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我一不小心跳出了农门,进城在机关谋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不高,可吃的是“皇粮”。行走夹着公文包,坐在机关写写画画,引来了不少姑娘的爱慕。后来,我挑选了一位美丽大方的“纺织姑娘”恋爱,结婚,生子,过着平静的生活。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到了90年代末,妻子的工厂倒闭,下岗在家,全家靠着我400多元工资维持生计。天有不测风云,紧接着我所在的机关也开始精简分流人员。上层很快制定了精简人员的办法。办法规定:“离异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干部,可以为照顾对象”。一时间,机关上下人心恐慌,涌动着一股离婚暗流。面对现实,我的压力很大,因为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学业未成的子女,妻子又下岗,自己每月几百元钱,在这并不富裕的小城,可是旱涝保收呀!回家后,我把精简人员的事,忐忑不安地告诉了妻子。妻子瞅了瞅焦头烂额的我,又望了望一贫如洗的家,一言不发,欲哭无泪,默默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然后一咬牙说:“离婚!”离婚证书很快办下来了,交给上司,我侥幸地躲过了“下岗”这一关。妻子远走他乡,以打工维持生计。
进入21世纪,我已成为机关的一个老兵,论资历,论文凭,论政绩,无人能比。我跃跃欲试,盼望着提拔的那一天。果然机会来了,换届在即,我被列为提拔考察的对象。不料,上级又一道圣旨:“离异者或不善待配偶者,不能提拔”。顿时,这座小城热闹了起来。那些“包二奶”者,那些平时视爱人如路人者们,情意大发,拉上久违的妻子相拥相亲,频频出现在大街小巷。有的甚至用轮椅推着“爱妻”招摇过市。据说,组织部门人员随时在街头散步,明察暗访。我没有“做戏”的资本,档案里白纸黑字写着的“离异”二字,只能让我望“升”兴叹。我又一次与提拔失之交臂。
风过了,雨过了,几十岁的人了,我还过着“单飞”生活。说真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呀!我和妻子感情专一,哪有说离就散的呢?此时,妻子正在远方等着我,一声呼喊,妻子回到了我的身边,我们复婚了。于是,戏剧性地一幕出现了,我竟被列为“破镜重圆”的典型,受到了县妇联的表彰。不久,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我被提拔为副局长。
正当我踌躇满志、准备大展宏图时,上级又来了新规定:“新提拔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必须离岗创业一年,以增强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离岗期间,职务不变,编制不编,工资待遇不变,一年后回岗”云云。我像一个出征的战将,佩戴红花,在阵阵锣鼓声中踏上了去广州打工的征程。
一年归期到了,我兴致勃勃地回单位报到,当局者却说:“你离岗创业期间,机关又实行了新一轮改革,领导班子职数和单位编制已重新核定,你已游离编制,成为局外人……”
领导的话未说完,我顿时就如坠五里云中!我的官路转了一个轮回,还是落得个哭笑不得的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