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一)

  

  献辞

  请允许我把这两篇和以后的几篇文章献给那些希望从东西方传统经济学中走出来的同仁,特别是青年朋友们

  

  可以这样说,整个经济学大厦其实就是建筑在价值学或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研究经济学,首先要研究价值学。价值学弄清楚了,经济学所有的概念、范畴、定律、定理等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是非常遗憾,到如今,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可以让绝大多数人信服或同意的价值理论。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如果价值到底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没有一个公认的解释存在,那么建筑在这个理论之上的经济学大厦,不就是等于立在了沙堆之上了吗?

  科学家都明白,同一个自然现象,不可能有两个定律在支配;
如果经济学像当今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最成熟的社会科学,那么同一个经济现象,也不可能用两个理论来解释都正确。但经济学中确实存在着两个价值理论确: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其他理论都是基于这两个理论的变种)。这两个理论不但被信奉者认为都正确,而且还常常用自己认为正确的那个来纠正和否定他人认为也正确的那个。当然这里面有意识形态的干扰作用(从前更为激烈),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与理论本身是否具有真理性有关系。如果经济学是科学,那么它的定理、定律也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正如不管你站在什么立场,只要你不改变观察条件,牛顿的经典力学定律就是唯一的,不可能有第二种模式。两个价值理论并存的事实说明,这其中肯定有一个是错误的,或者两个都是错误的。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需要我们重新对价值问题进行思考,思考了就会有新的发现。

  

  一 亚里士多德猜想之谜

  

  人们要想认识一个社会事物,最好是从这个事物开始产生的那一时刻着手;
要想解决价值问题,首先也要解决价值因何而生的问题。价值诞生于交换,这没有问题。但也正是交换又使价值成为了不解之谜。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所有的物品交换,其实就都表现为这样的一个等式:

  1匹布=2只羊

  5张床=1间屋 ……等等

  从纯数学的角度看这个等式是悖理的,是不能成立的。因为1≠2,羊≠布,所以1匹布不能等于2只羊,即1匹布≠2只羊。但是这个等式又是客观的存在,于是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是什么东西决定了这个交换等式的存在而不是悖理的呢?最早提出并思考这个问题的人就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说:“除非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均等,(否则)交往(交换)就不能形成。”[1]

  也就是说在这表面上不相等的背后,肯定隐藏着某种相同的东西、同质的东西,或称之为“共同物”,不但使得等式两边可以比较,还可以判定它们的量是相等的。如果没有相同的质,那么不同的物就无法比较;
无法比较,就更谈不到量的相等了。道理很明白,如果不是交换,谁也不可能说出1匹布等于2只羊的话来,因为你回答不了:这根本不同的物及其不同的数量,凭什么要把它们放到一起去比较,并且还要比出一个结果来?这不是名副其实的“驴唇不对马嘴”吗?谁能比较一只茶杯和一双袜子是相等,还是不相等?

  亚里士多德不但提出了问题,并且还试图来解决它。他说:“一切事物都应用同一种东西来度量,这种东西真正说来就是使用,它把一切联结了起来。”[2]

  亚里士多德在寻找使上述等式存在的秘密,看得出,他发现了它,这就是“使用”。

  什么是“使用”?使用就是效用。效用就是一件物对人而言所具有的好处、益处。或者称之为“有用”。物对人有用就叫有“效用”。

  亚里士多德认为,交换之所以发生和交换等式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交换物都有“效用”,即对人都有用,所以“有用”就是他要找的那个隐藏在交换背后的“共同物”。

  遗憾的是,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对此进行哪怕是稍稍的论证。也许他遇到了某种麻烦,所以只是一句带过,便转移了目标。接下来他又把目光盯在了货币上,他说:“货币作为一种尺度,可将一切事物公约,加以等价化。倘使不存在交换,也就不存在相通;
倘使不存在等价,也就没有交换;
倘使不能公约,也就没有等价。……我们用货币来公约万物,所以事物成为可以公约的。”[3]

  亚里士多德思考的逻辑是这样的:

  5张床=1间屋

  那其实也就相当于:

  5张床=若干货币

  1间屋=若干货币

  数学定理:等于第三个量的两个量相等。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有的交换物都可以用货币来表示,即所有的物都可以与货币交换,所以货币就是使交换等式存在的、即可以使所有物在这里进行比较的“共同物”,且只要量相等等式也就成立了。显然亚里士多德把问题看得简单了。他不明白,货币其实是与一切交换物具有相同性质的物,也就是说,货币本身是和床、屋子没有什么区别的东西。且不说金属货币是物,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纸的货币,那也是由物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代演化成的这个样子,其实质仍然是物的代表。人类社会早期的货币就是实用的物。布匹、粮食、器皿、羊、牛等东西在历史上肯定都充当过货币。所以,如果5张床=1间屋是悖理的,那么5张床=若干货币,比如,5张床=1000元肯定也是悖理的。于是我们看到:

