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中国海洋周边局势骤然紧张。先是1月底2月初,菲律宾以国会立法的方式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划为己有;接着,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2月26日又叫嚣,如果钓鱼岛遭到第三国“侵犯”,日本将启动日美安保条约;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则于3月5日,首次以总理身份登上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宣示所谓“主权”;与此同时,美国也不忘“凑热闹”,3月8日,中美舰船因美方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内非法测绘,引发“对峙”事件。5月13日是有关沿海国家向联合国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资料的最后期限。面对越南、菲律宾等国对中国南海岛礁的侵占,面对西方大石油公司和美日海上军事力量的介入。一时间,中国海洋主权问题再次告急。
东海、南海争端与中国海权困境
中国拥有的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海洋大国。然而,目前中国周边海洋严峻的局势却表明,中国与海洋大国的身份严重不相称:在约300万平方公里的主权海域中,中国实际控制海域不到一半,不仅海洋资源遭到周边国家的大肆掠夺,岛屿也多被瓜分,领海主权遭到严重破坏。目前,中国东海之滨的钓鱼岛已经被日本实际军事控制,韩国也时不时跳出来对中国苏岩礁指手划脚,而南沙群岛中主要岛礁基本上为周边东南亚国家实际掌控。
尽管无论从历史资料记载还是根据现代国际法条例,中国对钓鱼岛、南沙群岛等岛屿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但考虑到试图缓和地区局势、为岛屿争议逐步解决创造条件,以及周边国家的部分利益诉求等多方面因素,长期以来,中国对周边海洋争端坚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本方针,为亚太地区局势稳定、地区各国经济迅速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政策基础。
然而,由于领土与资源问题在现代国际政治领域仍属于现实主义权力与安全“零和”博弈的范畴,这种主权和领土的排他性和资源的不可分享性导致周边国家对中国的善意之举并不“领情”,而是利用中国的这种善意大肆破坏中国海洋主权权益;2002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缔结的《南海宣言》也不具备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中国海洋主权问题已经数次告急。
在“主权在我”上,日本及东南亚部分国家奉行“实际控制”政策,并以各种形式不断进行“主权”造势,试图将所控制岛屿事实化、永久化。例如,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不仅对南海岛屿及海域提出所谓“主权”要求,还直接派兵对岛礁进行军事占领。在南沙群岛235个岛、礁、沙、滩中,越南占据30个,菲律宾占10个,马来西亚占3个,印度尼西亚占2个,就连小国文莱也占了1个。中国目前只控制了其中的9个,其中包括台湾地区所控制的太平岛和中洲岛。
日本、东南亚部分国家不仅从没有停止过对钓鱼岛及南沙群岛的“主权”造势,还通过种种手段不断破坏“搁置争议”原则:为了加强对岛屿的既有控制,这些国家不仅频繁派飞机、军舰进行侦察巡逻、提高作战能力,还不断以登岛立碑、篡改历史文献等手段叫嚷其所谓“主权”。同时,加紧实施海洋勘测,强化占领岛屿军事设施建设,为“永久性”占领打基础。对于附近从事作业的中国渔船,则采取大肆驱捕的暴力手段,从而给中国造成巨大的经济、人员安全损失。
对上述岛屿拥有主权的中国,却在海洋资源“共同开发”上相当滞后,特别是南沙群岛地区。目前,中国在南海的油气开发仅限于南海北部陆坡,即北部湾中国海域及海南岛、雷州半岛近海。尽管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上世纪80年代就获得了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南海海域采矿权,但出于政治因素以及技术问题,中国在南海争议区的油气资源开发还是空白,至今尚无一口油井,也未能产一桶原油。
而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已经在南沙群岛获得了巨大经济效益。据资料显示,2006年越南至少从南沙群岛开采了1200万吨的油气,文莱则靠南沙群岛的资源跻身于世界富国的行列。这些国家不仅在未与中国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勘探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还想方设法把国外公司拉拢过来进行油气开采,促使南沙问题更加复杂化。以越南为例,2007年越南将南沙海域划分为上百个油气开发区,面向全球招标;2008年7月,越南与埃克森-美孚达成了一项油气初步勘探合作协议,而勘探地点恰位于南海中越争议海域。
“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本来是中国创造性地提出来友好解决周边海洋争端的基本原则,但现状则是中国在主权问题上出现“搁置”的不利局面,而其他国家则大肆瓜分抢占中国海洋岛屿与资源:中国保持克制,这些国家偏偏四处串联,谋求共同瓜分;中国不想为此扩大争议,这些国家偏偏要煽风点火,还要拉拢其他大国插手;中国要共同开发,这些国家不但不同你共同开发,相反对中国开发的一举一动都敏感过度:例如,1992年5月,中国试图与美国克里斯通能源公司在南沙群岛万安滩勘探石油,结果遭到越南强烈指责而夭折。
维护中国海权的几点思考
