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背景下湖北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研究


  【摘 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的基础。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农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农业稳定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保障。农民生活得到保障,社会得以更稳定,更稳定地发展。所以究其根本,制度才是关键,一个好的制度能顶起半边天。如何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图从我国土地经营现状分析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农村土地
  就当前看来,湖北农村最大的问题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导致许多农村土地的荒废,大部分农村人选择进城打工而不是在家务农。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务农的收入远不如进城打工的收入,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性也是导致农民收入过低的原因之一。要保证农民对农村土地使用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就必须用制度来保护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让农民把土地经营权当作自己真正的财务加以管理、投入、利用和整治。这样,农民的积极性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将大大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得到实现。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源,同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这也是农民最依赖的社会保障。目前,对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报告首次列入十八次报告。这不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土地的严格要求,而且深化了土地改革,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法。促进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促进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核心,维护农民的权益,积极推动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短贫富差距,有利于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中国是一个专注于传统农业的国家,农业的发展历史悠久。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农民始终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他们十分依赖土地,不敢去冒一丝风险。据调查,大部分农民离开了土地就相当于绝了他的后路,在社会上无法生存下去,他们将土地看作是自己的一切。这种极其复杂的土地思想虽然谈不上有坏处,但却影响了农民对除土地以外其他东西的认知。他们始终紧紧抓住属于自己的土地,不会轻易出让自己的土地。因此,实现当前大规模的土地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改变农民以往的小农思想,加强其他行业的宣传,促使农民学会离开土地转向其他行业。
  湖北省始终把转变思想当成土地管理规模化进展的前提。部分普通领导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通常是在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所有制,农民工返乡等方面。引导广大农民转变以往的落后的观念,宣传其他行业的好处,利用事件的对比和好的回报的吸引力等,让农民的内在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农用地的大规模经营,必然会从土地上解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其中一个需要改变传统观念,一个是需要在其他产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有调查显示,农业大量剩余劳动力主要的去处就是城市打工,当然也有少部分留在农村从事一些副业比如养殖等等。但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会带来很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就业压力大、留守儿童增多、贫民窟的出现。所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要多考虑客观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的跟风。一半以上卖地的农民在农村经营一些农村副业,解决大规模土地管理问题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在当地招聘剩余劳动力,这当然也会改善产业结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在农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湖北省引进了大量企业,虽然确实解决了一些人的就业问题,但对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说,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在有关的社会调查中,只有10人在当地企业工作,只有10.2个百分点的比例,所以,湖北省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进来壮大农村企业的规模,最大限度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使用率和利用率。也正是如此,湖北省不合理的生产结构引发了一些问题的出现。
  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较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较大风险。就湖北农村来说,许多农民因为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始终固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他们觉得,守着土地,先不说能不能富裕起来,至少自己的温饱问题能够自己解决。但一旦离开现有的土地,自己现有的生活都不一定能保障,更不提能不能走向小康了。大部分农民都安于现状,不想去冒更大的风险去打拼对于自己来说虚无缥缈的生活,只有眼前的利益才是最实在的。所以更多的农民不愿意轻易出让自己的土地,他们要为自己留下最后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规范化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农民投入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文化水平不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观念薄弱,流转行为通常以人证和口头协议等方式出现,书面合同中的不足之处和违规行为较常见,没有规范的合同指导原则,十分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转移。
  湖北省合作社作为大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是收取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在农村经济生活中体现了重大的影响。但调查显示,合作社发展还有很多制约因素。大规模的土地管理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有必要大量的具有专业技能和实际经营的专业人员。不过,现阶段农村人才较缺乏。合作社经常是被认为具有思想,有能力的人构成,在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中积攒了相应的管理能力,但始终缺乏一些专业性,在经营管理上出现问题时常常无法提出可靠有效的处理方案。这对合作社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十分不利,并面临着许多发展上的困境。
  针对我国当前在土地经营规模化中面临的一些问题,我个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管理
  实行大规模的土地管理,有必要增强农民的观念认识。农民的观念认识有时很大程度影响了大规模土地管理的速度和表现。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民文化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农民进行知识培训,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加强农民理解土地经营的意义。政府也要出台相关政策,制定详细的土地流转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进而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总体而言,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城市的社会保障已成基本体系,而农村的社会保障才刚刚起步。随着农村土地规模化的不断发展,这就要求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向其他行业。但由于没有最低的社会生活保障,许多农民面临着让出土地之后无事可做的困境。这就要求我们加紧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终把农民的权益放在农村发展的第一位。湖北省有必要根据自身现实状态,慢慢加大農村社会保障的规模和推广范围,全面体现社会保障体系的效应,让农民无后顾之忧,从而积极的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三、创新农村土地金融制度
  土地金融,说的是在土地周围开展的金融行为,例如土地开发经营,土地抵押和租赁。对于我国来说,土地产权不明晰,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生产效率底下。土地金融制度必须结合我国国情来制定,切不可一味照搬国外土地制度,对于国外经营好的成果我们应该借鉴,对于国外失败的地方应该总结教训。我个人认为要创新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应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约束了农村土地金融体系的进展。从外国金融体系的健全运行来看,都有健全的法律支撑。二是体现政府在土地抵押贷款融资中的关键影响。政府是土地集资的核心,要全面体现主导效应[1]。为农业发展融集资本,深入地推动农业生产的进展。
  【参考文献】
  [1]Tesfaye,t. Factors Affeeting entry intensity in informal rentalLand markets in the southernEthiopian highlands[J].Agricultural Economies, 2004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