  5张床≠1间屋;

  那么同样 :
5张床≠1000元。

  亚里士多德以为解决了的问题其实并没有解决。

  众所周知,数论中有一道名题叫哥德巴赫猜想。哥德巴赫猜想说的是: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述为两个素数之和,人们将其通俗化为1+1。据说有人出资100万港币,悬赏能证明此问题者,但至今没有结果。有的数学家预言说,依靠现有的数学工具,人类根本无法解决这一难题。对于这类尖端数学问题,我们外行无法洞悉其真谛,但由此我也就联想到我们的价值问题,是不是也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呢?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不,还是叫亚里士多德猜想吧,——这是不是也会成为永远解不开的谜呢?请看:

  哥德巴赫猜想的数学表述形式是:1+1

  亚里士多德猜想的数学表述是:5张床=1间屋;

  哥德巴赫猜想提出的时间是:1742年,距今已有260多年

  亚里士多德猜想提出的时间是:公元前3世纪,距今已有2200多年;

  哥德巴赫猜想至今没有人彻底证明

  亚里士多德猜想也没人能证明,或者已被大多数研究者遗忘掉。

  究竟是什么东西使得1匹布=2只羊或1间屋=5张床这样的交换公式能够成立而不是悖理的呢?猛地一想问题似乎并不困难,最容易使人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首先应该问一问:两物为什么要交换?回答肯定是:双方都希望通过让度自己的所有物,同时获取对方的所有物。再追问下去:为什么要让度出自己的所有物以便获取对方的所有物?回答肯定是:对方的物与自己的物是不同的物。同样的物满足的是人的相同的需要,不同的物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于是政治经济学中最重要、最关键、最难解释的概念——效用被引导了出来。关于效用是什么东西,咱们在后面再说,现在我们只关心隐藏在交换背后的那个“共同物”是什么的问题。

  交换就是为了获取满足人的不同需要的物的效用。人生活在世界上,天然地就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为满足人的各种各样的需要就要有各种各样的物。物用什么来满足人的需要呢?用物自身拥有的效用,比如,水能解渴,食物能充饥,等等。水解渴,食物充饥,就是水和食物的效用。当然有人还把效用叫做什么功能、功用、效益、好处、用处,等等,咱们就不用去管它了,反正我们必须记住一点,这就是凡是被人使用、利用的物,它们都必须具备一种让人满意、满足、向往、追求的能力。这个能力不管叫什么吧,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

  可见,物之所以被当作交换物,是因为有效用存在。这样想来,毫无疑问,隐藏在交换等式背后的那个共同物就应该是效用。这也是亚里士多德所猜到的。

  但是,非常不幸。在有头脑的人看来,人们的思维只要向这个方向上迈出一步,那怕是一小步,就会遇到一个巨大的障碍,使任何企图翻越障碍的人,都会被碰得头破血流,最终不得不停下脚步,另觅出路。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障碍呢?原来上述结论与现实世界是矛盾的:假如物的交换是以效用为共同物的话,那么效用越大,价值也应该越大;
效用越小,价值也应该越小。可现实生活却截然相反。社会公认对人有极大效用的物,比如水、食品、衣服、日常用品等,价值都很小;
而对人用处不怎么大的东西,比如金、银、钻石等,价值却都很大。这还不算,那些在人看来,须臾不能离开的东西,像空气、阳光、自然形态的水等,却没有价值。这就是经济学上著名的效用-价值悖反律。效用-价值悖反律说,物的效用大小与价值大小是相反的。效用越大,价值越小,效用越小,价值越大。效用大到无边,像空气,价值为零;
效用小到无边,像古董、字画,价值可达到天文数字。这一现实,一下子就断绝了任何想把效用与价值简单联系起来的念头,我想,亚里士多德大概也没能例外。于是价值的本体和本质到底为何物,从此就成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二 价值来源

  

  如果价值的本质与效用无关,那么它应该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凭想象,科学的办法就是还要回到现实中来。既然价值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那么我们就从考察历史开始,从考察价值历史的源头开始。

