老先生对于散步途中观察到的事物自然会产生感触并由此而引发一些富于哲理的慨叹,但他还是以散步为要,对这些事物的观察亦属走马观花之类。否则,他应当看到它们更生动的活动,而不仅仅是“在路边蠕动”。我就看到了两只正在交配的大蜗牛!
除了较大点的动物外,一些昆虫的交配我也见过,但看到正在交配的蜗牛这是头一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两只背负硬壳的软体动物会怎样在一起“亲热”。昆虫交媾时,有的是脑袋各冲相反的方向尾部相交。也有的头朝一个方向,一只附在另一只的背上,上边那只的尾部朝下弯曲与下边的那只交尾。蜻蜓就是这样的,人们讨厌的苍蝇也是这样。它们正在交尾时如果遇到危险情况还能同时起飞逃走,两情又似乎并不被惊散。还有那种在空中飞翔时交媾的,如蜜蜂那样,一般人很难观察到它们交尾时的情景,它们的“情爱”也不易被干扰。
蜗牛比起上述那些昆虫来似乎不幸得多。原本它就行动迟缓,爬行如同梁老先生所谓“蠕动”,遇到险情时只能将身体缩进壳里进行消极抵抗,而正在交配时就连那一点儿抵抗能力也丧失了。我蹲下身,首先看到的是一只蜗牛紧紧地粘附在另一只的硬壳上。稍加翻转,它们互相交合的部位便暴露无遗。原来它们各自从颈部(这种伸缩性很大的软体动物,简直难以用肉眼分清它们身体的部位,我所指的是距离长着两条触角的脑袋不远大约是在“脖子”的地方,权且称之为颈部)伸出一根长条形的白色器官,相互插入对方伸出这器官的根部。因为这两条器官非常相似,我不能据此辨认其雌雄,但我想它们一定是在性交。否则,费那么大劲纠缠在一起,总不会是在戏耍吧?(后来我从一本书中读到说蜗牛是雌雄同体的,两只蜗牛的交合是为了使自己和对方的双性同时得到愉悦)。为了验证它们的器官是否敏感,我拣起一根草棍想刺探一下。我正准备这样做时又有些迟疑:这不是搅散别个的“好事”吗?但转瞬之间这种“犯罪感”便被抛至九霄云外。人类这一万灵之长似乎天赋于对其他生命的生杀予夺之权。只要看看餐桌上烹煮煎炸的各种佳肴,连稀有动物都不放过,何况蜗牛只不过是一些人盘中的一道普通小菜。近年来,随着科学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人类似乎察觉到了“生态平衡”的危机,这才发起了所谓“动物保护运动”。但大多数够得上被保护的还仅限于所谓“珍稀动物”,蜗牛当然排不上了。再者,我也常见到这种缓慢爬行的“小小生物”原本希冀与人类“和平共处”,岂料横祸飞来,瞬间被车轮或大脚丫子碾毙或踩毙于道中。望着那硬壳与软体玉石俱碎、粘糊糊一滩的情景,真的如梁老先生在其文中所云“横尸路上,令人怵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还有,人们为了高一些的境界即所谓科学实验等,知有多少蜗牛被剥其壳,剜其肉,制作标本,化验成分,不一而足。这些都须其以献出生命为代价,而我只是为了满足一下好奇心,暂时搅散它俩的好事,并不伤及生命,这何罪之有呢?想到此,我不再犹豫了,轻轻地用草棍捅了一下其中一只的那条白色器官。果然,被捅了一下的器官缓缓地从对方的身体中抽出,继尔缓缓地缩回了自己的身体里。另一只未被捅的依然保持着原来的状态。我又用草棍捅了一下这只,同样的情形也发生了,那器官也一样缓缓地从对方的身体中抽出,又缓缓地缩回了自己的身体里。这时候,两只蜗牛伸出那器官的部位完全合拢,天衣无缝一般。在这“朝露未干”的清晨,一场自然界创造生命的运动就因为我的好奇
心而被迫中断了。这使我似乎感到一丝茫然。
茫然中的我站起身继续朝前散步。我边走边想:这两只蜗牛虽然被搅散了“好事”,它们若有知的话,应当吸取教训,下次须找个安全些的地方“做爱”。同时它们还应当庆幸我只是个好奇者而非饕餮之徒,否则一对情侣或许就会变成了下酒菜。那样一来岂不是变成一场双双徇情而亡的悲剧了吗?
