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 经济学博士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2006年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出口、贸易顺差高增长与人民币升值并行。2006年中国出口增幅为27.2%,超过进口增幅7.2个百分点;贸易顺差增幅更高达74%。除了对外贸易以加工贸易为主、国际生产持续向中国转移、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的变相资本内流等因素之外,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民币升值的反向J曲线效应和出口退税新规所致。
一般而言,货币贬值有助于增强一国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进而促进其出口;货币升值则相反。所谓J曲线效应,则指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滞后影响。在货币贬值情况下,初期经常项目收支将进一步恶化;一段时期(往往是6~12个月)之后,经常项目收支才渐趋改善;再经过一段时期(往往是1.5~2年后),经常项目收支的改善达到峰值,然后再度趋向下降。这种经常项目余额的时序特征曲线犹如英文字母“J”,因而得名“J曲线效应”。在货币升值情况下,经常项目收支变动则恰好相反:初期经常项目收支盈余继续增长;6~12个月后经常项目收支开始恶化;1.5~2年后,经常项目收支恶化程度达到极限,此后经常项目的余额开始不断上升。这一过程正好表现为反向J曲线效应。这方面的案例不少:1985年,美元贬值幅度逾20%,但直到1987年,美国贸易赤字才大幅度减少;1995年日元大幅升值,日本贸易顺差却攀上了1864亿美元的高峰,次年才开始下降。
J曲线效应的根源,在于外贸合同签订至商品实际交货之间存在的时间差以及价格谈判能力。在本币升值情况下,由于存在上述时间差,海外客户即使最终转向其他货源地,也不可能马上完成订单转移,已经签订的合同还要继续执行。另外,尽管中国制造业部门在总体上还不具备十足的定价权,但价格谈判能力正在增强,不少出口合同增加了旨在应对汇率风险的条款,如规定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达到一定幅度,则出口商品美元价格上浮若干;出口商品以人民币计价,按结算日汇率折算美元支付;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某些贸易大国的一些人如果希望人民币汇率调整能够立竿见影地降低他们的对华贸易逆差,那是要失望的。
2006年中国贸易统计数据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月度贸易差额大幅度波动,下半年尤甚。7~12月,月度贸易顺差依次为145.69亿美元、188.12亿美元、153.09亿美元、238.13亿美元、229.28亿美元和210亿美元。其中10月、11月份的月度贸易顺差为中国历史上月度贸易顺差最高纪录,10月份贸易顺差环比猛增56%。
究其根源,在于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9月1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这份文件的主旨是宣布较大面地取消、降低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第(四)条第2款规定:“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已经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含14日)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但是出口企业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结果,全国各地外经贸企业纷纷赶在出口退税新规生效之前抢关出口,导致贸易顺差在10月、11月激增。
这一现象应当给予我们和我们的贸易伙伴一些启示。中国政府已经将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量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课题,并从减少出口激励政策、扩大进口、激励对外投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且不提无论是中国的贸易顺差还是美国的贸易逆差都是两国宏观经济结构问题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仅靠中国单方面调整不可能收效,美国、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调整责任;仅就中国的调控措施而言,我们也不可急于求成,因为任何政策工具要发挥效力都要经过一定的时滞,而且,由于市场参与者的理性应对措施,一项政策工具的短期效应很可能与其中长期效应背道而驰。9月推出的降低和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在中长期无疑有助于减少贸易顺差,但在短期内却因激励企业赶在出口退税新规生效之前抢关出口而扩大了贸易顺差。当然,我们不应为此而责备企业。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制订政策过程中必须事先充分认识到这种短期效应与中长期效应相悖的问题,并为此做相应的准备;作为我们的贸易伙伴,则需要进一步认识到耐心的必要性。经济基本面决定了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基本格局在可预见的未来还将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