  价值产生于交换,没有交换就没有价值,这是确定无疑的。(所以顺便说一句,经济学家总爱把价值称之为“交换价值”,其实就相当于把“青年人”说成“年轻的青年人”一样)这一点从汉语构词法中就可以得到证实。“价”字在古汉语中原写作“贾”,读作“贾”(gu)。许慎说:“贾,市也,从贝,襾(ya)声,一曰坐儥(yu),售也。” 就是说,“贾”的本来意思就是坐地出售商品。按古代人的分法,将我们今天的所谓商人分为两种:流动贩运者称为“商”,坐地出售就称之为“贾”。通俗地说,在中国古代,“倒爷”是“商人”,自产自卖的被叫做“贾人”。比如古代典籍《周礼·天官·大宰》中就说:“以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意思是说,当时把天下百姓的职业分为九等,第六等是商人,商人的职能是互通财货之有无。)

  “贾”不仅作商人讲,还可以当作交换活动或行为讲。比如在《韩非子·五蠹》中就有:“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个“贾”字显然要当作买卖行为来讲;
至于“贾”字当作价值或价格讲,也有证据。《论语·子罕》中就有:“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诸,求善贾(价)而沽诸。”显然,这里的“贾”字,必须当价格、价值讲(价值、价格的区别后边再说)。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贾”字,在古代既可当商人讲,也可当商业(交换)行为讲,还可以当价值、价格讲。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就是说,在那个时代,商业刚刚从社会中产生出来,人们对这一社会事物的认识,还处在一种初始的、朦胧的状态,因而也就不可能将交换行为、交换者以及价值清晰地加以分辨。所以一个“贾”字就笼而统之地概括了。需要指出,在“贾”字的旁边再加上一个“人”字偏旁,变成我们今天看到的“价”字,这已经是后来的事了。社会发展,商业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人们对交换认识的不断加深,自然从文字上也就需要将其特化出来,赋予其单独的含义。为什么在“贾”的旁边要加上“人”字而不是别的什么偏旁呢?说明价值是人的活动的结果,与人有关。

  中国的象形文字及其构字法,包含了丰富的历史进化信息,可惜研究社会科学的人都不大重视。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价值这个概念从就是从交换中产生出来的。我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古往今来无数大经济学家或大师们,无一不是在这上面犯了错误。正是因为他们总是抛开交换,去寻求物的什么价值,因而误导了整个世界,让世界至今还在他们设定的八卦阵中徘徊。

  汉语中还有一个字表示价值,那就是“直”或“值”。两个字在表示价值这一概念时,没有区别。像“贾”与“价”一样,“值”也是“直”的后起字,最早使用的就是“直”字。“直”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成:“直,正视也。”眼睛平直、平正地向前看,就是“直”。在甲古文中,“直”就被描绘成一只眼睛和一条直线,也证明了许慎说法的正确。可见“直”的原本含义就是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古人会把这个字移用来表示价值。因为交换就形式看,是一物对另一物的数量关系,在自愿条件下,这种关系就天然地具有公平、平等的含义。

  在中国最早见诸历史文献表示价值的“直”,出现在《诗经》里。有一位给别人当佣工的人,抱怨雇主对他的不公平待遇,他想离开那里,寻找自己的理想王国去。他唱道:“乐国,乐国,爰得我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意思是说,那个快乐的地方呀,快乐的地方,那里才会使我获得我应有的价值!

  应该说,在中国汉代(公元前206年)以前,用“贾”字单独来表示价值及其相关含义的文献占多数,在汉代出现了“贾(价)”与“直(值)”的连用。比如《汉书·食货志》载:“天凤元年,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价值)。”还比如,汉朝大数学家刘徽在《九章算术》中举数学例题,就有:“今有丝一斤,价值二百四十,今有钱一千三百二十八,问得丝几何?”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是从交换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价值是交换的产物。这与西方人有很大的区别。在西方,价值一词的词源来自梵文Wer和Wal,两个词都有掩盖、保护、加固的含义,还有拉丁文Wallo、Valeo、Valas,也是“用堤护住,加固”、“有力量”的意思。Valas就是河堤。总的说,价值的本意就是对人的保护和庇护作用,后引申为好处、益处、善等等。因为具有这样的含义,于是价值就被广泛引入到其他社会科学,诸如哲学、文学、美学、艺术、心理学等领域,成为了这些学科的重要研究对象。老实说,这些引申的东西与经济学需要弄清的问题已经没有多少联系了,但透彻地理解了经济学的价值,或许也可以帮助人们去正确把握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

  西方人与中国人在价值起源观念上的这个差别,为中国人能够很容易地、正确地解决价值的本质以及与价值相关的所有问题,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同时也为西方人在价值问题研究上不断地陷入误区而不能自拔,埋下了隐患。可惜的是,中国从历史上到现在,没有能够产生自己的经济学,照抄照搬国外的经济学,于是他们犯的错误,我们也照犯不误,他们没有弄明白的问题,我们也亦步亦趋地弄不明白。这与我们整个民族的科学素养,特别是科学的思维方法有关。非常好的自身条件,被我们浪费了。