爱爱的散文篇二:读《做爱思考的教师》有感
读《做爱思考的教师》有感
从教以来,我一直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只要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务实、业务扎实等几个方面就可以了。但随着自己工作多年来的不断学习与总结,我在思考:时代在变,对教师的要求也在变,尤其是对我们这些老教师来说,吃老本是远远不够的,要不断的为自己的大脑充电,不断的学习新的教学理念,与时俱进才行。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一、做学习型的教师
几乎所有的讲师在培训讲座中都提到了读书的重要性,而这些讲座者本身也让我们感受到读书的魅力。杨守菊老师的写的《做爱思考的教师》,杨老师那渊博的知识、信手拈来的精妙语句,无不让我们自愧书读得远远不够。 在如今知识爆炸、信息更新加剧的社会现实中,也许我们有繁忙的工作,有琐屑的事务,也许我们身体疲惫,心力交瘁,也许我们迷于娱乐,忙于社交,但是,作为一名教师,还是应该以书本为伴,以读书为乐。 而读书,不妨读得杂一些。不同风格、主题的阅读能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还有广博的视野,这样教学中才更有底气。同时只有爱读书、会读书的老师才会教出爱读书、会读书的学生。阅读是学习之本;是立教之根,是生存之道,是教师最重要的事情,在阅读中思考才让我们幸福快乐的教育生命得到强大的支撑!我想,我要做读书学习型的教师,在阅读中成长着、幸福着。
二、做反思型的教师
如果日复一日,教学却不及时反思,我们的教学将进入一种麻木的“教书匠”状态。如果我们不坐下来思考一下,那么我们太容易随波逐流,如果我们不坐下来思考一下,那么我们做了许多徒劳无益甚至有害学生身心发展的工作而自己却不知道。“一天的思考,胜过一周的徒劳”,只有思考能帮助我们从无效走向有效,只有思考能帮助我们从有效走向高效。 有了这样的认识,我的教后记就不该有时在“补”中完成,而应该是真正的教后反思,用最朴实的语言记录真实的所想、所思、所感。同时在生活中,更应活跃着一颗执着于教育的“敏感的心”,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不经意的一句话语,谁说不能引发我们对教育的思考呢。 因此,我想我要做一名爱思考的老师,停下匆忙的脚步,想想、写写,说不定会有更多发现,会有更多受益。
三、做研究型的教师
任何一个优秀的教师都具有一个共同的品质,那就是只要认准了一个目标就研究到底。在教学中,根据学生、课堂的实际情况及教师的兴趣,能找到一个实在的研究目标。在课堂教学的细节优化上进行研究,不求形成系统的教育理念,但求有所思,有所得。坚持自己的研究方向,坚持研究这才是最重要的。
四、做快乐型的教师
在教学实践中,有时也许因为压力而感到烦恼,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应该做一名快乐型的教师。因为只有快乐,才能始终保持一种激情,只有快乐,才能将心中的温暖与欢乐播撒。成长必须经历痛的里程,但痛并快乐着更是一种成长。
总之,要做一名有理想有追求的教师,做一名不断修炼基本功的教师,做一名有爱心讲奉献的教师,做一名反思型教师,做一名研究型教师,做一名与时俱进的教师,如果这些我们都能够努力去做到,那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爱爱的散文篇三:做爱前说些什么
《做爱前说些什么》1昨天晚上,我给老婆说:你知道,我将要把《拉萨朝七晚八》写成怎样的一本书吗?我要让这本书,成为记录当今拉萨真实生活现状的百科全书。我要通过这本书,让拉萨的风俗习惯人情世故历历再现,胜过无数关于拉萨的旅游手册。我要让这本书,成为一个微缩的拉萨的人间世。我要用文字,给拉萨这座城市,画一幅类似于清明上河图的巨幅画像。——只不过,这幅画像还不是平面的,而是透视的。因为在这幅画像里,我不仅要描绘出每一个人处在怎样一个位置,我还要描绘出他们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在那凝固的一刻,在做着他手头正在做的事情。我要让这本书,使得当下和我们一起在拉萨生活的人们,从远处,诸如离他们头顶30公里或300公里的高空,看到他们究竟在过着怎样的生活。