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省市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

  3月9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推进组织系统党务公开,增强组织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建立省、市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暂行)》,并在媒体统一公布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为确保新闻发布的效果,树立党委机关公正、高效、廉洁、务实的形象,省委组织部在《意见》中,对省、市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和内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意见》还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为新闻发言人收集舆情,研究发布要点,提供发布材料等。
  据悉,省委组织部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部秘书长担任;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分管部领导担任。新闻发布将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媒体通气会、提供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向媒体发布组织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重要会议的政策解读;组织工作的阶段性成果、重大成就和工作经验;涉及组织工作全局、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公开报道的热点问题;组织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及其他需要新闻发布的事项等。
  《意见》要求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与新闻单位经常性沟通制度、重要新闻线索和稿件报送制度以及统筹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等制度。
  据了解,目前,贵州贵阳、湖南长沙、江苏南京、广东深圳等地党委已经积极开展了新闻发布工作,有的也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受到公众和媒体的欢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部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重要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有利于推进组织系统党务公开,增强组织工作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本刊记者谌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