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被称为“中国最大的一项公益慈善事业”。自1987年诞生以来,累计销量已经突破5000亿元,筹集公益金总量超过1645亿元,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救助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年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拨出50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专门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这不仅是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项目的扩大,更是彩票公益金救助层次的提高。它从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与生活条件开始,发展到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就业、回归社会的权利,如今又主动担负起用法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打官司,对普通人来说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何况那些弱势群体。繁复的法律程序,严格的证据要求,耗时耗力的诉讼程序,还有高昂的律师费用,所有这一切,让他们中的许多人不得不痛苦地选择放弃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主张。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启动,就是要帮助这些人“讨个说法”!
我国各地政府都有专门的法律救助机构,但目前只能满足贫困线以下、生活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法律援助需求,而且一些涉及基本民生的问题还没包括在内。相比之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则大大降低了救助门槛,不仅将那些虽然在贫困线之上,但仍旧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困难群体也纳入救助范围,而且优先资助政府法援不参与的两大类、14种涉及困难群众基本民生问题的法律援助案件――事实上,过去的一年中,这个项目承办的总案件中有约80%都属于这种扩大领域和降低门槛的案例,从而大大弥补了政府法律救助的空白,最大限度地帮助了困难群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民间也有不少专门针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团体,无数志愿者满腔热血地为困难群众四处奔走,争取合法权益和公正待遇。但是,因为资金的局限,他们经常感到力不从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启动,不仅帮助这些机构及时处理了很多棘手的案件,让更多人从中受益,而且让许多公益律师事务所直接获得了经济资助,救助数量有了很大的提升,救助力度也大大加强。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5年9月,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五年的时间,截至2009年12月,又有17家这样的专门机构在各地成立。这些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一直秉承“只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同时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的准则,免费办案。这对农民工自然是天大的福音,但也常让工作站捉襟见肘、度日艰难。2010年4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正式开始支持这些法援机构,成为它们的坚实后盾。之后不到半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到24家,专职律师超过100人。仅2010年1月到9月,这些机构就办结案件2192件,救助5269人,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79万元,很多案件还成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难怪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创始者、负责人、知名律师佟丽华将这个项目比做一场及时雨!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还有一个精彩之处,就是不仅资助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还资助执行案件。执行案件一直不包括在法律援助范围内,但其实这是非常困扰弱势群众的一个环节。笔者曾采访过一些专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律师,他们都在这方面倾注了很多心血。例如,在一起受伤索赔案件中,证明伤者是被告公司的工人并在工作期间受伤就是个难题。因为像很多农民工一样,伤者也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出事后目击者也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之后的伤残鉴定等更是耗精力又耗财力。在该律师的坚持下,他们最后终于打赢了官司,但被告却将资金转移、隐匿,以无经济实力为由拒绝赔偿。查清被告财产,催请法院执行判决,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需要律师投入巨大的精力,也需要一大笔费用。而这笔费用,是遭受巨大损失、雪上加霜的弱势群众根本无力承担的。因此,此次法律援助项目将执行案件列入救助范围,不仅能让困难群众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还能将判决书上的公正变成实实在在的权益。
2010年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的第一年。截至当年12月10日,已经资助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101件,超出计划2000多件,援助4万余人次,成功地为困难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9亿元以上,受援人满意度高达98%!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有效地缓解了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与法律援助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促进了法律援助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更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对于推进法制建设、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一年中,这个项目将拓展范围,让更多低收入群体得到援助,为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