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的荒淫与乡村动物同性恋]

  当自我放逐到这座孤岛之前,我对HN早有耳闻,各种各样的俚俗之语灌耳而入,仿佛它是颇令人向往的SEXPARADISE。一下飞机,踏上这座天然的孤岛,渐渐地有点体会到SEXPARADISE的涵义了。HN的新兴城市与明清苏(州)杭州)“损

  益之都”十分相似,并不依靠经济实物及其相关的经济链,而是把经济命脉压在畸型的第三产业之上。除非营造高明的消费环境与投资环境,HN也许还要在这种畸型的第三产业漩涡中徘徊一阵子。

  SEXPARADISE似乎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明代的秦淮,另一种就是清代的八大胡同。秦淮能够营造出一种让人回味的文化氛围,而八大胡同却不能。HN的都市有点像旧京城的八大胡同,不过早已是被特殊地现代化了的。

  随意走在一些比较像样的街道,两旁几乎都有许多暧昧的发廊、按摩院。一些不大起眼的小巷子里,偶尔也会发现乌衣粉黛的踪迹。夜晚时分,一些路口的天桥上,便聚集着不少畸型的第三产业的主流经营者们。夜幕下的HN都市,越发显出一种“绝美”且“诱惑”的SEXPARADISE之意味。一位大约是foot-lover的诗人随手写下长如丝袜的组诗(附文后),为我们大致描摹了他眼中“荒淫”的都市。而所有这些,似乎无一例外地由四周林立的餐馆、茶社暗曲相度,较好地体现出孟子“食色性也”理念的精髓。

  HN的这一畸型的主流第三产业,在管理上同样是畸型且无序的。据一些朋友相告,价位参差不齐,表明其内部必然存在某种无序的竞争。在夜幕下的SEXPARADISE唱主角的,往往是那些外来人员。本帮人数似乎也不少,但她们身在其中就

  像是孤独站立着的鹭鹚。

  不久前,我在一篇题为《HN农村问题观察》的稿子中,提到HN给人的“异样的视觉”:a.“HN——中国东南沿海的大乡村/内地”;
b.“留着传统的老辫子”。

  又曾妄言:“在我看来,HN已经像个空心萝卜,上层或快或慢地旋转着,而下层有时跟上层相逆转,这种趋势如果任其持续下去的话,这个空心大萝卜在某个时刻肯定会被拗断!”

  揭开上述“都市的荒淫”之表层,我们将进一步发现HN真正的特点,感受到其内部灼目的反差。

  一次HN乡村之旅让我不禁被深深震憾。我们来到HN西部的一个小村庄,一面收集当地人士的手抄文献,一面留意着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我做了几天的“村民”,十分愉快!

  这个村庄每天一大早都有规模或大或小的赶集活动。活动的地点在村部的广场中央。广场面积并不大,中间有一株阅年较久的老树,树旁用石块垒成护栏,赶集活动就安排在老树护栏的四周。

  村庄的赶集主要是提供肉类品,至于蔬菜根本无需肩负来卖,在自家田头伸手可得。这地方也是乡人为动物提供必要的交配场所。乡人所养的动物一般留雌不留雄。村内个别人家养有雄性动物,被专门派作交配生殖之用。每配一次种,大约收取5元左右。如果雌性动物未怀上孕,是不能收钱的。

  一大早便有人牵来一只公猪。在他的周围有大约五六个手牵母猪的老乡,大家一面交谈,一面看护着猪的交配。无从了解到老乡们对这样的配种活动的真实想法,在我看来,倒有点羡慕这只被上帝祝福过的公猪呢。这只公猪在体能上无疑百里挑一。在它的同性同类被残忍地阉割之时,它大约就成了村内唯一有交配权力与能力的“皇帝”了。这种交配权限上的专,是借着平平凡凡的人类之手获得的。动物交配的自由与否,实在是以乡村不成文的“婚姻法”作背景。

  这个村子里的母猪们,大约一年怀两次胎。这就意味着母猪们最保守的交配权一年两次。当然如果哪一只母猪很聪明地采取像人类那样的避孕办法,它就会获得更多次机会。不过这也比较危险,因为一旦人们留意到这只母猪只配不孕的话,就会把它安放在五藏之“坟”中了。一句话,母猪只能是比一般的同类聪明半步,绝不能聪明一步以上,不然“反害卿卿性命”矣。

  那天早上很惊讶地看到了乡村动物同性恋的一幕。就在配种地点的不远处,

  两只母猪很打拼地相互用颤动着的肉体磨擦着,用的是上帝所诅咒过的一种体位。这幕动物同性恋的场景,和我们在“毛片”中所见到的没有什么区别。一只母猪扮演着公猪的角色,拼命爬到另一只母猪的后臀之上,然后很卖力地运动着。两

  只母猪粗暴的叫声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位刚好路过的村妇呦喝着制止了它们。这是多么伤风败俗呀!

  所有这些场景,自然和乡村动物们的性交欠自由有关。我倒有点提议:不知那些“绿党”同志们能不能让某些部门同样颁下一部《动物婚姻法》,否则绿党同志未免做秀了。

  乡村的动物同性恋是HN广大乡村的一个缩影,和都市的荒淫形成鲜明的对照。

  不妨由物及人,观察一下HN乡村人士在生活中的一些情况。

  一位从事HN药物研究与开发的朋友告诉我在HN南部的见闻。某一天傍晚驱车乡间,远远地看到河边有不连辍的白色物件。他问助手:是不是河边有民族姑娘在洗澡?助手坦然相告之。这些姑娘们平时穿着短衣短裤,在热带骄阳的暴晒下,

  身体的大部分是黄褐色的,只有骄阳未关照过的地方方才露白。她们毫无禁忌地光身洗浴,并不担心异性性骚扰。因为这条河是当地公共的洗浴场所,按两性分为两个河段,不得相混,也不能故意偷窥,否则偷窥者将在村里永远抬不起头。

  少数民族以外的汉族地区,也同样严格遵照着这样的规则。我在HN西部的那个小村庄时,晚上要走一段近10分钟的沙路,到当地人叫“水利”的水沟清洗。

  他们的习惯也和HN南部的民族地区一样,但好象又多出一个分段法:恋爱中的男女有专门的河段洗浴。这种做法很摩登,是因为本村事实上曾经专门有提供青年男女恋爱的场所的先例。现在这些场所已经被不断增多的人丁所占据了,最好采取变相的办法解决。乡村的恋爱极少始乱终弃,宣布某对男女谈恋爱之后,人们也就把两人看作是民间习惯法意义上的夫妻了,就欠那么一种仪式而已。恋爱自由与婚姻的不自由合而为一,这是当地的习俗。倘若既要恋爱自由,又进一步要

  求婚姻自由,肯定淹死在人们的唾沫之“水利”里了。在一定意义上讲,婚姻的仪式不过是赶集上所见的配种之仪式。

  我很怀念在那个村庄的洗浴情景。当时是十五前后,泡在水中,抬头可见明亮的圆月,耳际可闻旷野的虫鸣,以及或近或远的男女欢乐、悠扬的歌声……呵呵,这是上帝所钟爱的PARADISE吗?

  于是不断地回味着都市的荒淫与乡村的纯朴,想起了那些在荒淫的都市中谋生的、有如鹭鹚一般孤独的HN本帮女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