我要让这本书,使得百年之后的人们,可以了解到百年之前,这个城市里的人们为何悲伤,为何欢喜,曾经历着怎样的人生。但凡枯燥而乏味的历史教科书不能告诉他们的事物,他们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但凡他们想走进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内心,这本书都可以供他们参考。我说:我要让这本书成为《去吧,摩西》那样优秀的作品。福克纳,一生都在不停描写他的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现在,我也要用我剩余的一生,来书写拉萨,这个我将永远不会离开,乃至注定要死在这里的城市。对于福克纳来说,《去吧,摩西》中的七个短篇,其实不过是这本书的七个facet(一个方面),而对我来说,我则要用三十三个短篇,来构造我的《拉萨朝七晚八》的三十三facet。我要让这三十三个短篇,每一篇都独立成篇,但合起来又相映成趣。也就是说,我要让这三十三篇中的三十三个人物,互相勾连在一起。无论是他们的故事,还是他们的命运。就像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景一样。他们互相认识。或者互为亲戚朋友。或者互为同事同学。更甚至于只是在拉萨的某一个饭馆、酒吧、乃至街角擦身而过,仅仅有过一面之缘。我要让他们的故事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相质疑。我要通过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看一个人物的命运,也要让这个观看的人的故事,通过另外一个人物的嘴巴说出来。我要让这些人物,不断的在这三十三篇独立的文章中互相见面,互相对话,互相作用,直到他们尽到作为主体的我的责任,也同时尽到作为客体的他的责任。
我还说:最主要的,我还想让这本书所描写的一切,尽可能的真实。我不想写一本虚假的书。我想让生活在拉萨的人看到这本书后,会说:哦,天哪,这就是拉萨!而不会扔掉书本后大骂:他妈的,这家伙究竟有没有在拉萨生活过啊?我要让这本书最后能达到一个效果,当然这也是最难的——让看到这本书的人,就如同置身于拉萨的街头,象一个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许多年的人一样,抽一抽鼻子,就能真真切切的闻到这个城市的味道。闻见八角街的桑烟,闻见大昭寺广场前,那些千里迢迢赶到拉萨朝圣的人群身上的酥油味,以及他们的灵魂所散发出的清香。
我说这话的时候,老婆正躺在床上看韩剧,一边看,一边不停发出哧哧的笑。手里面,拿着一本杂志。而我的儿子呢,刚刚睡着。在我给老婆说这些话之前,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孙悟空头上为什么有一个紧箍咒的故事。我得承认,我从来就不善于讲故事。而且还是这样一个颇为深奥的故事。儿子咿咿呀呀的问我:爸爸,为什么孙悟空头上有一个紧箍咒啊?我说:因为他的师父唐僧,要在他不听话的时候管教他啊。可是儿子还是不明白,毕竟,他才三岁。于是他继续咿咿呀呀的问我:可是师傅为什么要管孙悟空的事情啊?...。我实在给他讲不清楚了,于是赶快把话题转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情节上去。因为我实在没得可说了。因为我忽然明白,或许这不仅仅是儿子的理解力的问题,或许我自己心里,至今还没把这回事弄明白呢。
而老婆听我说完这些话,意识到我忽然停住了,似乎也觉得应该给我说些什么才对。于是将目光从电视屏幕上收回来,转过头,漫不经心的对我说道:哦,很好的想法,不过我觉得太难了。
我说:是啊。是很难很难。但是我觉得我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去做这个事情,我倒是觉得还有信心。
老婆又叹了一声:唉,可我还是觉得很难。随后,又将头偏过去看电视了。不一会,又哧哧的笑了出来。于是我也不再跟她说话了,随手就从床头拿起雷蒙德.卡弗的短篇小说集看了起来。
我翻到《我打电话的地方》(《where I’m Calling From》)一篇看了起来。其实这一篇,我已经看了许多篇了。可总觉得还看不够。我才看了几行,老婆却又扭头向我问道:喂,老公,福克纳是谁?
