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边界谈判谁吃亏_踏勘边界 谈判交锋

     查找边界线的确切位置      在《梳理中苏边界变迁史》(《世界知识》2001年第11期)中我们算的是一笔历史账,说明历史上沙俄是侵略者,中国是被侵略者,这对全面了解中苏边界问题和制定谈判方针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可是,此时的边界线是否即有关条约划定的那一条?若是,边界上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麻烦?仅1960年苏方自西而东制造的数以千计的边界事件,就足以说明双方对边界线的走向并无认同,而是存在争议。虽然我们确信争议的存在,并且咎在苏方,但必须拿出充足论据。于是,我们又面临了一个新的课题。
  和研究边界的历史沿革一样,我们解决核实边界线走向的问题也只能以有关文件为依据。可喜的是,通过各种途径多方查找,初始阶段未能找到的有关条约及其附件陆续收集齐全。根据这些文件,我们到东西两段7300多公里的边界上进行了核对。从1961年夏秋开始,边办的工作重点由文字研究、整理转向实地踏勘、调查。
  东段边界大部分由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三条河流构成,全长3370公里,占东段总长的约80%,而且是通航河流。陆界主要是平原或丘陵,地形不算复杂。外交部和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三个班子,于1961年秋沿线进行了实地勘察,并访问了当地居民,目的是弄清黑乌两江航道中心线我侧有多少岛屿被苏方占据。在陆界主要是核对界桩位置和不通航河流河床变化等问题。历时两个月,情况基本摸清。
  西段的情况大不一样,3000多公里的边界线大约有2500公里蜿蜒于崇山峻岭之上,其余部分经过的是戈壁荒漠,沿线多为无人区。当年勘界立桩时,很多地段由于山高势险,只能从远处"指山为界",特别是南疆,全线都是高山。1961年夏天,由我带队的几位边办人员背着新编印的《中苏边界条约集》和地形图来到新疆,和自治区的同志们组成两个小组,分赴南疆、北疆执行实地勘察任务。当时我方是有边无防,沿线无边防设施,无道路,也无人了解边界上的情况。除了北疆部分地段尚可顺着边界踏勘外,绝大部分地段只能采取穿插的方法,即从腹地出发一个点一个点地插进边界地带,完事后再撤回原地,或骑马或步行,踏勘一个界点需费几天到一周的时间。除了每人的坐骑外,马队中还有两匹马专驮被褥、干粮和煮饭锅等物,所到之处风餐露宿,有时借住牧民的毡房,每次回到驻地都带回一身虱子。我们还访问了一批哈萨克、蒙古、维吾尔、达斡尔等民族的老边民,他们中有的人还当过清末民初的卡伦兵,有的还能为我们当向导,他们回忆了许多有用的情况。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凡存在问题的重要地段,都留下了我们这批人的足迹。10月中旬山里飘起雪花,两个小组才告别边界,返回乌鲁木齐。这次有计划、有目的的边界勘察活动是有史以来头一次。我们外交部的同志带回了一大批第一手资料,成为澄清中苏边界西段现状和问题的可靠根据。
  
  确定争议地区
  
  1961年底,中苏边界办公室的工作重点再次转向室内,将实地勘察所获取的大量素材,对照条约文件,参照图籍、书刊记载、边民访谈记录以及关于领土问题的国际法准则等等,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结果生成了三条线:条约规定的边界线,苏联地图上标的边界线,苏方的实际控制线。把这三条线标到大比例尺地图上,一目了然的图像便呈现在眼前:一、苏图线在许多地带偏离条约线划在中国境内,有些地方的偏离幅度还很大,两条线中间的地区实际上都是中国领土,但是从准备谈判的角度出发,我们将其称做"争议地区";二、苏方控制线与苏图线基本一致,但在一些地段前者脱离后者偏入我方(个别地方偏入苏方),这说明,苏方甚至越过自己主张的边界线占据着一些中国领土,这些地区也算是争议地区的组成部分。
  东段争议地区涉及的主要是江中的岛屿,条约规定应以航道中心线为界,而苏联地图却把边界线标在两江我方岸上,将航道中心线我侧的大批岛屿据为己有。东段全部争议地区的面积为1365平方公里。西段有争议地区19块,总面积约为3.44万平方公里。
  和理出一个完整的中俄边界条约文件体系一样,中苏边界争议地区的发现和确定,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这项工作的意义在于:一、清算出沙俄(和苏联)在领土问题上欠下中国的第二笔账,即他们越过不平等条约定下的边界线又占去或划去3.57万多平方公里中国领土(几乎全部由苏方控制);二、揭示了中苏边界现存问题的实质,确定了两国边界谈判的对象。从1964年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30多年的谈判,核心内容正是讨论解决争议地区问题。
  