2009年初中国海洋争端局势急剧升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现实的原因来看,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日本、部分东南亚国家国内经济形势不稳定,政局动荡,当局试图通过挑动领土争端来转移国内视线,转嫁危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限期今年5月13日以前将该国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方案提交联合国划界委员会,则是此次危机集中爆发的最直接导火索。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由于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钓鱼岛及南沙群岛海域发现丰富的海底资源以后,国土面积有限、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日本与部分东南亚国家就垂涎三尺,纷纷以各种名义将魔爪伸向这些岛屿,大肆掠夺中国的海洋资源;再加上现在世界通行的1982年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给予明确的界定,各方对这两者的界定不同也为日后岛屿及海域划分争端埋下了隐患。
从地缘政治格局来看,美国始终是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平衡甚至是遏制中国的重要角色,特别是钓鱼岛问题有着浓厚的美国背景――1972年美国将所谓琉球“行政权”转给日本之时,也将钓鱼岛“捎给”了日本。而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东盟国家耍弄的“大国平衡”战略也试图借美国之力遏制中国,以维护其在南海的既得利益。奥巴马政府也发现,在台湾问题暂时缓和、东海问题难以明确表态之际,南海争端成为试探中国对美国政治态度以及“敲打”中国最好的场地。
2009年初东海、南海海洋争端的再次升级使中国认识到,中国海洋权益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如何调整和重新定位中国海洋战略,切实捍卫中国东海和南海地区海洋主权权益不遭到更大损害,已经迫在眉睫。而且,随着中国的迅速发展,海权问题已经成为崛起过程中的重要障碍,必须掌握海洋争端的主动权。2009年3月2日,美国《侨报》发表社论也指出,海疆争议中国应力争主动权。目前,中国民众已经开始审慎地看待“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政策的可行性与实效性,并在“两会”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从长远战略利益来考虑,“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依然不失为中国解决海疆的最佳战略,但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运用,切实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搁置争议绝不是搁置主权,共同开发也不是单向排我开发”。
首先,要在坚持该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抢占世界舆论的制高点,通过历史资料、外交活动、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等多层次、多方式地让世界了解这些争端的来龙去脉,以及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及底线,为最终和平解决周边海洋争端奠定坚实的国际基础。
其次,中国要向不断损害中国海洋权益的国家表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并针对不同的国家施以相应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外交交涉,决不能对这些国家得寸进尺的蛮横行为抱有幻想。日本、东南亚部分国家就是利用了当前中国致力于国内经济建设,无力顾及海洋权益的时机不断损害中国海权的。对这些国家的叫嚣及侵略行为,须予以坚决回击,并在一定时间或程度上给予适当的军事惩罚,敲山震虎,保持强有力的威慑。此次中国派出退役军舰改造的渔政船巡视南海,就是向世人明确中国的坚定立场。
再次,对于《南海宣言》等争端协议的实效性问题,中国必须向相关国家表明,如果共同遵守宣言,那么可以实现利益共享,中国也可以在共同开发问题上多承担一些责任和义务。否则,中国可以重新考虑这一宣言、协议,或公开宣布退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挑起争端甚至冲突的国家负责。甚至还可以借鉴《反分裂国家法》经验,出台“反侵害中国海洋权益法”等法案,从立法的角度保证中国合法的海洋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中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岛屿的所有权。
对待中国周边海洋争端中的大国插手问题,特别是美国因素,中国也要旗帜鲜明地表明己方的态度,对美方偏袒损害中国海洋权益的行为与其军方非法测绘活动予以坚决反对。自从冷战结束以来,中美关系就一直都没有摆脱新任总统上台后与中国“交恶、缓和、发展”的双边关系怪圈。虽然全球金融危机下中美合作利益大于对抗所得,但奥巴马政府能否跳出这一怪圈,保持其任内中美关系良性发展,现在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鉴于中国周边海洋争端有着复杂的历史纠纷与现实利益,海洋疆界的问题比陆上疆界更复杂,中国必须制订出合理的海洋发展及权益保护战略。特别是要建设“蓝水海军”,摆脱远洋战力有限的落后局面,为维护中国合法海洋权益不受侵害提供坚实的保障与战略威慑。当然,当前最根本的任务仍然是发展本国综合国力,提升中国在世界事务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构建解决中国海洋争端的有利国际环境,推动中国周边海洋争端早日得到和平解决。
(《社会观察》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