  

  三 价值形式

  

  当我们说道:一斤白菜五毛钱,一斤土豆一块钱,其实我们已经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

  1斤白菜=0.5元(人民币,以下同)

  1斤土豆=1元

  这就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这样表述:一斤白菜值(价值)五毛钱;
一斤土豆值(价值)一块钱。好了,让我们回到古代,设想货币还没有产生,人们还处于实物交换的阶段。有两位不同村落的人来到一个集市上。一个人手里有2匹布,另一个人牵来了4只羊。有布的人对羊产生了需求,有羊的人对布也产生了需求,并且假设他们手中物的数量也就是满足对方需求的数量(真实的情况不是这样的,关于价格决定问题,我在这两篇文章中不准备涉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我的书《客观效用价值论》),最终他们进行了交换:

  2匹布=4只羊

  交换完毕,有布的人和有羊的人分别返回了自己的村落,但他们手中已经没有了原来的物,换回来的是另外的物。当他们回到各自的村落,有人就会问:一匹布换了几只羊?回答是两只;
一只羊换了多少布?回答是半匹(0.5匹)。发问的人其实还可以这样问:一匹布值(价值)多少羊?答曰:值(价值)两只;
一只羊值(价值)多少布?答曰:值(价值)半匹(0.5匹)。于是就有:

  1匹布=2只羊

  1只羊=0.5匹布

  若问这结果是如何得出来的?很简单,只要进行除法运算就可以了:

  4只羊/2匹布=2只羊/1匹布,或简化为2只/匹,表述为:1匹布值2只羊。

  反过来也是:

  2匹布/4只羊=0.5匹布/1只羊,或简化为0.5匹/只,表述为:1只羊值半匹布。

  我们看到,价值的形式其实就是一个比率式。价值的表述就是对比率式的表述。为了说明这一点,不妨让我们举两个物理学的例子做一番比较。

  大家知道,在匀速直线运动中,距离与时间之比即为速度。公式是:

  V=S/T

  其中:V代表速度,S代表距离,T表示时间。

  假如有一辆汽车匀速地行驶了120公里,用了2小时,那么汽车每小时的平均速度就是60公里。公式表示即为:

  V=S/T=120公里/2小时=60公里/时,表述为:汽车的速度是每小时六十公里。

  物理学中的胡克定律描述的是弹簧弹力大小与弹簧伸缩长度成比率的关系。公式写成:

  K=F/X

  其中:K为倔强系数(弹力强度),F为弹力,X为弹簧伸缩量。

  举例说,假如有一根弹簧用2牛顿的力,被拉长2厘米,弹簧的倔强系数就是:100牛/米。

  K=F/X=2牛顿/2厘米=100牛顿/米,表述为:弹簧的弹力强度是每米100牛顿。

  将以上物理学的例子与我们的1匹布=2只羊相比较,可以看到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比照物理学的速度、倔强系数公式,我们也可以用相同的公式将交换,即价值表示如下:

  V=D/U

  其中:D相当于4只羊,U相当于2匹布,V就是羊与布的比率,V叫什么呢?V就叫价值,在这里就是布的价值。可以表述为:布的价值是每匹两只羊。把三个公式放到一起,我们看到:

  速度公式:V=S/T 速度是距离与时间之比

  胡克定律:K=F/X 弹力强度是弹力与伸缩距离之比

  价值公式:V=D/U 价值是两交换物数量之比

  在前面的例子中,具体表述就是:汽车速度是1小时60 公里;

  弹力强度是1米100牛顿;

  布的价值是1匹2只羊。

  

  四 价值的本质

  

  上一节我们寻找到了价值的形式,以及从一般形式中推导出了价值的理论公式,但是我们还没有进一步探讨这公式的具体含义,特别是公式中的每一项内容究竟代表了什么更深的、现在还不为人所知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了速度(V)是距离(S)与时间(T)之比,也知道了弹力强度(K)是弹力(F)与弹簧伸缩量(X)之比,那么在价值公式V=D/U中,撩开羊(D)和布(V)的面纱,我们会看到什么呢?