  谈判桌上初次交锋
  
  早在1960年7月博孜艾格尔山口事件以后,中国政府曾于8月和9月两次向苏联政府提出举行边界谈判的建议,苏方先表示无必要,后来又说不反对,但不同意称边界谈判,而叫做"核定某些地区边界走向的磋商"。后来双方就举行副部长级谈判达成协议。
  建国以来第一次中苏边界问题谈判于1964年2月~8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苏联政府代表团由边防军司令泽里亚诺上将任团长。我代表团成员除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余湛、条约法律司副司长邵天任等人外,还包括总参谋部、公安部队司令部、黑龙江、新疆等省区军区和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及一批专家,我们边办的三位处长李冠儒、张子凡和我是代表团的顾问。双方共举行了8次全体会议,10余次团长会议,30多次顾问专家会议。
  中苏边界谈判是在毛主席的亲自关怀和周总理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谈判方针到具体做法都要请示周总理,重要的问题还要请示毛主席。我方确定的谈判方针是:肯定沙皇俄国同清政府签订的界约是不平等条约,以分清历史是非;为照顾现实情况,同意以这些条约为基础谈判解决边界问题,条约割去的领土不要求收回,条约规定属于中国而被沙俄和苏联占去或划去的领土原则上无条件地归还中国,个别地方归还有困难,可通过平等协商进行适当调整。这是极其宽宏大度、无可挑剔的主张,但是被苏联方面拒绝,从而在谈判中引发了一场大辩论。
  谈判前半期双方主要在两个问题上展开了论战:一、关于条约的性质。我方表示,与当时有关的19个界约都是不平等条约,但考虑到现实情况和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国不要求收回被割让的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而同意以条约为基础谈判解决边界问题。苏方说两国间从未有过任何不平等条约,要苏联承认条约的不平等性目的是为中国将来随时向苏联提出领土要求留下口实。二、关于谈判的基础。如前所述,我方提出以有关条约为基础,界约规定属于谁的就归谁所有。苏方打出的是"三条线"论:条约线不是惟一基础,历史形成线和实际控制线也是谈判的基础。我方进行了有力批驳,指出俄方的做法完全是大国沙文主义、领土扩张主义的表现。
  
  谈判的初步成果
  
  在这轮谈判中双方还是做了几件有重大实际意义的工作。其一,交换了地图。双方提交对方的地图,标明了各自主张的边界线,把两条线加以对比,便显示出三四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此前,关于争议地区的存在只是我们单方面的看法,现在第一次摆上了谈判桌,成为谈判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
  其二,讨论了东西两段边界线走向,并就东段大部分地段取得一致意见。苏方同意考虑中方关于通航河流以主航道中心线、不通航河流以河道中心线为界的原则,表现出一点松动。对西段双方只是初步陈述了各自的论据,未做进一步讨论,故未形成共同见解。
  谈判结束时,双方同意下一轮谈判在莫斯科举行。不久后赫鲁晓夫下台,苏联新领导坚持奉行反华政策,双方没有再提重开谈判的建议。
  前面所列各项具体结果,都是在顾问专家一级的讨论中取得的,未形成双方代表团的协议前面所列各项具体结果,都是在顾问专家一级的讨论中取得的,未形成双方代表团的协议。但仅就解决边界问题而言,这轮半年谈判起到了摸底的作用,其成果超过了1969年~1977年第2轮的8年谈判,为1987年开始的第3轮谈判最终解决中苏边界问题打下了基础。
  1987年,中苏开始第三次边界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以目前中苏边界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1989年,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访华。在小平同志与戈尔巴乔夫会见中谈及中苏关系历史及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时,小平同志提出,我们要"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为此,小平同志一方面指出"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的中国土地,超过150万平方公里",但另一方面则强调"考虑到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我们仍然愿意以这些条约为基础,合理解决边界问题"。苏联解体后,中苏边界成为中国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国的边界。通过友好协商,我同俄、哈、吉、塔四国陆续签署了国界协定,解决了绝大部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相信剩余边界问题最终会得到彻底解决,使这条7000多公里的国界线真正成为连接我同四国人民友谊的永久和平、稳定、繁荣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