2
每天晚上,我都要给我儿子讲故事。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让他尽快安静下来,尽快入睡的最佳方法。只有他睡着了,我才能拿起我床头的那些书,安心的读一会。
我的床头摆着很多书。也不全是小说。也不全是物理。也不全是道德论。诸如当下,摆在我床头的几本书是:《曾国藩家书》、《孟子》、《去吧,摩西》、《八月之光》、《雷蒙德.卡弗短篇小说集》、《约翰.奇佛短篇小说集》、《费曼普通物理学讲义》、《物理世界奇遇记》,等等。
怎样的夜晚,去读怎样的书,只有我的心情才知道。
有时候,我读《曾国藩家书》或者《孟子》。因为我知道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更容易让你获得幸福。我不想成为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哪怕我在舍弃了道德的同时,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我不知道道德和艺术两者之间,究竟有没有鱼与熊掌的关系。我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人的内心而言,艺术是一种伤害,而道德却是一种保全,一种疗救。可是即便艺术和道德真的水火不容,不可兼得,我依旧要优先选择道德。我觉得这样更可靠。我可不想为了什么狗屁艺术,跟我的人生开玩笑,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
有时候,我也读读《物理世界奇遇记》和《费曼普通物理学讲义》。这是必须的。我在大学里教物理。物理学是我的安身立命之本。我希望能从这些书中汲取一些营养,从而帮助我把课讲的更好。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读一些哲学方面的书。这几天它们没有摆在我的床头,因为我暂时把它们收起来了。读哲学,是因为我知道哲学是绝不能忽视的。因为哲学是教人如何去生活的一种学问,一种最根本,离我们的生活最近的学问。多了解一些哲学知识总是好的。可是与此同时,我也清楚,任何一种知识,如果不能转化成行动,那知识也只不过是聊天时用来显摆的一些话题而已。于是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要行动。而对于我,坚持写作,就是我的行动。
在过去的几年里,在我无意来拉萨,却又阴差阳错的选择在这里工作一段时间,进而又
选择在这里长期工作,乃至于现在在拉萨娶妻生子,开始决定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的几年里,我早就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明白了在我所处的这个城市里,在我所处的这个现实里,除了写作,我似乎再也无法,去找到别的还有一丁点价值,一丁点意义的事情做了。于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在写作。也不知道,是我觉得写作对我越来越重要了,还是写作逐渐改变了我,有时候,我甚至开始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作家。一个还没有写出好作品,但是不断在渴望着写出好作品的作家。
是的,尤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当我开始着手写《拉萨朝七晚八》这个短篇集之后,我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作家了。
老婆问我福克纳是谁?我告诉她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一个堪称作家中的作家。然后老婆也没继续问我什么,只是嗯了一声,或者是早已忘记了她刚才的问题,又转头去看电视了。而我,也再次埋头看起卡弗的那篇《我打电话的地方》来。
孔子曾说:游于艺。在我觉得最近一段时间,自身的道德以及业务素质还没多大问题的时候,我就会在夜晚读小说。因为我自己就在写小说。我觉得在我自己能写出好的小说之前,我至少得多看看那些真正好的小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读着读着就激动起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甚至读着读着,就不免大声的在心里问自己:什么时候,你才能写出这样好的文字啊。
和雷蒙德.卡弗一样打动过的小说,想起来,还真的有那么几本。我记得自己上高中时,读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简直恨不得到大街上去狂奔,同时告诉所有的人,为什么你们不去读这本书?为什么你们还不赶快去读这本书?上大学时,无意中拿起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本来是晚上要睡觉的时候了,没想读了几页后,居然再也不能躺倒在床上了。宿舍的灯熄了之后,我搬了一个小凳子,在楼道里读那本书,一直读到天亮。另外一本,就是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我把那本书读了不下十遍。还曾一度想要把那本书一字一句的翻译成中文,正如我现在经常想把雷蒙德.卡弗所有的小说翻译一遍一样。
我经常想:这才是真正的小说啊。而如果要写小说,不能写成这个样子,那写小说,究竟还有什么意思?