  毫无疑问,D代表着交换的一方面,他拥有羊。羊是一种效用物,即对人有用的物,羊奶、羊肉可以做食物,羊毛、羊皮可以做衣物。但是在这里,有羊的人并不是把羊拿来自己直接消费,而是将其做为一种手段或一个工具去与另一位拥有布的人去交换,于是羊这种效用物在此就变成了索取、获得另一种东西的手段或工具,也就是说羊这种效用物充当了对另一种东西的需求手段。怎么表达他对布的获取愿望呢?他除非去抢劫,如果不去抢劫,他就要表示愿意出让自己的羊来获取对方的布。他渴望获取布的强烈程度用羊的数量来表示,即他想用2只羊来换取1匹布。

  再让我们来看一看U,U 也是一种效用物,是布。布可以用来做衣服或其他东西。正因为如此,它才被有羊的人D所需求,它是D 需求的对象。D渴望获得U的效用,用U的效用来满足自己的不同于对羊的需要,U则给D提供了这个条件。所以U对D而言,是效用提供方,或称之为供给方。

  接下来是V,V代表了什么呢?从数学角度看,这是一个比,或比率,也可以称之为系数。但是这可不是一个没有内容的数字,而是一个有单位存在的比率,只/匹表明的是两种不同物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公里/时的含义是速度,牛顿/米的含义是弹簧的弹力强度,只/匹的含义是什么呢?是物的价值!

  当然,对于交换双方来讲,有羊与有布的人处于同等地位。当我们把羊看作是对布的需求时,羊代表了需求,布代表了供给,得到的是布的价值,即:

  V(布)=D(4只羊)/U(2匹布)=2只羊/匹

  1匹布值(价值)2只羊。

  反过来,当我们把有布的人作为需求者,把有羊的人作为供给者,即布代表了需求,羊代表了供给,那么我们得到的就是羊的价值:

  V(羊)=D(2匹布)/U(4只羊)=0.5匹/只

  1只羊值(价值)0.5匹布。

  好了,现在就让我们对上述内容做一总结。在价值公式V=D/U中,我们看到,无论是需求D,还是供给U,构成它们实体的东西是什么呢?很明显,是效用物,确切地说就是效用物的效用。如果羊对于有布的人来说,没有效用,那么他绝对不会用自己的布去换对方的羊;
同样,如果有羊的人不是看中了布对自己的用处,他也不会用羊去换布。可见羊和布虽然是不同性质的物,但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效用。不管现实世界中的物是如何的千差万别,但只要对人有用,它们就会被人所需要。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就会转变成需求。需求与供给是一架天平的两端,维系天平平衡的就是物的效用。所以我们找到了价值的实体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就是——效用!

  价值的实体是效用。没有用的物,不会被人需要,进而也不会被人所需求,所以它永远没有价值。那么价值的本质是什么呢?看了价值公式V=D/U,我想任何人也能概括出来,这就是:

  所谓物的价值就是在交换条件下对该物的效用需求,简称为效用需求。价值的本质就是效用需求。

  公式中,U 是效用物,D也是效用物,D 以自己的效用实现对U的效用的需求,所以D/U其实也是不同效用物量之比,因此价值的本质还可以看成是两物之效用比。为什么要强调价值的存在是在“交换条件下”?公式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单一的物,即孤立存在的物,都无法确定价值,只有当一种物的效用被需求,并且用交换的形式来表现需求,该物才有价值。这是价值存在的真谛!

  需要给读者指出的是,为了与历史发展过程相吻合,我不得不从最原始、最简单的价值基点上来展开探索,所以使用的都是属于物物交换范畴之中的例子。如果我们进一步引入货币概念,那么价值公式是否依然成立呢?我可以明白地回答,不但依然成立,而且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众所周知,货币也是一种商品,是从众多商品中分化出来的一般商品的代表。它能与所有的商品交换而不会被拒绝,说明了它具有通用或万能的效用。既然如此,货币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最后就被集中到了一个方面——需求(汇率除外)。在物物交换的时代,所有效用物都既可以充当需求的角色,也可以充当供给的角色。羊和布的交换,从一方面看羊是需求,布是供给;
从另一方面看,布是需求,羊是供给。但货币一旦从社会中产生出来,在交换关系中便确定了永恒的需求角色,也就是说,公式V=D/U中的D ,在货币产生以后,永远都要由货币来担当了,而U,即全世界的各种效用物,都变成了D的需求对象。由此,所有效用物都有了由统一的货币表示的价值。如,羊的价值可以表示为100元,布的价值可以表示为200元,等等。

  

  五 价值与价格

  

  解决了价值问题,再让我们来解决什么是价格以及价值与价格的关系问题。这也是到目前为止,被经济学家们弄得混乱不堪,一般人几乎已无法窥其真容的经济学的又一个死结。什么是价格?还是让我们从例子说起。

  我们知道,布的价值可以这样表述:
1匹布价值2只羊;

