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 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来,冷战的结束、新经济的产生、信息社会的来临、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和公民社会的复兴,表征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对这些时代的巨变,近年来西方政治学家适时地做出了自己的反应,形成了新的讨论场或问题场,即所谓新的“话语”。《半月谈内部版》特刊登俞可平同志的文章,对当代西方政治学家关注的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概括介绍。
国家主权
近代以后,民族国家一直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核心。民族国家建立在众所周知的三要素之上:领土、主权和人民。然而,不可阻挡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已经对领土、主权和人民三要素构成了重大的挑战,正在从根本上动摇人们心目中的国家形象。鉴于经济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和公民认同所构成的挑战,一些西方学者直接就把全球化的过程定义为“非民族国家化”的过程,认为全球化正在消除经济空间和政治空间的一致性。这无疑是一种偏激的和夸张的观点。在可见的将来,民族国家及其主权政府还会长期在人类政治生活中扮演核心的角色。然而,同样毋庸置疑的是,民族国家和主权政府的性质及其在人类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确实正在因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而发生重大的变化。
公民社会
当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要求减少国家对社会事务的干预时,依靠什么力量来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推进民主政治呢?西方政治学家把目光投向了公民社会。他们认为,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所谓公民社会,指的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又被称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 “第三部门”。作为公民社会组成要素的民间组织具有五个显著的特征,即组织性、非官方性、非盈利性、相对独立性、自愿性。
治理
由政府行为组成的国家统治,直到现在仍然是政治分析的核心内容。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公民社会组织正在承担越来越多和越来越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政治学家把这种由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不再叫作政府统治,而称作治理。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所以,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
治理与统治有四个基本的区别。首先,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
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其次,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再次,管理的范围不同。政府统治所涉及的范围就是以领土为界的民族国家,治理所涉及的对象则要宽泛得多。最后,权威的基础和性质不同。统治的权威主要源于政府的法规命令,治理的权威则主要源于公民的认同和共识。前者以强制为主,后者以自愿为主。“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成了一些西方政治学家和政治家的流行口号。
善治
自从有了国家及其政府以后,善政便成为人们所期望的理想政治管理模式,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善政的内容,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基本类似,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与善政对应的是“善治”。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基本要素有以下10个:合法性;
法治;
透明性;
责任性;
回应;
有效;
参与;
稳定;
廉洁;
公正。
全球治理
大体上说,全球治理是指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的要素主要有以下5个: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的规制、全球治理的主体或基本单元、全球治理的对象或客体以及全球治理的结果。全球治理的价值,就是全球治理的倡导者们在全球范围内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全球规制就是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的秩序,实现人类普世价值的规则体系。全球治理的主体或者说基本单元,指的是制定和实施全球规制的组织机构。全球治理的对象,包括已经影响或者将要影响全人类的跨国性问题。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对全球治理绩效的评估。最后,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西方的全球治理理论中也存在着一种极其危险的倾向,这就是它有可能成为某些跨国公司和国家干预别国内政、谋求国际霸权的理论依据。
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
实质民主论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状态,在这种政治状态中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充分的保证。程序对于民主政治而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个人权利的实现。由于它强调个人权利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并主张从政治过程的后果来判断政治体的民主程度,所以它又被称为“权利基础论”或“后果推动论”。程序民主论主张民主是一种过程或一种程序,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只有在这种过程或程序中才能实现。后果对于民主政治而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民主政治的程序。它认为程序对于民主而言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绝不能由后果来判断政治体的民主程度。实质民主论者倡导代议民主或宪政民主。对于他们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宪政问题,宪政民主是实现个人权利的根本途径。程序民主论者则强调参与民主。对于他们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人民的参与过程,人民的参与过程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实质民主论强调统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是各种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规章、制度或传统习惯,民主政治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上述法规、制度或传统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相反,程序论者则认为,对于民主政治而言,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不是这些法律、规章、制度和传统的内容本身,而是产生这些法律、制度和传统的程序。
远程民主与协商民主
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的政治学家就极其重视对话对于政治民主的重要性。他们认为,民主的过程就是决策者不断听取民众意见并使之转化为政府政策的过程。然而,在现代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协商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直接民主很难有效推行,代之而起的是间接的代议民主。近些年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的政治理论家认为,间接的代议民主存在着不少致命的缺点,他们大声呼吁增加政治对话的机会。然而,现代的通讯技术大大地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对话的性质和功能,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民主理论。一种是远程民主理论,另一种是协商民主理论。远程民主理论认为,建立在现代高度发达的通讯技术之上的大众传媒、舆论调查、民意代表、利益团体等制度,构成了代议民主的基础。只要充分利用并进一步改进这些间接民主的制度和手段,就能有效实现民主的核心理念,即“民享、民有、民治”。协商民主理论认为,代议民主的上述要素已经与现代公民的要求及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他们积极倡导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并相信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
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
保护个人权利,促进公共利益,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是政府的基本任务之一。当两者处于不相容状态时,实际的选择往往是排他性的:要么优先考虑个人权利,要么优先考虑公共利益。当代政治哲学中影响最深刻的一场争论,即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实源于此。自由主义者认为正义的原则是绝对的和普遍的,因而个人权利也是绝对的和普遍的,一个公正的社会必须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即“不能为了普遍利益而牺牲个人权利”。自由主义者倡导“权利政治”,他们的理论便被称为“权利的政治学”。社群主义者则相反,断定普遍的善始终优先于个人的权利,公共利益必须优先于私人利益,如果必需,国家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私人利益。他们强调公共利益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其理论因而被称为“公益政治学”。
来源:中央编译局学术成果库