老婆起身去卫生间了。同时给我挤眼睛,说:嗨,看完了没?要不要跟我聊聊?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把手里的书合上了。
3
其实今晚上这些话,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给老婆说了。其实我已经给她说了很多遍。只不过每一次说的时候,都会在上次的内容上去增加一些新鲜的东西。这些新鲜的想法,都是我上一次没想到的。
我只能给老婆说这些话。我毕竟不是一个作家,或者说,一个依靠写作谋生的人。我在大学里教书,同时苦于无奈,为了生存,也做些科研。写作,客观的看来,只是我的爱好,我深藏在内心中的理想而已。我不能对老婆之外的任何人去谈我的写作。在我的身份而言,
这不仅是可笑的,甚至就是可耻的。设想我对我的任何一个同事去讲:哦,其实你可能不知道,我在业余的时候,还写些东西。他们问:写什么东西?我答:小说。猜猜他们会怎么反应?尤其猜猜他们听到你所写的东西不是散文,不是诗歌,而是小说时,究竟会有怎样的惊奇。
他们肯定会瞪大了眼睛,然后好半天说不出话来,顶多为了消除场面的尴尬,在嘴里哼哼哈哈几句。但是他们心里肯定会想:你真他妈的无聊,真他妈的不务正业啊。我知道这一点,我太清楚这一点了。所以关于我写小说的事,我从来都只对我老婆一个人讲。可是我也必须对老婆说说。因为我总得找个人,把我写小说的事情说说啊。而我给老婆讲这些话的目的,也很单纯。我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嘴巴,把自己内心中的想法说出来,然后再让我的耳朵听到。这样,我觉得会让我写作的信心加强。会让我更加长久的坚持写作。
尽管有的时候,当我给老婆谈到我的写作时,她也会偶尔问我:你为什么要写作?
每当我遇到这个问题,尤其是我心爱的老婆问我这个问题时,我总会尴尬无比。大多数时候,我都会微笑着说:可是老婆,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种最廉价的娱乐吗?去打麻将,或者喝酒,你能给我那么多零用钱嘛。
可是心底里,我却明白,这也是我唯一无伤大雅,唯一不让对话陷入到尴尬境地的回答了。因为我总不能反问她:为什么你不写作?或者:为什么你一定要问我这个问题。
实质上有时候,我真的想直截了当的回答她:难道你不觉得人活着,无论干什么,总是要干点什么吗?而我,就我所处的现实而言,除了写作,难道还能干点别的什么?
真的,我真的是想不到自己除了写作,还能干点别的什么了。
教书,我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把《普通物理》讲的象费曼那样好了。搞科研,唉,我就不说了吧...。难道,难道还让我去走走行政的路,去试着混个一官半职的做做?去成为那些我在心底里所鄙视的人?