  羊的价值也可以这样表述:1只羊价值0.5匹布。

  让我们离开古代,回到现代,同样可以看到数不请的这样的表述:

  1辆汽车价值2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

  1台电视机价值10000元

  1套服装价值1000元

  1支雪糕价值2元

  …… ……

  如果你愿意,这单子可以拉得无限长。在这平淡无奇,或许早已被大家习以为常的表述中其实已经包含了价值与价格的全部秘密,只不过没有人去认真思考罢了。

  当然,读者要想更清晰地理解这一切,还得发挥一下想象,请允许我再以另外一些类似的相同事物作比较,或许全部奥秘就都一览无余了。

  比如,在我们面前有一张桌子,我们想知道桌子面从这一端到另一端有多长的时候,就去用尺子量一量,然后说:桌面长1公尺;
当我们想知道桌子有多重的时候,就把桌子用磅秤称一称,然后说:桌子重30公斤;
接下来如果我们还想知道,桌子是用多少钱买来的,就去打听它的价格,然后说:桌子价值500元。把三个判断句放到一起,就有:

  桌子长1公尺

  桌子重30公斤

  桌子(价)值500元

  从句法结构看,价值一词在这里与“长”、“重”是一样的,是对物的性质或关系进行度量的一种判断。

  人类在其进化和发展的过程中出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便不断产生对周围世界事物进行度量的要求。于是关于物的大小、长短、多少、轻重、高矮、深浅等等需要度量的内容就都被提出来了。这样也就有了上面“桌子长1米”、“桌子重30公斤”等判断。不难看出,价值一词其实也是对事物性质、属性的一种度量。度量的内容是什么呢?是效用。

  有了需要度量的内容,要实现度量,首先要寻找的到度量的工具。工具是实现度量的手段。度量长短用尺子,度量轻重用天平、磅秤等,那么度量物的效用用什么呢?用货币(万能效用物)。

  为什么用货币就可以度量效用呢?(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这不难理解。任何度量工具其实都是被度量物实体的小型化,或者说人就是从身边选取小的“东西”,以小的东西为标准,去度量大的东西的。尺子就是具有长度的小的物体,砝码和秤砣就是具有重量的小的物体。那么货币呢?货币就是具有效用的小效用物(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的演进就是货币的小型化)。

  尺子要有长度,砝码和秤砣要有重量,货币则必须要有效用。有长度的尺子才能度量长短、高矮、深浅,有重量的砝码、秤砣才能度量重量,有效用的货币才能度量效用。所以货币就是度量效用的工具。

  寻找到了度量工具,仅仅是完成了实现对物度量的第一步,接下来还必须确定工具单位,之后才能最终实现对物的度量,也就是说要人为地确定一个数量标准,做为工具的单位量。只有有了单位量的工具才能实现对物的真正度量。比如,尺子要确定一定长度,现今世界通用的长度单位量叫公尺或米;
砝码和秤砣要确定一定重量,现今世界通用的重量单位量叫公斤;
那么货币也要确定一定的单位量,在中国这一定的货币的单位量就叫做“元”。

  “元”是中国确定的货币单位量。因为各个国家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因而其对物的价值(其实是效用)的度量标准规定也不同。在美国叫美元,英国叫英镑,法国叫法郎,俄罗斯叫卢布,等等。

  这里需要加以分辨的是,货币单位和货币名称不是一回事。虽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货币单位和货币名称合二而一了,即同一个词既表示货币单位,也表示货币名称。比如,法郎、英镑、卢布之类,但有些国家还是分开的。比如我国,货币的名称叫人民币,而货币单位叫“元”(主币,辅币叫角、分)。货币名称是货币叫什么,货币单位是货币价值的度量标准。

  了解了这些知识,再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桌子价值500元”这个判断包含着什么样的秘密。

  在“桌子长1公尺”这句话中,“长”是度量的内容或属性。要对桌子进行度量,度量什么呢?度量它的长短,所以长短也是桌子的属性之一。“1公尺”是什么呢?是度量的结果。一定的数量(1)加上度量单位(公尺),合起来组成了一个结果。如果我们光说桌子“长”或短,那只是说出了要度量桌子的内容或这一方面的属性,但关于这个内容或属性的具体结果并不知道,只有说出了“1公尺”,我们才知道桌子的长度是1公尺,所以“1公尺”又被叫做“长度”。

  同理,在“桌子重30公斤”中,“重”也是度量的内容或属性。而“30公斤”也是度量的结果。当我们只说“桌子重……”时,也只是说出了要度量桌子的另一方面内容或属性,即它受地球的引力有多大,但并不知道桌子到底有多重,即具体的数量是多少。只有说出“30”这个数量和“公斤”这个单位后,才能知道桌子的具体重量,所以“30公斤”是桌子“重”这一属性的具体表现,人们给“30公斤”也起了个名字,叫做“重量”。

