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还有297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 这位负责人说,其中,地级以上城市63个,包括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8个。位于重点流域、区域“十五”规划范围内的城市54个。
据介绍,近年来,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迅速,在水污染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到2004年底,全国661个设市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708座,处理能力为4912万立方米/日,是2000年的两倍多。
另据介绍,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475个城市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费标准低、征缴率低的问题。
此外,全国还有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其中,地级以上城市28个,5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2个,位于重点流域、区域“十五”规划范围内的城市22个。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费标准低、征缴率低的问题。全国约有1/4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居民收费标准不足0.3元/立方米,部分城市的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管理体制不顺,污水处理费漏收、拖欠严重。■
(据10月1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