而更主要的,则是我觉得自己的写作,根本没有影响到我的本质工作。我觉得自己投入在工作上的时间,完全对得起我的工资,对得起我的学生,对得起我的良心。我知道写作,总是和生活纠缠在一起。尤其当你写的东西极其严肃,而写作的时间又极其漫长时。我更知道生活中貌似琐碎而不重要的琐事,其实才是一切生活的重心。如果你胆敢藐视它们,它们一定会把你的生活弄得七零八乱,乃至人仰马翻。所以我的诀窍一直是:让我生活中的杂务,永远排列在我所有事情的第一优先级上。从我的经验来看,这样做是理智而值得的。因为只有当我处理完所有的杂务后,坐在电脑前,我才能了无牵挂而专心的,去写点什么。就象现在。
我把手中的书合上,放在了床头。这时老婆也从卫生间回来了。一见我把手里的书放下了,她嘿嘿的先就笑起来。一上床,就把我给紧紧搂住了。
4
雷蒙德.卡弗的这篇小说——《我打电话的地方》,讲了一个酗酒的人,在戒酒所戒酒的
故事。我前几天看这小说时,在被它精美的结构所深深打动的时候,同时也心惊不已。因为我忽然想:自己是不是也有酗酒的迹象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在喝酒。或多或少。可是最少,也是一瓶二两五的白酒过后,再加上一两瓶啤酒。起先,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我开始发现只要我下班回来,吃完饭,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喝酒。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儿子在地上跑来跑去的玩耍,偶尔瞄几眼电视,一边喝酒,直到把自己喝的晕晕乎乎的,这感觉挺好。
可是某一天早上,临出门前,老婆忽然叫住了我,把我领到大门口的垃圾箱旁边,指着堆放在那里的一大堆白酒瓶子,对我说道:看,看看你这一段时间究竟喝了多少酒!
我望了一眼那些酒瓶子,立马被吓了一大跳。那堆酒瓶子,大大小小的,起码也有数十个吧。我怎么不记得我喝了这么多酒?我怎么能喝的了这么多酒?我甚至不相信那些酒瓶子都是我喝光的。
可是我仔细想了一下,又开始相信这些酒瓶子,的确全是我喝光的。因为家里除了我,再没有喝白酒的人了。我老丈人原先也是极喜欢喝酒的。每天下午在外面和朋友们喝啤酒,晚上吃晚饭时喝白酒,然后在临睡前还要喝整整一瓶红酒!可是我老丈人今年上半年已经去世了。死于过度饮酒引起的肝癌。那么看来,我老婆指给我看的那些数量极多的酒瓶子都是我喝干的,真是确信无疑了。
于是我心惊了一下。出门去上班的时候,心里还在想:是不是从今天开始,一定要少喝酒,或者不喝酒了。我才34岁,我还不想被酒精给弄死,我还想好好的活着,我还想写出些让我觉得满意的作品来呢。我的《拉萨朝七晚八》,这不才刚刚开始?虽然谈论了那么久,可到现在为止,还没写下一行字呢。
可是那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吃饭,我又喝多了。喝多了之后,我便开始在饭桌上喋喋不休的一个人说话,直到让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为止。
可是这事我不知道。我是事后才知道的。那天晚上和我一起吃饭的一个家伙,一直把我看做他最好的朋友。第二天他给我写了一封电邮,在里面说:你以后最好还是少喝点酒。不然喝醉了,饭桌上抢了所有人的话头,一个人在那里说话扫了大家的兴不算,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加卖弄自己的政治观点,太不象话,也太危险了。
我读到那封信的时候,心里忽然咯噔一下。我从来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严重到我的朋友都给我专门写电邮提醒了。于是也是从那天起,一直到今天,我才开始有意的克制自己,不再每天晚上喝酒。尽管我已经觉得,这真的有点困难了。
就象今晚,我就没喝酒。所以当老婆钻进被窝,紧紧的搂住我,并且把她的手伸向我内裤的时候,我就很清醒。我清醒的意识到之前,在我每晚喝酒的那些夜晚,只要一躺在床上,就要呼呼睡去,我可真他妈对不起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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