  再同理,在“桌子价值500元”中,“价值”也是度量的内容或属性。说的是现在我们要度量桌子的又一个属性,什么属性?它的“价值”即效用!所以才说“桌子价值……”,但如果不说“500元”,那么我们就不知道桌子的价值到底是多少。所以“500元”也是桌子价值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是度量“价值”这一属性的结果。比照上面的例子,人们也给“500元”起了个名字叫“价值量”或者叫“价格”。

  物体长短的具体化数量叫“长度”,物体轻重的具体化数量叫“重量”,物价值的具体化数量叫“价值量”。价值量就是价格。

  至此,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价格?价格就是度量价值获得的具体结果,或者说,价格就是价值的具体表现。当人们说物(桌子)有价值,就是说,物(桌子)有效用,并且被人所需求,但这效用有多大,还不知道。接下来,当人们知道了具体的数字和度量单位,比如说是“500元”,那么也就知道了物(桌子)的具体价值数量。所以“500元”也叫做价值量,更通常的叫法就是价格。

  关于价格,其实对任何人都不陌生。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与价格打交道。环顾周围世界,几乎所有的物(包括服务)都有价格。羊,一只1000元;
牛,一头5000元;
白菜,一斤0.5元;
萝卜,一斤0.2元;
理一次发10元;
坐一趟出租X元,……。但是由于经济学家们的误导,本来十分清楚的问题,变得不可知了。于是大家就“骑上毛驴找毛驴”,不断地问:什么是价格?价值在哪里呀?它们就在你的身边,你在社会活动中的一举一动,无不与价格在打交道,同时也在体会价值的存在。

  问物有没有价值,就是问物能否通过交换体现出自身的效用(用处),而价格就是效用有无、大小的具体体现。没有价格,价值是不可确知的,正像没有“重量”、“长度”,“重”和“长”也是不可确知的一样。

  最后我还想指出,由于价值量与价格是同一个东西,在日常生活的表述中,人们也常常把“价值量”这个文诌诌的书面用语,简化成“价值”来用。比如,当我们说“500元是这张桌子的价格”时,有时也说成“500元是这张桌子的价值”。这样一种不规范的表达就把价值与价格混淆了,价格等同了价值。这也是造成在理论上价值与价格分不清的原因。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凡是把“价值”当“价值量”使用时,它一定在句子中做名词用,成为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还有就是有具体的数量单位时,否则价值就是价值。比如,“这件文物的价值有几百万元”;
“电视机的价值正在下降”等,很显然,这里的“价值”,规范地说都应该是“价格”。

  当我们弄明白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我们就不能不涉及到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马克思说:“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4]又说“价格本身只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罢了。”[5]众所周知,“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指的就是价值。所以这两句话简化说法就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或名称。在前面我已经区别了货币名称与货币单位名称的不同。比如,人民币是货币名称,人民币的货币单位名称是“元”,而价格是X元(X为任意数目)的名称,即某一个数量加上货币单位(元)才是价格,而不是哪一种货币的名称。所以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或名称”是错误的。货币不等于价格,货币是工具,是类似于砝码和尺子一样的工具。如同你不能说尺子是长度,砝码是重量一样,你也不能说货币是价格,只有一定数量的货币单位名称才是价格,具体说,就是1元、10元、500元……才是价格。

  再有,退一步讲,即使说价格可以用货币表现,上述判断仍然是错的。因为在货币没有产生之前,交换就已经存在了,物物交换到处都有。1匹布价值2只羊,2只羊就是布的价格,这时的羊可能还完全不是货币。所以有无货币并不是价格存在的关键,而是有无交换那才是价格存在的关键

  我还想顺便指出的是,由于马克思把价值和价格看成是可以分离的、独立的两个数量,由此创立了他的所谓价值规律理论,说价值是一条中心线,而价格就围绕着中心线上下波动,从而,也就解释了现实世界的价格波动现象。这被视之为经济学的金科玉律。根据我们在上边的叙述,可以知道,其实并不正确,也不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反映。当然价值规律这是一个大问题,几句话或许还说不明白,以后有机会我会专门来论述它,现在只是提个头。

  总之,价值的实体是效用,价值的本质是效用需求,或效用比,其数学的表达式就是V=D/U,价格是价值的具体表现,从公式看,就是D/U的那个具体结果。当人们说,某物有价值,就是说,在交换世界里该物对人有效用,有用处,并且被人所需求。当价值被具体化,被用其他效用物(包括货币)表现出来,也就是说D/U有了具体的结果,那就是价格了。

