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被判死刑解开四大悬疑】梦见自己被判死刑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说句实话,对于这样的结果,还是让我们有些意外。因为此前的声音毕竟太多,有些问题还一度成为悬疑,而且我和几位政法界同志之前都还在议论是否会被判处死刑,不仅仅是从法治的角度。
  然而,从这次的判决结果,再一次印证了重庆坚定打黑反腐的决心,再一次印证了司法的公正公平,这的确是大快人心。
  文强一审判处死刑,还解开了我们一直以来的四大悬疑,至此终究水落石出。
  悬疑一,文强“贡献论”会否影响判决?此前,王立军认为评价文强,要着眼历史,尊重历史。“文强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此言一出,本是一句辩证的说法,却引起了诸多猜测,特别是人们猜测会否影响其判决,觉得死罪可免。
  悬疑二,文强扬言“判了死刑大家一起死”会否影响判决?在审查文强的期间,媒体一度曝出文强的扬言,那就是“不判处自己死刑算了,判了自己死刑大家一起死”。这不仅是一种威胁,更是一种暗示,似乎隐藏着什么东西,这会否影响对于文强的审判呢?也是值得猜测的。
  悬疑三,文强的受贿金额认定差别太大,会否影响判决?经审理查明,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收受财物1200万余元,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尽管其数额巨大,但与此前媒体披露的亿元家产相差甚远,也让人们感觉有从轻之嫌,一度引发猜测。
  悬疑四,文强强奸女大学生可能转为“买春”,会否影响判决。从媒体以及专案组的披露,文强经常玩弄女大学生,而他把强奸巫某某也作为是一种嫖娼,不过是玩女人,从来认为算不了什么事。而在众多的玩女人当中,唯有这一次被认定为强奸,却又存在很大争议,一度给人猜测有将强奸判为作风的倾向。
  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是民意的胜利,是法律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这是对黑恶势力和贪官们的郑重警示与宣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司法再一次证明,猜测、悬疑已然解开,法律就是法律,必然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