  知道了价值的本质,扯远一点,让我顺便解释一下何谓“价值观”。价值观就是在交换世界里人对事物进行有用、无用、用处大小,以及准备以何种代价去获取、实现的一种判断。人就是依据这种判断,来决定自身行动的。

  

  六 亚里士多德猜想的破解

  

  现在我们终于有条件回到文章的第一节,来回答关于亚里士多德猜想问题了。

  亚里士多德在提出他的著名交换等式1间屋=5张床 以后,他就开始去寻找隐藏在等式背后并使得等式能够成立的“共同物”。当然他最终没有找到,接下来也没有人能够找到。古典经济学误以为是“劳动”,马克思沿着这条道路走下来,创立了他的曾征服了大半个世界的劳动价值论。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由于不满意劳动价值论对价值的解释,创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他们认为,这“共同物”应该是效用,但不是物的一般效用,而是随人的感觉变化的效用。两大价值理论从创立时起,迤逦至今,再也没有发生过实质性进展。所以今天两大理论及其变种还在争执不下,但建筑于两大价值理论上的经济学,由此也就都走向了衰落。一个已经被实践所彻底抛弃,另一个已经演变成了总爱以玄妙的方式和语言来解释身边琐碎事情的经济玄学或黑板上的数学游戏。

  有趣的是,由于大家都解决不了价值是什么这一难题,有一些人便对此采取了虚无主义的态度,说什么古典经济学热衷于寻找存在于商品背后的、不变的、客观的价值,没有任何的意义。还说这类问题没有真假值,因而也谈不到对与错。其实古典经济学从这里出发是非常正确和科学的,它的科学表现就在于它必须用基本的数学原理来求证价值存在的合理性。不理解这一点,恰恰证明了我们科学思维的欠缺。亚里士多德的贡献就在于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作了有益的猜想,遗憾的是无论古典经济学,还是新古典经济学,以及它们的后继者都没能解决这一问题。

  为什么说亚里士多德提出的问题是正确的?众所周知,人对同类或同性质的物量比较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减法。比如要比较100人与90人,哪一方面人多,就直接用100减去90,得知100比90 多10人;
要比较足球体积比乒乓球体积大多少,也只要用前者体积减去后者体积就可以了。还有另一种方法。另一种方法是用除法,用除法来比较两物的倍数。比如,有两块耕地A与B,A一亩收获500公斤小麦,B一亩收获250公斤小麦,那么A地的收获量就是B地的2倍:500公斤/250公斤=2,于是我们就可以说,A地小麦的产量是B地的2倍;
再比如有工人甲和乙,甲一个工作日生产10个机器零件,乙生产5个,那么工人甲生产的零件数就是工人乙的2倍:10个/5个=2。于是也可以说,工人甲等于2个工人乙干活量。

  在数学中只有同名称的单位才可以比较、通约、抵销,这就是为什么上述例子都可以进行比较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把上述两个例子变成了这样的一种形式:1A=2B,1甲=2乙,那么我们就必须要解释:凭什么1A=2B,1甲=2乙?因为1≠2,A≠B,甲≠乙。

  当然经过解释就明白了,1A=2B,1甲=2乙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在等式背后隐藏着“同质的东西”。A与B的比较,是因为在A与B的背后有它们共同的东西“亩”和“小麦”;
甲和乙能比较,是因为在他们的背后也有共同的东西“工人”和“零件”。所以

  1A=2B,实际上是1A(“亩”和“小麦”)=2B(“亩”和“小麦”);
1甲=2乙,实际上是

  1甲(“工人”和“零件”)=2乙(“工人”和“零件”)。

  理解了上述问题,对亚里士多德为什么要追问1间屋=5张床存在的合理性也就不奇怪了。

  使1间屋=5张床等式成立背后的“共同物”是什么呢?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是效用!

  因为价值的本质可以表述为在交换条件下对一定量物的效用需求,而需求本身也必须由一定量的效用物充当,所以价值公式D/U也就是效用比,即两种效用物量之比。

  1匹布=2只羊的等式为什么能够成立?因为一匹布的效用 等于2只羊的效用。

  1间屋=5张床的等式为什么能够成立?因为一间屋的效用等于5张床的效用。

  价值问题,在人类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歧路徘徊、摸索,终于又回到了亚里士多德那里,现在终于可以对他说,你最初的猜想是对的!

  

  注释:

  [1]亚里士多德著,廖中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第9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2]同上。

  [3]同上书,第99——100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19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141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

  

  (本文是在我的《客观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写成)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